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预付款项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概念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二)应收票据的分类与计价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承兑时,购货企业应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账户的存款人签发。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购货企业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以备由承兑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销货企业应在汇票到期时将汇票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以便转账收款。承兑银行凭汇票将承兑款项无条件转给销货企业,如果购货企业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商业汇票按照是否计息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带息票据指在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必须按票面金额(面值)加上应计利息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的票据。不带息票据,是指商业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只按票面金额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2.应收票据的计价
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一般按照票据的面值入账。
(三)应收票据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收回票款和票据贴现等业务,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和计提的票据利息,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票款或到期前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且未申请贴现的应收票据的面值和应计利息。本科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并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张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贴现日、贴现率、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等事项。
1.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等于其面值。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收到对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时,按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3.11】A企业销售一批产品给B企业,货已发出,货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双方商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B企业交给A企业一张不带息的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面额为23400元。A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B企业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A企业收回款项234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23400
贷:应收票据――B企业23400
如果该票据到期,B企业无力偿还票款,A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A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400
贷:应收票据――B企业23400
2.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企业收到的带息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票据的利息,并计算票据的到期值。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值=面值+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期限
公式中,“票面利率”一般指年利率,“期限”指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如2009年3月10日签发的3个月票据,到期日应为6月10日。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一天为到期日。如2009年2月28日签发的3个月票据,到期日应为5月31日。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月利率(年利率÷12)。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例如,3月10日签发的90天票据,其到期日应为6月7日。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收到带息票据时,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带息票据到期时,收到承兑人兑付的到期值票款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两者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应将票据面值与应计未收利息之和一并转为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3.12】甲企业2009年1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企业,货已发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收到乙企业交来的金额为117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5个月,票面利率为4%,甲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乙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2)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
收款金额=11700+11700×4%÷12×5=11895(元)
借:银行存款11895
贷:应收票据――乙企业11700
财务费用195
【例3.13】甲企业2009年11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丙企业,货已发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收到丙企业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11700元,期限为3个月,票面利率为6%,甲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2009年11月1日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丙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2)2009年12月31日票据期末计息时
借:应收票据――丙企业117
贷:财务费用117
(3)2010年2月1日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
收款金额=11700+11700×6%÷12×3=11875.50(元)
借:银行存款――丙企业11875.50
贷:应收票据――丙企业11817.00
财务费用58.50
(4)2010年2月1日票据到期,因丙企业无力支付,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账款――丙企业11875.50
贷:应收票据――丙企业11817.00
财务费用58.50
3.应收票据转让的核算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其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应收票据贴现
(1)应收票据贴现的概念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急需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
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形式,在贴现中,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银行计算贴现利息的利率称为贴现率,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即贴现净额。
(2)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的贴现要计算贴现期、贴现利息和贴现净额。其中贴现期是指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为止的实际天数,也采用“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法计算确定。贴现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面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之和。
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账户;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按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应收票据的到期值,贷记“短期借款”账户,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账户。
【例3.14】甲企业2009年3月1日取得一张面值20000元,期限3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持有1个月后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为6%,计算贴现净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票据到期值=面值=20000(元)
贴现利息=20000×6%÷12×2=200(元)
贴现净额=20000-200=1980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9800
财务费用200
贷:应收票据20000
如果本题中的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9800
财务费用200
贷:短期借款20000
如本题中的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对方无力偿付,贴现银行则从甲企业存款账户中扣除到期值,同时甲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20000
贷:应收票据20000
借:短期借款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概念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核算应收账款时,必须确定其入账价值,及时反映应收账款的形成、收回情况,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坏账损失,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应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其入账价值包括: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款、增值税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时,还要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1.商业折扣
所谓商业折扣,是指销售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多购买商品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它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10%、20%等。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没有影响。因此,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2.现金折扣
所谓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早日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优惠。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来表示。例如“2/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可按售价给予2%的折扣;20天内付款按售价给予1%的折扣;30天内付款则不给折扣。
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按总价法确定。总价法是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现金折扣只有客户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时,才予以确认。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一种理财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处理。
(三)应收账款的核算
1.企业销售商品或材料等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没有折扣的情况下,企业按应收的全部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运杂费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3.15】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代乙企业垫付运费15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甲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银行存款1500
甲企业收到银行收款通知,收到上述货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60000
2.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例3.16】甲企业销售一批产品给丙企业,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1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丙企业10%的商业折扣,折扣金额为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丙企业1053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
甲企业收到银行收款通知,收到上述货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530
贷:应收账款――丙企业10530
3.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采用总价法入账,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例3.17】甲企业在2009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丁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交付并办妥托收手续。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丁公司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如果丁公司在10日内付款,甲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500
