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在二人刚刚下去买快餐的时候,星芳对星泪说:要不要把星弟弄走?再怎么说,他也是一个逃命人的身份啊,我们收藏不起他啊。
星泪只是含糊了一下,毕竟,星弟在还是秦东风的时候,和自己也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他不可能这么快就将人家往火坑里推,他不能这么做,要是他这么做的话,他就不叫星泪了,最起码,这是星泪做人的最基本原则。
星芳见星泪没有什么表示,也知道自己想要赶走家里的那个家伙也是不可能的,也只能叹了口气: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放弃他。
原来,这家伙一直这么乐观,并不担心他老子?难怪,逃命的时候,没有看到一点紧张和胆心的气氛。就连在自己家里,都不像是在逃命躲避的,反而……天杀的!更像是来我家作客的?
星芳一想到星弟这个混蛋小子是来自己家里作客的,心里就不由得不自在了!凭什么?这是自己家里,这小子,他凭什么来我们家里白吃白喝?白吃白喝白住也就算了,这混蛋,居然,居然不把自己弄得掉眼泪,他还不自在了!有这么对人家主人的么?好吧,就算自己不是这个家庭的主人,但好歹,自己也算是这个家庭的2号人物了,他居然、不把自己这个2号人物放在眼里?反而还要变本加利的折磨自己!这混蛋!太混蛋了!
终于,星弟这小子,总算是把那盒快餐给解决了,谢天谢地,星泪这小子这么晚了,还能弄到快餐,人品真好啊!
星弟从餐桌上面走了过来了,打了个哈哈,笑眯眯地看着星泪和星芳:“那么,就不打扰了,我先睡去了哦。”临走前,居然还乐得跳了起:“我喜欢这里,哈哈!我不走了。”
星泪:……
星芳:喂!星弟,你怎么不洗脚就去睡了啊!混蛋!
星弟懒得管他们,随着一声“呯”的关门声,星弟倒头就大睡。
至于所谓的刘氏父子是否会来偷袭自己,这一点,星弟大可以放心了,来偷袭么?一想到偷袭,星弟转头看向了窗台,很是银弹的笑了笑:“19楼,你丫的除非是蜘蛛侠转世,或者,你们长了翅膀,才能从窗户那儿钻进来。嘿嘿。”
一分钟后,星泪的声音从大厅里传来:“我卧室的门,怎么上面有这么多脚印子?”
星泪走到大厅里,拿出了一块毛巾开始擦拭起了门上面的脚印……“那个,不好意思。”星弟的头从卧室里面露了出来,笑嘻嘻的说道:“是我弄的。”
星芳一听到是星弟,火就不打一处来,咬了咬牙:“你有病啊?踢门。”
星弟一看到是星芳开始发火了,心底里又不由自主的哆嗦了一下,连忙关上了门:“那个,我只是想试试门的质量如何而已嘛。”当然,星弟这种最爱面子的人,是不可能将自己刚才胆心星芳的那一幕透露出来的,一个男人,再怎么沦落,也不会将自己懦弱和糗的一面讲给别人听的,这是星弟最基本的防线。
“试门,试门!试你个头啊,门不要钱花的啊!”星芳再一次的暴走。
星弟啐了一下口水:“又不是踢你的门,你着什么急?再说,老子还不是为了担心你么?”
一想到门这么结实,星弟再一次的进入了睡眠,这么结实的门,刘氏父子,除非,你们用大炮来轰这座楼,否则,你们还真别想来找到我。
清晨的阳光如母亲的双手,轻轻地落在了窗台,房间里,那一抹淡淡的清香气息,让原本应是冷淡的房间里增添了不少和谐与安静的气氛,那一抹紫色的长发,轻轻在梳妆台飞舞着,林璇稍稍地嘟囔着樱桃小嘴,眼睛里释放出一丝丝精芒,脸上的那一丝红晕代表着她脸上的幸福。
今天,爸爸和妈妈就要来探望我了,我一定要好好的表现一下。
是的,今天是周末,难得的一个周末,只因为那天,林贤绍在离开的时候,对林璇承诺:这个周末一定会来看望自己的。亲情,那一个神圣而又温馨的词,无不代表着林璇此刻内心的澎湃。很久了,爸爸妈妈和自己分开了差不多有三年了!三年了,林璇朝着镜子里的自己扮了个鬼脸。“爸爸妈妈,你们今天就要来我家了,我和百花可是准备了一夜了的哦。”林璇心底里如是说道,只要等到爸爸妈妈一来,自己就将那句话说给他们听。
林璇将那柄古香古色的木质梳子轻轻地放在了梳妆台上,林璇今天穿的那一身套装别有风味,上装是一件很具有回味意义的淡粉红色的小短袖,但是回味中却是很调皮的将胸前画了一个小女孩,而副中的那个小女孩则是满脸的笑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女孩的双手虽然是张开的,但不足的是,那个小女孩的手却没有任何的装饰,就是一双空空的小手。这样,就活生生地让这件衣服缺少了那么一点点的灵感美。而林璇的下装,则是一条很短却很搞怪的绿色的短裤,青苹果的那种绿色小短裤上面还绣了一个白色的小猫咪,无疑,林璇的那一双几首吹弹可破的小腿就这么展现了出来。林璇满脸笑意光着小脚丫来到了另外一个侧卧室门口,轻轻地敲了敲门,却不失调皮的笑了一声:“百花,你这个懒丫头,还不起来?”
