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2297300000012

第12章 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10)

“看着你这浑小子,一副楞头青,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真觉得自己老了,相对论说,在运动中,时间会走得慢一些,但自从走出校园,奔波忙碌二十多年,时间反而分外地快,快得在记忆中还来不及留下深刻的痕迹,每次回忆,总要从青翠的,洋溢着桂花芬芳的校园开始,却最终也在秋风吹浙大,落叶遍校园中终止。那时候,风筝她妈妈是浙大的校花,我想也是有史以来最美丽的一朵校花。”血叔叔满脸放光,似蒙在往事回射的光辉之中,“她那时总爱扎两支又黑又粗的辫子,穿一身黄色的军装,走路又急又快,天天都有用不完的笑容。不管隔多远,一听见那么清脆而又纯净的笑声,我就知道准是她来了。大学四年,我们朝夕相处,却连手也没拉过。在天气炎热的夏天,她有时会解开一直紧扣的风景扣,露出一小截纤长白皙的脖子,每当这时候,我就觉得她性感极了,比在纽约地铁站被风掀起裙子的玛丽莲·梦露更加性感。”

“嗯,那是一个因为缺乏性感而变得无比性感的黄金年代。”我憋了半天,想出这么一句俏皮话。但说出来以后,我却发现它并不俏皮。

血叔叔好象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说话,说:“这种古典主义的恋爱,现在已经越来越少了,恩,你和风筝上过床没有?”

“没有。”我实话实说。

“真的没有?如果喜欢,为什么不呢?”没想到他这个做父亲的,居然会这么开明。

“我也不知道。”

“那你试过提出要求没有?是不是风筝不同意?”

我尴尬地一笑,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来镇静自己,血叔叔又适时地递上一根香烟。我点燃香烟,狠抽一口,说道:

“说实话,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虽然我并不保守,我也不知道风筝对这件事的态度。或者说我不敢想这个问题,年轻的希腊人特拉左尼德太珍惜爱情了,所以他在征服了情人的心之后,不愿占有她的肉体,唯恐完全的享有会使他为之自豪和赖以生活的不知满足的热情有所消减,疲惫和腻烦。”

血叔叔拍拍我的肩膀,欣赏地对我一笑,说:“风扇,叔叔得承认,你这种对爱情的态度,是最胆小的,也是最勇敢的。”

我一向说话七荤八素,泥沙俱下,谎话和真话都不经过大脑,因为除了生命,我没什么要担心会失去的,在与世界的暖昧调情中,我牛鼎烹鸡,举重若轻,北冥有鱼。

“爱一个人,就要把自己当作牺牲,完全地奉献给她。包括你的肉体,你优美的肉体,是你能给的最重要的。”

“我记住你的教诲了。”我说。

“来,为我们初次见面干杯。”咕噜咕噜,啤酒两大杯。

血叔叔又说道:“在流动的时间里,一切行为都有不得不结束的时候,你无法成为希腊古瓮上那永恒歌唱的树下少年,风筝也无法成为那个永恒倾听你的歌声的少女。你们会一天天地长大、衰老,你们对彼此距离的选择,不是更加接近,便将是逐渐走远,很残酷,但生活本就如此。”

他说的对,理想只是晶莹夺目的雪花,在眼前飘舞,无论多么灿烂,多么辉煌,仍避不了消融的时辰。但我还年轻,留给我和血风筝的时间还长,还来得及慢慢思考和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吗?

“看得出来,你和风筝一样,是个懂得挑剔的人,无论是对生活还是爱情,都倾向于追求完美,而现在,你们彼此相爱,可遇不可求地相爱着,舍我其谁地相爱着,这个很好,我为你高兴,我也为风筝感到高兴。她现在比以前开心多了,见鬼,就象书上说的,恋爱中的女人,脸上有一种神秘的光芒,让她的美丽加倍。但是,风扇,你知道吗?风筝她,她快要……”

“她快要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她快要……,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也许我根本就不该说,唉!”血叔叔欲言又止,神色间尽是怜悯和不忍。

“她是不是身患绝症快要死了?人类健康的三大杀手之一,白血病对吧?”我满头大汗地瞎猜道。

30、天生我才忘了用

“去!风扇,你有点自信好不好?写小说没你这么写的。就算要让风筝这个女主角死掉,也千万别选择这么庸俗不堪的死法,对不对?我们的浙大才子?你要敢让风筝得白血病死掉。”说着,血叔叔捋起袖子,“我这个做爸的就跟你拼命,叫你生不如死,死无全尸。”

“对不起,我错了。”我及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心中却暗想:“想我风扇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龙马精神,体健貌端,你未必打得过我,who 怕who啊?”。

血叔叔再次点燃一根烟,慢悠悠地吸了起来,象是已把刚才的事忘了个干净似的,我可没有忘记,我很好奇,血风筝快要怎么了呢?

