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西在一家中等规模公司管理后勤部门。
由于她对她的一个狂妄的秘书毫无办法了,因此来寻求我的建议。这位秘书自己规定工作时间。她总是上午8:30时上班,比公司的正常上班时间晚半个小时。然后下午5:30时下班,比正常打卡下班时间晚半个小时。
更糟的是,这个女人总是把最后一个小时用在到处拉家常上。凯西再三要求她在完成工作之后,按正常时间下班。但是她完全忽视这些要求,继续“闲聊”到她自己规定的下班时间。一天凯西实在忍不住就威胁让她离开,但是秘书回敬了凯西:“这是违反规定的”。当然她是有道理的。
接下来的情况变得更糟糕,其他员工也开始跟着这个秘书有样学样。凯西想要解雇她,但是公司老总拒绝了这个建议,因为他认为秘书的工作做得不错。凯西因为这件事都快要崩溃了。
但是,她仍然得控制她的情绪,因此她来寻求帮助。我和凯西说,因为这个秘书的工资是按小时计薪的,而她很明显地在下班时间之后那半小时都是在故意拖时间,公司是不必支付她那部分时间的工资的。毕竟,公司并没有强迫她一定要把时间延长到下班之后。所以,即使对于凯西来讲,这个秘书的聊天也是免费的。
凯西必须清楚解释为什么秘书的打表时间和她所获的报酬之间存在差异,以防这个不合作的秘书上诉到劳工部。解决完这些小冲突后,凯西甚至觉得做多余的文秘工作也是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