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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刻在时光里的爱恋(1)

爱情是寂寞花园里安静的花,努力盛开,清风自来。在岁月中,最深刻的、最真的、最长久的爱情,是无言的、细水长流的。是穿过一路风景,化干戈为玉帛。是病痛时,相扶;是分离时,相思;是老来寂寞时候,相陪。

烟火爱情,温暖相随

她是个可人的女孩,黑发飘飘,素衣安然。他喜欢她。一天,她笑眯眯地问他:“如果我突然死了,你怎么办呀?”他一听,立刻就激动了起来,涨红了脸,很是气恼:“不允许你这样说,你怎么会这样说话呢?多晦气呀!没有你,这日子还怎么过呀?好也好,歹也好,你必须和我一起活下去!”她看着他那急乎乎的样子,笑了,觉得自己很幸福,他把自己视为生命呢!把自己的一生交到这样的男人手里,应该没错的!

她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他是众人眼里的好男人。一天,她坐在床头,眯着眼睛,问他:“如果我突然死了,你怎么办呢?”他一听,怔了一下,有点不知所措,显然,他从来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看看她那张安静的带着笑意的脸,他还是说了:“我会把咱们的孩子抚养成人,让他感觉,就像你在身边一样幸福,你就放心地走吧。”她呵呵笑了,捶着他的肩头,嗔怒他两句,觉得很欣慰,他能把她没完成的,妥妥帖帖做好呢!

她是个爱笑的银发老太太,他是推着轮椅的老爷爷。老太太坐在轮椅里问老爷爷:“老头子,如果我先你死了,你怎么办啊?”老爷爷哈哈地笑起来:“老婆子,你想得挺周到啊,让我先给你挑个好墓地,是不?”老太太听了,也哈哈笑了起来,说:“就是那么回事,这辈子,你总那么让我安心呢!”

她是我的外婆,他是我的外公。他们一辈子没有说过爱情,也不知道什么是海枯石烂,但她在第一次问他的时候,她的心,是狂跳的,她知道,那是她梦想中的人来了。在第二次问他的时候,她的日子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她知道,和他在一起,踏实。第三次,是到老执手相看晚阳,分外温馨了。

清明节那天早上,外婆无声无息地闭了眼,任老伴和孩子们呼喊,她还是走了。外婆走后,外公的精神明显大不如从前,时常自己点上一支烟,说:“给,抽吧,点好了!”然后,看着一缕青烟升起,再将烟掐灭,静静地坐在床上,一声不吭,眼里有一种淡淡的、难以言尽的情愫。我们看了,谁都不作声,生怕惊动了沉思的外公。

看着年迈的外公,我心里忽然一阵感动:理想的爱情是什么?

古有“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震撼,今有泰坦尼克和魂断蓝桥的凄美,但任何一种都开始于浪漫,而结束于心痛。很多时候,我们所渴望的浪漫,不过是匆匆和爱情撞了一下腰,而真正生活中的爱情,是应该摒弃理想的色彩,是一种简单的事情吧,就如同外婆、外公,长久而平淡地相处了一辈子!

当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抗拒爱情的时候,就打开一扇窗,让清新的风儿进来,用心经营这一至美的感情吧。真的是啊,爱情没有那么多的惊天动地,也没有多么的复杂,它就是要两个人在一起过一辈子,就是要彼此相依相伴,就是要勇于担当,要落到烟火里,长久地温暖相随。

让我陪你一生

他和她青梅竹马,一起考上了大学,顺利就业。在众人的羡慕中,他们期待着那个早已约定好的日子,准备踏入婚姻的殿堂。可是,就在这喜悦中,他被查出了白血病。本应是享受爱情的如花女子,开始了照顾他的艰难历程。他让她走,他不想拖累她。她笑着摇头,说等着举行婚礼呢!