“你才是懒丫头呢!”门轻轻地被推开了,里面,走出了一个短头发,却穿着同样一身粉红短袖和苹果绿色的小短裤,只是,这身套装穿在了这个人的身上,再也不是那种温馨而淡淡的美了,而是一种很奔放、很狂野的那一种感觉,说不出什么样的美,只是从灵感上面可以很好的判断出来,这身装扮放到了这个短头发的女孩身上,永远,也不会找出那么一点点的瑕疵。是的,就是瑕疵,仿佛,这身衣服,就是专门为这个短头发的女孩子准备的。那种女孩子的狂野,只有从这个小女孩的身上才能散发出来。那种奔放,仿佛以前在刻意的压抑着,而此刻,却仿佛全部都释放了出来,毫无疑问,在释放出来奔放与狂野的那刻,是她最美丽的那一刻,也是她一生中最最耀眼的那一刻,那美,仿佛没有任何的一点点点缀与拼接的痕迹,仿佛,那种美,是天然就为了这个女孩而生的。脸上的那一抹艳妆,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化出来的妆。那种惊世骇俗的感觉,并不太强烈,却也很是不失美感的呈现了此时这个小女孩的美感。而小脚上,乳白色的小脚上没有任何一点瑕疵,穿着一双水晶色的透明凉鞋。无疑,这样最将她的狂野与奔放全部释放了出来。这是什么样的杰作啊,就算是达芬奇在世,也不可能模仿出这种犹如神迹般的美感啊。嘴角,微微的上翘,很明显,这是一个只有骄傲者才有资格表达出来的动作,这个女孩的一频一笑,无一不将旁边的林璇都给比了下去,很难想象,平时的那个犹如女神存在般的林璇,在此刻,竟然也失去了片刻的光泽!
芳百花的这种美,林璇仿佛却也只是笑了笑:“百花,你今天真美。”
芳百花却是不自在的嘟囔了一下小嘴,嘻嘻笑道:“那个,林叔叔要来嘛,我当然要打扮一下了。再说了,你才是最美的呢,我的这个所谓的‘美’,是我花了两个小时才弄好的。”
的确,芳百花能拥有此时的那种惊艳,显然是花了不少时间的。就比如二女此时身上穿的那套衣服吧,是她们这两个小丫头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在一个家服装店里量身订好的。最最雷人的是,二女不单各自订做了一套,而且还多订了两套成年人的这种很带有回味与调皮的套装。很明显,那两件剩下来的衣服,就是为了林贤绍与陈瑾怡而订做的。一家三口,分开了不少于三年的时间,而林璇却依然能准确的报出他们的衣身尺寸。林贤绍的是否该从以往的基础上加宽一点?还有陈瑾怡的是否该从以往的基础上调紧一点,林璇都清清楚楚的标了出来,然后再交给了那个订做衣服的服务员。
只是,那名订做衣服的服务就犯懞了:这两个小丫头,她们自己穿这种衣服就算了,没必要把家长也穿得这么“时髦”吧?
林璇二女哪里知道这名服务员是在想什么,只当她是在恩考着如何加线与缝纫罢了。
当太阳的温度逐渐变得灼热的时候,两个小女孩还在不停地准备着,按照计划,既然打扮好了,因为是早上,就应该准备早饭了。很难想象,像林璇这种富家女的女儿,居然也能下得了厨房?这一点,着实让所有人的眼睛一亮,似乎都有一种拨云见雾的感觉。
二个小丫头的分工都很简单,林璇主要负责淘米和折菜,而芳百花,则主要就是面对油烟的分了。
两人默默地分配着工作,当最后一道菜端上水晶玻璃餐时,两个调皮的小丫头差点就没有欢呼了。
“林叔叔怎么还不来?”芳百花刚刚将菜盘子放到桌子上,就开始抱怨了起来。
林璇坐在沙发上面,蜷着小腿看了一下钟表:“还差十分钟9点了,爸爸他们也应该快来了吧。”说完,林璇又转头看向坐在对面发呆的芳百花,笑嘻嘻道:“百花,别着急嘛,就十分钟了,爸爸说9点就来的。”
“叮咚……!”可爱的门铃在那一刻突然响起了。
“是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