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国家审计署那位司长看不下去了,阻止了他们之间的争论。他对我说了一句大实话:“阚总,我们都别争了,实话说,今天我们在这里都是演员,演演戏而已,上面已定调的事谁能改变?”
话说到这个份上,继续争辩已毫无意义,我申请作最后的陈述。
我首先感谢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的工作,感谢参加听证会所有领导和代表的工作。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证券公司,工作上肯定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今天争辩的是申银万国证券公司1996年9月至10月买入陆家嘴股票的行为是否违规的问题,这种情况即便违规也还存在着定性为一般违规还是严重违规的问题。我恳请参加听证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和代表在对问题定性时认真研究我们的答辩意见。如果这次一定要处罚机构和个人,我们会心平气和地接受。作为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裁,我愿意为此多承担责任,接受对我个人的处罚,但是我恳请能尽可能免于或减轻对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处罚,因为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今天来之不易,既含有数千申银万国人10年为之付出的努力,也含有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机构培育它的心血。
听证会主持人听后明确表示,对申银万国自营业务问题的定性一定会充分考虑我们今天的答辩意见,处罚时会考虑尽可能不影响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发展等等。
这时,证监会一位处长突然插言:“阚总,据了解,去年9至10月份你不在公司,当时主持工作的并不是你。”他的话显然出于好意,提醒我不要把责任全部揽在自己身上。
在我参加听证会之前,就有人告诉我这次对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处罚已不可避免,但是只要我声明自己当时不在公司主持工作,那么个人的处罚有可能避免。可是,我在公司曾多次明确表示,这次陆家嘴股票买卖问题由我阚治东承担全部领导责任,公司其他领导和具体负责运作的同志大可放心。
我知道很多人,特别是老申银的员工不希望我承担这一责任。他们清楚1996年9月份一半时间我在加拿大,回国后整个10月份在上海市党校学习,吃住在党校。当时公司当家的有专职董事长、监事长、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分管自营业务的副总裁,很多工作是由他们决定后再征求我的意见,那我为什么要大包大揽承担这个责任呢?因为我清楚,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在这件事上,必须有人承担责任。而我如果不承担这些责任,那么由谁来承担?
在这个问题上,公司班子起初不相信北京真会下决心查,因为大家清楚这件事的起因。后来得知北京方面还真的下了决心要就此事处分一批人,班子中不少人就刻意躲避了。我能理解他们刻意回避的原因,因为承担这个责任不仅意味着否定了自己全部的过去,甚至还可能毁了自己的将来。
但是我认为我没有资格回避!
在大航海时期,航行在大海的船舶上船长的权力最大,但是船长的种种权力的基础是建立在一条最简单的规则之上的--任何情况下,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船。在一些讴歌航海人精神的文学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由于种种原因,一艘航船即将倾覆,必须弃船逃生,而船长在努力为船员创造生的机会后,自己则选择了与船共存亡的做法,放弃逃生的机会。我从内心敬佩这些船长勇于承担责任、勇于自我牺牲的精神。我们不少企业领导人,平时常把企业比做一艘船,强调大海航行靠舵手,要求全体员工同舟共济,但是一旦企业面临危机时,这些领导人自身是否具有真正航海人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不少外省市人看不起上海人,其中有个说法就是上海人胆小怕事,缺乏“大丈夫敢作敢为”的气概。我不完全同意这种说法,每个地方的人都不是一个模子里压出来的。
当然,我愿意承担申银万国运作陆家嘴股票责任的原因,并非完全出于大丈夫的勇气,我心中还算了一笔“经济账”--在牺牲我个人前途和保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事业之间的选择。我觉得,如果能通过牺牲我一个而保全申银万国是比较有“赚头”的。而我相信自己的能力,我相信砸了我在申银万国这个饭碗,我仍然能活下去。
因此,在听完证监会那位处长的善意提醒后,我笑着对他半开玩笑地说:“谢谢你的好意,去年9、10月份我确实不在公司。可是,以现代通讯手段,哪怕我在月球上,我还是可以决策公司业务的。”
持续了数小时的听证会结束了。尽管我知道答辩非常成功,但我明白改变不了什么。那时,我已清楚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待不下去了,甚至作好接受更坏结果的思想准备。我们答辩后回到上海,海通证券公司的李惠珍在机场等着我,询问听证会的形式和情况,因为她也要去听证会,想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些。事后得知李惠珍在听证会上非常委屈,搞得非常伤心。
那次听证会对我及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而言,不能说毫无作用。从最后处分结果看,答辩的效果还是有所体现:最后公布的受处分企业和人员的名单中,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排在最后面,也就是说,相较之下问题的严重性要稍逊于前面几家。
北京听证会后,有朋友告诉我,为了使我能够避免这次处分,他们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在听证会上提醒我“不在犯罪现场”。他们埋怨我一点也不配合,埋怨我不该替人受过,把十多年的事业成果拱手让给他人,自己则浪迹天涯。
1997年5月25日,也就是北京听证会的第三天,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罗世谦代表市委领导找我谈话。基本意见有三点:1.上海市委市府领导对我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也是非常满意的,不会因国务院调查组调查一事影响对我个人的看法。2.市里非常重视北京方面对我们这批干部处分一事,正在积极做工作,在正式处分文件下达之前,一切工作要正常进行。3.上海市委对我们这批干部是信任的,是爱护的。
对组织上这次正式谈话,我表示感谢组织上的关心,同时表示会非常冷静地对待此事,不会影响工作。罗世谦也找了沈若雷、李惠珍谈话,沈若雷感到非常委屈,李惠珍则情绪比较激动。我非常理解他们的心情,尽管我们对处分都已有思想准备,但处分真的临头,没有想法是不可能的。
沈若雷是我敬重的一位领导,原是工商银行总行下属浙江管理学院的院长,几年前调任上海分行任行长,其工作作风既有传统银行干部严谨的一面,又有思想解放的一面。他积极推动全行各项新业务的拓展,因此业绩突出,深受工商银行总行张肖行长的赞赏,此前上海金融圈子不断有沈若雷要到总行担任总行领导的传言。沈若雷受处分的原因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清算账户出现巨额透支一事。银行证券清算账户每天沉淀的证券交易清算资金少则几百亿人民币,多则上千亿,这笔存款是哪个银行都不会小看的。当时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完全收归证监会管理,地方政府对交易所有很大的发言权,而证券清算由哪个银行做,每个银行清算份额做多少,其决定权都在证券交易所的清算登记公司。因此对于交易所的话,地方政府的话,银行不敢不听。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拥有15000名员工,沈若雷下面有好几个副行长,每项业务都有分管行长,证券清算账户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我相信沈若雷不可能很清楚,这也是他感到委屈的原因。
李惠珍是交通银行总行的干部。在海通证券公司原总经理汤仁荣由于该公司在“319国债期货”中出现严重亏损离开海通后她接替了汤仁荣。李惠珍到任后通过努力工作好不容易使海通证券出现好的转机,不料这次由于参与了“金融中心保卫战”而面临处分。据说,交通银行为海通证券公司的事找过人民银行戴相龙行长。戴行长曾任交总行领导,市场因此传说李惠珍问题不大,可是最后还是与我一样没有躲得过去。
告别申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