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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记忆情结(2)

冬至这一天,天气格外温暖,小村处处洋溢着笑声,仿佛春天提前到了人间。黑鬼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自从大白走后,它第一次看到阳光,它度步来到了男主人的身边,舔舔他的脚。主人习惯地摸摸它的头,正是这轻轻的一摸,它对主人充满了感激。

男主人正在杀鸡,太太从外地回来,他要过一个愉快的节日。一个小男孩急冲冲地跑过来说:“叔叔,你家的小白到处咬村里的狗,也咬它自己的小狗,它好象疯了。”

男主人放下手中的活儿,跟着小孩子跑出去看,他回来后作出了惊人的决定,并对母亲说:“妈,快打电话给狗贩,我们要卖掉所有狗,小白如果咬伤人就麻烦了。”

黑鬼听到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眼前一片黑暗,全身不由得哆嗦起来,狗贩一到,它们就没命了,它能改变什么?它只是一条流浪狗,有什么力量去保护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呢?已失去大白了的黑鬼仍未从思念里走出来,如果再失去小白和小狗们,它还能承受这份痛么?

男主人坐在门槛处吸着水烟,发出一阵阵巨响。黑鬼不想再流浪,如果真的要死,也要和小白死在一起。它已经辜负了大白,它不能再让小白……它一步一步地走到主人的跟前,慢慢地跪下来,它的眼里含着泪,痴痴地望着主人,盼望他高抬贵手。

“黑鬼,你……”主人吓得跳起来,他第一次看到狗会下跪、流泪,这是一条灵性的狗,就算它疯了,他也不忍心卖掉它。

“快起来,你永远是我最忠诚的仆人。”主人命令它,它就是一动不动地保持同样的动作。

狗贩来了,小白和小狗们到处蹿逃,发出绝望的呼叫。不到几分钟,它们全被抓到狗笼里,它们挣扎着,拍打着笼子。黑鬼还跪在原处,像一尊雕塑。小白那怨恨的眼神越来越远,到最后消失在黑鬼的生命里。

黑鬼依然每天跟着主人守猪舍,依然浑身沾满泥巴。男主人购回一条高贵的金毛与黑鬼为伴,尽管金毛对它主动示爱,它却爱理不理。金毛漂亮而温柔,比大白和小白出众,但黑鬼已不再动情了,就像一个感情遭遇巨变的男人不想结婚一样,黑鬼与多情的金毛保持着远远的距离。这个冬天好象特别漫长,黑鬼越来越瘦,身上的毛掉了大半,它丑得不堪入目,嗅觉也没半年前灵敏了。男主人对他年轻的太太说:“如果我们帮黑鬼申请吉尼斯记录的话,它一定成为全球最丑的狗了,哈哈。”

等那群猪睡着后,黑鬼静静地看天上的星星眨眼,它出神地望着,渴望看到它的宝贝们。啊!在最寒冷的那个晚上,它真的看到了,看到大白、小白及小狗们欢呼地跑过来,它将它们紧紧地抱在怀里,一股从未有过的温暖流遍了它的全身,它幸福地合上了眼。

