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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日子可真不好过呀!”当朵拉终于有了一天假,来看吴天亮和汤亦新,在他们宿舍里,把这一切讲给他们听时,他俩异口同声地说道。“难怪打电话老找不到你,”吴天亮看着她说:“另找个工作算了。”

“干吗!什么活儿不得干?”朵拉说,“好容易人家背熟了一点。”

“头难头难,再背就容易多了,何况工资给得高,倒比刷盘洗碗、当babysitter强。”汤亦新说。“那倒也是,省得毁了手。”吴天亮刚说完,朵拉就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人看起来高头大马的,还挺心细,还知道弹琴的人最得保护手。“今天怎么会开恩放你出来了?”

“今天她儿女来看她,全家团聚。我原来还不明白,儿女都在旧金山,又住得不远,为什么两三个礼拜才来看她一次。原来是真受不了。”

“你没试试唱歌给她听?”汤亦新忽然想起了朵拉的看家本事。“对呀!这样‘教授’不是可以少讲点课,考试也松点呀!”吴天亮也说。三句话不离本行,学生一张嘴就是教授,就是考试。“我也这样想过来的,幸亏没唱!”朵拉也笑起来。“为什么?”

“你们猜猜那个芭芭拉是干什么的?”

“哪个芭芭拉?”朵拉一口气说的事儿太多,吴天亮也糊涂了。“我知道。就是那个穿红天鹅绒的,结婚纪念日的那个。”汤亦新倒记住了,“干什么的?”

“当年首屈一指的红歌女呀!”朵拉说,“我要一唱,勾起老太太的心事,还不得把我fire了。”满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原来朵拉说得热闹,楼上楼下的同学都跑来听。“你这可真是绝好的社会调查呀,”一个学社会学的女生说,“我打工怎么没碰上这么个主儿?”

“是啊,我可真长了不少知识。”朵拉开始侃起大山来,“你们知道宝石里最贵重的是哪种?”

“金刚钻呗!”

“我问的是宝石。”

“金刚钻不是宝石?”一个女孩子奇怪地问。“我是具指,不是泛指。”朵拉煞有介事地说,“谁知道,宝石里最贵重的是什么——”

“红宝石吧?”男生们面面相觑,一个学新闻的女生说。“不对,是变色宝石和蓝宝石。”

“什么是变色宝石?”

“变色宝石又叫做亚历山大石,它能吸收红色和绿色的分量少,而能吸收其他颜色的分量多。可在蜡烛光和普通灯光中红色光波强,当亚历山大石在这种光线下,红色反射光甚于绿色,它看起来就是红色。太阳光和日光灯的绿色光波强,在这种光线下看,亚历山大石就呈绿色。一般人不懂这个道理,光知道它会变色,就称之为变色宝石。”

“嗬,成专家了。”女孩子们很有兴趣,“那蓝宝石呢?”

“泛说蓝宝石时,有人把绿宝石也混同一道,其实这不对,绿宝石又是一种,其中最贵重的称祖母绿——”

“对,我在小说里看过。”一个女孩子叫道。“那你知道蓝宝石有几种?”朵拉问。“那我就不知道了。小说里没写。”“有巴西海水蓝宝石、马达加斯加海水蓝宝石、赫巴妮塔海水蓝宝石……”朵拉如数家珍地吹起来了,“你们知道一克拉红宝石值多少钱?”

“三百!”

“五百!”

“一千!”女孩子们瞎侃了起来。“两三千。”朵拉说,“这还不是顶好的。一克拉绿宝石呢,就得三五千!”

“哇!”女孩子们齐声叫道。“这算什么?”朵拉又说,“一克拉钻石,好的得上万呢。”大家瞠目结舌了。一个女孩子忽然问:“美金?”

