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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灵异档案

自古以来,三百六十行七十二业,每行每业各自都有前人留下来的规则与禁忌,这些忌讳大多荒谬无比甚至怪诞诡异(比如打渔的如果撒下去一网拉上来满满的全是肥鱼,就应该立即将鱼全部放生,并剪破这张网,三日之后补好网才能重操旧业。再比如古时仵作验尸必须在鼻子以下蒙上红布,且验尸过程中不可说话,等验完了洗干净手摘下红布方能说话。如此种种,不胜枚举),但流传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直到今天仍然很多人笃信。这其中虽然很大因素是由于古人的愚昧无知以及对饭碗的重视,但它毕竟经过了时间的风吹雨打,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所以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这些东西了。

在各行各业的忌讳中,犹以公差一行禁忌最为繁多、怪异,究其原因恐怕和公差这份行业的特殊性有关。公差古称捕快衙役或巡城马,,民国时期叫巡街、巡捕、狗皮子(可见百姓对其厌恶),就是现在的公安、警察。

古时候的人由于无知,所以公差断案有很大的难度,但是我们的前人为了维持法度,依旧如盲人摸象摸索出了很多破案技巧与手段(比如宋代的宋慈,历史上确有其人),让无数冤死之人沉冤得雪,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大功德。当然也有很多公差用坑蒙拐骗、敲山震虎等一系列手段甚至刑讯逼供来对待嫌疑人,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而且很多方法也带有统治阶级的愚民性,但毕竟也维持了社会以正常的秩序发展下来。

新中国建立以后,早期的地方秩序都是由部队与武装民兵维持,后来逐渐完善法制、公安系统,而且剿匪反特的战役也告一段落,于是慢慢将治安管理权利移交司法公安机关。

我是湖北武汉人,1958年出生,名叫张二平。由于家庭成分比较好(世代贫农),加上自己做事比较细心稳重(还走了很多关系。因为当时父母认为当警察是吃国家饭的,跟工人一样是金饭碗),所以在1977年被推荐进去湖北警官学院学习。

我在学校学了两年,就被分配到离武汉不远的天门市,成为了一名刑警。(现在这所学校是本科四年制,毕业出来以后还需要在公安部门干满两年才能转为正式警察)

当时的各项科目并不完善,我们也仅仅只学到一些法律知识以及办案流程而已,至于如何判断死因、死亡时间、地点等都是我们后来在工作中受到前辈的言传身教以及自己的经验积累才熟稔。

我在学校的教导员姓冯,名字叫冯二弟,后来我们熟了以后就都叫他冯二马或者二马,他也不介意,为人很和善。

但我始终记得当他第一次在班里对着我们这一批学生(也是该校的第一批学生)的眼神,不是期待、鼓励或者踌躇满志之类的褒义词,具体我也很难形容,如果非要我用一个词说出来的话我觉得应该是悲悯,没错,是悲悯。当时我并不能够理解他眼神里的意思,但现在我懂了。和我同班的有四十四位同学,六位成了缉毒警察,就有四个死在了云南。有几位同学先在武汉历练了几年,后来被当做骨干调往治安不太理想的偏远山区,却只回来了一个。甚至还有两位调到广西缉私的同学,在一次追踪走私犯的行动中下落不明,至今没有音讯,八成是死在了深山里。(那个年代治安不好,这是客观事实)

到了后来能一直干下去的,除了转文职的几个以外,就剩下十多个,加起来还不到当初的一半。他们都是由着一腔热血,为了建立一个安定、繁荣的社会而死,但跟他们一起走过来的我却很难说一句死得其所。

人他妈都死了,还说这些有什么用?所以我应该能理解二马眼神的意思,但我知道,他哀叹的绝对不只是这些。

二马的爷爷是前清的捕头,他父亲也在民国时期干了几年的巡捕,他自小就跟着他们到处跑,所以学了一身破案的本事,也从他爷爷那里继承了上千年来做捕快这一行的忌讳。

开课之初他就跟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说前清时候有个有个捕快叫做王小狗,为人机敏擅长模仿狗叫,是二马爷爷的得力助手。

却说有一年,长江边捞起一具年轻女尸。二马爷爷得了渔民的口信之后就赶去查看,经验证之后确信女子是淹死无疑,只是女尸完全不似被淹死的人那般泡的肿胀,腹部积满水,而是像刚刚睡着了一般栩栩如生,但毕竟确信自己对死因的判断是准确无误的,所以并未多想。于是和王小狗两人担了尸体回去,先存放三日等人认领,如若三天之后没有人来认尸,就报了上头然后抬到乱葬岗子里草草安葬,也算尽到了本分。

叵耐王小狗这厮是个单身的光棍汉,他一生从没见过这般美到天上的仙女,竟然色胆包天起了亵渎尸体之心。好在二马爷爷恰巧回来办事撞破,一脚就踹倒了王小狗,对他是一顿好打。

二马爷爷怒到:“你这厮好不晓事,当初我带你入行,教你的忌讳你吃下去没曾听进去半分吗?居然被色迷了心窍,做出这等丑事。”

