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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打工者的辛酸史

每个打工者都有一部辛酸史

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庄,几乎每家每户都住满了打工者。城里的房租太贵了,我们只能选择这里安身。

居住在我对门的是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在来南方之前,他在北方一所学校上班。他的名字很有个性,叫迟刀,而他的长相也像一名持刀抢劫的凶犯。其实他很善良,他那种粗犷的外貌很容易把人误导到一些恐怖的事情上面。

有一天夜晚,迟刀突然和我说起了盗墓。

迟刀生活的那个地方,在古代的时候靠近帝王之都。所以,历朝历代盗墓的人非常多。而我生活的那个省份的很多地方,还有我们家乡的很多村子,仅仅从名字上就能看出历史久远,比如御史村、三王城、封城村、侍郎台、尚书庙等。因为这些地方历史沉淀深厚,古墓众多,所以,就有很多以盗墓为生的人。

我们小时候都听说过很多关于盗墓的故事,这些故事比狼的故事更为精彩。这些故事都是在“说古经”上听到的。这些地方的盗墓历史源远流长。

我小时候听到的最恐怖的两个盗墓故事都是关于孩子的。一伙盗墓贼掘开了一个古墓,突然发现死者是一个孩子,孩子的头顶上插着一根铁钉。这个孩子在死的时候,家人并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而盗墓贼揭开了这个惊天的秘密,他是被人用铁钉楔进头顶上死亡的。据说,孩子的头顶有一个地方特别柔软,拿一根铁钉,用手指按着,就能插进去。

还有一伙盗墓贼,挖开甬道后,却发现甬道口有一个孩子的骨骼,距离石棺仅有两米远。这个孩子也是一个盗墓贼。盗墓团伙一般由几个人组成,其中有一个必定是极瘦的人或者孩子,这个人就是进入墓葬的人。盗墓贼把所有器物吊了上去后,就把这个孩子埋在了地下。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另一伙盗墓贼又来了,挖开古坟,才发现了这个秘密。

把人埋在土层里是一种最恐怖的死亡方法,这种方法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小时候听说有两户人家有纠纷,一户人家盖房打墙,就将邻居家的孩子打进了土墙里。几十年来,邻居家一直不知道当初的那个孩子去了哪里,还以为被狼叼走了。后来,一场大雨,土墙倒塌了,人们才看到那个孩子是被打进了土墙里,他身上的衣服还完好无缺。打墙的时候,铺一层土,用石墩击出土窝,再铺一层土,再击出土窝。所以,土墙很结实,虫子都叮不动,孩子的尸首才能保存完好。

迟刀说起了他们村庄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是他亲眼看到的。有一天,村子里一户有钱人家的女孩子死了。按照北方的风俗,孩子安葬只能选择晚上,大人安葬才能在白天,否则,两个鬼会在去阴间的路上相遇,小鬼会被大鬼欺负。

那家有钱人安葬孩子的时候,陪葬了很多值钱的东西,什么录音机啊、手表啊,还有给孩子的项链戒指。不想,这些东西被盗墓贼盯上了。

孩子是在黄昏时候安葬的,盗墓贼是在凌晨动工的。

第二天早晨吃饭的时候,农村的早饭是在早晨9点左右吃,那个死去的女孩子突然披头散发出现在了村道上,所有人见了,都吓得说不出话了,这可真是大白天见到鬼了。女孩子跑回家,拍打着房门,她的父母吓瘫了,一动也不敢动。后来,女孩子就在村道上游荡,村道上冷冷清清,家家关门闭户,人人躲在门后瑟瑟发抖。后来,还是村中一个老人胆子大,走了出去,和女孩子交谈,发现这个女孩子不是鬼,她是死而复生的人。

人们再去安葬女孩子的坟墓那里观看,看到昨天晚上的坟墓被扒开了,棺材也打开了,棺材边躺着一个男人,这是一个盗墓贼,他被死而复生的女孩子吓死了。

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叫做假死。看起来死亡了,其实还没有死去,一旦受到某种刺激后,又会活过来。

千百年来,盗墓贼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安葬者总在穷尽心机,死后想得到安逸;盗墓贼总是挖空心思,想盗得财宝。这种猫与鼠、鹰与兔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所以,秦始皇将自己的坟茔修建得异常牢固,而且将所有参与修建的人都作为了陪葬品,想守住自己坟茔的秘密。很多王侯将相都建有多个坟茔,希望以假乱真。至于坟墓中的种种机关:毒箭、弩弓、流沙、滚石、毒气、檑木、蛇蝎,那更是不一而足。

然而,这些都难不倒盗墓贼。

盗墓贼偷盗到的每一件文物,都有一段故事。每一段故事,都是一段传奇。

那年初秋,母亲来到了我所工作的这座南方城市。

这是母亲第一次来到大城市。此前,她连县城都没有去过,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与家乡相隔十多里的山下的乡镇。那个乡镇每隔十天就有一次庙会。母亲每隔几个月,就和同村的婶子们提着竹篮,去庙会上购买生活用品:肥皂火柴、油盐酱醋什么的。每次去山下的乡镇赶庙会的时候,母亲和婶子们都像孩子过新年一样兴奋,她们提前几天就会做好准备,而去“上会”的那一天,都会穿着平时舍不得穿的,一直压在箱底的洋布衣服。

