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451300000027

第27章 消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8)

196.旅馆对顾客斗殴的事件未及时制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热点

邓某出差到某市住进一家旅馆,夜里因隔壁房间有四个人在打麻将,吵得邓某无法入睡,于是上前交涉,谁知招致对方四人殴打。而旅店服务人员见到邓某被打没有及时出手制止,也没有报警,导致邓某被打伤。事后打人者逃之夭夭,邓某遂向旅馆要求赔偿。旅馆对邓某是否有赔偿责任?

指点迷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当邓某在旅店内被殴打时,旅馆工作人员既未阻止也未报案,导致邓某受伤,显然没有尽到合理限度内保障旅客安全的义务,有一定的过错。由于本案中打人者逃走,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旅馆就得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旅馆承担责任后,可以就自己向邓某已经作出的赔付向殴打邓某的四人追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197.住店被盗,宾馆是否有责任?

社会热点

刘浩升(化名)到湖北出差,住进一家三星级宾馆,房费是三百元。可是晚上刘浩升应酬回来,发现自己装有一台手提电脑和六千元现金的公文包不翼而飞。向公安机关报警后,案子一直未能侦破,刘浩升向宾馆提出索赔要求。宾馆负责人答复道:“东西不是宾馆拿的,这盗窃防不胜防,你应该找公安局、找小偷索赔。”刘浩升准备向法院起诉宾馆。那么在这件事情上,宾馆是否有责任?

指点迷津

按照法律规定,刘浩升可以向宾馆索赔。刘浩升按规定向宾馆支付了房费,双方就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由此可见,刘浩升在住店期间享有人身财产受安全保障的权利。同时,有关法律还规定了经营者有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当事人的财物在宾馆这一特定场所被盗,是与宾馆本身防盗措施不力、管理不善有关,宾馆方面是有过错的,其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了违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应该给予经济赔偿。但是宾馆在赔偿游客损失后,如果小偷被抓住,那么宾馆可以向小偷追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单位,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98.旅客在宾馆住宿被杀害,宾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社会热点

于某出差在某市时,在其入住的宾馆被他人杀害,随身携带的财物也被劫走。该宾馆属于三星级宾馆,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监控措施。在《宾馆服务准则》中承诺“有24小时的保安巡逻,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等内容。后来经公安机关侦破,于某是被窃贼万某所害。于某遇害后,于某之妻王某精神受到打击,且为料理丧事受到一定经济损失。为此,王某向宾馆索赔,要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30万的精神赔偿。

指点迷津

本案中,于某与宾馆之间形成的以住宿、服务行为为内容的合同关系,宾馆对于某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使住宿旅客免受非法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于某在宾馆被窃贼万某劫杀,宾馆虽非共同加害行为人,但其管理中存在过失也是导致于某遇害的原因之一,因此应视为有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中,由于宾馆没有切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被害者于某自身疏于安全防范也是导致被害的原因之一,因此对事件也有一定的过失,可以酌情降低宾馆的赔偿数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199.预订的酒席被取消,可以双倍索还定金吗?

社会热点

王先生在某酒店预订了为其父过60大寿的寿宴,并交了200元定金。就在其父大寿的前一天,酒店工作人员给王先生打来电话,告知明天该酒店被一家结婚的包下,不能承办王先生父亲的寿宴。王先生非常气愤,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酒店应该双倍返还王先生定金吗?

指点迷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该诚实守信,不得恶意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双方的约定。本案中,王先生已经向酒店预订了酒席并交付了定金,酒店没有经过王先生同意就擅自取消,其行为显然有违诚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应该向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0.酒店以消费小票没盖章为由不给开发票怎么办?

社会热点

2008年7月5日,周小姐在某饭店用餐,结账时问服务员可不可以拿着消费小票下次就餐时累计开发票,服务员告之可以,并说须在一个月内来开发票。8月1日,周小姐又来这家饭店吃饭,吃完饭后拿出上次吃饭的小票,要求累计开发票。而饭店服务员却告诉周小姐,消费小票上须有饭店盖的章才能累计开发票,因为周小姐上次吃饭的小票上没有盖章,只能开这次消费的发票。饭店的说法有道理吗?

指点迷津

饭店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同时国家税务部门从来就没有规定购物小票超过30天就不给开具发票。现在,大多数酒店、大型超市为了自己内部管理的方便,而对开具发票的时间作出一些限制,这属于正常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能获得消费者认可。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即使商家提前告知了消费者这样的规定,但限定时间开发票的规定也属于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商家的法定义务。至于消费小票上没有盖章而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则更是不合法的错误做法。如果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要发票遭到拒绝,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同类推荐
  • 迈向法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第二版)

    迈向法治: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第二版)

    本书是对我党的依法治国宏观战略蓝图、顶层设计和实施路线的全面、系统、专业的分析和解读。作者深刻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系统全面阐释了法治中国的理念和精神,内容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什么是法治、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立良善之法、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与公正司法、依法治国与法治社会、法治与改革、依法治国与法学教育十二个部分。本次修订,作者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加入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作者的最新思考和体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药品安全类法律法规