第二天,男主人发现它死在猪舍的门口,它的泪痕未干,还有一滴挂在脸上……

怎么会是这样

李加和王奇是好朋友,同住在一个村子里,打小就在一快玩,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好的就剩没穿一条裤子了。两人高中毕业后都没考上大学,李加脑子灵活,活动能力也强,当上了村委会主任,王奇不想憋死在家里,他看别人一个个都出去打工挣了一大把的钱回来了,盖了房子,娶了老婆,心里就痒痒,他就和李加说,他也想出去,恰巧被李加的老婆听到了,就闹着李加想跟王奇一同出去,李加告诉她:“别听人家说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你没出去来,出去就知道了,外面的钱不是大水淌来的,你不是知道王五的儿子王茂干了一年的工钱没讨到,到头来还被工头打瘸了一条腿。”不管李加怎样劝说,她老婆还是坚持要出去,夜里她温顺的像头羊,头插在老公的胳肢窝里一个劲地在撒娇。“老公你就让我去吧,回来我给你带巧克力,带老人头皮鞋,带梦特娇衬衫,带好多好多你爱吃爱看的东西。”她摇着老公的胳膊让李加表态。李加没反应也没言语。她就主动要求和她干那事,自从结婚到现在她还是第一次这样主动的,平时都是李加造她,高兴了就勉强快乐一回,遇到心情不好就像吃辣椒放屁那样,一下子能把你冲多远,今天到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知道老婆的那点小九九。反正就装作不理她,老婆就去扒他的衣服,在老婆的再三撩拨下,他有些奈不住了,他起身用一只粗壮的大腿把她压在身下,她老婆猴精,乘他欲要不能而又迫不急待的时候,逼他表态。老婆如愿以偿第二天就和王奇一同出去打工去了。李加把他们送出了村子,不放心又骑自行车追了几里路把他们送上汽车,说实在的李加不是不想让媳妇出去见见世面,而是茫茫人海,一男一女成何体统,好歹他和王奇是兄弟,他相信他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王奇坐在车上向他招手“回去吧,我会照顾好嫂子的。”王奇比李加小一岁,叫嫂子理所当然,嫂子是哥挣的吗?可平时他一句也没叫过。

车子在宽阔的马路像风似的一会儿就不见了,李加却仍然站在那里一动没动,一双眼睛还一个劲地望前瞅。清晨的秋意有些凉,一阵风从他头上扫过,顿感身上凉飕飕地,他感到空虚,有一种被霜打的感觉,失落感油然而升,刚想迈步往回走,一只麻雀从头上经过,一泡臭屎不偏不奇正好落在他的前额头上,又滑落在他的鼻尖上,还没想用手去抓又滑落到他的嘴唇上,真的太倒霉了,晦气晦气,李加更觉心情不好。有老婆在不觉,没老婆在更觉家里少了什么,还好隔三差五地王奇老婆来帮他收拾收拾家务,也就不觉得那么孤单了。李加是外村人,是土改时落户王颖村的,父母都不在了,是根独苗,亲戚又少,自然王奇的老婆来的就勤些,谁叫他们是异姓兄弟呢?

李加的老婆来信了说在海南找到了工作,在一家服装厂当缝纫工,月薪1500元,包吃包住,王奇是修理工,他靠技术吃饭,工资高她500元,老婆在外有了着落,李加稍有安心,但一个女人在外,他还是放心不下,工作一天他忙里忙外,跑村串户想不起来老婆,可回到家里见不到老婆,吃饭睡觉满脑子都是老婆的影子,一闭眼就想着和老婆寻欢作乐,翻云腾雾来,有时还美滋滋地在发笑,一醒来才知道又是一场梦,他实在是想老婆。村里的几个干部有时看他提不起来精神,开玩笑地说:“又在想老婆了。”“我不像你们没那么馋,老婆走一天就支持不住了,你看俺一年半载没一点事。”有人寻开心说:“你有小秘情人在垫底,当然有耐性。”李加最怕的就是别人说这话。他知道王奇的老婆常去他那,现在的人攥的很,有影没影还能扯一通,他不敢做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把脸一绷,铁青铁青地:“今后谁还敢开这种玩笑,我跟谁急,到时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从此再也没人说闲话了。办公室里没了混段子,都是一本正经的,显得死一般寂静。

时间不长,就有人传出李加的老婆给他戴绿帽子了。说是他的最好的朋友王奇把他的老婆给那个了。乡亲们三三两两在一块嚼舌头,李加经过人立即散去,李加一走人又聚在一起说得活龙活现,这都是村里在外打工的狗蛋说的,他说他亲眼看到王奇楼着李加的老婆在公园蔓步,甚至还说那个夜晚他看到了他们上床干了那事,你说谁能不信。况且狗蛋还是个老实人。你说这大男大女的长期在一起能不碰出点火花来吗?

