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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抽出的嫩绿是谁的伪装(1)

苏叶很少在外面提及到自己的家庭,她认为家里的事情是最不能让外面人知道的。

每个人的家事就好比身上穿着的内衣,一旦被别人知道了颜色款式,在闲谈时提起来,就算面对的是关系再近的朋友也难免会害臊,所以她压根不会轻易提起,就算是别人问到也只是含糊其词。因为她自己的想法是,生在一个官宦之家要比生在豪门富贾更加让人难为情,那在苏叶眼里不是朝人炫耀的资本,相反却是与人扯远距离的屏障。

苏叶的父亲曾经做过检察院的副院长,现在是反贪局的局长,而自己的母亲以前在教育局工作,后来苏叶上了高中后便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一直到现在都赋闲在家中,养着一只小狗,还有满院子的花。

她是这个家庭唯一的女儿,因此苏叶的父母狠下一条心要将她留在了自己的身边,而且规定女儿以后找老公只能找本地人,那样就能永远绑在这放眼望去峰峦叠嶂的山城。其实苏叶倒也没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好,毕竟厌恶在习惯面前也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这个城市就好比自己身边的很多朋友,苏叶明明自诩是非分明划清界限,但还是整天厮混在一起,之后只好自我解嘲说是身不由己。其实苏叶感觉那些朋友们都是这座城市的化身,他们的身体里都贯穿着这座城市蔓延在地表的根系,男人是这城市的晴天,女人是雨天,男人是白昼,女人是黑夜。

苏叶的父亲是一辆老古董车,除了油箱里的汽油是新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历经世纪变迁遗留下的产物。只不过那少的可怜的汽油顶多也就是他身上的装扮,绝对不可能是思想。他的观念老是停留在上个世纪80年代徘徊不前,甚至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还有朝后倒退的趋势。而且苏叶最受不了的是他无休止的唠叨,像个怨妇般总是不厌其烦的重复着同一个问题。即便是明知道周围所有的人都听腻了也无所谓,只要他还有兴趣,他就会继续说下去。

苏叶的母亲或许是早已习惯了父亲的这一毛病,也或者是压根就没在意他的这个毛病。只不过母亲自己却很是安静,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欢用沉默来面对,顶多也就说两次,再加上一句“一定要记得啊”就完事了。母亲在闲下来的时候会去摆弄院子里的花,还有那只泰迪犬,偶尔会自言自语说一些什么,但从来不会吵到其他的人。这么看来,母亲的确是一个真正耐得住寂寞的人。

在苏叶辞职后不久,父亲托朋友的关系给她在检察院谋了一份闲职,上班无非就是喝茶看书听歌打瞌睡跑厕所,闲着的时候收拾一下办公室就算是做了件了不起的工作。和苏叶一间办公室的其他几位也都是高官千金,相比苏叶而言,她们的生活就要丰富许多了。

办公桌上往往摆满了高档化妆品和各式时尚杂志,下班时间总有和这些化妆品相匹配的名车前来相接,比如用兰蔻的下班会有一辆宝马z4,而用赫莲娜就会有保时捷911。只不过苏叶只化淡妆,甚至懒得去化妆,因此下班只有开着自己的克鲁兹四处乱转,遇到堵车也不会着急,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自己去着急的。

苏叶的工作不用着急,老爷子会把一切都安排好的;苏叶的花销不用着急,只要自己表现的还算尽人意,卡里总会不知觉间多上一笔;苏叶的感情不用着急,虽然都即将突破警戒线,但她心里明白,只要老爷子不着急的事情,那么这件事就不算着急。

只有一件事情值得苏叶去着急。

这件事情就是苏叶的小说,她一直在着手准备的小说,只不过目前还没有哪一家出版社敲定与她签约。这是目前苏叶最心急的一件事,毕竟这本小说她已经窝在手里很多年了,从还在大学校园中就已经接近尾声,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着落,期间还曾经遗失过一次。

那一次,遗失的很彻底。

但最后苏叶还是凭借记忆一点点的粘贴完毕,现在终于复原成功,她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看到这幅旷日持久的用零星碎片拼凑成的作品,因为她想让人知道,她一块块拼起的不是回忆,是未来。

苏叶最初曾联系了一家出版社,可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烫着大波浪的编辑冷冷的说,现在这样的题材是没人看的,连初中生都看职场小说的时代,你还写校园言情,落伍了。

她在走出出版社大门时还回想着刚才那个半老徐娘嘴里吐出的“OUT”,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仿佛自己真的一下子老了许多,似乎眼前的这个时代真的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而存留在自己记忆的那些也远去不见踪影。

苏叶越想越闷,从包里抽出一支烟夹在指尖,点燃,猛吸了一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烟瘾已经在她的身体里悄然扎根。或许自己身上只有这一点还能跟得上光怪陆离的潮流吧。她比较喜欢观察那群坐在咖啡屋落地玻璃窗里的吞吐着烟圈的女人,这样的姿态是在学校里是看不到的,毕竟只混迹于校园里的女孩是无法跟经历了职场情感和事业磨砺过的女人相提并论的。这就好比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仅从嘴唇上就能看出差别。