“风筝她快要怎么了?您还没告诉我呢?”

“咳,今天大家这么高兴,就不谈这个了,反正,以后风筝会告诉你的。”血叔叔夹起一根绿豆芽,放进嘴巴,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

我最恨别人卖关子了,有话却偏偏不肯利索地讲出来,如果不想讲,当初就不要提起这茬,如果想讲,就要无条件地讲,风卷残云、排山倒海地讲,想讲又不肯讲,就象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不是欠揍是什么?但从长久地维护我和血风筝偷鸡摸狗的亲密关系的战略高度考虑,面前这个未来的泰山大人可是万万动不得,所以我只能浇灭怒火,洗洗睡了,我说:“看来是个坏消息。”我希望血叔叔否认,并狠抽我两个大嘴巴子。

可血叔叔并没有否认,他说:“以后你就知道了。”没办法,我只能将这个疑团埋在心底,等着血风筝用钥匙来将它开启。

我说:“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严刑拷打我,逼取口供,对吧?”血叔叔洞察入微地瞥我一眼,说。

他猜得还真准,我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叔叔,吃菜,吃菜,再不吃可就都凉了。”

血风筝和她妈妈回来了,各自就座,血阿姨面带微笑,心情很好,血风筝则坐在我的身边,小脸绯红,心跳如钟。

血阿姨:“风扇,刚才风筝他爸给你灌输了些什么思想垃圾?”

“好话,叔叔一直在说你的好话,他说你当年很性感呢!”我说。

“性感?”血阿姨先是一愣,然后止不住笑起来,“我怎么个性感法?”这话是对血叔叔说的。

“嗯……这个-----”血叔叔在血阿姨的逼视下,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我则抽空掐了血风筝的胳膊一下,把她从入定境界拽回凡尘,血风筝无力地看我一眼,毫无抵抗,仿佛我是水中的幻影,诗意的童话。如果你被这么看过一眼,你就会明白什么是彻底,什么是不可救药。继而,你会骄傲地幸福着,并为此不惜一死以谢之。

31、别前

饭局进行得繁荣昌盛,吉祥如意,大家也都吃得眼冒金星,口干舌燥。没别的感觉,就是胀得慌。血风筝的父母合伙从事期货行业,真称得上一秒钟几十万上下。他们的家资鼎盛时期达到近亿元,虽然最近经济低迷,期货行情一路看跌,其家产仍维持在千万元左右。对一百万元我还有点概念,但一旦爬上千万元,我基本就失去理智,两眼一摸黑了。虽然中国千万以上的富翁多去了,但让我亲眼看到还一起吃饭而且他请客,倒真是头一回。所以,我发晕还是可以原谅的。

不知不觉间,时间便已到了晚上十点钟,血风筝看看表,说:“爸,妈,学校要关门了,我和风扇先回去了。”

血阿姨说:“我们也差不多了,大家一起走吧。”

我们在楼外楼门口伫立,晚春的风,陡峭而又晦涩。白堤上兀自盘旋着委屈的夜色和作孽的恋人。西湖的点点波光在倒影的阑珊灯火里摇曳,湖心亭的所在,已然是一团黑影,远远望去,仿佛一顶翻扣的绍兴乌毡帽。

血叔叔说:“风扇,上车,我送你们回学校。”

血风筝赶紧说:“爸,你不用管,夜色温柔,学校又不远,我和风扇走回去就可以了,是吧,风扇?”血风筝说着,用胳膊肘捅了捅我从上往下数第五根肋骨。

我于是说:“对,对,我们想走走,不走白不走。”

血阿姨脱下外套,披在血风筝身上,说:“风筝,晚上会很凉,雾气又重,多注意身体,小心感冒。”

血风筝对母亲笑笑,说:“谢谢妈。”

我说:“阿姨,我也怕冷,我也要衣服。”

血阿姨一笑:“风扇,阿姨没有衣服给你了,这样吧,送你一句温暖的话。”

“啥个话?”

“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阿姨,你出手真是大方,随便赏小的一句话,居然就是唐朝的文物。”我觉得真没劲,一点都不好玩,失败。

血叔叔和我握了握手,说:“再见了,风扇。”

“再见了,认识你们很高兴。”

然后我和血风筝转身离去,一路上,我们有如下交谈:

--你父母很可爱,也很漂亮,能生出你这样的女儿,想来也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

--我妈妈对你印象挺好的,说你懂礼貌,话不多,老实可靠。

--哦!

