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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3)

在那一瞬间,我的头皮、皮下组织、肌膜、尤其是动脉、颅内的血管、颅底部的硬脑膜、三叉神经、舌咽神经、迷走神经、面神经的中间神经以及颈神经根全都变得灼热。万万没想到,敌人已经成功的潜伏在我惨淡经营数载的大本营。卧榻之旁,竞有美女鼾睡,而我却浑然未觉。作为号称“浙大女生宿舍大妈”的我,失职啊失职!不过现在好了,我们成了校友。光棍看到小姑娘,好比农奴找到党。以后只需ABCD,如此这般,任她三贞九烈,还不是得乖乖地缴械投降、投怀送抱?嘿嘿嘿,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但,且慢!她的话未必可信。这中间至少有两个矛盾。

一)她说她是浙大的学生。

这怎么可能?我窝在浙大三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虚掷青春,含辛茹苦,图个啥?还不是为了掘到一只美丽的雌性动物。我对浙大的每条道路,每幢楼房,每张凳子,每个厕所(主要是女厕所)都进行过克格勃式搜查。为了更好的完成我的美眉搜索工作,我在一入学时,便特地买了副黑框眼镜作为装备。而事实是,我从来也没有见到过她。就算我老眼昏花,可凭她的容貌,在学校应该早就艳名远播了才是。学习信息情报工程的我,不可能连半点风声也没有听到过。

二)她说她放假没事可干。

这也与常理不符。浙大男生虽然不是个个都会踢足球,但却个个都是科勒尔式的盯人高手,粘起来跟橡皮膏药似的,别想那么容易甩掉。据保守估计,她的贴身卫队少说也该在十人以上吧。在放假的时间里,他们不可能不尽忠职守,随时伺候着。她不会是在逗我玩吧?她没有理由逗我玩的。面对我水汪汪的金鱼眼,她又怎么忍心逗我玩呢?

我:“我也是浙大的。”又问道“你真的是浙大的?”

血风筝:“骗你干嘛。浙大又不是耶鲁哈佛,可以挂在嘴边标榜身价。”

我豁出去了,说:“看你一表人才,美得冒泡,不象是籍籍无名之辈。可我非但从未见过你,连听也没听过。”

血风筝:“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你呢。浙大人这么多,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我沉默着。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于是我就盯着血风筝看,对着血风筝笑。

血风筝也一个劲的盯着我看,对着我笑。

我们两个人的笑容的唯一区别就是:我露出了四颗牙齿,她露出了十二颗牙齿。但笑容却是一样的漂亮。

血风筝:“我要回学校了”。

我:“我还是不信你是浙大的。除非我亲眼看见你进入浙大校门,进入宿舍。”

血风筝向我一挥手,说:“那就跟我来吧。”

我们肩并肩地走向公交车站。行人们纷纷驻足,看着我俩。当然,主要是看血风筝,顺带瞟我一眼。但我并不在意。偶尔容许别人盖过自己的风头是种美德。

我们在车厢最后一排紧挨着坐下。车慢慢地向浙大驶去。

近在咫尺的血风筝啊,我虽一息尚存但已无从表白。伊人身影猎猎作响,如旗帜高擎,跟随者捡起脚印,渡河无声。暗示渴望浮动终再下沉。而汽车行进并不平稳,她纵容自己朝我靠近。忽而间,暗香盈怀,温度失真。对这一切,她或许并不知情。她只静静地看着窗外,任风景在眼前变幻。此刻,我在灰雾中穿行。就算曾试图超越,结果始终孑然一身。而,她又在远方呼应,优雅的唇形力重千均。阴影中,我徒劳地挺直身躯,而上下左右,在空气中依旧发现阴影。时间在前进。时间在前进。

11、谈话及挣扎

晚上十点钟,我轻飘飘地回到了宿舍。六个兄弟都在。门一打开,他们齐齐猛回头,眼巴巴的望着我。

我正准备假惺惺地询问他们今天的战果如何,然而他们抢先开了口:“风扇,你小子可真行啊!”

