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感受到了社会新闻发展历程的曲折,而纵观当前社会新闻的发展状况,不难看出,其中也包含着当今时代的印记。
一、更加关注受众需求
我们知道,当今社会是个信息社会,事物的发展日新月异,对于人们来说,要想适应社会的发展,进行“有效”的生活,就必须及时了解各种相关的信息。因此,人们对于信息就会产生不同的需求。这种需求一方面体现在对于日常生活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信息的需求,这是一种比较实用型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体现在精神方面的需求,比如道德上、审美上、情感上、人际交往上等方面。而人们接触媒体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获得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了解各种新知识。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媒介市场化运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受众对于媒介发展来说具有了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以受众为中心开始成为媒介发展的核心理念。于是在媒体的报道中,受众需求开始升级为选题的一个重要标准。
所以,在当今的媒介报道中,大量的内容都是适应受众的各种需求、与受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新闻。
二、更加注重平民性
前面我们已经解释过,所谓平民性就是以平民百姓的生活为核心来开展报道活动,平民性的两层含义一个方面是内容上的平民性,就是指社会新闻中的核心人物应该是普通人,或者说新闻所报道的事实应该是可能发生在任何平民百姓身上的;另一个方面是看待问题角度的平民性,就是指在对新闻事件进行阐述、分析、评价时,应该从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出发,从平民百姓的视角出发,所使用的新闻语言也应该是非常生活化的。
目前在媒介的新闻报道中出现了一种新现象,就是“民生新闻”现象。关于民生新闻究竟是什么,人们往往持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民生新闻就是社会新闻,也有人认为民生新闻是社会新闻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生计相关的那部分内容。不管民生新闻和社会新闻究竟有着怎样的从属关系,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民生新闻非常关注老百姓(主要是城市居民)的生存状况、生存空间、生存环境,民生新闻往往把镜头对准普通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说百姓身边事,帮百姓排忧解难,还有通过开通观众热线,进行热点话题的讨论以及电视连线现场观众就某一新闻事件进行评价,使普通百姓能够通过新闻媒体得以表达自己个人的见解和意见。而这一点在社会新闻中也可见到。
因此,我们不妨把民生新闻看作是社会新闻发展的一个方向。当然这个方向不是指社会新闻最终会为民生新闻所代替,而是指随着市民社会的形成,随着个体在社会中受重视程度的加深,社会新闻中关系到“民生”方面的内容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以至于被单独列出来作为一种独特的新闻进入人们的视线。
民生新闻在价值观念上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在报道中,关注百姓生活,始终把视点瞄准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衣食住行等切身的问题,比如天气的变化(天气预报的三日预报制就体现了媒体的这种人文关注)、物价变化、商品质量调查等等。而在报道视角上,常常把老百姓作为新闻的主角,让老百姓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在传播形态上,民生新闻更为明确地实现了传播理念从传者为中心到受众为中心的转变,更加注重把话语权交给广大的受众,实现话语权的转移。同时,不少栏目还通过现场热线、手机短信等现代化的参与方式,拉近了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受众对节目的参与感。而这些都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平民色彩。
因此,民生新闻的出现,我们也可以看作是对于平民性关注的一种表现。
三、舆论导向应合理运用
虽然说社会新闻对于舆论的引导并不像时事政治新闻那样通过直接、严肃的宣传来实现,而是通过生动活泼的新闻事实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起作用,但不能因此而忽视社会新闻的舆论作用。因为这种通过具体事例以情感人,通过共鸣来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的方式往往更容易被受众所接受。
在前面对于“陆步轩现象”传播过程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当前的媒体基本上还是能够结合社会新闻的特点来进行舆论引导的。不过,也有一些媒体在进行报道的时候,缺乏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没有重视社会新闻的舆论导向,从而引起了不良的后果。
2003年8月18日,苏州市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六名歹徒在一座桥上围殴一名男子,并将其扔进河里。案件发生后,警方查明死者是一位公交车司机,这个消息很快传遍rr苏州。新闻媒介也派记者四处打听消息,但是由于警方的侦查刚刚开始,对于“什么人把公交车司机扔进河里”和“为什么这么做”这两个问题,记者很难找到答案。这个时候,社会上传闻:司机是被小偷打的,因为司机是反扒队员,曾抓过小偷,现在是小偷打击报复。于是一些媒体为了满足受众急于知道真相的心理,不顾新闻的真实性,在报道中进行了大胆的推测:据闻,死者彭某生前曾参加过反扒工作,所以此次案件很可能是扒手报复所为。这些不真实的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紧张感和不安全感,不少市民觉得,这样下去就没人敢去抓小偷了。后来经警方侦破,终于弄清楚其实是6名无业人员酒后驾着助动车、摩托车经过案发地时,与彭某所骑自行车相撞,双方发生争执才产生了前面的一幕。真相大白后,市民的很多疑虑也就消除了。