“人民币!”天亮调侃她说。

全体哄堂大笑。“这还不是最贵的,顶上等的翡翠,小指甲片大小的可以值几万、几十万美金呢……”

“难怪这儿贫富这么悬殊呢。”学社会学的那个女孩子说。“不知将来咱们这些人中,会不会也来个两极分化?”一个男生瓮声瓮气地说。“放心吧,老夫子!”天亮说,“咱们念完学位,是要回国的。”

“至于紫宝石、蓝宝石呢……”朵拉还在继续她的问题。“得,得,我们也不当宝石商人,”一个男生打断她说,“你还是给我们讲莎丽妲吧,那个好听。”

“咦,我就是在讲莎丽妲呀,你真不知道她对宝石的知识有多丰富,当年真是下过苦功夫的。不懂得它的品种、特质,就不会设计怎样裁料,怎样嵌镶,怎样摆设,就不可能最充分地展示宝石的华美……呃,对了,你们谁知道蓝宝石该放在什么衬底上?”

“我看人家戒指什么的都放在红丝绒盒子里。”一个女孩子说。“那是大路货。”朵拉解释说,“我问的是蓝宝石。”

“放到白缎子上?”

“不对。这样就会把宝石的颜色变浅。必须放在蓝丝绒上,这样就蓝得晶莹。或者放在黑丝绒上,那就蓝得深沉。要是放在紫罗兰色上呢——”“那就蓝得要命,蓝得一塌糊涂,蓝得人要死要活,蓝得人非买不可……”一个上海小伙子不耐烦地说,“算了朵拉,别数这些宝石了,反正我看在座的咱们谁也买不起……”大家哄的一声又笑了。“也别再说你那老lady的事了,听得人心里难过煞……”小伙子又加上说,“好容易休息一天,还是你给我们唱一个吧!”

“对,唱一个!”大家伙异口同声欢呼,齐呼啦的鼓起掌来。“唱什么呢?”朵拉问。在座的朋友都是第一次见面,朵拉自然而然地拿眼睛找吴天亮、汤亦新,和他们商量。

“唱什么都行。”小伙子等不及,大家又齐声叫道。于是朵拉唱了几支民歌。见大伙子情绪高涨,就说:“咱们大家一块儿唱吧,找个大家熟悉的。”说着就唱起来,刚唱了两句: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吴天亮就和上来了:

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他的嗓音果然很好,音色很美,就是没经过训练,不够松弛。可是除了朵拉,几乎没人注意,因为所有的人都参加进来一起张大嘴唱道:

这是强大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春光。……

唱完一支又一支,唱《北京的金山上》《在希望的田野上》,唱《十五的月亮》,唱《血染的风采》,唱《闪闪的红星》《红孩子》,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唱《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唱到后来,实在没得唱了,甚至连《少先队员之歌》,连幼儿园时候的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都唱了起来。

唱了笑,笑了唱,一直唱到天黑,唱到朵拉不得不回去的时候。

这一天是朵拉到美国来一年多最快活的一天,也是朵拉两年多来最快活的一天。

吴天亮送朵拉回家。她是同时认识的吴天亮和汤亦新。所以原说好两人一块儿送她,可走时朵拉和大家一一握手道别,拥来挤去,不知怎么,出门后竟只剩下了一个吴天亮。

吴天亮开车送她。“汤亦新呢?”朵拉问。“哦,他明天第一节有课。”吴天亮说。朵拉心想,那他刚才为什么说送呢?毕竟还生,不好深究,就转题说:“这车谁的?”

“我的。”

“整天穷留学生、穷留学生的,没想到你还趁车。”朵拉说。“穷留学生才需要车呢,没车打工跑不过来,就上不成学了。”朵拉点头。她是深知打工掐钟点的那个紧张劲儿的。美国生活节奏快,时间观念强。迟到一次,说声对不起,老板脸色已不好看。迟到两三次,就该老板说对不起,请你滚蛋了。“这车多少钱买的?”

“说了你不会信的。猜猜看。”朵拉看这车,紫红色,虽然多处掉漆,但色泽样式都还过得去,何况头尾俱全,又还能走,怎么着也得千把块吧。没想到天亮说:“三百块。”

“真的?”

