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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拯救爱人(3)

我和他就这样认识了,他也是外地人,跟着女朋友来到了这座小城。看得出来,他正春风得意混得不错,幸福全都写在脸上。此后我和他经常在小咖啡屋见面,成了几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理所当然地和盘托出了自己的心事,人在痛苦的时候是希望倾诉的,要不准能憋个半死。第一次听过后,他沉思良久,没有多说,后来他就与我掏心掏肺了,不厌其烦地娓娓开导我,别把爱情看得太重,天底下好女人多的是,属于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拚命去追求也白搭,何必想不开呢。

我的失恋引起他的联想,他从理论上条分缕析男女之情,开始我不以为然,听着听着恍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他的话句句在理字字珠玑,令我大长了一番见识,眼前豁然开朗,迷雾渐渐散去,内心顺畅平缓了许多。也就从那时起,我好像看见了人生的另一片天地,我决心要走进那一片新的天地。

他说的话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他说,恋爱这玩意儿,说穿了是人自身的一种潜在能量,遇到合适的人,就被疯狂地激发出来,男女都一样。双方接受了就叫来电,就互相释放和接收,就轰轰烈烈天翻地覆,如果有一方不接受呢,你可以把能量释放到别处去嘛。他说,感情的沼泽是可以走出来的,只要你愿意,走出来你就会发现,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能量是不会消失的,却可以转化,假如恋爱的能量转化到事业上,那收获一定蔚为壮观!也许就是他最后这句话点着了我的“死穴”,注定了我后半辈子生命的走向。

狠狠心,挥挥手,往事请随风消散。从此我克制住自己,头脑中女人恋爱家庭之类的念头愈来愈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读书学习和写作中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的知识水平文字修养大有长进,作品屡屡见诸报端,机遇终于向我走来。省城的一家大报公开招聘记者,我一路过关斩将摔掉一大帮竞争对手,如愿以偿进了大报社。这回就是借着下来采访的机会,绕道来小城看他的。

一晃过去了那么多年,唉,说起来惭愧啊,光为着自己的能量转化,与他的交往却不知不觉的少了,后来干脆难得见上一面,只是在即将离开小城远走高飞的时候,才和他相约在小咖啡屋谈了一个晚上。那时我已经看到他的脸上隐隐流露出一丝忧伤,好像正在为一笔数目不菲的筹款发愁。我又帮不上丁点儿的忙,话题也就没有多聊。

这次来小城,我见到了他,不是在小咖啡屋,而是精神病院。遗憾的是,他已经认不出我了,更不要说语言和情感上的交流了。他的身躯干瘪枯槁,容颜晦暗苍老,没有一丝往日的风采,他才四十多岁,还不到衰老的年纪呀。他的眼睛再也分辩不出东南西北天上人间,就像一双死鱼的眼睛整日呆滞无神。他的傻笑毫无节制毫无目的毫无意义,常常灿烂地肆意泛滥在脸上,不知不觉地消耗他的潜能。我的心一阵紧缩,鼻子发酸,眼睛里涩涩的,视线开始有些模糊……

听医生说,他的妻子靠亲友资助筹足了经费,先期到了美国。临走时说不尽的恩爱缠绵,夫妻俩信誓旦旦等着在大洋彼岸团聚。一年以后他也打理妥当,申请出国却被拒签了,又过了一年他还是被拒签,而他的妻子等不及了,草草给他写了一封言语冷若冰霜的短信,斩钉截铁地提出了分手,连一个越洋电话也舍不得打,一脚蹬开了他,留给他的是一个半大孩子和一******沉重的债务。按他当时的工薪收入,要想还清这些债务,就是他不吃不喝,大概也要累死累活地忙乎大半辈子。此后任他千方百计也难觅她的芳踪,仿佛一下子从地球上消失了。后来费尽周折还是得到了她的准确消息,她已经和一个货真价实的外国佬儿结了婚。