女孩的嘴唇像青枣,挂在那里所有的人都想去多看一眼,但又都在周围徘徊,不知道究竟是甜是酸;而女人的嘴唇就像是熟透了的樱桃,依旧挂在枝头,路过的人都会试探着去咬上一口,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将它们摘走,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只剩下一粒粒粘在枯干上被风干的果实。

到那时候就变成了老女人了。苏叶想到这,突然之间很想再回到学校,很想再次混迹于青枣丛中,甚至她将自己的房间都故意弄得很乱,似乎是在刻意营造寝室的氛围。

寝室里以前的姐妹自从分别之后也都没再联系过,这主要是苏叶的刻意躲避,就好像她做了什么对不起那三个姐妹的事情。黄婉晴自不用说,自己是真的没有脸面去见她,而程芷慧貌似毕业之后就回北京去了,她的父亲是不会让这个宝贝女儿留在这个北京人眼里的山沟沟;而丁玫似乎就成了不得不见的一个了,只是苏叶连这个“不得不见”也是在隔了几年之后才有了联系。

苏叶与丁玫在毕业之后的再次碰面是在一场出版界的酒会上,那是苏叶费了很大劲才从一位媒体朋友那里拿到的入场资格。那场晚会虽然对外公布会有很多出版界大亨,但其实到场的都是些小喽啰,除了一心想推销自己作品的二流作者之外大都是黑着心肠的出版人,在这场酒会上能够成交的产物都会在不久之后流通于各大黑市,只有很少能够真正上得了台面。

苏叶都已经快认不出丁玫了,当时丁玫在不停地往每个出席酒会的人手中散发名片,苏叶注意到上面印着的公司名字是自己曾经非常希望进入的一家出版集团,对于这个名字她很是熟悉,而那个最大的名字她更是熟悉。丁玫。

如今的丁玫不再是当初那个穿衣随便,偶尔还走一下嘻哈路线的小女生了。那天她穿了一件很是得体的礼服,胸前还别了一支雕刻精致的镀金胸针,头发已经比在学校里长了许多,自然的披散下来,在镁光灯下甚是耀眼,很明显经过了精心的打理。不过她的脸上并未有太浓艳的过分装扮,只是简单铺了层淡淡的粉。

在苏叶叫住丁玫的时候,丁玫也是一脸木然,很明显她没认出苏叶,先是很职业的笑脸相迎,紧接着逐渐退却,变得陌生起来,在认出是苏叶的那一瞬间,苏叶明显的感觉到面前这个女人的眼神中似乎闪过一丝的避让,像是在假装不认识的躲藏,到最后才是大张着嘴巴,表现出的是压抑已久的惊讶与狂喜。

“叶子?真是你啊叶子,你怎么在这里啊?你看,我都快认不出来了。”丁玫放下捏住的酒杯,转而拉着苏叶的手,这究竟算不算两个老友的久别重逢呢,而且看丁玫的样子,真是恨不得一下子就将闷住多年的心事全都抖露出来。

苏叶只是感觉丁玫的手冰凉,像是刚刚受过了什么惊吓,但也不好去过问什么。两人并排走到一边的沙发上,坐在那里攀谈起来。

丁玫从学校出来之后就去应聘了苏叶曾经一度向往的天一文化公司,原本苏叶已经准备好也去应聘的,只是所有的材料和作品都在那不愿提起的回忆中消失无痕,因此她连去试一下的胆量都没有了,但令人想不通的是丁玫很是顺利的就得到了那个炙手可热的职位,从丁玫嘴里洋溢的骄傲可以看出她现在做的是顺风顺水蒸蒸日上,和自己比起来,苏叶就显得有些不好开口,说是自己在检察院里倒是光鲜,但难免底气不足,而且丁玫在得知后也并没表现出一丝的惊讶,毕竟当时不管苏叶怎么隐瞒,身边的人还是都知道苏叶的父亲曾在检察院有呼风唤雨的功效,而如今她进了检察院似乎是最坏的结果,在外人眼中才仅仅是个起步姿态。

丁玫脚上的一双酒红色的高跟长靴被灯光映得透亮,很是扎眼。苏叶眼睛直勾勾的盯了很久,丁玫发现后有些不自然的揪着裙子遮挡了一下。

“靴子挺好看的,在哪买的啊?”其实苏叶压根就不对那双油光铮亮的靴子感兴趣,她只是感觉自己刚才有些不礼貌,但看样子丁玫倒没在乎,笑着说,“这靴子啊,嗨,我也不知道,是他们从法国给我带回来的,净些洋文我也看不懂。”说完之后旁若无人的笑着。

“你真是幸福,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你爸替你张罗,哪像我们啊,纯粹的小市民一个,是死是活才没人去管。”丁玫的手指自然的握着酒杯,轻轻的摇晃着,只是她这姿势与她嘴里说出的话完全不相符合。丁玫说出的话很明显带有一些羡慕,但她的表情却很是挑衅,仿佛还是挖苦讽刺。