“骗你干吗?是一个毕业回国的同学卖给我的,其实确切地说,等于他送给我的。他是六百块从另一个回国同学手里买过来,开了两年。”

“二手车,三手?”

“四五六七手了吧。”吴天亮笑,一边发动车,“坐好,可别吓着你。”朵拉说不怕不怕,还是吓了一大跳。从没坐过这样的车,一发动就轰隆一跳,震得她往前一冲,差点跌倒。“天哪!”她笑起来。“告诉你别吓着嘛!”吴天亮也笑,“系好安全带,系紧一点。”

“不对,你怎么走这儿,这么走绕远。”她忽然发现路不对了。

“就是得绕道。”

“为什么?”

“刹车不大好,得避免坡度大的路。”

“我的妈爷子!”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笑了还想笑。

既为这辆老爷车,也为这个北方孩子从小说惯的,稀奇古怪的口头语。说它稀奇古怪,还真是稀奇古怪。你就想想嘛,妈是妈,老爷子是老爷子,怎么给弄到一块儿来了?还大伙都说。说得倍儿溜。还为迎面吹来的海风。为初升的月亮。为了青春。为了欢乐。为了不知为什么,就那么从心里往外地想笑……偏偏旧金山还来得个坡多,他们就这么上上下下,绕来绕去,好不容易才把朵拉送到家。时间已经很不早了。朵拉跳下车撒丫子就跑,一边跑一边说:“Bye!Becareful——”

“I will.”天亮说,忽然又叫,“朵拉!”

“Yes,”朵拉回头一看,月亮已高高地升起来了。月光下吴天亮的脸不知怎么朦朦胧胧地,“什么?”

“也没什么,”吴天亮说,“下次休假再来吧,——大家那么欢迎你。”

“OK!”朵拉说着,慌慌张张就跑进去了。回到家,居然没迟到。莎丽妲的子女们刚喝完饭后酒,正张罗着要走。朵拉这才定下心来。定下心来就又想起这快乐的一天,想着吴天亮的破车,也不知回去还绕不绕?还得绕多久?不知不觉好像心里竟有了一丝牵挂:明天一定抽空给他打个电话,他这车太破,刹车得修修,不然迟早得出事儿……可这电话竟没顾上打。不知怎么,这些天莎丽妲闹得特别厉害,可能是这次子女来“考试”成绩都不好,要在朵拉这儿找回来。每天“授课”时间超前的长,中间提问不断,“考试”频繁,闹得朵拉时时刻刻胆战心惊地,哪儿还敢去打电话。

好容易熬到周末。

周末倒是一块儿过的。因为快到中秋节了,领事馆要给留学生们举办晚会。大家就忙里偷闲地排起节目来,朵拉当然是总导演。可留学生们不是正规演员,今儿个张三考试,明儿个李四写paper,这次缺仨,下次短俩……好不容易参差不齐地排了那么两回,说话就到了十月初。

这些天,朵拉特别高兴,一来是认识了那么多留学生,他们的贫苦勤奋却又朝气蓬勃的生活鼓舞着她,使她看到了自己的明天好像背重负走路的人一旦看见路标,方向更明确,走起来就轻快了许多。二来呢,看大家出什么节目,排什么节目,怎么排……都那么尊重她的意见、听她的话……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反过来又加强了自信。这一两年一直压抑的心情,蜷缩着的心不知不觉就舒展开来。

过了难熬的高峰,工作又顺了起来。有一次莎丽妲高兴了,居然说很喜欢她,说自己活不了多久了,遗嘱里一定忘不了她,会送她许多珠宝做嫁妆……朵拉虽然明知那些珠宝是假的,但至少,目前,饭碗似乎保住了,不会砸了。

这天,快排完节目,吴天亮忽然塞给她一个条子。上边写着:“今天不在学校吃晚饭,好吗?我请你上渔人码头吃冰。”朵拉的心怦怦地跳起来,说不出什么滋味。高兴吗?是的,可又好像有点发慌。