爱情日记

一田耕日记

每当心情痛苦或者焦虑的时候,我都喜欢凝视一件东西。

冬天漫天的飞雪让我的眼睛失去凝视的焦点,眼神便空洞而泛滥地像是从水杯里溢出的白开水。

我又不乐意凝视厚厚的云层,有时只有竖起两只耳朵静静倾听云朵光脚走路的颤动,心里反复汹涌出童年各种有趣的声音,然后挑挑拣拣寻找与之对应的音调,蝈蝈的叫声,雄鸡的夜啼,小河的流动,割麦的声音,感觉都不像,最后敲定为是小时侯母亲为我铺床时厚棉被与褥子摩擦的声响,还有父亲在外包工回来布鞋踩在地板上的“嚓嚓”声。

秋天的时候也很糟糕,我感觉“落叶缤纷”并不是一个优美的成语,而是一个散发腐败和死亡气息的词,那么多树叶像苍老的人一样长眠于地,不会再有鲜艳的绿,真是令人伤悲的事情。

于是我便把眼神像一只壁虎一样贴在天花板上,脑子里什么也不想,所以眼神也并不游走。一切安静的像浸在秋天起着雾的河水里,而时间并没有为此停留,流水一样流过我的身体,流过我的青春。

春天到来时我开始苏醒,像冬眠的蛇一样舒展自己僵硬的身体和无所事事的眼睛,一些鲜嫩的生命开始从黑暗的树枝里探出自己手脚,一些光滑的脑袋开始顶撞沉重的大地,一切事物都开始自己新鲜的生命旅行。

而我的爱情就起始于这个夏天,一个适合吵闹的季节。

我从图书馆借的《泰戈尔诗选》丢了,一本单薄的如玻璃一样却能折射太阳光辉的书,被我弄丢在那条拥挤在教学楼之间的羊肠小路上。我耷拉着脑袋在偌大的校园里行走,眼睛一片一片地凝视我走过的土地,细长的鹅卵石路,被人踏过的草坪,露出泥土的操场,还有残留着我体温的小花园,我刚才在那坐了一会,读了一段《园丁集》里仆人和女王的对话,一个仆人热切地渴求做女王花园里的一名园丁,只因为内心装下了一座开满红玫瑰和无忧花的花园和它的女主人。

所有被我脚步和屁股覆盖过的地方我都小心翼翼地搜寻着,就像小时侯在大片的麦田里搜寻我喂养的小狗一样,极度的耐心。

我是一个不太合群的人,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或站着发呆。读自己喜欢的书,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写自己乐意写的文字,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不担任任何学生职务,对别人的一切都漠不关心,甚至我关注期末考试的热情还不如我在雨天对一窝蚂蚁的关心程度。

每当我沉浸在思索的海水里,暖城总是用一本厚厚的字典敲我的脑袋,说:“泰戈尔能给你美妙的爱情吗?”我揉揉起了红包的脑袋,眼睛惺忪地望着她,问:“你说什么?”暖城噘着嘴,很生气地回答:“你最好过几年贫穷日子,把你所有的臭脾性改一改!”我轻轻地“哦”一声又陷入那一片温暖浅蓝的海水里。

泰戈尔的诗让人向往平凡而贫穷的生活,向往宁静的早晨和南风吹过的黄昏。

而这一切又离我那么遥远,就像一份平淡而真挚的爱情。暖城的父亲王官福在一家银行工作,而我的父亲是做房地产的,积累了大量资金。这几年房地产生意不景气,父亲又不想让这笔资金闲置,就在暖城父亲的帮助下参与了股票市场,在两个人的苦心经营下利润滚滚而来,随着腰包金钱的增加,两个人的友谊也与金钱成正比例关系增长,情谊日益深厚,俨然一副闺中密友的样子。两年时间我的父亲便坐稳了这座车水马龙的城市首富的地位,暖城的父亲也积累的大量资金,而且职位升到了银行副行长,我明白这两个将近半百的男人实现了“共赢”。