--刚才她还悄悄地对我说,你长得象布拉德·彼特呢!

--哦,你妈真这么说的?哈哈,看来无论年纪大小,好色之心,还是人皆有之嘛。

--去!你找死啊。血风筝说着,在我胳膊上掐了一把。

我想起血叔叔留给我的悬念,忍不住问血风筝:“刚才你爸爸说你快要怎么了?”

血风筝的头斜倚在我的肩上,头发在风中摩挲着我的脖子,酥酥的,软软的,让我如同饮尽一杯毒鸠,魂飞魄散。

“他都告诉你了?”她的声音颤抖着。

“没有,他什么都不肯说,还说你会告诉我的,你会告诉我吗?你会嫁给我吗?”

“风扇,咱们今天不谈这个,好吗?”她抬眼恳求地看我,语气幽远而委屈。我一向心软得象个红柿子,一捏就变,再加上美人轻声相求,虽然心里十二万分好奇,还是决意按捺下去。我按。

“好吧。我不问就是了。”

“现在我们亲密地走在一起,你依着我,我靠着你,这很真实的,也很美好。风扇,你会记住这一刻吗?”

一听血风筝如是说,我马上开始有了不祥的预感,而我就跟乌鸦一样,预感一向不幸地正确着。有些人生来就是通灵者,譬如风扇,譬如悉达多·乔达摩。《五灯会元》卷一《七佛·释迦牟尼佛》载:佛初生,自然捧双足,东西及南北,各行七步,分手批天地,做狮子吼声:“上下及四维,无能尊我者”。这最后一句话,翻译成现代口语,就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后来的事情发展证明:小乔的这个预感还是非常正确的,这小子果然醍醐灌顶,立地成佛,左手遮天,右手遮地。牛逼得不行。

“我们相处的每一刻,我都会记得。”我停下脚步,转向血风筝,梳理着她飞扬的发丝,接着说:“风筝,今天你有些反常,难道,你要离我而去?”

血风筝不言不语,突然象吃了豹子胆似的猛扑过来,将她的嘴唇紧紧地压上我的嘴唇,可怜的姑娘,她这是怎么了?我一边配合着她的热吻,一边在心里暗暗嘀咕。

她的唇柔软而僵硬,滚烫而冰凉。我假装挣扎了两下后,便完全屈服了。树影婆娑,黑鸟飞渡,月明星稀,断桥残雪,清波丝丝絮语,睡莲暗香浮动。而我们忘情地吻着,甜密而狂野,伊的呼吸,抚慰着我潮热的面孔。四唇交合,如凛然的盾徽,如艰难的誓言,两条生命籍此一吻融会贯通。这是我梦寐以求的时刻,而漫长的期待,辛勤的酝酿,更赋予这一吻以流传的价值。她整个地瘫在我的怀里,如同远古时代就已在此地安息。

就在我欲仙欲死,并准备既得陇,复望蜀时,她挣脱开我的环抱,迅即拦住一辆出租车,在关上车门前,她的声音因高亢而几近嘶哑:“风扇,我会打电话给你的。”话刚一说完,车门便砉地关上,在冷清的北山路上,出租车飞快地消失。

唯余我在原地,四顾彷徨,无可匹敌的吻感和紧随而至的离别,都来得太快消逝得太慢,让我消化不良、不知所以。我提着滞重的脚步,茫然地向学校走去。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正在被我深爱的姑娘深爱着,幸福至斯,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

32、空空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因为整个晚上,我根本没有好好地睡过觉,我坐在宿舍发了会呆,决定还是先给血风筝打个电话,她的一位室友接的电话,说她请假了,可能要过几天才能回学校。我说我是风扇,电话那头立即响起一声兴奋的尖叫,那个女生紧张得话也说不利索,她说啊风扇你你想干什么我什么都会答应你的。我说风筝临走前有没有什么东西留给我的,对方说很遗憾没有,我说:好吧!谢谢您!再见!对方说:不用谢!Bye Bye!欢迎再打来。啵啵啵啵啵啵~~~~啊!

天空是灰色的,米饭是坚硬的,灯光是伤感的,开水是滚烫的,女人是穿着衣服的,课本是看不明白的。总之,今天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别扭,室友们看着我的苦瓜脸,也都没敢来和我讲话,生怕我骂他们到了更年期。

我每隔半小时打一次血风筝的手机,听到的都是一遍遍重复的关机提示音: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The mobile you dialed is off,please dial later . 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The mobile you dialed is off,please dial later ……我开始疑神疑鬼,惴惴不安,一直到日暮时分,蝙蝠飞出了山洞,夜莺亮开了歌喉,我不甘寂寞,想出去走走,聊借卑微的人群弥补一下我高尚的失落,在堕落中寻找麻醉和安慰。麻雀变凤凰?韭菜当肉买?做梦吧你!