这就是约会吗?朵拉不知道。因为她虽说结过婚,为过人妇,可从没和男孩子约会过。在国内唱歌的时候,收到男孩子的信、条儿,可说是不计其数。开头还和紫薇一块儿看看,念念,念到可笑处就哈哈大笑一通。可她和紫薇的信都那么多,后来大都翻翻就扔,有时连拆都不拆了。

当然,她和紫薇不一样。紫薇是因为有了周峻。她呢?好像是顾不上,因为她对事业的期望很高,一心想攀高峰,而高峰也似乎遥遥在望了。她哪儿有心旁骛呢?反正那些观众认识她们,她们可不认识那些观众。在她们眼里心里,那就是台下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可吴天亮不是观众,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很熟的朋友。很熟吗?好像又并不了解。不了解吗?可又是唯一一个有事就想找他、和他商量的男孩子。

而他,现在竟给她写来了个条子……朵拉不禁心慌意乱起来,排练时竟两次起错了调。吴天亮倒依旧唱得很好。终于排练结束了。汤亦新照例过来叫她和天亮去吃饭。天亮假装忙别的事,她竟破天荒地说了句谎:“不吃了,我得赶快回去呢——”说完自己也吓了一跳,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偏是汤亦新还热心地留她:“饭总得吃呀,要不回去一上岗,又得饿肚子上床……”朵拉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热,除了一迭连声说:“不,谢谢,不,不——”之外,不知说什么好。平时有事总是不自觉地用眼睛看着吴天亮,和他商量。这会儿却简直不敢抬起眼睛来,更别提在人群中找他了。

最后还是天亮走过来说:“那就随便在路上买个汉堡包吧。走,还是我送你。”真厚脸皮,不是说去吃冰吗?朵拉逃跑一样跟了他出来。其实天亮脸皮并不厚,别看刚才他大大方方给她解了围。一路上两人无话。到了渔人码头,天亮泊好车,才说:“没有来过?”

“没有。”朵拉四下打量着。周围是一幢幢各种色彩的小楼,盖在斜斜的坡地上,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处。只是一边是草地,草地傍海,这就显得比旧金山其他两边都是小楼的马路更加开阔和美丽了。

走上渔人码头,前后左右都是装饰得金碧辉煌,各具特色的店铺,是专为全国和世界各地游客而设的。一切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巧用过心机的,所以都显得那么华美与别致,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海风习习地吹着,朵拉一时觉得心旷神怡,不禁说道:“这儿真美呀!”天亮带她走进一家傍海而立的酒吧,找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下说:“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儿吗?”朵拉这才抬起眼睛望着他说:

“不知道呀。”

“理由可多啦!”吴天亮笑了起来,“第一,这儿的冰激凌特好。第二,刚来时,我在这儿打过工,卖了半年多冰激凌。”

“是吗?”朵拉也笑起来。“第三,最重要的是,一到傍晚,特别是周末,这儿有许多小规模的家庭乐团、亲友合唱队……各种各样的艺术活动。我早就想带你来看。”

“哎呀,我的天!”不等天亮说完,朵拉就大叫起来,连声催他快走,“你怎么不早说……”

“早说你能出得来吗?每天颠三倒四地惦记着,还不又把饭碗砸了——”

“哎呀,你真——”朵拉原想说坏来的。这是一般女孩子的口头语。有人说男人与女人表达感情的不同处在于:当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时,总说“你真好。你怎么这么好呢?”而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时,却总是说“哎呀,你真坏。”不论这论证正确与否,朵拉并没听过。她现在突然住口的原因是觉得不合逻辑,明明天亮这样做是为她好,替她考虑,是一片好意。自己怎么能说成坏呢。可顿住了半晌,也断没有再补出个“好”字的道理。于是干脆什么也不说了,一个劲地拉着他走。

“急什么?”天亮却稳稳当当地坐着,十分得意,“还没上市呢,吃完了再去也不晚,要知道这儿的冰激凌好吃得很呢。”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朵拉本来就爱吃冰激凌。美国的冰激凌种类又多,和其他食物比起来,并不算很贵。她和紫薇都最爱吃加碎果仁的那种。她们两人都苗条,到美国又瘦了不少,完全没有怕胖的顾虑,可因为心情一直不好,竟始终没有认真欣赏过。今天,有懂行的天亮帮她挑选,坐在傍海的雅座上,远眺着落日余晖在波光粼粼大海上的万千变化,一时不禁心醉神迷,半天说不出话来。

“想什么呢?”天亮见她吃得并不起劲,不禁问道,“不好吃吗?”

