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发展、完善大企业集团,促进大、中、小型企业之间的协调发展。组建大企业集团是我国产业组织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企业集团在产业发展中,可以冲破条块分割的障碍,使企业兼并与重组可以在一个较大范围内进行;大企业集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对所属企业进行优势互补,发挥整体优势,推行核心企业的良好机制与管理方式;大企业集团还可以通过以产权为基础的母子公司制度,削弱各企业经营者在资产重组中的逆向作用,使资产重组能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优化组合。重视大企业集团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并不是说可以忽视中小企业发展,科学的产业组织政策,应该重视促进大、中、小企业之间协调发展。为了扶持中小企业,使之加快发展,应为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应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企业的待遇上对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政府不要干预太多,政府主要制订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应加快立法,使中小企业在法制的范围内规范发展。
三、产业技术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国技术进步的速度从整体上看还是缓慢的,中国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是一种高消耗、低效益、粗放型扩张的经济,单位GDP的能耗分别是美国和日本的2.3倍和5.6倍,木材和钢材利用率分别为50%和60%。产业技术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某些短缺产品部门的技术过于落后,而长线部门产品相对先进,加剧了供求的结构性矛盾。(2)科技进步的主体错位。中国的科技力量集中在科研院所和大学,企业中的科技力量仅占10%,国有大中型企业尚未完全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缺乏科技进步的动力,仍热衷于外延式的扩张,对科技进步普遍不够重视。(3)科技进步的投入不足。我国技术进步的支出占GNP的比重1990年为0.91%、1994年为0.7%、1998年下降为0.56%、2001年为1.26%,这一比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2-5倍。(4)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存在障碍,科研与生产相分离的体制不利于技术进步。一方面,由于科研与生产相脱节,使不少科研成果浪费,难以产生商业价值。另一方面,科技研究力量集中于科研机构,使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薄弱,许多企业只得把产品更新换代的希望寄托在设备引进上。
在我国,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必须对产业技术政策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关键产业群的技术政策重点是:
第一,实行科技兴农、教育兴农的方针政策,加快加强农村产业结构的技术进步。在农业技术进步方面要完善农村基层技术的推广系统,推进“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的开发,发展普及农村教育,通过教育兴农,应充分认识技术进步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加快技术进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新的单位结构,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应用先进技术改造装备乡镇企业,使乡镇企业成为技术一流的大企业、专业配套的大工厂、以及农产品加工服务型的新型企业。
第二,使基础产业尽可能在高水平上合理化,实现整体的技术进步,基础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未来产业结构的技术水平。
在基础产业方面,落后的技术基础难以消除宏观经济运行的“瓶颈”制约。因此,要提高基础产业技术发展的水准,加大其技术研究、发展和投资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基础产业发展中的协调作用。
第三,主导产业应体现技术进步的发展方向。主导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在技术上有很强的交融性,它们必须能够反映和吸收当代科技成果,这是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客观要求。如机械电子工业是吸收新技术最快的领域,机械电子工业的发展将大大促进我国的技术进步。
第四,高新技术产业是一个非常幼稚的产业群,应重点发展。
为促使高新技术产业化,应重点建立一批具有国际主流技术和产品兼容采用国际通用技术标准的技术先导型企业,促进技术先导型企业向科技型集团发展,更好地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同时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外贸税务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制。
第五,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应建立成线、成片联结中小城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带,使高新技术开发区成为真正拥有技术、经济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区。应加强开发区内大型高技术企业和新创小型企业的联系和互补发展,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要努力承担起国家高科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任务,同时,应正确选择适合于我国发展的优势产业,作为实现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突破口,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积极参加国际竞争。
四、产业布局政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不均衡的产业布局政策。沿海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带动了国家经济整体的快速发展。
但非均衡发展同时也具有负面影响,地区间差距不断扩大,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地区产业结构同构化加剧,自1985年推行地方财政包干以来,各地区竞相发展短期利益高的产品,重复引进,重复建设,使地区产业结构同构化,降低了经济总体的效率。此外,普遍的地区差别政策和市场分割,限制了商品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体制的转换将根本改变企业在产业布局中的功能,从而深刻地影响到产业布局变动的机制。不同的经济体制下产业布局的影响因素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放权让利、分权协调为特征的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除中央和省级政府外,县、乡、村政府利用集体积累,兴办了各类乡镇企业,并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然而,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相类似,也往往成为各级政府的附属物,没有选择区域布局的自主权。为便于管理、监督企业,以及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解决当地就业的压力,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的集体企业一般都布局于投资主体所在的行政区域之内;另一方面,我国大、中型城市仍然采取严格控制城市规模的政策,限制了来自农村地区的投资和劳动力的进入。这些仍然影响着我国产业布局的合理化。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将不附属于政府,劳动力和人口也将自由择业和流动。政府的政策对产业布局的作用将根本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作用。企业成为产业布局的主体,现代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主选择布局的区位,企业选择布局区位的根本出发点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优先考虑各个地区条件和各种政策条件,竭力使自身处于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选点和布局,政府主要是通过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区差别利率,财政补贴以及制订规划、法规、政策,间接地影响企业的空间布局。
劳动力、人口在区域间可以自由流动、自主择业,这是产业合理布局的重要环境因素。
本世纪初,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全建立,产业布局将呈现下列趋势。
(1)产业和人口向沿海地区集聚,区域经济差异进一步扩大。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我国的工业、商业、金融等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倾向于在沿海地区和东部地区集中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从中西部流向东部的投资额大大高于由东部向中西部的流动,表现在经济发展上就是东部经济的高速增长。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不断增强,东部省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的反差将会继续扩大,产业在沿海地区的集聚将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和资金。
(2)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2001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只有39%左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在我国城市人口中,200万以上城市人口只占10%,从经济效益来看,市区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为16.9%,比全国平均10.3%高出6.6个百分点,其中20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资金利税率为36.7%,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将以高产出吸引来自国内外的投资和产业,以及劳动力和人口,这些特大城市将在某些地域进一步扩展联结成带或聚集在一起,形成左右我国经济发展的产业密集区,首先形成产业密集区的将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此外,在布局上,特大城市、大城市的第二产业和居民区将不断让位于金融、商业等第三产业。
针对上述产业布局的大趋势,结合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教训,我国政府应采用适当的政策来促进产业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在产业布局政策上应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变产业布局的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政府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顺应产业布局的趋势,不断改善各地的基础设施。
投资的重点放在大城市或有潜力的中小城市,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来间接地调控产业的空间布局。
第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使劳动力在区域间可自由流动。
逐步放松对人口、劳动力在区域间流动的直接控制,使人口、劳动力与投资、产业能同向流动,为产业合理布局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调整城市化方向,把大城市作为城市化的主导方向,重点支持有潜力成为特大城市的大城市和中小城市,逐步取消产业、人口进入大中城市的限制,适当控制浪费土地资源和投资效益低下的镇的数量。
第四,改变衡量产业合理布局的准则,产业的区域布局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快慢,在人口区域间流动停滞的情况下,又直接影响到区域间人均收入的差异,进而成为一个政治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方面要把经济效益作为衡量产业布局合理与否的主要依据,但同时又要利用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来实现产业布局的均衡合理。要加大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力度,促进东、中、西部的产业布局均衡,以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