王小狗平素最是敬重二马爷爷,此时被他这样痛骂,也不禁无地自容,只是一个劲的磕头认错。

二马爷爷见事已发生,自己也打了王小狗一顿,再纠缠下去也是无用,只得铁青着脸帮女尸整理好衣装,又焚香烧纸行三跪九拜大礼,然后踹着王小狗让他到女尸身边照做。心道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只盼这女尸生前善良且并非死于非命,没有太多的怨气,能够高抬贵手放过王小狗一命。只是他没能看到在两人走后,正在燃烧的香烛突然熄灭,女尸的眼睛也瞪得大大的。

再说这王小狗吃了一顿痛打之后回家也是幡然醒悟,不禁羞恼自己做出这等丑事,不住的扇自己的耳光,心里暗地骂了自己祖宗十八代。只是想起那女尸的绝色容貌,以及身上还残留的淡淡体温都让他不敢相信那是个死人。

在他还在悔悟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外面隐隐有人在唤他。他揉按着肿胀的脸过去开门。

只见门外站着一个柳腰纤细、峨眉紧蹙的美貌女子,女子一见王小狗浑身是伤的样子就垂泪道:“相公受这般痛苦,让奴家的心好痛,好痛。”

王小狗不明所以,只是看了美貌女子就忘了痛,连忙往屋里领。

女子自称爱慕王小狗久矣,只是苦于女儿家的矜持羞于表白,今天看到王小狗受伤回家,想是为了保一方平安与强人搏斗所致,爱慕之心益盛,因此不管不顾,前来与王小狗相见。

这王小狗素来有点小聪明,只是色字当头一把刀,眼看这貌美如花的小娘子更是楚楚动人,哪里还管得其他,只想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却不知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就算有排队的人都从长江头排到了长江尾,哪里轮得到你?

话分两头,二马爷爷回家后总觉得心惊肉跳,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于是连夜去义庄查看女尸,当他看到女尸瞪得大大的眼睛之时,竟忘了师傅反复叮嘱过的忌讳。

如果死人眼睛瞪得滚圆且鼓,切记不要让自己被这双眼睛看到,如果非接近尸体不可也应先拿布遮住自己的脸,然后恭敬的走过去为死尸合上双眼。二马爷爷一时想起自己犯了忌讳心里恼怒,同时既惊恐于女尸的异变又担心王小狗的安危,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但他毕竟胆略过人,心里一阵火起,他快步走过去合上女尸的双眼,将香烛点燃又拜了三拜,而后朝王小狗家赶去。

王小狗家灯火已灭,二马爷爷趴着门缝朝里看去。在朦胧的月光中,他看到了令他终生难忘的画面。

堂屋里,王小狗抱着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又亲又啃,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仿佛看见女尸脸上的蛆虫都被王小狗舔到了口中,而王小狗却仿佛一无所知。这时女尸抬起头来,稀疏的几根毛发飘到已经腐烂了一半的嘴边,她嘴里喃喃了一句话,本来距离这么远应该听不到的二马爷爷却清晰的听到女尸的话。他甚至感觉耳朵边有人附耳说完话后的呼吸声。

她用诡异阴森的腔调说:“你也跑不掉。”说完嘴角竟浮现出一丝得意。

二马爷爷再也承受不了,他连滚带爬的逃回家,后来就大病一场,终究是捡回一条命。而王小狗后来被人发现死在了屋里,形容枯槁,如同一具被吸干了水分的皮包骷髅。他的嘴角扯得大大的,如同被巨力撕烂。脸上的皮如同被揉皱的卫生纸,却还残留着死时的表情,惊恐而痛苦不堪。

故事讲完了,一干同学都没有说话,但心里都很不屑。我们这一批虽然都是被推荐上来的,但文化都不差,在当时那个年代是很可以的。我们受的都是唯物主义思想教育,满脑子都是那句“打倒牛鬼蛇神”,而且都是年轻人,对这些怪力乱神之事自然不屑一顾。

二马环视四周,又道:“我的爷爷,他被女尸看到了脸,本来必死无疑,后来用火将脸烧烂,才捡回一条命。”

“我给你们讲这个故事并没有宣扬封建迷信的意思,只是在第一课告诉你们,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或许荒谬,毫无逻辑、道理可言,但它既然能流传至今,就必然有它的理由存在。请各位同学谨记。”

我在二马的教导下度过了两年的时光,这段时间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跟二马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毕业时我们喝了一夜的酒,他拉着我一直不让我走。

他说我是个人才,可惜他没有关系,不能把我留在武汉,去那种小地方会把人荒废了。

我笑道我是何等样的人?不管在那里,我都会成为同志们革命的引路灯,为建设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第二天一早我就到了刑警队报道。队长叫侯建国,在内蒙当了八年的兵,退役后就过来做了警察。他把我跟一个叫张阳的男的分到一组,跟着一个老警察做徒弟。

我们把队里人都认了个熟脸,就跟着外号叫道长的老警察出去遛弯了。

道长面相很老,看着可能有一个甲子了,但他其实才40多岁。他是个很圆滑的老头子,但我看得出他圆滑背后的无奈,他对谁都赔着笑脸的背后总是藏着一丝苦涩,可以看得出他是个心里有事的人。

张阳看着挺斯文的,还很资本主义的戴着一副眼镜,但我听说他是个狠碴子,他刚刚打完越战,因为在部队犯了事,所以回国后就被脱了军装,他家里有点关系,给他转过来当了警察。

据说戴眼镜打仗的,是个里面,一个冲锋就死了九个,剩下的一个就不正常了,而能打完一场仗的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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