“呀!”朵拉深深呼出一口气说,“太好吃了!太美啦!”

“是景色,还是冰激凌?”见她都说到一块儿去了,天亮笑着又问。“都是。”朵拉也笑起来,这才贪婪地大口大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乐得直哼唧。“哎!这才像个到渔人码头吃冰的样子。”

“再给我要两个蛋卷的吧。”朵拉满嘴冰激凌,含混不清地说。“蛋卷的可没这些好吃——”

“咱们走吧,”朵拉央求他说,“蛋卷好拿在手里边走边吃呀……”

“不再坐会儿了?这么美。”

“时间不够啊!”朵拉叹气,“我想多听会儿音乐——”天亮看表,时间确实不早了,这才领着她往外走。果然,这儿有不少民间艺术活动。有几个年轻的画家在作画。有两个已经很不年轻的老头、老太太在合奏。一把小提琴,一支短笛在一同诉说人生。小提琴如怨如泣,笛声却欢快悠扬,正像人生那样丰满,有快乐也有悲伤。不知他们是夫妻同好,还是只是老朋友?配合得那样默契,那样其乐融融。不远处是一个五六个人的唱诗班,在金色的晚霞中,竟也唱得像在教堂里一样的虔诚、肃穆而动听。

哦,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指挥,是老师吗?正指挥着几个七八岁的幼童在合唱,童声那样稚嫩,神态那样可爱,看得朵拉脚像生了根。天亮催了几次都舍不得移动。

“不是还要听民歌吗?”天亮说。“哦!”朵拉这才忙不迭地跟着他跑起来。不知为什么?平时最引人注目的那个家庭室内乐团今天没来。是有谁生了病?还是有谁太忙而无法凑齐?

天亮十分遗憾。朵拉并不失望,一来她觉得已经美不胜收了;二来她发现草地那边有四五个人正在唱民歌。她拉着天亮急急地奔过去,听着听着就不禁技痒起来,悄悄问天亮:

“如果我想参加进去,她们会拒绝吗?”天亮耸耸肩:“不知道,要不我问问?”

“不要,”朵拉说,“要是让人拒绝了多难为情。”“那怕什么?欢迎就参加。不欢迎就走人。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天亮说着就要上前。“不。”朵拉一把抓住他,“不要。”

“看你事儿的。”天亮说,“美国人可没那么些事儿。想上就上。上呀!”朵拉仍然迟迟疑疑地摇头。说是不要,可听人唱着自己心爱的歌,那确实是心痒难熬,听着听着就不禁随着旋律摇晃,慢慢就情不自禁地哼出了声。刚哼了没几声,就被里边一个三四十岁的大胡子听见了,他立即伸出双手对她欢呼说:“Oh!You’r esing too Come On!Come On!Let’s sing together!”(啊!你也会唱,来!来呀!咱们一起唱!)见朵拉犹疑不决,圈里的一个年轻女孩干脆跑出来,把她拉进去说:“Come on!Come on!”(来!来嘛!)天亮跟着一推,朵拉就进去了。她毕竟是专业出身,会唱的歌立即就和得很好,不会唱的呢,就哼着给人伴唱。见一个黄皮肤的女孩子,唱美国民歌这样自如,一时唱的人,听的人都大为高兴,纷纷对她招手,为她喝彩、鼓掌。朵拉一高兴,声音放开来,立即就明显地超乎其类,出类拔萃。令周围的人十分兴奋,要求她独唱。“Solo,please,soloforus,please!”(独唱一个,请为我们独唱一个吧!)“Solo,please!”(独唱一个,请!)“Please!Please!”(请!请!)朵拉用眼睛看着天亮,天亮十分高兴,就鼓励她说:“唱就唱,唱个拿手的。”说着就鼓起掌来。朵拉正寻思唱什么呢,忽然一眼扫见天亮的表,已经快八点了。“哎呀”了一声就说:“不得了,快跑吧!这回可要迟到了。”说完撒腿就跑。大伙儿还以为她怕羞呢,几个年轻人就来追她。还是天亮一边向大家道歉,解释她因为唱歌忘了时间,上班要迟到了;一边忙着,开车送她。