33、六舍

鬼使神差,我又来到了六舍,这里是杭州有名的人肉批发市场,浙大最繁忙的爱情码头,价格便宜,量又足,洗得干净、还经常褪色呢。举目望去,数以百计的男性搬运工正在探头探脑,他们当中,有的已下岗多年,有的刚下岗不久,有的则从未上过岗。我随机采访了其中的一位。他说:”干我们这行的,风吹日晒,用了点大宝,嘿,还真对得起咱这张脸。”

我一气之下,把他打个半死,然后叉坐在一辆破旧自行车的后座上,如耶和华看着腐朽的蛾摩拉城,对目前的一切,莫名其妙地满怀憎恨,恨不能一把火将其烧个精光,从此寸草不生,人莫能近。

一个高个男生搂着一个矮他一个头的干瘪女学生走了过来,对我说:“麻烦让一让。”我只得站起身体,闪开一条路。高个男生拖出我坐过的破自行车,一迈腿,骑了上去,干瘪女学生脚尖点地,屁股一抬,往后座罩了上去,不知怎的却罩了个空,于是她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刹那间,大地急剧震动,灰尘漫天飞扬。我看见她这么狼狈,就觉得好过瘾,心里偷爽,比金圣叹还爽。同时我一阵狂笑,笑声穿云裂石,直抵宇宙之核心,吓死外星人无数。

女生羞得无地自容。她男朋友因为这一幕被我结结实实地看见也觉得特没面子。这俩个家伙看也不敢看我,男的很自觉地停住车子,让女生从容地坐了上去。他们正准备出发时,我突然抓住自行车龙头,拦在他们前面,朗声道:“我赠福于你们,我的兄弟姐妹,我们秉着同一份热忱,向幻灭的结局勇敢迈进,而我,凭着我遗失已久的权杖,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长久存活,人口众多。”高个男生一愣,以为我在挑逗他们,但又见我一脸郑重其事,一时不好发作,便说:“谢谢!”然后他们哐哐当当、颤颤微微地把我抛弃在身后。风中远远传来那干瘪女学生的一声娇骂:“他妈的,一个神经病。”我闻言哑然一笑,心却在不断下沉。痛甚至哉,乃即兴赋得歪诗一首:

小媳妇,坐车尾,圆圆的小脸红红的嘴;扭扭腰,抬抬腿,眉如远山眼含秋水;勾着肩,搭起背,只等夜深,床上同睡。

我刚吟诗完毕,一大群红男绿女便有说有笑地经过我的身旁,他们的活泼生动,更加反衬出我的不合时宜。我如同一个局外人,处在边缘的极寒中,中心却永远也不可靠近。而我也苟安于被放逐的宿命,把自己抚养成人,看红尘如梭,呼啸远去,却爱莫能助,恨不可掇。 红男绿女中,步出一红衫少女,走到我的面前,脆生生对我说:“风扇?”

同类推荐
  • 女演员深夜横死之谜:悬案

    女演员深夜横死之谜:悬案

    某夜,竟莫名其妙地死了两位县内举足轻重的人物:一位是社会事业局副局长、二级作家、研究员梅文夫,一位是县歌舞剧团副团长、二级演员刘秋萍。死者的死法颇令人费解:一位仰卧床上,赤身裸体,平静、安详似有维纳斯神韵;一位魂断凉台,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更出人意料的是,两个死亡现场竟寻不见任何蛛丝马迹。这俩人之死是否有着关联。死因又为何?
  • 队列之末IV:最后一岗

    队列之末IV:最后一岗

    《最后一岗》提金斯的妻子和儿子再次为财产来骚扰提金斯,那时提金斯已经和未婚怀孕的瓦伦汀生活在一起。提金斯那时作了家具批发商,但因为经营不善而亏损,生活艰难。更加痛苦的是,由于妻子的造谣生事,提金斯备受包括兄长、朋友的误解。而妻子对他的感情却慢慢改善。
  • 最惊险的探墓之旅:盗墓高手

    最惊险的探墓之旅:盗墓高手

    崂山脚下的枇杷鬼;东海里的巨鼋;西域的楼兰地下王朝;圣湖里的六道魔窟……什么怪物出现在昆仑山噬尸洞里?云南腾冲日军地下秘密基地里有什么?万世传说中的成吉思汗陵墓到底在哪里?里面又有什么样的旷世奇珍?什么是避水珠?这世上还有什么我们闻所未闻的古老传说?……
  • 抹不去的眼泪