终于,那个让人期待又让人担心的日子如约而至,她穿上洁白的婚纱,在病房里摆满了鲜花,墙上,是她用玫瑰摆出的六个字:让我陪你一生!在朋友的簇拥下,她来到他的病床前,微笑着,说:“执子之手,与之偕老!”他泪流满面,将那一枚廉价的银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这洁白的病房,鲜艳的花朵,诚挚的人们,见证了一对新人的爱情,素朴、动人。

她,腿有残疾,但坚强勇敢,历经磨难,成为一名乡村医生。他,一个朴实的帅气小伙子,偶遇出诊的她,义无反顾地帮上她一把。这一帮,就帮出了一段美丽的童话。他被她感动,被她吸引,继而爱上了她。爱上她,也爱上背她行走的历程。

她要去给乡亲们看病,腿脚不利索,他就背着她,走过一条条路,转过一道道弯,将她送到每一个需要她的乡亲面前。乡亲们说,她看好的每一个病人,都是他用脚丈量出来的。她总是饱含着歉意,觉得拖累了他,他说:“怕啥,你想去哪儿,俺就背你去哪儿,俺背你一辈子。”他宽厚的脊背,深深地将爱写满,这爱,不言,不语,只在踏实前行。

她是生活在大城市的俏姑娘,在大学里认识了来自山村的他。他忠厚、善良、好学、聪明,这一切深深吸引了她,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毕业后,她说服家人,和他一起来到了他贫困的家乡,投身于教育事业。

他们的新房,是学校多年前盖的旧宿舍;他们的婚床,是两张单人床拼凑起来的;他们的新被褥,是大学时候的床单对接的。他们就这么踏踏实实地在山村中学里,夫唱妇随。他看着她不再白皙的皮肤,说:“苦了你了!”她笑着说:“嗯,是呢,我的物质真是贫乏,可是,我的精神很饱满啊,有你陪着我,这一生,我很富足呢!”这爱,饱满,清亮。

用青春年华,成就一段无怨无悔的人生;用脚底板踏踏实实地写下真情;用清苦的生活炼就成功。这样的爱情,没有惊天动地,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花前月下,只是在琐碎的日子里,一点点地铸成崇高,只因为,在他们的胸腔里,隐藏着惊人的力量,无声无息地蔓延着,就像那跨越沧海拂过鲜花的蝴蝶,总是一片芬芳,一片唯美,回味无穷。其实,那浓浓的融入在亲情里的爱情,才最真实,最贴心。也只有融进亲情里的爱情,才会地久天长,走过一生一世,历久弥香。

老来才相爱

年轻时候的爱情,总是惊天动地的,很有激情。总是有着太多的你侬我侬,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即便如此,大抵都是时间太长了呢!那时候,爱上的大概是爱情本身,那种心动的感觉,那种朝思暮想,那种羞于启齿,却又在微博上大张旗鼓地倾诉,扑啦啦一下子全开了,煞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啊!可其实呢,未必那么相爱。太绚烂的,总是不会太长久,如烟花,刹那间便灰蒙蒙,悄无声息,不了了之。

还是那年长的吧,道别喧嚣,慢慢沉淀,回归宁静,有一种难得的自控。因为爱情是需要沉淀、需要安稳的啊。

邻居阿爷的老婆,年轻的时候是个极美的人,浑身散发着一种诱人的妩媚。无论穿什么,哪怕是被人笑谈的红配绿,她也总是让人欢喜着。于是房前屋后,便多了许多的眼神。哪个女子不愿意被人欣赏啊?她也愈加妖娆,愈加迷人。于是,闲言碎语来了,这样的女子不中用的呀。阿爷,不争不辩,亦是不恼,随她去吧。阿爷如此,长辈再是恼怒也是无用的。

转眼间,那个华丽丽的女人,露出了几缕白发,但仍然无法遮挡她的风韵。阿爷许是操劳累了,一夜之间,竟然半身不遂。人们感慨,那个女人能侍奉他吗?

街头的消夏戏曲晚会,阿爷坐在轮椅上,随着铿锵的调子,双手轻打着拍子,小声地哼唱着。旁边,那个极致的女人,轻摇小扇,偶尔在阿爷耳边低语什么,轻笑着。这是他们未曾有过的情景啊!