纸里包不住火,时间长了,李加还是知道了老婆做得苟且之事,刚开始打死他也不相信,有知心的朋友跟他说,他还火冒三丈,把人家熊得狗血喷头,自言自语地说:“怎么会是这样。”后来他作了调查,又亲自到海南跟踪才确信无疑,回来后他作了个惊人的策划,他要以牙还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王奇不仁我也不意,你能搞我老婆,我就能搞你老婆。李加35、6岁,长得一表人才,又是个村长,没费多大的劲就把王奇的老婆搞定了。当有人把这个信息反馈给王奇时,王奇感到很惊讶:“怎么会是这样呢。”

时间过得很快,三年过去了,双方的热劲斜劲也过去了,王奇开始讨厌李加的老婆,李加对王奇的老婆也没有好感,据说都又分了手,王奇没有脸面回来就在那又找了个打工妹,李加经人介绍也找了个外省漂亮的媳妇,说着说着春节到了,岳父岳母邀请他们回去过春节,谁知一到岳母家王奇也在,才知道他们是连襟。这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爱很近,只要你伸手

窗外有风,很大,凄厉的声音是墙隔不住的,昏黄的台灯衬着外面的呼啸,房间反而显得格外静,我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手边是一杯普洱,在灯光下边显得格外纯净而安静。自从认识了他,我最爱的茉莉花茶就从电脑旁边退了位,不管渴还是不渴,桌上永远都放着一杯普洱……

所有的一切,都缘于那个深夜。

寂寞的夜,寂寞的人儿,好像做什么都是寂寞的。QQ头像也早已是灰灰的一片了,百无聊赖中便点开了新浪的UC聊天室,进了一个同城交友的房间,呵,这里还真是热闹,万里江山一片红啊,人那么多。我听着他们唱歌,那个乐啊,笑的肚皮都抽筋了,其中有一个绝对称的上是经典!就象宋丹丹在小品里说的那样:“人家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啊。”太佩服他的勇气了,崇拜啊。我一个劲给他献花,谄媚地给他鼓掌。

他一下麦就给我发了一拥抱的小人儿,然后嬉皮笑脸(发了两个嬉皮笑脸的小人)地问:“怎么样?没听过这么动听的歌吧?是不是很有磁性啊?”

一激动,我差点出溜电脑桌底下:“是啊,是啊,太强了,牛啊!”一溜字打了过去。

“嘿嘿,那是,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自信!”

不行了,不行了,我要晕倒了,太能搞了这位。“自信好啊,自信的人都是有实力才自信的,说实话,你应该去参加那个快乐男生,一定火。”

“谢谢谢谢,知音啊。”一双手握过来。

我的肚子啊,我的眼泪啊,太开心了,我捡到一个宝了。

“136……”一串数字飞来,紧接着一句话:“我的电话,你的呢?”

我翻了翻白眼,心里说:“靠,这也太直接了吧!”不过我还是同意了,我喜欢直接又干脆的男人,总比绕一大圈子再说出目的的强,不虚伪啊。

我将一串数字打进了对话框。

他又打来几个字:“你的电话接听收费吗?”

“不收。”

刚发上这两个字,电话就响了,有些吃惊、也有些好奇,我按了接听键。

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和唱歌很不一样,他说他打字很慢,所以才想和我通电话的。我想他一定和我一样很寂寞,也应该是个很会替别人考虑、很细心的男人。

那晚我们聊到很晚,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说,他倒说的很少,我不在意,因为,我只是想把寂寞送走,至于是送给谁的并不重要。

下线时,我记住了一个名字“海风”。

后来我们又通过几次电话,都是他打来的,还总是在我下班或是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打来,我们聊了很多,面对他,很奇怪的是我并不设防,什么都想和他说。也许是陌生人的缘故,我是这样想的,有时陌生反而让我们感到安全。

一个周五的下午,就在我快下班的时候,他打来电话说:“我们见面吧!”

他说得很突然,呆怔片刻后,直觉是想直接拒绝,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和网友见面,可太直接拒绝,又觉得有些伤人,毕竟通了那么久的电话,我想了想:“嗯,有机会吧!”

“现在不就是机会吗,我想见了。”他咄咄不让。

“那下次吧!”我不知该说什么了,只好整出这样一句。

“下次?你说的哈,下次可不要拒绝我了,很伤心呢!”终于他挂了电话,我暗暗舒了口气,可还没等我这口气舒完,手机又响了,一看,天啊!还是他!