那伙热情的歌唱家就大笑起来,招手和她再会,约她下次再来。又唱自己的歌去了。自由组合全属业余爱好,就是这么松散自如。

天亮知道莎丽妲的厉害,也就慌不择路地开起快车来。一路上几次都刹不住车;大都是别的车友好地给他们让路;也有那认真的主儿,生气地对他们按着喇叭,挥着拳头骂他们:“疯了?”

“蠢货!”……

幸亏没遇到警察。

幸亏没有出车祸。

也幸亏——没有迟到。

朵拉飞一样地跑进大门,连回头看一眼都来不及。刚进院子,就听见唤她的铃声震耳欲聋地响起来。

朵拉气喘吁吁,却步履轻盈地上了楼,定一定神,敲门进去,见老太太正气势汹汹地质问管家:她为什么不尽职责管束朵拉?竟会允许朵拉迟到?而朵拉,这个坏女孩,又为什么竟敢不顾她的需要,迟到?

“朵拉没有迟到,夫人。我决不会允许她迟到的。夫人!”见房门开处,站着朵拉,管家太太真如同见了仙女下凡一样高兴,一时头也抬了起来,腰也挺了起来。说话的语气虽仍然那么低声下气,但眉目间却充盈了喜色,“她已经站在门口了,夫人。”

“为什么不进来?”老妇人厉声问道。

“是,夫人。”朵拉尽量让气喘匀了,低眉敛目地说,“我以为不该打扰您和管家太太谈话,所以……”

“你进来!”莎丽妲果然缓和了声调。同时又吩咐管家说,“你可以走了。”

“是,夫人。”朵拉和管家同时答道。

在朵拉闪身让管家出去,两人交臂而过时,管家狠狠地瞪了朵拉一眼,目光凶狠的程度,差点让朵拉背过气去。

但朵拉一会儿就忘了这道眼光,因为毕竟她闯过了这关:没有迟到。管家正在挨训,不但没有了说她坏话的可能,而且还得帮她在老太太面前掩饰……

何况,今天是何等美好的一天啊!第一次赴男孩子的约会,那样美的渔人码头,那样美味的冰激凌,更更重要的是她居然在人前演唱了。而观众,当然,的的确确是观众,对她——又那样热情。

因此,虽然这一夜莎丽妲又折磨了她大半夜,可朵拉却始终精神抖擞地听着,她是那样微侧着头,神色迷离,眼睛亮闪闪地望着远方,以致老妇人几次打断自己的话头,中间插问道:

“Oh,朵拉,好孩子,你又为我难过了么?”

“Yes,madam!你曾多么难……”

“Yeah,Dola,你一定看见了我说的情景,是么?”

“是的,夫人。”朵拉说,“我看见了许多许多,夫人。”月上中天,晶莹澄沏,莎丽妲昏昏沉沉睡过去了。按照平常,这该是朵拉赶紧补觉的好时光,可今天不知怎么搞的,朵拉一点也不困。

想着昨天无比美好的一天,想着自己那可以称作演出的时刻,想着下次休假一定去渔人码头独唱,想着很快就要来到的中秋,想着中秋佳节将在领事馆演出的节目,朵拉飞快地跑回自己房间,找出一件前些时在GarageSale上买来的纯白晚礼服,那原是为自己改件演出服准备的,她决定利用这段时间立即动手。

朵拉坐在莎丽妲卧室外间的起居室里,专心致志地往晚礼服上缀纱。纱是从国内带出来的一顶珠罗纱帐子上裁下来的,可钉到衣服上很好看,既遮住了衣服的残旧,又使得晚礼服一下子轻盈与华贵起来。

朵拉越做越高兴,情不自禁就轻轻地哼唱了起来。“Dola?”突然莎丽妲一声连痰带喘的叫声,吓得她一哆嗦。慌慌张张跑进去。还好,莎丽妲很和气,不知是睡足了觉,还是做了什么好梦,脸上居然模模糊糊带着一点笑。“是你在唱歌,朵拉?”

