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来学者,先立品行,次及文学。学术事功,源委有叙”。强调立德为士子学习的第一要务,认为德性修养是做文章、做学问、为官的基础。康熙皇帝从正反两个方面对立德的重要性进行了详备的阐述。首先从正面强调应该将士子的德行培养放在第一位,并对“作育人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碑言:“敦孝顺以事亲,秉忠贞以立志。”指出士子的品行要从家庭修养中做起,在家要孝顺父母,做人讲求忠诚,有操守。只有秉持了这些德行才可以谈及立志。在此基础上,康熙皇帝进一步要求德行要端正、正派。碑言:“且夫士子出身之始,尤贵以正。”《大学》言:“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这里视“正心”、“诚意”为培养良好道德的根本。与康熙皇帝的看法共鸣。反之,如果“宅心弗淑”,没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只会在行为上偏离正道。这些无德之行最后造成“名教不容,乡党弗齿”,不但违背了礼教,而且为整个社会所鄙夷,造成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碑又言:“纵幸逃褫扑,滥窃章缝,返之于衷,能无愧乎?”扪心自问时又何其惭愧,即言德性好坏最终逃离不了内心的自我评判。这里,康熙皇帝将德性培养的重要性从社会和内在人性两个层面加以讨论,充分说明个体德性的好坏不但与个体的修养发展联系,更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关。
二是,“必也躬修实践,砥砺廉隅”,认为道德修养要与行为实践统一,进一步提出要将德行修养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碑文对这一看法从多个角度进行了阐述。碑言:
敦孝顺以事亲,秉忠贞以立志。穷经考义,无杂荒诞之谈;取友亲师,悉化骄盈之气。文章归于醇雅,毋事浮华;轨度式于规绳,最防荡轶。子衿佻达,自昔所讥。
康熙皇帝提出要做到孝顺父母,修炼忠贞的信念;学习中要以古贤先圣的经典为榜样,考证其真意,拋却荒诞虚幻的想法;要善于向朋友和老师学习讨教,戒骄戒躁;为文时要以醇雅为宗,摈弃浮华之风。并强调士子要注重为人为文的规矩,切莫放荡心智为人耻笑,从而达到内在立德与外在行为的一致。
康熙皇帝对士风提出的这些要求,可谓吸纳了中国古代哲学“知行合一”理论的精华。孔子言“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又言“古者言之不出,耻躯之不逮也”。这里,既然“言而过其行”为人所耻,是被否定的,那么“言不过其行”、“言出躯逮”即“言行一致”、“知行一致”就是值得提倡的,强调了知行合一的重要性。荀子言:“君子之学也,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蠕而动,一可以为法则。”这句话则是直言君子应将所学与“四体”、“动静”即实践相结合。朱熹则认为“知行相须”,也就是说知和行互相依存、互相验证。同时,“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强调了认知在先,行为在后;但在实践中,行为则体现了比认知更为重要的意义。康熙皇帝对朱熹的观点极为认同。其言“明理最是紧要。朕平日读书穷理,总是要讲求治道,见诸措施。故明理之后又须实行,非徒空谈耳”。又言:“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事,非徒托之空言”,“口虽不讲,而行事与道理符合,此即真理学也”。在他看来外在的言行与内在修养一致才是真理学。可见,康熙皇帝十分重视“知”与“行”的统一,尤其强调了“实行”,倡导“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事,非徒托之空言”。与此同时,康熙皇帝对言行相悖的假道学给予严厉的批评:“惟宋司马光编辑《资治通鉴》,论断古今尽得其当。而后之论者,反未尝置诸讲道学之列。司马光乃宋朝名相,言行相符。由此以观,不在空言也。故君子先行后言,果如周程张朱勉行道学之实者,自当见诸议论,若但以空言而讲道学断乎不可。”这里,康熙皇帝将司马光视为言行一致“真道学”的楷模,而对言行不一致的理学家给予了痛斥。康熙皇帝秉持“君临天下之道,惟以实心为本,以实政为务”的理念,从国家的宏观大局出发,对纠正士风提出若干要求,均体现了“为政要在得人”的深刻认识。因为今日之士子就是明日国家的栋梁,士子品行的好坏与政治的成败关系极大,所以,要实现官僚阶层的褒清惩贪,崇尚清节,就要从端正士风开始。
(二)乾隆皇帝《钦命刊立雍正训饬士子文卧碑》
雍正皇帝在康熙皇帝整饬士风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士子提出了八条具体的要求。乾隆皇帝重申雍正皇帝的《训饬士子文》,公元1780年《钦命刊立雍正训饬士子文卧碑》在大理树立。这通碑明确书写了雍正皇帝、乾隆皇帝训饬士子的八条规范: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应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致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当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报告,不许干预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长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这八条训文承袭了康熙皇帝《训饬士子文》的精神,并细化为具体的条文呈列,同时结合时代特点,对士子的道德与行为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一是士子之家,父母当贤明智理,以家学同构为荣。二是士子立志以利国爱民。三是读书在于实用,出仕必作良吏。四是士子不可交结势要希图进身。五是士子当爱身忍性。六是师道尊严。七是士子不上书干政。八是士子不立盟结社。
与康熙《训饬士子文》相比较,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较有新意。
第一条表明了家学同构的理念。对这一理念的阐释,碑文首先对“生员之家”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父母做到“贤明智理”,反映出雍正皇帝对天下之父母和家庭教育的一种寄望。如果父母“贤明智理”,其教育的孩子也会“贤明智理”。如果个体的家庭实现了“贤明智理”,那么由千千万万个“贤明智理”的个体家庭组成的国家必会“贤明智理”,呈现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并且明确提出士子对此承担着重要的家庭责任,突出了家庭教育对于国家的重要意义。
第七条、第八条乃针对现实生活中士子“上书干政”、“立盟结社”的情况而发。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可知,士子上书干政、立盟结社的情况不少。如乾隆五十三年(1788),湖南耒阳生员贺世盛作《笃国策抄》,书中论及清代的政事,对当时的捐纳制度流弊进行揭露和抨击。在康熙、雍正、乾隆的统治时期,以秘密结社的形式进行阶级斗争、民族斗争较为多见。如康熙十二年(1673)北京杨起隆的起义,康熙六十年(1721)台湾朱一贵起义,乾隆三十九年(1774)山东王伦起义,乾隆五十一年(1786)台湾林爽文起义。这些起义都是在秘密结社的组织下发动的。另外,清朝的“白莲教”、“天理会”、“天地会”、“哥老会”等都是秘密结社,“都是在统治阶级高压政策下被迫采取的一种革命的组织形式”,所以,雍正、乾隆皇帝对士风的要求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三)白族士子阶层的回应
康熙皇帝向天下发出“凡学臣师长,皆有司铎之实者,并宜传集诸生”的要求。《训饬士子文》碑后列举了若干参与者的名录:“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督川贵兵饷督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五级,臣郭瑮敬录”,“提督云南通省学政按察使司佥事臣冯佩实,云南大理府知府加一级臣章履成,同知加四级臣魏鸿基,通判臣石承谟,太和县知县臣查嗣询,府学教授兼训导事臣李兆有等敬立”,体现了地方官员的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