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让她哭笑不得和觉得好玩的是,当她下定决心跟他来“当农民”之后,兴奋不已的孟建学居然又提出了一个比“当农民”还要惊人的言论。他说去农村生活是解决“城市女嫁农村男会带来很多生活矛盾”的根本途径!
孟建学的理由是:在“城市女”看来,什么农村男及其家人的卫生及生活习惯让城市女家人难以适应和无法忍受啦,什么农村男又是爹又是娘又修坟又盖房会的诸多开销会对城市家庭造成太多的经济负担啦,什么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穷事破事麻烦事对其城市的家庭进行无休无止的侵蚀和消耗啦……都是到城市生活才出现的麻烦。孟建学说根据这些言论,城里人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观念和态度。但爱情是无邪的,它的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不会因为家人如此思想就能阻止男女之间爱情的产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只能“转移战场”——到农村去!让农村人的朴实友好来化解这一矛盾。随后孟建学便堆起一大堆在农村生活足以化解这一矛盾的理由。他说农村人会在城里亲家进门的时候给他开门,为他挡狗,请他上炕,给他泡茶,为他擀长面……离开的时候,土鸡、红薯、包谷面、野酸枣,蜂蜜……只要俺家有的,要什么就尽管的拿!这就是农村人的品质——朴实淳厚,唯情是重。他们绝不会因为城里的亲家公亲家母来看自己的女儿吃了家里的几顿饭就对他们脸色看!说去农村是解决城市女嫁农村男最好的途径,孟建学的解释是,去农村不仅能解决“城市女”所担心的男方家庭会对他们带来永无休止地的牵连这个问题,最重要的,它还能更很好地解决新农村建设人才稀缺而城市人才过剩的社会矛盾,是响应中央“城市反哺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孟建学得出上面这个结论时特别激动,在办好了所有手续决定出发的前一天,他还挥毫写了一首名为“我们上路”的诗给她,说这是他们此行的主题曲。诗的全文是——
走,我的爱人
农村有蓝天白云
农村有烟桃雨柳
贫穷不是农村的永恒
城乡的鸿沟不会成为分手的理由
我们去创造未来
我们要相互证明
萌动的农村蕴含着巨大机遇
自由的田野里爱情才能生长得更加葱茏
为了父亲佝偻的脊背挺得自尊
为了母亲黯淡的眼睛不再蒙尘
前方的道路恁般坎坷
我披荆斩棘,依然坚定
走,亲爱的,我们上路。
带上我们至真至纯的爱,
踏着新农村建设的脚步,
——去当让农村不再贫穷的农民!
这首诗虽然有些偏执,但表达出了他的爱,也表达了他去农村的决心。
从今天村里人对建学的欢迎来看,看出建学是一个很讨乡亲们喜欢的人,是一个博爱的人。在董细雨看来,只有博爱的人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那些整天叫爱爱爱的人是狭义的,自私的。自私的人的爱是不可靠的,是表象的,是假爱。经过在孟家半天观察到的孟建学受欢迎的程度,她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幻想着过充实平淡的生活,其实是不准确的。她要过的其实不是平淡,而是一种平淡人生的丰富生活,或者说是表面平淡而内心充满激情的生活。这种激情不是靠金钱的***作为支撑,而是靠爱——一种不再只是单一的对某一个人的爱,而是把爱情与亲情、乡情、民族情融合在一起的广博深厚的爱。当然,孟建学这一天以来留给董细雨印象最深的还是晚上给他爸妈洗脚的情境,这对她心里是一种强烈的震动。他洗脚时的投入、认真——每一个细节,让她仿佛看到了孟老太太一把屎一把尿地抚养孟建学的整个过程。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是不需要任何语言表达的爱,一种至爱!从这里,她看出了他的品质——一个对自己父母这么孝顺的人,即使将来对自己的老婆不好,也不至于坏到哪里去!相反,那种连生他养他的父母和他的家乡都没有感情不打算去报答的人,忘记和丢弃一个女人对他的付出又能算什么呢?所以这次选择不但让她看出他智慧,他的志向,还看到他的良知,他的情感,他的责任。嫁这样一个人,她放心。
经过了半天的交流,她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地方。她喜欢这里田园生活的恬静,喜欢农民的朴实,喜欢半天以来妇女们对她没有任何目的性的赞美。这让她感觉到踏实,让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唯一让她感受不太适应的是这些农村妇女对她无处不在的好奇,如掀开她的衣襟摸衣服的面料,以及她的头发——她认为她们还没有熟悉到这种程度,虽然这或许只是城乡文化和情感表达方式的不同。还有一点也让她一时难以适应,就是这里的饮食,居然每个人都端起一碗肉吃——这太不可思议了!如果这仅仅是某个人的爱好,倒也罢了,他吃他的,我吃我的——最害怕的是,像蔡婆婆那样从她自己碗里给别人夹菜的习惯。虽然她知道她们是因为热情和关心,但蔡婆婆吃到中间从自己碗中为她夹肉的方式……如果以后每顿饭都这样,她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董细雨虽然有点累,但此时此刻她一点睡意也没有,刚才孟建学在她身上的激情让她神往。想到明天将要在这个陌生的村子里开始她全新的生活,她内心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