原来,那时他们不曾渲染过自己的爱情,只以自己的个性,珍藏于心,慢慢地老成姜,散发着微辣的、沁人的香。而爱情,也在这暮年,闪着耀眼的光。

看书,被文中一段掌声感动。那是个中了风的老人,走路已经有些微微的跛,背影反而愈显得憨厚。他的身边,是他的妻,美丽慈祥,但少了一只手臂。当戏曲谢幕,那老人,侧目,抚起爱妻一只纤弱的手,然后,张开自己那只有力的手,两个人,合掌,分开,再合掌。于是,掌声响起来。那老人给自己遇车祸的妻子,写日记,安电子手,还为妻子披上婚纱……这样的岁月静好,喜气安稳,是历经沧桑后,爱情赠予的从容与淡定。

很多个清晨或是黄昏,小城里那个广场,总是停满了人,都是安静的老人。他们大多两两的,肩并肩坐着,像是林中互相取暖的鸟儿,相依相靠。大多时候,他们并没有语言,偶尔彼此看一眼,笑一笑,拉一拉对方有点下滑的衣襟。然后,静默着,半个上午,抑或整个黄昏。他们都是老来伴儿啊,在这热闹的小城里,他们会提一篮子青菜,回家熬一碗清粥,言是寡的,做才是正当。不用交流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切都很明朗,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光阴,早就把最美妙的爱情,修炼在他们身上啦。无须张扬,无须强调,无须描绘,从容不迫,爱情融成岁月里最纯粹的,最透明的一颗心。

时间总是快的,眨眼就是一出戏。而爱情总似乎是少时的事情,惊艳艳的。可如果能在老年的时候,仍一如既往真诚地爱,也许,那才是极致,历久弥香。黄宗英,冯亦代,两个银发可人,80岁了,还那样热烈而真诚地爱着,比少年还热,还烈。这样的思恋,看得人惊心肉跳,好比是雪白丝锦上,滴一滴艳红的血,无语,亦无语啊。

很多年轻时的轰轰烈烈,早已在岁月里,积满尘土。而在山河岁月中沉淀下来的爱情,才有了烟火,有了菜香,有了脚踏实地啊。

说到底,最深刻的、最真的、最长久的爱情,是无言的、细水长流的。是穿过一路风景,化干戈为玉帛。是病痛时,相扶;是分离时,相思;是老来寂寞时候,相陪。

相亲,争取来的缘分

我始终明白,自己是那种掉到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主。因为这种自知之明,大学四年居然没有被人追过也没有追过别人。每每和闺蜜聚到一起,谈起大学时的浪漫恋爱,我就成了地道的听众。这成了我的一大遗憾,也成了我参加工作后,别人要为我介绍对象的一大理由,于是,被父母认为早已是26岁高龄的我,不得不要面对好心人的关心。

介绍对象之前,别人总要耐心地问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而对方又是怎样的条件等。往往是还没和对方见面,我就找到了一堆不合适的理由。其实,不是人家不好,是自己感觉还年轻着呢,急什么呀!

时间久了,就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了。年底,表姐通知我去相亲,没有任何理由,必须去。我惊讶地呆愣了半天,被她拉上了车,来到了她的办公室。一会儿,一个身高将近一米七,胖乎乎的、笑眯眯的男子走了进来。我站起来还没说什么,表姐就说:“你俩好好谈谈吧。”说完就马上退出了房间,顺手带上了门。

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26年来,我这可是第一次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同在一室呀!我愣愣地站在那里,头脑一片空白,傻笑着,我能想象出自己当时有多么傻。还好,他还算谦和,笑着请我坐下,他也坐下了。然后,他就开始寻找话题,谈一些我工作上的事情。看样子,他好像有所准备似的,任何一个话题,都可以让我滔滔不绝。不大工夫,我就不再那么紧张了,恢复了我爱说爱笑的本性。

忽地,我想起表姐说的话,时间别太长了,于是我张嘴就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他笑了笑,原本很红的脸一下子更红了,他说:“我个子矮,文化不高,所以我喜欢有文化的人……”

见到这人如此真诚,我一下子笑了,敢于解剖自己,不错嘛!于是,我鼓励他,个子是父母给的,什么高矮,健康就是幸运,文化不高不等于能力不行嘛!听到这,他抬头看我,我忽然感觉一种异样,赶紧起身走人。

