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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跟宗建明去北京,就是在他读了那封情书以后。据他自己说,读完之后他醍醐灌顶,突然就明白了什么,可仍是未能确定,或者说,隐约中他在拒绝这样的事实。他没直接找曹书娟,而是把它放在餐桌上。等曹书娟偶尔回来吃饭时,她发现了那张皱成一团的纸。她随手拿起,麻利地扫了两眼,然后在餐桌上小心着展平,郑重地叠起来,不慌不忙放进衣兜。当时宗建明就站在她身边,用他自己的话讲,“我自个都替她脸红,可她却什么都没说。”曹书娟什么都没说,宗建明只好什么都没说,他那晚谎称去单位值班,在饭馆里喝得上吐下泄。在一家门诊输液完毕已深夜两点,他给我打电话,让我帮他找个小旅馆睡觉。我在大街上扶着他踉跄行走,他不时歪头吐着绿水,同时嘴里发出响亮的叹息声。

我在北京有个要好的朋友,在凤凰网站当责任编辑。隔三差五他会开车回趟桃源,让我陪他洗洗海澡、吃吃海鲜、蒸蒸桑拿、找找姑娘。作为宗建明的同事和哥们,我觉得很有必要带宗建明出去散散心。如果他继续在桃源镇闷着,肯定会吞食安眠药自杀。他死了也不会有人察觉。他女儿被他送回老家。曹书娟回家的次数比女人来例假的周期还要漫长。如果他不招呼那帮哥们回家赌钱,即便他死在家里,被老鼠和细菌吞噬掉皮肉,只剩下副骨架,我相信也没人去敲他的房门。

完全是这样吗?完全是因为宗建明我才去的北京吗?好像也不是。你知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会一点点腐烂,即便不腐烂,身上也会长满绿色的老苔藓。尤其是桃源这样的地方。桃源离京城不远,坐高客两个小时准到北京站。可这里没一点好玩的地方,譬如……电影院。桃源镇至少能有一百个人开宝马,却没有一家电影院。自小学四年级看过一场《木棉袈裟》后,二十年时光,我再没看过一场电影。而我多么喜欢看电影啊。我喜欢洁白宽大的荧幕,喜欢喧闹的人声和正片之前演的加片。我记得加片都是纪录片,如《如何养殖约克猪和种猪》、《棉铃虫的防治》等。一切尚在喧嚣,温净的铃声突然响了,而后灯光灭掉,偶有几盏因电压不足恍惚着亮几下,犹如黑暗中萤火虫的尾巴。电影屏幕里的那些人就开始动了。12岁之前,我一直以为电影里的一切都是真的,我很难相信所有的故事和情节其实都尽在导演掌控之中,都是假的。多么不可思议的电影。这里呢,也没有乒乓球俱乐部,有钱人都跑高速去市里嫖妓,他们除了嫖中国人还嫖俄罗斯人,我相信哪怕出台的是埃塞俄比亚难民,他们也会嫖得津津有味。我从小就打乒乓球,曾经拿过“桃源县乒乓球青年大赛”亚军。那个冠军后来得心机梗死后,我就再也没有过敌手了。我订了18年的《乒乓世界》,最喜欢那些国手们的奇闻轶事。比如,有一次瓦尔德内尔来北京参加比赛,晚上去三里屯喝酒,把身上的钱全喝掉后,又不小心摔了一跤,被人送到医院后没钱交押金,就托人打电话给刘国梁。他用磕磕巴巴的中文对刘国梁说:“国梁呀国梁,你到医院来给我交定金吧!我他妈的一分钱都没了。”

完全是这么吗?我从小就在桃源镇长大,高中毕业后又在桃源镇读了三年技校,学的财务会计,毕业后分配到镇上的税务师事务所,而后娶了位小学数学老师当老婆。我老爸也有点闲钱,他小官当得不错,又秉承了我祖父生意人的精明,已经给我在北戴河买了套海滨别墅。我也没什么不良嗜好,长得不丑,身材健朗。一切都很好。除了我老婆有晕精的毛病,除了我女儿眼睛有点斜视,我好像没什么遗憾。

那是2001年秋天。我跟宗建明坐火车去的北京。他以前在石家庄上过大学,算是见过世面,不像我,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百里开外的唐山市区。我多少有些拘谨,而他好像忘记了那桩让他忧愁的事,和一位戴玳瑁眼镜的姑娘谈论起名胜古迹,比如西安的兵马俑,比如湖南的张家界,甚至光听名字就光芒四射的耶路撒冷,好像他们真去过那些地方,不光去过那些地方,还在那些地方发生过浪漫旖旎的情事。我只是喝着健力宝望着火车窗外,才晓得在飞驰的火车上看到的原野和行走时看到的原野,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北京很快就到了,也就吃顿饭的时间。我被卷进喧闹的人流中,紧紧拉着宗建明肩膀上旅行包的带子,怕稍不留神就会在人群中迷失方向。