    抹不去的眼泪

    这是一代人的青春缩影。姜明浩和秦大可、夏晓君、胡莉是同窗好友。姜明浩和胡莉在学习和办板报等活动中,情愫暗生,互相爱慕,可中学毕业前后,随着姜明浩随家迁往农村,四个人也从此各奔东西……
  • 红樱桃

    红樱桃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省农大毕业生陶红英放弃了在省城工作的机会,毅然回到家乡奇山市凤山区,主动要求到条件最艰苦的葛庄镇肖家楼驻点。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发动群众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审时度势发展大樱桃。面对诬陷和中伤,陶红英不为所动,紧密团结群众,依靠群众,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大樱桃遍及全区,成为凤山区农村的支柱产业。凤山区和葛庄镇也分别被国家授予中国大樱桃之乡和中国大樱桃第一镇的荣誉称号。在组织的培养和广大群众的拥戴下,陶红英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基层领导岗位,并好事多磨收获了真挚的爱情。
热门推荐
  • 我成了诸天大佬的债主

    我成了诸天大佬的债主

    大佬,当初可是求着我借了一柄仙器,说只用千年,利息一座灵脉。现在利息不想给,仙器也不想还,是不是应该给个说法?仙帝,数万年前和我们签约,帮你成为仙帝之后,就供我等驱使万年。怎么现在又想反悔?还想要杀我?我叼你啊!普天之下,哪有欠钱不还的道理?诸天万界,欠了我林道然的债,还想跑路?别说你的大佬,哪怕是仙帝来了,若想欠债不还……那一起就去死吧!
  • 罪无可赦

    罪无可赦

    “我死去,并不是你们的胜利,顶多证明庸才对天才发动了可怕的战争……你们打着正义的旗号,剿灭异己,颠倒黑白……你们笔下的史书记录我鲸吞一切,横行霸道,压制弱小。多年后,我的优点会变成缺点,唯有借我之手得到正义的人,将铭记我的功德。”——摘自本世纪最负盛名的天才语录。
  • 欣然听闻

    欣然听闻

    她爱他十年,十年里追着他的背影,十年后她放手了,成为了娱乐圈影后,他却追寻的她的背影,只盼她能回头看他一眼……
  • 从刀剑而来的异世界

    从刀剑而来的异世界

    一次意外事故,导致穿越,莫名其妙我成为一名勇者,但是我是女的这件事我接受不了啊!
  • 狼性三少:99日索情女王

    狼性三少:99日索情女王

    “女人,我要你的身和心皆臣服于我。”男人高高在上地宣布,狼性的目光准确无误地捕捉今夜的晚餐。“你会为你狂妄的话付出代价。”“我们有一辈子可以耗,你一定会爱上我,愿你好好享受爱上我之前的时光。”饿狼拍拍猎物的脸颊,目光灼灼,邪气地翘起红唇。这是一个狼与美女的故事,上演着最原始的追逐战。
  • 我与成长至死方休

    我与成长至死方休

    【我们会倾尽所有,只为活一场值得的人生】
  • 青年旅馆

    青年旅馆

    不经意间,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记不清楚,也遗忘不掉。这可怕的梦魇让“我”疑惑起自己的身世。于是,一场场似梦似醒的回忆就拉开了帷幕。我逐渐想起这个人的名字。可她到底是谁?“我”仍然弄不清楚。似乎所有的记忆都指向了一个地方:青年旅馆。透过青年旅馆,“我”似乎可以弄清楚自己究竟是谁。“我”开始寻找,穿梭于过去和未来,现实和梦境……
  • 盗墓生涯之人皮残卷

    盗墓生涯之人皮残卷

    :琪嘉无意中收了一张人皮残卷,残卷上未知的秘密让琪嘉卷入了一场场未知危险中,也同时走上了盗墓这条道路。墓里奇怪的陪葬品,消失的文字,可怕的蛊咒,神秘的墓主人究竟是谁,一个又一个的谜团,琪嘉在这危机重重的古墓里究竟会如何?
  • 一曲相式

    一曲相式

    一琴一剑闯天涯,一曲一式入红尘;淬音缭乱抚琴,执剑乱魔狂舞。
  • 混元道纪

    混元道纪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道德经第十四·道纪章》自古始行来,见证历史的纪元,明见道纪!洪荒在眼中见证,神话在身边发生。也曾遥见太古的辉煌,亦曾经历远古的激荡,更曾经历上古的变迁。神的辉煌,仙的崛起,魔的来历,世界的变迁。天地的纪元在眼中更迭。描述一篇不一样的洪荒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