苏叶只是默默的笑笑,“哪有啊,你才幸福,老公是扬名业内外的大作家,你又是出版界的翘楚,夫唱妇随绝代双骄啊。”从这回敬的话看出苏叶也很是不甘示弱,毕竟她也不再是当初任人摆布的小姑娘了,曾经做过律师的优势倒在这上面体现了出来。其实她老早就有过耳闻,说大学的同学会是不能去的,昔日的同学见面,在那种地方听不到一句真心话。

“你说的是钟书啊,他才不是什么名人呢。”丁玫竟然陷进了这明显的恭维话里,并且还毫无发觉,这么看来谁都有软肋,这根软肋不需要多大的力气就能戳断,而丁玫的软肋自然就是钟书。

“他也就有那么一点小名气,我跟你讲啊,他最近的一本小说很快就能上市了,首印,五万。到时候一定捧场啊。”丁玫使劲的将右手手指向四周展开,在苏叶的眼前晃了晃。

苏叶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在心里确实有些嫉妒,自己写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被印刷成铅字,而钟书一本小说首印就五万,这一方面说明了钟书的这本小说确实有看头,另一方面也说明后面出版社的财大气粗,现在很少有出版社愿意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首印五万册。

是的,钟书确实还是个小人物,除了身边的人之外几乎没有谁还知道钟书是个写小说的。苏叶也完全没必要去和一个同样是小人物的钟书争风吃醋,苏叶想尽快岔开话题,但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而且还有让苏叶更加搞不明白的,为什么两个很久不见的姐妹如今一谋面就不由自主的互掐起来,可能是在这种场合相遇的缘故,莫名就有一股剑拔弩张的气焰在两个人之间蒸腾开来。

其实这年头老同学之间碰面难免都会相互攀比一番,混的不如意的自然要故意装的体面,而干的稍微有点起色的则更是夸张,还没结婚的女人会装出一副清高的样子,抑或是叹息无奈挑花了眼宁缺毋滥;还没成家的男人则会摆出一副以事业为重的姿态,其实这些男人们眼中的事业便是能够找到一个如意的人儿。当然苏叶认为这些都只是客观原因,造成这些的因素是现在已经不再是大学了,这是四年之后的一场商业酒会,这里面不再有同学朋友,只有对手。

今天和丁玫的见面就让苏叶感受到那种同学会的气氛,倒也谈不上可怕,只是多少有点排斥。逢场作戏的本事苏叶不是不精通,只是不愿继续待在这里,她真希望这时候会来个人打破这个局面。

“丁小姐,我能请你跳支舞吗。”一位衣着笔挺的男孩朝丁玫伸出了一只手,那只手纤长白皙的让每一个女人都羡慕不已,就像是一张柔软的纸巾,哪怕风一吹都会出现波纹,粼粼褶皱。而之所以说是个男孩而是因为他虽然穿着很是老成的西装但依旧遮不住浑身上下透露出的青涩。

面对这样一个男孩,丁玫似乎并不为之所动,而且还摆出一副很是厌恶的姿态。

“你说我是不是该赏你这个脸呢。”丁玫故意尖着嗓门阴阳怪气的说:“我如果赏脸的话,估计程芷慧都要冲过来扇我脸了。”

“这个绝对不可能发生,因为她今天没有来。”男孩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将手缩回,没有丝毫的尴尬,像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很自然的坐在丁玫的旁边。“只是没想到出版界的玫瑰今天也来了啊,我刚才还在抱怨这主办方只会虚张声势,见不着一个大牌,但见到丁姐之后就感觉这整场酒会的档次一下子就上去了。”

丁玫撇了撇嘴,说,“你这喜欢和美女搭讪的毛病真是一直改不了,当这是你法国老家呢。还是在你家那老婆子身上多下功夫吧,她可是位金夫人,在我这就没必要拍马屁了。”

“怎么会呢,我可不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啊,丁姐你还跟我见外,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男生说。

丁玫笑笑,拿起酒杯来抿了一口。突然想起来身边还坐着苏叶,说,“哎,你就没看出我身边这位美女是何方神仙吗。”

苏叶在刚才听到法国的字眼时脑际突然一个闪回,那频率让她自己都有些受不了,脑壳顶上甚至都刮起呼呼的风声,所以现在还没大缓过神来。

那个男孩就是阳洋。错不了。

虽然分开的时间并不长,但没想到他们之间都有这么大的变化,即使迎面相逢也认不出彼此。

阳洋瞅了苏叶老半天才恍然大悟,或许是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苏叶,也或许是为苏叶的变化而感到惊讶。从后来的谈话中得知,阳洋这次是代表程芷慧的公司来疏通一下关系,程芷慧已经从北京回到重庆了,现在创办了一家文化广告公司,目前有朝出版界发展的意向。

那天晚上苏叶窝在床上,很久都没有睡着,她在那个晚上记起了很多的事情,像是谁一下子把回忆全部装回了自己的大脑,也像是谁将记忆的录影带转到了那个令人无言的大学时光。从晚上她们的谈话来看阳洋和程芷慧的关系不同一般,只是那关系让人有点不自在。

苏叶又想到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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