“是,夫人。”赖是赖不掉的,朵拉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还不知道,你的声音很美呢。你在唱什么呢?”

“一支中国民歌。”

“能唱给我听听吗?”

“我唱得不好,夫人。”

“唱!”莎丽妲不高兴了,“我要你唱。”

“是,夫人。”朵拉唱了一支信天游,老妇人很高兴,要她再唱。不知为什么,朵拉有点心悸,就说:“还唱吗?我……”

“唱!”不容她把话说完,莎丽妲命令道。朵拉只好一首首唱下去。每一首歌莎丽妲都说好听,称赞她有好嗓子,说中国民歌好听,朵拉也就越来越自如,越来越放开了。“哦,中国民歌原来这样美丽,”莎丽妲说,“我太高兴了,如果你肯为我唱一支美国民歌。”朵拉一时疏忽,就唱了一支。“你会唱RoseMary吗?”

“这是一首很有名的歌,你喜欢它?”

“唱!”老妇人说,嘴咧开,微笑了一下,“请你!”莎丽妲很少对朵拉说请,更很少有笑模样,朵拉不敢违抗。刚一开口,朵拉就觉得脊梁上一阵寒战。当时不明所以,事后回想:肯定是第六感觉的作用,或者是因为莎丽妲笑得太古怪,或者是因为她目光如利刃——但她当时来不及想,又不得不唱。“你当过歌女?”等她唱完,莎丽妲柔声说。“不,没有。”

“你撒谎!”莎丽妲突然大喊起来。“我从不撒谎。”

“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莎丽妲用那样一种轻蔑的口气说,“你明明会表演。”

“我为什么不敢承认?”朵拉的自尊心被深深刺伤了,挺起腰说,“我曾是歌唱演员。在中国,演员和歌女是有严格区别的。”

“都一样。”老妇人突然疯狂地尖叫了起来,“滚出去!你给我——立刻——立刻——”她的声音尖刻得像刀子刻在玻璃上那样刺耳,她的眼睛像死鱼一样往上翻,喉头发出呃——呃——咯——咯的哽咽,尖叫和哽咽中还夹杂着一串串犹太土语和诅咒……

朵拉吓得一溜烟地跑下楼去,她真的一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在大客厅定了定神想:也许莎丽妲患有羊痫风,不知自己该不该大声呼救?叫护士?还是叫急救车?正犹疑间,房门突然洞开。管家太太站在门口,她高高地昂着头,以那样一种痛快淋漓的口气对朵拉宣布:“你被辞退了。夫人命令你立即离开!”望着她以两个手指厌恶地夹着的那一叠钞票,望着她那万分轻蔑、轻蔑得几近仇恨的神态,朵拉在一秒钟之内突然明白了过来。她想起了那个曾经红极一时的歌女。一团红色的烟雾突然在朵拉的眼前升起。芭芭拉仍然穿着质地甚好的深红色丝绒晚服,正踏着茫茫风雪,袒胸露背地向她走来。飞旋着的鹅毛大雪轻柔地裹着她,在她红润的脸颊上融化。那丰满而性感的朱唇上依然绽开着那个胜利者的巧笑……只不过,二十多年前,她一举粉碎的是莎丽妲的整个生活;而今天,她一举粉碎的是朵拉的饭碗。但在这一瞬间,朵拉没想到自己。她默默地俯身收拾自己的衣物,一股久已消逝了的、对那垂死老妇人的怜悯与歉疚之情,同时从她心里油然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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