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书仁傻啦,所有人都知道真相。唯独只有他一人脑袋凌乱。
“我不相信,我绝不会相信!紫涵,怡雪,还有更多更多……他们真的存在着。”
乞者大笑,说道:“朔书仁,紫涵确实存在。只可惜她不是你的女友,紫涵的女友是单仁……你是单仁的人生。人生一梦呀,那般痛苦,这般迷惘。知道吗?”
“不!不!绝对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终于,朔书仁也消失了。
我坐在床上看着乞者,乞者拿出馒头啃上几口。样子很是落魄。
我问他:“为什么你不是其中一个呢?”
窗外雷雨交加,打得玻璃像是要破裂掉的感觉。走廊却格外安静。
乞者沉默好久才说:“因为你在我梦里。你就是我,我存在着,所以你存在着……我就是你的选择!”。
不!不!我不相信。我把病例单撕碎离去。
没错,我叫单仁。艾简便是我是的影子。真相就是“梦”。
深夜我回到宿舍,但我已经不记得我曾遇见过乞者,遇见过任何人。我是我,一个人。没日没夜上班下班工作的一个人。
今天再一次旷职了。原因是我想逃。我渴望一双能飞的翅膀由来已久。可我终于知道,有双鞋便应该满足。
夜,它黑得那样离谱。众人都已睡去。
凌晨起早很无感,想了一夜。终于还是决定辞职。痛定思痛以后去哪儿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离开了。
我想是的,我累了,这无关风月的青春里我累了。青春泛滥的梦它需要一个谎。我只能选择圆个它!
可是为什么我还能坐在这里跟你讲起这些故事?辞职后我不是远走高飞了吗?
不不!我还想再说清楚:话说我那宿舍没敢放闹钟,天已渐渐微亮,昼黑这没人能阻的止重复似乎也要嘲笑着我:“做梦的,该醒了!还自以为躺坟墓呢?”
于是我轻轻地睁开双眼。
很安静,真的很安静。安静得臭虫走路都有动静。
我的心跳也不得不随着坏境慢慢沉淀。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纵是心里波澜不惊,也不会掩盖住现实。我想到一个女孩。
我还记得我那几句话:
“是三层没错啦!第一层地窖,你也看到了,打越战留下的防空洞,因为二楼粪便有水常有渗透导致潮湿没用已经很久,堆放着瓷罐破烂瓦片之类,死几只老鼠都让人觉得是座古墓,很有历史气息吧?有点异味可以理解,尸骨腐烂造成的。第二层养着一头牛,当然旁栏里还圈有一头母猪,没啥的,‘生态’如今已不是新锐词了,能有如此境界才叫绝。咱要是办了喜酒就只剩那头牛了,咱妈说把牛牵出去腾出来这洞房的安置就有地儿了,方便,快速,省折腾!第三层嘛,其实我也知道,这土坯房这么个设计很不合理,但好歹也是我家。我们家三代都住在第三层,玉米和稻谷占的空间有限,人口不多挤挤还没问题,脚下是木板铺的,兜着火盆生火煮饭取暖,所以最重要的是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有人休息时行走切记还要纤纤摆细步,免得太吵闹,女性夜游很适宜,这倒也是个好处。至于……至于二楼蒸发上来的味道是比一楼怪,很伤脑筋,不过习惯习惯就好。还有,虽然屋顶瓦片破损,经常在雨夜有水滴在床上……我的意思是我们结婚之后我会重新修葺,添砖补瓦,绝不会让你晚上误以为我这么大的人儿了还尿床。这让我会很难堪的。”
紫涵说:“相爱一场,咱好聚好散吧!”
现在想想,紫涵也曾对我说:“你放心,你对我那么好,我非你不嫁!只要相爱,我们只需要一个容得下两人呼吸的地方就是种幸福了。”
“Theysaynothinglastfornever。”
他们都说没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我喜欢这句歌词,但我不敢崇拜迈克尔。他显然是神仙级人物。而我是凡人,凡人中的人。
我抓些一枚硬币硬是看了又看,猜想自己的平静模样。
那个乞丐,那个要饭的人。我仍然对他很尊敬。但他不是神一样的人物。所以我改口叫他“要饭的人”。这也是对我自己的状态给了肯定。提到他是因为我又想起天空洒落纷纷扬扬白色纸张的场景。我想到我就是他,我就想:这一切已经注定。
如果,我是说如果呀。
如果有一天我有幸还能遇到紫涵,我会说:“这些年哪,什么都在变,金钱却循着山盟海誓,任它海枯石烂都不变。我对它本是至死不渝了的。可我变了心,若为自由故,我都不在乎。”
这个鸟地方,这样说好像有辱我一直在佯伪的斯文。这样吧,就说那个地方,那个地方确实没有任何声音,至少在夜深之后太阳升起之前。
听不到谈笑声,其他噪声也干净利落,只有晨曦破晓后顶着黄纱布般云层的建筑群,它们相互拥挤着,像个迷宫。
我的心一直很平静。但表面的平静掩盖了泪如雨下。
看着熟睡中人,我想:他们都是被困的人,像没有守卫的囚犯。就好像是一只只飞不出笼的小小小小鸟,又好像是一撮折了翅膀羽毛掉落一地的小小小小鸟。还是鸟,一只被锁住了,一只飞不起来,被困是同一回事,不过他们不是一只,也不是两只,而是一撮。
我有一双鞋。这就注定了我就要与他们不辞而别了。我知道这也不会有人关心。
我在心里自言自语。我是活着的,众人皆酔我独醒,至少我的脚步还在平静中移动。
我想象我也曾是一只断了翅膀的鸟。试想,曾经想要鹏程万里的路呀,都挣扎累了。没有翅膀没关系。我将要用双脚去远行。
所以我已经准备好了,天亮就出发。
我喜爱干净,我喜欢整理。就像那堆叠着跟了我许久的工衣。即使我也相信很多同事已经轮着穿过上百次。可我对它们的感情深过每天在我身旁沉默的人。
而现在,那宝贝工衣就在床上和几件破旧的休闲衣一同被叠得像摞平整的砖块,它们就像我的宝贝。我的离去唯一的不舍呀!
我从顶层拾起工衣,摊开,穿上,平整衣领,轻轻拍去尘屑,把带有自己头像的厂牌支套上脖颈,摆放在正胸前,我很引此为傲。
不用羡慕我,也不用崇拜我,更不必怀疑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这般境界!
我走了,我真的准备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