财务费用200
贷:应收账款――丁公司11700
如果丁公司在20日内付款,甲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600
财务费用100
贷:应收账款――丁公司11700
如果丁公司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付款,甲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丁公司11700
三、预付账款
(一)预付账款的概念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是企业暂时被供应单位占用的资金。企业预付货款后,有权要求对方按照购货合同规定发货。预付账款必须以购销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为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核算。
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都属于企业的债权,但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应收账款是企业应收的销货款,即应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预付账款是企业的购货款,即预先付给供货方的款项。因此,应分别设置科目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和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采购货物时按发票金额冲销的预付账款数和因预付货款多余而退回的款项,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仍然要将“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金额分开列示。
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期末,预付账款按历史成本反映。
(二)预付账款的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主要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回货物等方面。
企业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向供货方预付账款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预购的材料或商品时,根据有关发票账单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例3.18】企业按合同规定,预付给A公司购买甲材料货款1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A公司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企业收到上述甲材料并验收入库,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8000元,增值税税额136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
贷:预付账款――A公司9360
同时,收到A公司通过银行退回的余款。
借:银行存款640
贷:预付账款――A公司640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概念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预付企业各内部单位或个人的备用金;
(2)应收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各种赔款;
(3)应收的各种罚款;
(4)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5)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6)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1.备用金的会计处理
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和职工个人使用的备用现金。
为了反映和监督备用金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应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设置“备用金”明细账户,或设置“备用金”总账账户,借方登记备用金的领用数额,贷方登记备用金的使用数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暂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数额。
根据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的核算分为定额备用金制和非定额备用金制两种。
(1)定额备用金制。它是指根据使用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先核定其备用金定额并依此拨付备用金,使用后再拨付现金,补足其定额的制度。
【例3.19】甲企业的总务科核定的备用金定额为5000元,以现金拨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总务科)5000
贷:库存现金5000
总务科报销日常管理支出4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4000
贷:库存现金4000
年终,收回总务科备用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50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总务科)5000
(2)非定额备用金制。它是为了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和个人现金,使用后实报实销的制度。
【例3.20】甲企业采购员王刚外出预借差旅费2000元,以现金付讫。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王刚)2000
贷:库存现金2000
王刚出差归来,报销1800元,余款退回现金2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1800
库存现金2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王刚)2000
2.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21】甲企业以银行存款代职工李红垫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药费1000元,拟从工资中扣除。垫支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李红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扣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1000
贷:其他应收款――李红1000
【例3.22】甲公司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向出租方支付押金3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押金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五、坏账损失的核算
(一)坏账损失概述
1.坏账损失的概念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2.坏账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的范围、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需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确认坏账时,应遵循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具体分析各应收款项的特性、金额的大小、信用期限、债务人的信誉和当时的经营情况等因素。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以其资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能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者收回可能性很小。
另外,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下列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注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企业放弃了对其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一般有两种: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
1.备抵法的概念
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的一种方法。
在备抵法下,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账户,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当期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以及收回前期已确认并核销的坏账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多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经提取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应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2.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
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本期“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的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的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的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以后期间又收回,则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3.坏账损失的核算
企业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损失的核算,首先应按期估计坏账损失。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等。
(1)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
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来确定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的方法。估计坏账率可以按照以往的数据资料加以确定,也可以根据规定的百分率计算。企业发生的坏账多,比例相应就高些;反之则低些。
【例3.23】某企业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000000元,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4‰,第二年发生了坏账损失5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100000元,第三年,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3000元,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20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第一年提取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提取额=1000000×4‰=4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4000
贷:坏账准备4000
②第二年转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5000
贷:应收账款5000
③第二年年末按应收账款的余额计算提取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提取额1100000×4‰=4400(元)
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00元,本年度应提的坏账准备为5400(4400+1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5400
贷:坏账准备5400
④第三年,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3000元
借:应收账款3000
贷:坏账准备3000
同时,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应收账款3000
⑤第三年年末按应收账款的余额计算提取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提取额1200000×4‰=4800(元)
至第三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的“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为7400元,本年度应冲销多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600(7400-4800)元。
借:坏账准备2600
贷:资产减值损失2600
(2)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虽然应收账款能否收回以及能收回多少不一定完全取决于时间的长短,但一般来说,账款拖欠的时间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
【例3.24】某企业200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龄及估计坏账损失的情况。
企业2009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金额应为3300元,企业需要根据前期“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余额计算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入账的金额,编制会计分录,予以入账。
假设在估计坏账损失前,“坏账准备”科目有贷方余额300元,则该企业本期还应提3000(3300-300)元。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0
贷:坏账准备3000
假设在估计坏账损失前,“坏账准备”科目有借方余额300元,则该企业本期还应提3600(3300+300)元,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600
贷:坏账准备3600
(3)销货百分比法
销货百分比法,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在采用此方法时,估计的坏账损失百分比可能会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不相适应,因此,需要经常检查坏账损失百分比是否能反映企业坏账损失的实际情况,倘若发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应及时调整。采用该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时,不用考虑上年坏账准备的余额。
【例3.25】某公司2009年全年赊销金额为100000元,根据以往资料和经验,估计坏账损失百分比为1%。
年末估计坏账损失100000×1%=1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
贷:坏账准备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