我正准备假惺惺地询问他们今天的战果如何,然而他们抢先开了口:“风扇,你小子可真行啊!”

──插入──我的绰号“风扇”的由来:刚入校那会,正值初秋,天气出奇地热,到宿舍瞅瞅,水房里、走廊里、房间的凳子和床上,一个个全是三级片的男主角。我买了个特大号的风扇,在小鼻子小眼的宿舍里十分扎眼。

夏天,我把它摆在窗口的位置,但从来不去碰它,也不准室友去碰它。冬天,我照旧把它摆在窗口的位置,让它不停地扇啊扇,从来不去关掉它,也不准室友关掉它。为此,室友们把我恨得牙痒痒地。再后来,我的绰号便诞生了: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忠肝义胆勤勤恳恳红心一颗接上电源就转不接电源怎么也不会转外加阴阳怪气额定功率四十五马力虽然说不太性感但看久了还是会发现有那么一点性感遇神吹神遇佛吹佛无敌大风扇,简称风扇。当然,我的室友们的绰号也各有来历,但由于他们在这篇小说中主要是充当配角,起到衬托我伟岸形象的作用,所以,他们的绰号来历不提也罢,在此略去不表。

室友们没事夸我,必有目的。我本能地反应道:“我行什么?我什么行?”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别不好意思承认,我们可全看见了。

──风扇同志,看不出来嘛,平时不声不响地,你倒是在哪儿找来那么漂亮个妹妹,还敢 带着她在校园里四处招摇?

他们看见我和血风筝在一起了吗?

──那姑娘一米七五应该不成问题。你跟她走在一块,有没有觉得心虚?

──心虚,哈哈,笑话!我平生唯一一次心虚是发生在和辛迪克劳馥牵手压马路时,那也是替她感到心虚。

我不是那种喜欢在众人面前解剖自己心事的人。我不愿意在室友面前讨论我和血风筝之间的细节。那应该是只属于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我赶紧转移话题:“你们不是到别的学校联络感情去了吗?”

──我们几个一商量,觉得不能欺人太甚。好歹也要给杭大、丝工院的男同胞们留条生路,对不对?就咱们这哥几个,往它那校门口一站,你说他们以后还有得混吗?

──所以,咱们思想觉悟高,特懂得顾全大局,牺牲小我保护大我。于是,乖乖地到主席像前的草坪上坐着。看看蓝天白云,聊聊人生理想。多有境界啊!

──我们聊着聊着,就看见前面不远处坐着一位大美人,顿时眼前一亮,正准备上去送温暖献爱心时,又发现她身边坐着一个丑陋猥琐的小男人。我们当时就愤愤不平,这么丑的男人,还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再定睛一看,咦,原来是你小子。

我痛心疾首地回应道:“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妒嫉,纯属妒嫉。”

──叫你几声都没听见。

──你什么时候开始从立地扇变成了鸿运扇,对着人家小姑娘摇头晃脑的?

──说说,那姑娘是怎么被你勾到手的?

我怎么回答呢?我跟她认识不过刚刚几个小时而已。

──又装蒜了不是。瞧你们俩在一块的亲密样,你看着她,她看着你,那眼神,整个一对不清不白的小情人。

我无力否认,也不想否认。相反,我觉得心里一阵甜蜜。

──风扇,给你提个醒,那姑娘似乎来头不小啊!你注意到没有,她身上穿的全是贵得吓人的名牌。阿玛尼的毛衣,范思哲的牛仔裤。你好好掂量掂量自个,镇得住这样的主吗?