两年前的一天,我们一家受邀去参加暖城的哥哥的婚礼,碰巧母亲在宴席上看见了人群中穿梭的暖城,就好奇地问王婶婶:“这是谁家的女儿,真俊的姑娘!”王婶婶欠了欠身,说:“我的小女儿,别看她一副文静的样子,性格太活泼!”母亲笑了笑,说:“我们家田耕性格不太开朗,书上说两个性格互补的人能过好日子,或许这两个人在一起挺不错的。”暖城母亲脸上像一片迎来春风的土地,开满了鲜花,高兴地说:“咱们做个亲家也挺不错啊,你说是不,秦夫人?”说后两个妇道人家以为为下一代找好了满意的归宿,开怀地笑了起来,

当时我正在富丽堂皇的餐厅里埋头挑着鱼刺吃鲜美的鱼肉,却不小心被鱼刺卡了喉咙,干咳了几声,但并没把那可恶的鱼刺吐出来,心里不禁焦急起来,趴在桌子下使劲地拍着胸口,企图都把可恶的鱼刺给震出来。这时有一只手牵着我穿过人群,走进了传菜生进进出出的厨房,我喝了小半瓶陈年白醋,酸的我牙齿都倒了,当然鱼刺也给化掉了。

一个一身美特斯·邦威,kenzo香水味逼人的女生站在我面前。我擦了擦湿润的眼睛,抬头看她,感激地问:“谢谢,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生笑了笑,说:“我叫暖城!”

我怔了一下,暖城继续说:“喂,小孩子吃鱼没必要穷酸地像个农民一样挑刺,刺多的肉扔掉算了!”

二豆荚叙述

我顺着鹅卵石小路往女寝室楼走,光滑的小石头硌的脚心痒痒的,心里像掉进了一只毛毛虫。天上的云朵遮着发情的太阳,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并不应该使用这样的形容词,但这却又是最恰当的,我并不怕被太阳晒黑,倒感觉那是世界上最纯洁最原始的一种沐浴。我低头仔细地踩着高出地面的小石头,凉鞋带子映着太阳发出晶莹的雪一样的光芒。

但一丝不悦掠过我的心头,我看见自己的汗衫挂破了一个洞,露出白皙的皮肤,“自己怎么会那么不小心呢!”我在心里责备着自己,母亲挣钱多么不易啊!我仿佛看见母亲顶着大太阳在A城扫大街的身影,鼻子不禁一酸。“算了,回去自己缝缝还能穿,没必要买新的!”我边走边想。

中午的炎热把人从道路上赶回宿舍。远方一棵柳树上一只蝉拼着短暂的生命尖叫,这小东西能有什么不满的呢?唉,活的都不易啊。“在世上没有一种生物活的顺心,生活本身就是一剂汤药,治疗生活本身的疾病。”这是室友小敏的话,被我挪用了。

这几天迷上手相的小敏一天三次研究我的手相,昨晚得出一个结论:“我的生命里将纠缠进一个男人!”我迷惑地问:“什么意思?”小敏学着算卦先生的样子,手捏着缺一副山羊胡子光滑的下巴,一本正经地回答:“你的春天已经不远,你的爱情已经不远。”我在心里盘算着“不远”到底是多远,像路一样可以用单位公里测量吗?还是像树上的果子可以数出它的数量?或者像一杯奶茶可以尝出它的香味有多浓?想着想着不禁笑了起来,自己怎么也迷信了。

前面是一座老教授的院子,三间老房子和一堵院墙和这个建筑辉煌的大学显的格格不入,学校几次想拆迁都没成功,因为里面住的是一对在这里教了一辈子书的老夫妻俩。但这里却成了我最喜欢的地方,甚至有时我宁愿多走一些路也要经过这里,因为每逢春夏秋老教授总喜欢种一些菜,老教授把自己的小院打扮成了一个纯朴的农家小院。

