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了这么多天,学生会的事也基本丢开了。病好以后,我便疯了似的处理堆积起来的事情。晴子笑我:“你呀,真是要权不要命了。”我一下子火起来:“什么权不权的,干吗说的这么难听!”晴子一下子愣在那里。老大和艾雪也放下了各自手里的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发完脾气,我马上就后悔了。晴子就是这样爱开玩笑的性格,我又不是不知道。更何况她也是为了我的身体着想。
“对不起啊。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对这些权力啊什么的说法很敏感,也很反感。”晴子说:“我知道。是不是为了那件事?”晴子抬起头朝门外努努嘴。
“或多或少是有一点的吧。但不是最主要的。”
“乐乐,或许你还没有真正的适应学生会里面的生活。”老大说。
“可能吧。在里面做,真的会让人变得心浮气躁起来。而且我特别不愿意别人认为我做了主席,就和他们有了距离,或者说特权,并且因此而排斥我。”
艾雪说:“不要这个样子。没有人会那么觉得。你是不是太敏感了?”
“瓶瓶们就是这样的,说你理智吧,你又敏感得很;说你小心眼吧,你又是12星座里最有智慧的,也是最有社交天分的。怪物,真是个怪物啊。”晴子夸张地说,把我们都逗乐了。邱哲打来电话:“病好了吧?好了就和我一起出去玩。”
“去哪儿玩?”我已经不再刻意地制造和他之间的距离了。一来是因为于茜的大度,二来是邱哲的执著和理智让我觉得,如果再那样,就未免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去骑车吧。”
“骑车?”
“是啊,广场那边出租一种单车,两个座儿三个轮子,很好玩的。”
这倒是没玩过。
邱哲带我去了广场租车的地方。
“这根本就是两辆车合在一起了嘛。”我笑。
挑了一辆黄色的,邱哲跨了上去。我坐后面。“出发啦!”他叫,回头望我一眼,带着灿烂的笑。原来邱哲也是可以这么阳光的。明眸皓齿,恍惚间,我以为看到沈海的脸。
我们两个拼命地踩着脚踏板,车子呼呼地绕着广场跑了起来。
“要不要去看看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邱哲的声音顺着被我们劈开的气流淌过来。
“好啊。”我说。于是邱哲歪了歪车把手,就带着我骑出了广场。这是一个新开发区,虽然街道很宽,新楼很多,但行人仍算是稀稀寥寥。我们沿街而行。邱哲的背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洇得衣服湿成点点滴滴的样子。也有连成一片了的,紧紧地贴在他的皮肤上,让肌肉的每一次起伏运动都落入我的眼里。
“邱哲,我们换着骑吧。你骑的时候我休息,我骑的时候你休息。”
“好。我先来。”说完,邱哲俯下身子,更快地踩了起来。
车子丝毫没有减速,两边的树啊房子啊全都“嗖嗖”地向后倒去。风扫在我的脸上、身上,吹鼓了我的衣服,也诱起了我的玩心。我伸出胳膊,展平,就像小鸟张开了翅膀。衣袖“呼呼”作响,气流窜过我指缝逃逸开去。闭上眼睛,抬起头,我的心在细细密密的阳光织就的网中尽情地飞翔。渐渐地,车子慢了下来。邱哲蹬得吃力起来。
“你休息一下,我来吧。”
可是,尽管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车子还是不紧不慢的样子。邱哲笑我:“你怎么那么没用啊。”
“我是故意的。慢慢来,看一下风景嘛。”邱哲也不拆穿我,只是把脚又放到了脚踏板上。我明显地感觉到轻松了不少。
“不是说好了现在该我骑的吗?”