朋友请我们去“东来顺”吃涮羊肉。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了个女人。这女人吃饭时根本不看别人,只盯着炭锅、翻滚的羊肉、韭菜花和卤豆腐。我问她要不要喝白酒?朋友没等她说话就替她回答道,柔姐只喝红酒的。然后他招呼过服务员,点了支名字拗口的红酒。“加冰吗?”我朋友低声问她,“操,在这里喝红酒,是不是感觉特像在办公室偷情?”女人抬起头来,朝朋友笑了笑。我这才看清她长相,一双狭长的丹凤眼,似乎已经挑进鬓角。后来她不吃了,也不喝了,从布袋里掏出支棒棒糖含嘴里,伸出舌头时不时快速舔几下,同时很郑重地逡巡着我们。

宗建明有些高了。他喝了三两酒不到。他的话又多又乱。他跟我、我朋友、以及那个女人讲述着他跟曹书娟的往事。他说,他跟曹书娟总共钻过19次隧道,正好是他们高中毕业时的年龄。可是,他们只在隧道里亲热过一次。亲热也不是故意的,而是走着走着,曹书娟说要小解,叫他不要回头看。如果曹书娟没有最后那句话,他肯定不会回头看,可她偏偏说了。他忍不住好奇就回头了。结果一切都发生了。“如果我没回头,”宗建明哽咽着说,“是不是洪水就不会发生?”

他喝傻了。在陌生人面前胡言乱语是没面子的事。我捅了下宗建明,又看了看那女人。这时女人突然问我:“你喜欢《哈德良回忆录》吗?”

我长这么大很少读书,男的只读过金庸古龙,女的只读过琼瑶岑凯伦。我摇了摇头。女人对我无所谓的样子很感兴趣,她从包里掏出支棒棒糖塞进我手心,说:“你给我的感觉,特像《哈德良回忆录》里的某个人。非常像。”我把棒棒糖包装撕开,轻轻扔进白酒里。她对我漠然的举动没有反感,相反她搂住我朋友的脖子嘀咕句什么,而后安然地笑。我朋友也笑了,不但笑了,还竖起中指朝我晃了晃。我只好礼貌地点点头,来表示我完全明白他们的意思。

大厅里人来人往,除了这一桌,再没我认识的人。这就是我对北京的感觉:滚滚的涮羊肉的水气中,满是面目不清的魂灵在游荡。我一点都不喜欢它。而宗建明还在唠叨着那个叫曹书娟的女人,仿佛即便他来到北京,他还是那个留着仁丹胡、由于老婆偷人而变得猥琐脆弱的人。他抚摩着我的肩胛骨,貌似忧伤地问我:“他妈的!现在这世道,男人有没有钱都找小姐,女人缺不缺钱都偷男人,你说,这世界怎么了?啊?!”不待我回答,他就从椅子上慢慢滑落到地板上。

吃完饭我们去“钱柜”唱歌。我很少听歌,也很少唱歌。宗建明躺在沙发上打着呼噜睡了。女人也不唱,大把大把地将冰块加进芝华士,小口小口嘬掉,偶尔她掏出手机蜷缩在角落里回短信,举止优雅从容。只有我朋友在不停地唱,不停地唱,不停地唱。他唱的都是老歌,童安格的《耶利亚女郎》,姜育恒的《有空来坐坐》,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他越唱越兴奋,后来干脆脱掉外套跳上茶几,单腿跪着,闭着眼嚎叫。他扁平的脸颊因为熟悉的歌词让我觉得他更加陌生。我恍惚地环顾着四周,不清楚我怎么会在这里唱歌呢?我来这里干什么?还好我朋友终于唱累了,将麦克风递给女人,说,小柔,你来首吧。这个叫小柔的女人没有推辞,坐在沙发上随着伴奏唱起来。她声音沙哑,又有些低沉,像房檐在日光下移来移去的影子,“你性急不性急/不必怕黑/没有灯的地下室/慢慢的搜索现场/切戒操之过急……”宗建明不知何时坐起来,大口大口吃着免费自助餐。他眼睛红肿,嘴角挂着米粒菜汤,边吃边小声和着蹩脚的歌词,好像那首歌他也会唱一样。

唱完歌我们回宾馆。电梯本来就快超载了,到十楼时又自动打开,七八个人往电梯里伸着脖颈看了看,不耐烦地说真他妈挤啊,真他妈挤啊。其中有个女孩的一条腿已伸进电梯,听到这话连忙缩回去。这时小柔轻声说:“进来吧。不挤的。电梯就像平胸女人的乳房,挤挤总会有的。”女孩轻轻跳进来,说是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呢。然后她低下头,默默地垂看着自己的胸脯。

第二天我们就回了桃源镇。回去之前,我和宗建明在秀水街买了不少廉价服装。宗建明还买了瓶香水。他没说送给谁。大概怕我鄙夷,付款后他迅捷地将香水塞进皮包。当发现我在盯着他时,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然后唇边的肌肉僵硬地朝面颊两侧蔓延开去。他的样子很像是患了面瘫的古稀老人嘴角扯动时的神情:你永远不知道他是在伤心地哭泣,还是在狡黠地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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