远远地我看见一个高大的男生站在小院的院墙外,对着一朵小花发呆,阳光像一张发烫的毛皮盖在他的身上,汗水不断从额头上滴落,砸进被锄过松软的土壤里。一股强烈的力量强迫我轻轻地走过去,站在他的身后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这个男生仿佛沉浸在一个奇异的世界里。他静静地与一朵浅紫色小花对视着,一人一花仿佛很久就认识,几分钟后这个奇怪的男生俯身嗅了嗅花,轻轻地说:“多少年了,还是这种味道。”然后把耳朵凑近浅紫色小花,满足地闭上眼睛,好象在听花的细语,又好象这朵花有什么重要的话要告诉他,又恐怕被别人听到。最后这个高大的男生吻了吻浅紫色小花,转过头看见了傻傻地站在他背后的我。

阳光剧烈地摇晃了一下,我仿佛偷看了别人洗澡一样开始局促不安。他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问我:“知道这是什么花吗?”

我忐忐忑忑地回答:“豆荚花。”

他忽然收起了笑容,脸沉沉的好象从没有接触过阳光一样,冷冷地问:“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个傻子,你以为这是你自己的秘密嘛!”我当然不敢这么说,但我是这么想的。事实是我吓了一跳,驴唇不对马嘴地回答:“因为我的名字也叫豆荚啊!”说后就后悔了,我怎么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别人了,我的女孩子的矜持,就这样丢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蝉停止了欢唱,世界安静的能听见彼此心跳的声音。这家伙从头到脚一身的耐克,为了挽回自己的一小点点尊严,我夸张地说:“喂,小子,你穿的衣服一看就是假耐克!”说后放肆地大笑着跑了。

心想以后再也别让我碰见这个奇怪男生。

三田耕日记

昨天中午遇见一个奇怪女生,我说的奇怪并不是她的汗衫挂破了一个洞,露出腰上白皙如盐雪的皮肤;不是瘦削的脸上挂着一双明亮灵动的黑眼珠,像夜间的星辰一样放射着星光;不是身体被不合身又有些破旧衣服包裹着,看不出少女一点体态美;也不是她的语言诙谐,什么“我的名字也叫豆荚啊!”还有“我的一身耐克是仿品,假货”。

而是昨晚我想了一晚上她,一朵豆荚花不断与我的灵魂交叠,纠缠,仿佛在火中燃烧青春一般,鲜艳的豆荚花与名叫豆荚的女生的脸庞不断交替,变换了八次,像两年的冬夏交替,变换。

天明时我身心疲惫。

阳光像一场旷日持久的落雪,扑满了世间,窗帘上星星点点也撒上了一些从梧桐树叶缝里挤落的阳光。我骑上单车在阳光明媚的校园里穿来穿去,自由的像大海里一条带鱼穿插在珊瑚和岩石的缝隙里,而我的灵魂却被豆荚和《泰戈尔诗选》的枷锁锁着,风不断从我的衣服,头发里穿过,我想有没有一些细小的风像往事一样穿过我强壮而又年轻的身体?

我的童年是奶奶种的一棵豆角,白天长夜里长,青色的藤藤蔓蔓还有浅紫色的豆荚花。在我的童年我唯一的等待就是在城市里打拼的父母能把我接回他们身边,为此我感到自己与其他小朋友是与众不同的,我的父母不在身边,我好像一人背着书包行走于世间,我的奶奶照顾我的起居饮食,而我的内心是远离他们的,我属于孤独,我不说话,甚至我想证明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因为我的梦里父母是银河里两颗发光的星辰,那么我就应该属于孤独的星空。

今天我没有再遇见豆荚,那个站在我背后的女生,有没有感觉到我宽阔的后背像银河一样孤独。她有没有听见我对豆荚花说的密语,有没有惊讶我俯身吻花的动作很美。今天我脑子里整个儿都是她。

我骑车去了新华书店,泡了一天,终于在书架的一角找到了一本与我昨天丢的一模一样的《泰戈尔诗选》,这么说并不代表我要把这本书还给图书馆,他们要的是高于市场价十倍的罚款,我钱包里有的是钱,但我很缺让我心情安静的文字。

回来的时候我路过老教授的院子,看望了那朵浅紫色的豆荚花,但我没有打搅她,有一只蜜蜂趴在她的身上,爱情达到了极致,渗进两个小东西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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