“慢慢骑又不累。”邱哲说。
然后两个人就有一下没一下地踩着,晃晃悠悠地朝郊外骑去。
“好了,到了。”邱哲捏了刹车,我们停下来。我从来不知道这座城市还有这么个好地方。一大片湖泊,周围零零散散地种着些垂柳。这湖不是浑成一片的,中间弯弯曲曲地有着些只能容许一个人走过的小道。小道直通向湖中心的那一小块平地。平地的周边也有几棵柳树。树已经很高很大了,长长的柳枝垂挂下来,有的都快挨着水面了。地是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最原始的泥地,踩上去松松软软的,很是舒服。大概是风吹来了那些不知名的花啊草啊的种子,泥地上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人类脚下却依旧傲然抬头的小精灵。湖水虽然说不上清澈见底,但也能算是郁绿可人。偶尔会有调皮的小鱼作兴,弄得荡漾的湖面泛起点点白光。
“好漂亮的地方!”我赞到,也有惊喜。邱哲笑,指指湖边的一块白岩石,示意我坐下。他也坐了下来。“你说这是你最喜欢来的地方?”
“嗯。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来这儿。偶尔会有一两个来钓鱼的人,都是年过半百的退休老人,和他们聊一下天,真能学到不少做人的东西;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就望着湖面发呆。在这里坐上一会儿,再差的心情也会渐渐好转起来。”
“真的?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有一次,我心情奇差,随便上了辆公交车坐到终点站。下了车,我漫无目的地走,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了。”邱哲笑了一下。
“啊,这样也可以啊。”我也笑,接着问:“它叫什么?”
“我叫它蓬莱。”然后是一阵沉默。是的,这种环境特别能让人的心安静下来。在这个浮躁的社会,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还真是不容易。当然更算是有运气。叫它蓬莱自然也是不过分的了。
“乐乐,如果这时候我追你,我们,有可能吗?”邱哲缓缓地说。他盯着水面,不看我。我也看着水面,不出声。
“我知道,你和沈海分手了。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你,我,一直还在那儿。”
其实说起来,邱哲真的算得上是千里挑一的男朋友人选。虽然不是很爱说话,可是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也会有灿烂的一面。尽管之前我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我不会为了他而放弃沈海,今天他还是告诉我,他一直在那里。晴子说了,天蝎座的男生天生就有一种吸引人的王者气质,重感情,不为难对方,执著专一的程度是十二星座中最强的。我现在已经越来越相信这个小巫师的话了。可是,就是因为太清楚邱哲的好了,我才要这么果断地抽身出来。对于邱哲,越是感动,就越是不能轻易承诺。我不想许他一个明知没有结果的未来。
“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没事的时候一起出来玩玩,挂念了就打个电话。不如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一辈子的好朋友?”邱哲抬眼看我。
“是啊。”我也看他。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邱哲的眼睛。他的眼神很深邃。深到让人看了会好奇,会不舍得,也会有一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这样的眼神,这眼神里的内容,让我不忍再看。我偏过头,望着已撒上暖红色余晖的湖面。
“呐,说好了做好朋友的啊。你以后找的老婆,可得通过我的审查;有了儿子,也得叫我干妈。”我用欢快的语气说。邱哲看着远处不说话。
“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还不说话?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可不许反悔喔。”我拍拍邱哲的背,说:“听到没有?嗯?”
邱哲扭头笑了笑,说:“瞧你那样儿。”
回去的时候,天上已经开始有星星探头探脑地跳出来了。我们慢慢地骑着。
邱哲在前面墙一样的替我挡住了已经略带寒气的晚风。偶尔会有夹着他的气息的风吹过,不知怎的,竟让我心安。突然就难受起来。为什么前面的人不是沈海?为什么此刻为我挡风的人,和我合骑一辆单车的人,让我有心安的感觉的人,不是沈海?为什么我和沈海竟走到今天?
多么希望能有一天和沈海一起去蓬莱。在那里,不需要任何语言和动作。两个人安安静静地相拥而坐,感受着彼此的心跳和呼吸,看着太阳慢慢西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
可是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了。不是我变了,是沈海厌倦了我所钟情的平淡的幸福。我懂,所以我放手。尽管不舍得,却必须笑给沈海看,笑给朋友看。于是每天在大家面前装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可我真的很辛苦。我快要坚持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