回到家不久,表姐就来了,很高兴的样子,说人家男方同意,说咱家妹妹通情达理!然后表姐把他的通讯方式告诉了我。我一怔,拉住表姐说:“我可没说和他谈,没感觉。只是他那憨厚的笑,还能让我有一丝印象,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我不想谈了。”表姐瞪我一眼,但也没有法子。

几天后,我正在单位里忙着整理资料,同事小刘忽然叫住我,递给我一封信。我有点迟疑,都什么年代了,谁还会给我写信呢?接过来一看,信封上什么都没有,打开,一张淡蓝色的信笺,漂亮的钢笔字,不看内容,直接看落款:某某。哎呀,是那个相亲男!信里没有多谈什么,只说感觉不能和我交往非常遗憾,希望我能再给他一次交谈的机会,即使他没有这个机会了,也祝福我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坐标。看着那漂亮的字,读着那理智的语言,虽然他将自己名字中的“莹”写成了“营”,却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说不清的情愫涌上心头。

出于礼貌,我答应了他的约请。这次,他开始侃侃而谈,语速不快,但总会在某个时刻,忽地就让你开心地笑起来。我没想到,其貌不扬的他会如此健谈,如此幽默,如此大方。

通过这次交谈,对他的印象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他也开始带我去不同的地方兜风。那天,他带我去了他老家的果园,果园很美。他说,这是他父母辛辛苦苦耕种了十几年的,他上班后,每逢节假日他就和父母一起来收拾。现在树有一部分已经老了,需要刨掉。下班后,他就自己悄悄来到地里,刨上一棵,这样可以减轻父母的劳动量。他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正用力地砍着树,汗水直流……原来,他是这般孝敬,这般吃苦耐劳,这般富有责任。而我终于发现,他才是我今生要找的人。

后来,他告诉我,当得知我不想交往的时候,他就通过同学找到了小刘,请他转交给我一封信,以此寻找机会,让我进一步了解他。他说,缘分也是需要争取的,如果我看不到他的字,听不到他的幽默,体会不到他的责任心,也许,我就真的从他身边溜走了。

其实,有很多的缘分并不只在浪漫的童话里,比如,这相亲,无需在漫漫人海中苦苦寻觅,耗费那么多的精力和感情,在好心人创设的简洁的空间里,依旧可以创造奇迹。

歌词本里的爱情流年

那时候,喜欢唱歌,没有电视,更没有MP3,有的就是一个普通的横格本——歌词本,还有一支笔。

课间的时候,大家叽叽喳喳地围一圈,挤在一起,听某人嘻嘻哈哈唱着,于是,青春年少里的爱情,便潜滋暗长了起来。

先是从抄歌词开始的,大段的歌词需要一行行、一笔笔工工整整地写下来。写的人累了,便有三两人自告奋勇地说:“我来写!”那气势胸有成竹。

写的人,是各不相同的。

有的比较潮,把字写得自认为是行云流水般的。顺便还在字体的空白处,贴上一张小画,简简单单的本顿时生色不少,仿佛是年轻的男子,着了华丽的衣服,在那里静默着,等待佳人似的。周围的人看了,一阵大笑,羡慕呀,呵,好美啊!惹得小小的心,猛地幸福了一下子。会脸红的,但转瞬即逝。这字太乱了,谁会认的呀?撕掉吧,不要了。

那抄词的见是如此,有点小小的失落,但不妨碍什么的,叹口气自顾离开。他心里的失落,到底还是不愿意给人看的,是在自己的青春底板上,留一点点可以高傲的余地吧?

也有的是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写,作业也不一定比这写得漂亮。是真用了心的,一笔一画!当然,这速度要比那行云流水慢多了。常常是被周围的人追着质问:“抄完了没有啊?我们等着谁谁来唱呢!”似乎他的抄写是理所应当的!

没事的,等等呗!先唱那个熟悉的呀!某人并不急,给他开脱着。他一下子松了口气,仿佛是胜利的将军,满意地笑着,低头写去了。

这时候,他的耳边是她清脆的歌声,还有周围人的应和着: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片刻的工夫,周围就大声地响起了:让我们自由自在地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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