──“假名牌多的是。”我晃了晃戴在腕上的伯爵表。“六十块钱,地摊上买的。”以前我还一直骗他们说这家伙是真的,而他们居然也相信。

──看样子不象。气质。你知道什么叫气质吗?气质决定一切。那女孩的气质,表明她肯定是位千金小姐,家境优越,父母非权即贵。

──那又怎么样,老夫一生阅人无数,早就胜算在握,一点不慌。

说不慌是假的。当灯笼说完时,我的心咯登一下。自卑感象酒醉后的秽物从喉间上涌。我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血风筝必然是位富家小姐,这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猜出。但我强制自己不去想这些,我尽量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看待。但现在灯笼再次提起,我还是忍不住沮丧。的确,人生中有很多事物你无法漠视,更无法去超越。我和血风筝的门第差异应该归于此列。

当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很自卑。我悲观绝望。难道我和血风筝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吗?

(一不小心,我犯了个类似《西游记》的错误,而这错误无可挽回,而这错误必将延续到小说的终结。)同众多坠入爱河的青年一样,我也开始变得恍恍惚惚、患得患失。整个晚上,我在床上象个荷包蛋一样翻来覆去,难以成眠。下铺的老五“蛇胆”在梦中用安徽话低声嚎叫着:“亲亲我的宝贝,今晚你在哪睡?那个畜生吻你的小嘴,那个畜生摸你的大腿?”

我多年饥渴,这固然与我挑剔的胃口有关,也要怪罪于浙大残花败柳满园的现状。好不容易,天可怜见,叫血风筝落入我的魔爪,又岂能轻易放过。所以,在爱她之前,先好好地想念她。我一门心思地想着血风筝,我把血风筝想得死去活来。

对必然降临的未来,对我和血风筝的未来,我既奢望又绝望。

校园被甩入可怕的安静之中。男生女生们一起睡着了。缕缕烟雾在空中扭曲,舒展而疼痛。香残了,化为灰烬。我的心,一如路灯隐约的光线,徒然使树木的影迹浮现。夜风吹过,影子灵巧地舞动,而光线不动。凝神的光线在自身的狂暴中无法逃遁。

我睁大眼睛,这也无助于我保持清醒。我的脑细胞舍生忘死地跳动着。耳朵发烫,太阳穴作痛。我每想念血风筝一次,她的形象便更清晰一次,同时也更加模糊一次。我把她的每个眼神、每个微笑、每次沉默都细细地加以过滤,期待着从中发现答案。然而,我唯一的结论是:他们意味深长却又一无意味。

我时而情绪激昂,时而莫名感伤。走出迷圈,又入重围。反复的循环令人精疲力竭。一想到血风筝,我就自卑。我要反抗自卑。我一边数绵羊,一边罗列自己的优点(都是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优点),但我仍然自卑。更让我自卑的是,我的自卑居然超过了我的自恋。

我担心当我和血风筝共浴爱河之后,我会抛弃她,由于我天生的惯于厌倦。或者她会抛弃我,因为她自我感觉比我更好。我最怕的是,她根本就不给我机会跨入她神圣的爱情领地。

──亲爱的读者朋友,希望以上描写自卑的文字不至于引起你的误会,以为我外貌丑陋内心龌龊。因此,我特地在此再次郑重重申:我是个既英俊又有才气,既温柔体贴又狂放不羁的有为青年。这么说吧,帅得要死只是我多如牛毛的优点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项。

我的艰难处境,血风筝有没有心灵感应到呢?有没有在午夜时分娇声地打上几个喷嚏?

12、日记

当我在床上痛不欲生时,血风筝正一个人坐在寝室的灯下。室友们全被男朋友给绑架去了。血风筝喝着深夜的咖啡,慢慢地写着日记。十六开的日记本,黑皮封面,很有厚度。日记本已经用去大半,证明她是一个经常记日记的女孩。她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偶尔,她会抬头向漆黑的窗外看上一眼,或者闭上眼睛让浅浅的笑容荡漾脸庞。

乳白色的灯罩、修长的手指、明亮的眼睛、素雅的纸张。时间似流非流。我心爱的姑娘,在远离中写一本秘密的日记。

通过她的日记,可以看出,血风筝的文笔明显不如我来得潇洒,而且有喜欢拉拉扯扯的恶习,象个一心想着骗稿费的蹩脚作家。但她又长得那么高贵,搞得她的文字也在光环中熠熠生辉。

