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眼前的一切全模糊了,林立的教学楼、精致的石雕、以及老师刀子一样咯吱吱的声音,它们飘渺得象阵烟雾若有若无,可是内心的剧痛却提醒着我一切都真实的存在!艰难地隐进那片小树林,我终于“哇”地哭出声来……
袁源——脑瘫!
怎么也不知道这两个词发生着致命的关联,难怪家里有那么多那么多关于脑瘫的书!描绘在书里的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啊,残疾、弱智甚至痴呆!幼稚的我还经常把它们拿出来翻翻,满足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好奇,而现在才知,里面写得满满的,画得重重叠叠的——全是我!而我活在父母的谎言中,依然兴高采烈……难怪我总是比别人笨拙,难怪体育老师不再强求我完成动作,原来他们早就知道我是个低能儿!
一股蓄积已久的力量促使我狂奔起来。泪水纷飞中,我居然闯过了一路的红灯绿灯人流车流。我要远离学校,远离人群,远离这个嘲弄我的世界,我要钻进自己的房间,永远也不出来,永远!
紧闭的房门拦截着外面惶惑的父母。我倔强地躺在床上,听任他们千呼万唤。
最后爸爸撞开了房门,他恼怒地拉起床上的我:“听着…源源,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也不要把父母拒之门外!”“我是脑瘫患者,我做出什么事,你们也不要奇怪!”眼泪又一次象断了线的珠子,一颗接一颗地滚落,妈妈一把搂过我,惊恐万状:“源源,你是听谁说的?”“你们骗了我十五年,你们还想骗我多长时间?原来我是弱智,怪不得体育课我上的那么艰难……”伤心、绝望,象波涛一样在内心翻滚尔后“哗”地顶开了闸门,我伏在妈妈的怀里哭得天昏地暗:“妈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妈妈抱着颤抖的我哽咽着无言以对。
痛哭之后,我终于疲倦地睡着了。
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清新明媚的早晨,妈妈坐在我的床边,爸爸在房间里踱着步……他们守了我一夜。
看到我醒来,妈妈扶起了我:“源源,我们要振作起来,不能被自己打倒。孩子,去洗脸刷牙吧,把你漂亮脸蛋收拾干净!”我一向是听话的孩子,于是顺从地走进洗漱间。收拾完毕,爸爸握住我的手:“源源,你长大了,许多事应该告诉你了。”我看看妈妈,她也是一脸的庄重,“你是脑瘫。从小爸妈就带你四处求医,才解决了你走路的难题,但精细动作总不尽人宜,但我和你妈妈都很满足了,因为和严重的患儿相比我们是多么幸运。为了保护你的自尊,为了不让你成为别人嘲笑的话题,我么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这样做是不想让病魔在你心理留下任何阴影。你的确如我们所期盼,活得很快乐……”
爸爸走到窗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回过头来,象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爸爸还要告诉你一个秘密,爸爸也是脑瘫!”他盯住我的无比惊讶,“也许你认为怎么这么凑巧?对,上天就安排得这么巧。爸爸之所以告诉你这个秘密,是想向你证明,脑瘫患者也可以活得很精彩。”是的,爸爸活得很精彩,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对一千多名员工指挥若定。可我对他的说法很怀疑,也许这只不过是美丽的谎言只是为了找回我的自信?妈妈看到了我眼里的疑惑:“细细看你就会发现,爸爸走路脚是踮着的,为此他曾经很苦恼。”“是的,我曾经很绝望,象你现在一样。后来我发现,当我忽略了自己的缺点,别人也就不会在意!”细看下来,爸爸确实踮着脚走路。乡下的奶奶也打来电话,说爸爸那时的症状比我严重得多……
像行走在小说里,一切都是那么曲折离奇,我不得不静下心来整理自己纷乱的思绪。那天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扬长避短,我也会象爸爸那样成功;在奋斗面前,脑瘫也不过是只纸老虎!
经过这场风波的洗礼我一下子成熟了许多,生活的道路上我重拾起自己的自信艰难前行。然后摘取了一串串硕果: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拿到了不少论文获讲证书;我的演讲总会引起小小的轰动……在父母的支撑下,我的人生不很顺利却很精彩。
工作了,所在单位离姑妈家最近,所以那里成为我改善伙食的去所。
一次无事和姑妈闲聊,我谈到爸爸的脑瘫,她惊疑地笑了起来:“你爸?什么病也没有,小时侯可顽皮了!”“那为什么爸爸走路总有点踮脚,那可是脑瘫的症状。”“他踮脚吗?不可能!不过他学踮脚尖走路倒学得蛮象的,他那个摸样最笑人了!”姑妈沉浸在往事里,而我却怔在姑妈的笑容中……
我终于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他们用谎言的剪刀一次次地修剪掉我生命树上自卑的枝条,所以我的自信才得以在阳光下恣意伸展。感激父母,但我得发伊妹儿给父亲,告诉他在下次见到我的时候不必再踮着脚走路……
(佚名)
文字之类的符号有次序地排列。
小学二年级时,他被编到班上的“放牛组”。三年级时,老师将一把直尺交给其他学生,约翰要是不肯念书写字,每个人都能拿尺抽他的脚。四年级时,老师点他起来念书,众目睽睽下,他只能沉默不语,其他学生以为他快窒息,他就这样一年熬过一年,最后终于完成了小学学业。
上了中学后,情况大为改观。由于他在篮球场上表现神勇,很快便成为风靡全校的明星人物。毕业典礼上,他母亲喜滋滋地表示要让他继续上大学。大学?这是他连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但他最后决定选择德州艾尔帕沙大学,并申请加人该校的篮球队。他深吸了一口气,紧闭起双眼,准备硬着头皮往前走。
入学的第一天,约翰便四处向人打听,哪个老师给分最松?哪一堂课最容易混!每堂课下课后,他一定立刻将在课堂上画的涂鸦给撕掉,免得有人要跟他借笔记。在宿舍里,他也会抱着厚厚的教科书,若有其事地读着,免得他的室友起疑。他躺在床上,身心俱疲,但满脑混乱的思绪,却又让他无法入眠。结业考的前一晚,他向上帝祈祷,这次若能过关,他一定到教堂连做弥撒30天。
后来他拿到了大学文凭,也遵守诺言连做了30天的弥撒,接下来该做什么呢?由于自身有着极大的不安全感,他渴望能弥补脑中的这片空白,也许就是如此,他决定投身教职。
1961年,约翰开始在加州的一所小学任教。他每节课轮流让学生上台读课文,考试用的是标准测验纸,使用有答案洞的卡纸来改考卷。一到不用上课的周末,他便躺在床上好几小时,任由心情沉到谷底。
他后来遇见了在校表现杰出的护士凯西,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1965年,他们决定携手共度一生,就在结婚的前一晚,约翰向凯西坦白:“有件事我得告诉你,我……我是个不识字的家伙。”
“教书的怎么可能不识字?他大概是觉得自己英文程度太差才这么说。”
凯西当时并不以为意。但几年后,凯西发现约翰无法念本故事书给18个月大的女儿听,她才了解他是真的不识字。也许有人会问,叫凯西教他识字不就结了?问题是约翰不肯学,因为他觉得他一辈子也学不会。
28岁那年,约翰贷款2500美元买了第二栋房子,加以装修出租。他的房子越买越多,生意愈做愈大,他决定找人合伙,并雇用秘书和律师来处理相关事项。
经过几年的经营,约翰已跻身百万富翁的行列。但没人注意到这位百万富翁总是去拉门把上写着“推”的门,而在进入公厕前,他一定会迟疑片刻,看有男士进出的门是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