“怎么样?现在可以见了吧?这回不能拒绝我了吧?”电话里,我似乎听见了他得逞的窃笑。可不,这次不就刚才的下一次嘛,下一次——有次数限制,却没有时间间隔的限制。

我彻底无语,又心生出更大的好奇,这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这么狡黠、这么勇敢和直接、又这么执着,我可以拒绝他,但却无法拒绝我自己了。

收拾了一下,便按他说的地址,赴约了。

远远快到的时候,我就在想,他能认出我来么?

到了他说的那家商场门口,我刚站住脚,手机就响了:“回头,让我确定一下……”

我很惊讶,但还是听话地回过头来……

“远远地,就知道是你,你和我想的一样。”一个个子不高,但眼睛很有神的男人坏坏地笑望着我。

他就是海风?!

有些尴尬,毕竟是第一次见异性网友,只感到很是别扭,视线也在刻意回避着他。

他伸出手,将一个卡片送到我面前。

“什么啊这是?”我没仔细看,有些疑惑地问他。

“我的身份证啊,不相信可以拿去验证一下。”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但并没有放松应有的警惕,小心些总是好的。我仔细地看了他的身份证,包括出生年月和家庭住址。

他说,到饭点了,他也饿了,就请我吃顿饭吧。我没有拒绝,他的眼神温柔而坦荡。我们就在临街找了一家不大,但很干净的小饭店。他很绅士地为我拉开椅子,坐下后,他便将菜谱递给我:“今天你做主啊。”我阴险地冲他眨眨眼:“带够钱了吗?我可要狠狠宰你一道呢。”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向两道菜,一道热的一道凉的,都是属于很经济实惠的,然后将菜谱放到他面前“好了,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不替你做主了,你自己点吧。”

他的目光很快扫过我,有些赞赏的意味。在他报出两个菜名,报第三菜名的时候,我赶紧制止了他“好了好了,够吃的了,太多也吃不下。”他将菜谱递给身后的服务小姐:“好了,就四个菜吧。”又贼兮兮地盯着我:“我听说一个女人如果心疼一个男人,就会心疼那个男人的钱,你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吧?开始心疼我了?”

“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攸地脸红了。

说不清为什么,心竟莫名地对他信任。

“女人都喜欢口是心非哦,我就当你是在正话反说了。”他更笑的坏坏地。我也突然很想笑,觉得很久没这么放松和开心,看着他只觉得很亲切,似乎认识很久。

对视一下,我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无所顾及地开怀大笑起来。

一下子,我们之间似乎没有了距离……

见面以后,我们的通话频率更密了,不过,都是他打给我的,不是我没想过他,只是我没有主动打电话的习惯。

他最多的就是说“今天起风了,要记得加衣服哦。”要不就是笑嘻嘻地说:“睡不着的时候记得想我哦。”

还记得那次我说感冒了,他一晚上打过几次电话,叮嘱我要吃药,要早睡,不准我上网,并说我要不听话,他就顺着线爬过来亲自陪我睡。

暖暖的感觉!

不知不觉中,我对他竟有了深深的依恋,一天没他的电话就觉得少了些什么,心神不宁,做什么都会心不在焉。一听电话响就莫名地兴奋和期待,盼着会是那一串熟悉的号码,我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究竟该怎么来定位,只是就这么期待着,就这么幸福着……

又一个周五的下班后,他打来电话问我:“现在在哪儿呐?”我说:“约会呐!”他夸张地大叫:“天啊,让我去死吧,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哈哈哈,啥事,说!”

“带你去个好地方,快出来。”

“那你得保证不能把我卖了啊,还有,我没钱,得你请客。”

“卖你?哪里舍得哟,快出来,我请客!”他的声音很开心。

来到我们约好的地方,看他开了车来,是我喜欢的跑车,欢喜地上了车,才知道他要带我去郊外的农家,说是要返璞归真一次,要去感受一下

我心里七上八下,我不知道这次旅行意味着什么,真的要去吗?

“我回去了,我不去!”我很坚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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