    药品安全类法律法规

    本书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 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刑法

    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刑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根据多年经验预测的目前复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学科所需的法律规定。
  • 家庭法律指南(家庭实用生活百科丛书)

    家庭法律指南(家庭实用生活百科丛书)

    家庭法律指南(家庭实用生活百科丛书)介绍了法律的基本知识与需注意的法律细节。
热门推荐
  • 救世缘之青丝伤

    救世缘之青丝伤

    异世界,于人界平行的巨大荒原.八座城池的传说,与那古城的救赎.一名不凡的少女,穿行于纵横的危机之中.打开古城的人,命运又会如何.他,一名重情的翩翩青年,背负着痛苦的仇恨.她,爱上了要置自己于死地的人,越陷越深,执著难舍.她,不敢去爱,只因自己时日无多,只能逃避他一番痴情.缘生缘灭.飞化似雪,一眼天涯.秋水陨,剑难断.谁,才是能救世或灭世的古城至尊,谁,才能与相爱的人相守.江湖腥风血雨,真假善恶难辩.背后刺来一剑的人,又能否守住自己的挚爱.无尽的谜团,在迷惘中开启.这异世界的命运又会如何?如何不悔.一切尽在救世缘第一部,青丝伤.
  • 带着机甲闯末世

    带着机甲闯末世

    这是人类与掠食者之间的战争,城市化作坟墓,文明将是墓志铭。一场事故,二十一世纪最强机甲穿越末日,谁将带领人类走出黑暗?(群:679645104)
  • 末日机械君主

    末日机械君主

    天外机械族来临,几乎掠夺了地球上的一切金属。人类文明毁于一旦,顷刻间回归石器时代。而机械族文明却犹如雨后春笋一般绽放在地球上,远程炮击的毁灭者、冲锋破坏的撕裂者、探查警戒的守望者、掌控力场的支配者……它们就是末日的代名词。然而,在宁毅获得重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明白——这个冰冷的末世……注定会成为他的疆土!【不圣母、无虐主,也算是比较新颖的末世题材吧,觉得不错的读者可以收藏推荐一下,非常感谢。】
  • 王俊凯——爱你是错却错到底

    王俊凯——爱你是错却错到底

    王俊凯,是你一耳光打醒了我所有的幻想!---------by南宫亦梦对不起,只是我一直都爱你----------by王俊凯不要再骗人了,我已经伤痕累累-----------by南宫亦梦真的不可能了吗?-----------by王俊凯
  • 网游之最后一位道士

    网游之最后一位道士

    公元3069年,地球资源彻底枯竭。希望号满怀着人类的最后种子射入太空,前往α号星球。而地球上的人类全体放弃肉身进入由地球联邦创造的全息游戏:人生,等待抵达α号星球。道士,一个每次升级都必须平均加点的废柴职业,也是唯一一个游戏中莫名被抹除传承的职业,所有道士职业者被全部强制转职。黄震,为了一件神器而成为了人生中最后一位道士玩家。当他实力渐渐强大,他逐渐知道了人生不仅仅是款游戏。
  • 异能掌控

    异能掌控

    意外获得稀有能力的他,为寻找消失的父亲,展开了一场奇幻的人生....进入异能学校的他又将如和展现自我作为....惨遭他人陷害,勿入黑暗深渊的他又该如何脱险....正义与背叛他该如何选择....古墓探险,奄奄一息只为寻找父亲踪迹....但不知惊天秘密慢慢浮出水面....毁灭一切,拯救一切掌控万物一切尽在....异能掌控!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世界文化百科

    世界文化百科

    各民族的古老文化中都有解释自身起源的故事,并且无一例外地将人类的起源归功于神的创造。在欧洲和中东,人们对《圣经》里关于上帝“创世”,并创造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的神话深信不疑。
  • 《网王同人之校界雇佣兵》

    《网王同人之校界雇佣兵》

    顾晓作为一枚穿越人士表示很苦逼,毕竟她手下还有一个佣兵团数个产业,本来的土豪瞬间变成一枚穷屌,还附身到被人弄死的长相一流的少女身上,但是,她现在二十二正直大好年华就特么的穿了,呵呵呵,也是醉了。但是她的手下们也在是几个意思?是让她看着他们继续在自己面前搞基是么?她是腐女没错,但是她现在也单着呢!本人小白一枚,有可能会爆更什么的,更新时间不定,如果对本人有兴趣可以去晋江找找我什么的2333嗯,其实打算写耽美来着,再等等吧2333
  • 爆笑穿越:女配求放过

    爆笑穿越:女配求放过

    一觉醒来,网络作家花馫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自己写的小说里面了!可怕的是,自己竟然是小说中恶毒的炮灰女配!更可怕的是,自己的读者也穿越进来了,而且是小说的女主!一路欢乐、一路坑中,看小作者如何奋力脱离故事路线~看小读者如何追求高冷男神~(爱我你就告诉我,喜欢的话,就在小说评论区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