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离琛吃完饭,也回了房间洗澡沐浴。
男人洗澡都是偏快,特别是常待在军中的陆离琛,不一会儿他就洗好,从浴室出来后,他换了一件休闲灰色毛衣,和一件休闲裤,整个人少了军人的刚硬,多了家居味道的儒雅。
坐在茶几上,煮了滚烫的开水,夹着茶杯冲洗着,袅袅升起的烟雾弥漫在空气中,他的轮廓完美刚硬,手上的动作有条不序的进行着。
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今天的心情不错,一边品着香茗,脑海突然想到了就在隔壁的洛音。
走到架子面前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书桌的抽屉,拿出里面的一个本子。
本子的书皮是牛皮样做的,泛黄却完好无损,只是页角有磨损的毛线。
翻开第一页。
空白温厚的白纸,自己潦草的几个大字,陆离琛。
现在看来,潦草中带着浓浓的稚嫩。
这是他在十七岁时开始做的笔记,从不言说生活的他,人生第一次想这么记载着他青春岁月的笔伏。
那怕全程是他一个人的独白,一个人的荒芜。
为了她,那个十岁时出现在他视线,从此挥之不去的身影。
陆离琛看着这些字,神情微微恍惚,他已经很久没做笔记了,从知道她永远不会喜欢自己时,他就不再写这种东西了。
下面还有一行字,依旧是潦草勾弄,却笔画分明,钢筋有力,一眼就能看的出,当时写的自己有多么用力。
:时光依在,阳光亦在,洛音的存在,离琛的念在————念念不忘,执念不放。
是啊,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用力的去爱一个人,一念就是十七年,那怕知道她不爱自己,却还是在知道她被人下了迷药后,和她-睡-了-一-觉。
后来她就彻底恨透了他吧,明明知道她有自己喜欢的人,他还这样以为反顾的去做了。
他有时经常会问自己后悔么?
在她去了美国后,他自责了三年,可他知道,他从来不后悔。
不然他也不会娶她,那怕她恨透了自己,他还是要娶她。
很残忍么?
薄唇勾起一抹笑,微微凉凉的嗜气。
那就残忍到底吧。
他放把手中的本子放了回去,拿起里面的一个黑色遥控器,把抽屉推了回去,走到一旁的音响停了下来。
按了遥控的播放,拿起耳机挂在头上,闭着眼睛听了起来。
耳机里传来一阵,哬哬哬的声音。
听了半天他才猜出她在吹头发。
是的,这是窃听器,安装在洛音房间的窃听器,为什么洛音一点都没发现呢,那是因为陆离琛把这窃听器安装在了灯管里,用的还是军区最高级的,洛音当然发现不了。
陆离琛刚听不久,那边嘈响就停了下来,他听到一系列响动后,那边又安静了下来。
之后就是莎莎的翻阅声,在看书么?
想到这,陆离琛又想到她看书的毛病。
这个毛病是陆离琛每次放学都要去她学校偷偷看她时发现的,那时她读六年级,课程无忧的她,喜欢放学后在学校草坪上看书,而且看的都是言情小说。
在一次看见她看哭了后,他就去网上去买了一本和她同样的小说,可看了半天,他不但没法懂她是为什么哭的,里面的男主角和女主角更是俗不可耐,看不下去后,他就继续看她看书。
可她像是着了魔一般,每天必到草坪,每次都要哭得一塌糊涂。
后来时间久了,陆离琛发现她无论看什么言情小说都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