在这件事情中,媒体报道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到可能对舆论带来的影响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而社会新闻往往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的,所以其导向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在报道中一定要注意其舆论引导的特点。
四、社会新闻的商业炒作
2003年至2004年,关于“人造美女”的报道一下子成为全国上下的热门话题。从“中国第一人造美女”郝璐璐的新鲜出炉开始,一时之间,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一股“人造美女”热,今天是深圳,明天是广州,四川跟着来,上海也不落后……各地似乎生怕错过了这个大好时机,都纷纷打造自己的人造美女,媒介也对此报道得不亦乐乎。舆论界认为,这根本就是一种商业炒作。那么究竟什么是商业炒作?商业炒作与媒体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所谓炒作,就是“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媒体作反复的宣传”。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炒作往往出于商业目的,故而又称“商业炒作”。一般来说,商业炒作就是出于赢利目的而在一段时间内对某个人、某件事、某件产品进行集中的、连续的、有一定规模的宣传,其具体途径不外两种:一是大规模的投放广告,对消费者进行轮番广告轰炸;二是巧妙地“制造”出有卖点的新闻,吸引媒体进行广泛的报道,形成“新闻炒作”。聪明的商家为了节省经费开支,增强传播效果,早已将炒作的重点放在了“新闻炒作”上。因此,商业炒作主要是通过新闻炒作来实现的。由于这种题材一般被归入到社会新闻的范畴,所以,这种炒作大多是通过社会新闻的炒作来实现的。这次“人造美女”现象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按照常规,报道的主动权应该在媒体的手中,编辑记者完全可以根据事实的新闻价值大小来决定报道与否。对于如此明显的商业炒作,媒体原本应该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媒体反而热情主动地成就了这个炒作。虽说有学者指出在当今社会,以策划新闻事件为核心的商业炒作越来越普遍,而且,通常策划者都会强调该事件的社会公益性、文化建设性、人文关怀性,使得媒体不得不跟着走。但是,从根本上来看,担心在激烈的传媒竞争中因为错失热门话题而落败恐怕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尽管“在市场经济的商业大潮中,商业炒作势在难免,但是传媒不能轻而易举地为商家所迷惑,而应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和审慎.的对策,决不可人云亦云,到头来反为商业炒作推波助澜。”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面对商业炒作,媒体都不应该失去最可贵的独立性和判断能力,要以理性面对商业炒作,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既不放弃其中所包含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内容,也不能最终为商业炒作做嫁衣裳,在满足受众信息需求的同时正确地引导舆论。
五、过于关注细节描写带来负面效果
由于细节通常都是最能细腻地描绘人物性格、最善于表现事件发展、展现社会环境和自然景物的情节,而且细节在表现上多以生动细致为特征,所以细节往往是新闻报道中非常能够吸引人注意的部分,也是提高新闻可读性、趣味性不可缺少的环节。一般来说,在新闻报道中都会比较重视细节的运用。
然而细节的运用是有讲究的,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适用。比如对于一些报道法制案件的社会新闻来说,由于这些新闻所涉及的都是一些包含暴力、犯罪手段等在内的内容,如果过于详细地描述案件的细节和过程,必然会形成对这些犯罪过程、犯罪手段的过分渲染。从受众接受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要认识到,由于受众的个体在认知上也会具有一定的差异,面对同样的内容,不同的受众可能会获得不同的信息和暗示。如果为了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提高自己的收视率,一味地详尽描述案件的细节和犯罪的过程,那些富含血腥暴力的场面和曲折离奇的案情以及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的作案手法,就有可能成为一些人模仿的对象,或者在人们的心理上起到一定的示范暗示作用,反而会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
其实在当前的媒体中这样的报道并不少。为了吸引受众,引起受众的关注,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一些大肆描述作案手法的新闻报道,一些报道为了提高生动性甚至还采用模拟情境的方式,更为直接地把作案的过程展现出来。另外,媒体中经常还可以看到有关市民上当受骗的报道,对于骗子行骗的手段,一些媒体也是极尽描绘之能事。当然媒体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不可否认,这也为一些心存不轨的人提供了良好的犯罪教材。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等判断力相对较弱的人群来说,这样的报道更有可能带来负面效果。
因此,我们并不反对暴露社会的阴暗面,也不反对通过细节的描写提高新闻的可读性,但是关键在于如果这种做法是否为了迎合读者口味,为了媚俗,是否因此而丧失了应有的品格与立场,进而丧失了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丧失了媒体所应有的社会守望、宣传教育、文化传承等功能。因此,媒体在编发社会新闻的时候,也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正确处理好新闻报道在可读性与思想性之间的关系,确保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