她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1999年4月1日 愚人节 雨转阴转晴

今天早晨,有三家电台的天气预报说要下雨,有两家电台说是阴天,还有一家电台说会出太阳。结果,今天就成了雨转阴转晴。天气真是个胆小鬼,一个都不敢得罪。

总的说来,今天没什么大事发生,也就是收到十封情书(比昨天少了两封)。唉,收到情书真是件麻烦事。扔掉吧,室友会说我故作清高,拆开来看吧,又全是从书上抄来的肉麻话。有个文学爱好者还在信中附上一首腻心的小诗。说什么“你是一只漂亮的毛毛虫,我是一头忧郁的北极熊。

我远远地看着你,看着你在树叶间独自蠕动。

你比花还美,你爬过的树都不好意思开花。

我看着看着,就深深地爱上了你。

亲爱的毛毛虫,你从那高高的树上下来吧,来到我的怀抱,作我一世的爱人。

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把树给连根拔起,搬回去种在北极。

啊,失恋来了,爱情还会远吗?”

落款是“爱上我就是害了你”。脸皮真是厚得深具浙大特色。

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个文盲,以好眼不见心不烦。他们为什么要死缠着我呢?为什么在我无动于衷的时候仍然死不悔改呢?难道仅仅因为我长得好看吗?仅仅因为我气质高雅吗?他们的话,尽管是白纸黑字,也无法让我相信。他们最多也只是爱到我的表皮层,连真皮层都没有爱到,更别说骨骼、血液、心脏、灵魂啦。

要作我的男朋友,说难不难,因为我的要求不算很高。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有符合我要求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他首先应该俊美,在外貌能和我相互般配。我并不是在强调外貌的重要性。我只是在强调一种平等。我知道自己是个美丽女子,这美丽曾多次引发我的罪恶感。

我不希望我的美丽给他构成压力,让他时刻处在忐忑不安之中。爱情如果可以比拟成一场战争的话,那么真正的经典战役只能在两个各自身怀绝技而又旗鼓相当的对手间的厮杀中诞生。对爱情,我不屑于妥协。

如果我们作好所有准备,坚定地走入爱情,那么,用尘世的时间尺度来衡量的话,我们的爱将不会维持太久。真正的爱情是骄傲而固执的,是绝不稀罕在人间求得永生的。我将和他相约在某个时刻死去,在幸福最稠密的时候划断弓弦,留给人们无穷的空想。在最灿烂的时分猝然而逝,把最鲜活完美的肉体遗在人间,让他们不明所以,凭吊叹惜。我们将不会共同拥有一个孩子,因为我们的爱情太纯太净,不能缩小也不能扩大。

他有没有钱并不重要。但他必须有一定的才华,就算没有才华,至少也能够装出一副很有才华的样子。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交付给他,将上帝赐我的美貌转赠于他。他也没有必要很长寿,因为我会在他的每一分每一秒中无限止的变老。他没必要很勇敢,只要在我受人欺负时,他能够陪我坐着一起流泪。有时候,我很肤浅,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崇高。我是不是太天真了?管它呢,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可能在什么地方遇见过。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慢悠悠的、懒洋洋的,听得让人万念俱灰,只想睡觉。他把每个字都故意拖得很长,象在唱京剧,真让人受不了。看着他那张木衲的脸,我就忍不住要生气。不过看久了,也竟然就习惯了,甚至觉得他那副样子也挺好。我写的是不是有点肉麻?

我是在火车站碰到他的。他也是浙大的学生,绰号叫风扇。的确,他的嘴巴就象风扇一样能吹。我在考虑,该不该继续让他侵蚀我宝贵的日记本中的空间。

不过,总体说来,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如果他能再阳光一点,把脸上稀稀拉拉的胡子刮掉,头发洗洗干净。那么单就相貌而言,他简直能算是颇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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