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好生藏在包包里的一把老旧的大钥匙,水沫儿轻轻推开那扇吱嘎作响的防盗门。
金美果然已经出摊去了,桌上,细心的盖着一碗稀饭,外带着一只金黄喷香的烧饼。
水沫儿立时来了精神,匆匆跑去,简单的洗漱了一番后,又匆忙跑了回来,很没形象的先喝了一大口薄粥。
唉,今儿拖那个大个子过去坐车,着实是费了不少劲呢!
他那身酒气,真心是好难闻喔!
搞他五十块,实在是他妈的太值了!
水沫儿咬了一口烧饼,漫不经心的的想道。
吃完早餐,水沫儿感觉,一阵浓浓的睡意,一下子铺天盖地而来。
蹦跶了一个通宵,也的确是累坏了。
临睡前,水沫儿还是先从口袋里掏出六七张粉红的钞票,理平了,夹在惯常放钱的那本厚书里。
书里面,已经攒了小小的一叠了。
水沫儿又瞟了一眼墙上的日历。
今天,是星期三,再隔俩天,就要过去请水淼吃饭,顺带的,再给他一点子生活费了。
这叠钱,倘是用不完,水沫儿打算着,还是继续的存到自己的银行卡里去。
毕竟,水淼正在上学,目前虽说还能对付,只是,听说往后用钱的地方,还有很多呢。
总是要预先的存上一些的。
没钱用的日子,真心是很难过的。
对于这一点,水沫儿是有着深切的体会的,并且是深信不疑。
不然,以她这般小胳膊细腿的,还愣是跑过去跟个陌生人拼命喝酒?!可是,一杯一百块耶,够她跑上好几个晚上了!
本姑娘誓当财迷好多年了!
区区几杯酒么……
啊呸,如何刚想到酒字,一阵晕眩感又突然涌上来了呢?!
莫非,这就是要醉了的节奏么?!
拉过大被,水沫儿一侧脑袋,呼哧呼哧的就熟睡了过去。
“叮铃铃铃……”
最最难听的闹钟铃声,又讨人厌的声嘶力竭的响了起来。
水沫儿自大被里伸出一支胳膊,一把按掉了那个吵人的闹钟。
可是,五分钟后,那该死的闹钟,又抖着身子,拼命的响了起来。
水沫儿无可奈何的伸出头来,死命的睁开自己睡眼惺忪的眼。
自作孽,不可活。这闹铃早已设置成五分钟一次,只要是不起身拔掉消息,它会一直不停的闹下去的。
所以,再不起身,这该死的闹钟还会催命似的一遍又一遍的继续响的。
打了个呵欠,水沫儿努力的坐起身来。
瞄了一眼闹钟,原来已是下午四点了。
还有一个小时,自己得要赶紧的做饭,洁面,化妆,五点钟,就要准时到酒吧的。
再睡下去,果真就要来不及了。
水沫儿赶紧的跳下床去,被子都没有收拾,就赶紧的冲进厨房做饭。
带着弟弟一起过了好多年了,水沫儿早就没有了依赖,三下俩下,就能独立做出一餐可口的晚餐。
这点,正是金美最欣赏她的地方。
“沫儿,我发现自你搬过来以后,我口福好了很多,人都变得性感了好多了!瞧瞧,我的罩罩的尺寸都有些显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