母亲是我们村第一个来到大城市的人,而且是南方的异常繁华的大城市。她是由在县城蹬三轮车的、见过世面的弟弟送来的。

此前,我给家中邮寄了1000元钱,这些钱足够母亲和弟弟买两张卧铺车票。可是,他们舍不得花钱,他们买了两张绿皮车厢的硬座车票,在闷热的车厢里摇摇晃晃了30多个小时,才来到了我生活的这座城市。

这是母亲和弟弟第一次坐火车。

我在火车站接到母亲的时候,母亲和弟弟都穿着厚厚的棉衣,他们在大街上单衣短袖的人群中显得异常抢眼和臃肿。他们站在出站口的墙边,惊恐地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用胆怯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我。他们一看到我,脸上的怯懦一下子荡然无存,拉着我的手用粗笨的家乡话又说又笑,惹来很多好奇的目光。

他们的脚边放着两个蛇皮袋子、两个帆布提包。那两个提包是我当初上中学时用来背馍的,已经洗尽了原来的黄色,变成了不灰不白的颜色。我问:“怎么带这么多东西?这么远的路,太难拿了。”

母亲说:“村里人知道我要来你这里,都给你送东西,这都是你叔你婶的心意,我就都带上了。”

我拎起蛇皮袋子和提包,感觉每个都沉甸甸的。我问里面都是些什么,弟弟说:“有大红枣、核桃、绿豆、坨坨馍、花生仁、辣椒面、花椒面,还有脆瓜。”

弟弟说,当时脆瓜在我们那个偏远的山区还没有上市,这是村里一个种脆瓜的叔叔专门挑选了几个熟了的脆瓜,让带给我的。脆瓜,在一些地方叫香瓜,最好吃的是一种叫做“小白兔”的脆瓜,用拳头砸开后,香气四溢。我知道这个种瓜的叔叔,他种了一辈子瓜,小时候我们偷过他无数次瓜,我们趁着月色潜进瓜地里,摸到大大的圆圆的东西就摘下来,然后,西瓜在前面滚动,我们在后面爬动,一有风吹草动,就赶快停下来,全身贴紧地面,心跳如鼓。那时候偷到的瓜几乎都没有成熟,我们到了安全地带后,将这些半生不熟的西瓜用拳头砸开,用手抓着瓜瓤吃,吃完后满手都是黏黏的糖汁……有时候,我们还偷脆瓜,没有成熟的脆瓜瓜瓤很苦,我们只能啃吃瓜皮……第二天,种瓜叔叔看到瓜皮瓜瓤,总会在村中悲愤地叫骂。

没想到,多年后,种瓜叔叔把他的头茬熟瓜给我送来了。

我们先乘地铁,后坐公交车,我们在公交车上用家乡话大声交谈着,完全没有顾及到身边诧异的目光。家乡话咬字很重,尾音较长,即使轻声说话,也像和人吵架一样。而南方话发音轻柔,莺莺燕燕,显得非常好听。浓重的西北方言在南方婉转的语言中,显得极为另类,就像鸟语林里突然传来了粗犷的叫声。

母亲对城市的一切都感到很好奇,她问我地铁是什么,我说,地铁就是地下跑的火车。母亲想了想后,感慨地说:“啊呀,这城里人就是行,地底下还能跑火车,我回去给村里人说,他们肯定都不相信。”

母亲最感慨的是城市的高楼大厦,还有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母亲站在一幢大楼前面,仰着头看着,她说:“这楼这么高,都要踮起脚后跟看,嘎嘎肯定都飞不过去。”家乡人把喜鹊叫“嘎嘎”。

我说:“城里就没有嘎嘎。”

母亲疑惑地说:“城里咋能没嘎嘎呢?嘎嘎是益鸟,专吃虫子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母亲想了想,似乎想通了,就说:“城里没有庄稼,可能就不要嘎嘎。”

我们过马路的时候,在路边等候了很长时间,红灯才转为了绿灯。母亲抓着我的手臂,小心翼翼地迈动着脚步,惊慌不安地看着身边的汽车。母亲说:“这车咋就这么多?一个挨一个,一眼望不到头,就像蚂蚁一样。”

我说:“在城市生活,有房子有车子,就算成功了。”

回到我居住的城乡结合部的那个村庄的时候,母亲兴奋地说:“今儿个跟着我娃来了一趟大城市,坐了地铁,还坐了公共汽车,看了洋楼和这么多的小卧车,这一辈子妈没白活。”家乡人把小轿车叫小卧车,还有的人叫屎壳郎,它确实像屎壳郎一样又矮又小。

母亲还骄傲地说:“恐怕在咱整个乡镇,妈是第一个坐地铁的农民。”

我说:“可能是的,这地铁不是每个城市都有,现在也只在少数几个大城市才有。”

母亲神情严肃地说:“我娃在大城市给国家干事,就要好好干,把国家的事情一定要当回事,不要叫人家戳脊梁骨。”

我点点头。以前每次回家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都会叮咛我“把国家的事好好干”。

弟弟说:“哥,你以后也在城市买房买车,做个城里人。”

我嘴上含糊答应着,其实我知道,要在大城市站稳脚跟,谈何容易。我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这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一样,都想在这座南方大都市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现在都还爬在梯子的第一个台阶上,不知道往上还有多少个台阶需要攀登。

我的居住环境很简陋,只有七八平方米的一个小房间,一张床一张桌子就占据了所有空间。迟刀听说母亲和弟弟要来,他就搬到了私立学校去住,把他的房间让给了我。

报社听说母亲和弟弟从遥远的西北来到南方,就将三张演出门票给了我。母亲来到这里的第二天,一家美国交响乐团环球演出,来到了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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