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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以死祭生(1)

东武郡,位于中洲大陆东部,天穹山脉南端,以酿造业和畜牧业为主。出产魔法石,翼马,剑麻。首府紫焰城,人口五十万,北靠紫焰火山,西临远溪大草原。自圣历3040年起,东武郡为“紫焰侯爵”尼森。泰斯的封邑。

——《圣教纪事。中洲大陆地理》

圣历3065年,四月里的一个清晨,紫焰城所有的教堂大钟齐鸣轰响,城防团的信哨兵也在城墙上吹起了号角。钟声和号角声响彻整个城市,惊醒了熟睡中的人们。

将近六点钟,宽阔的圣西兰大街上响起阵阵马蹄声。一名信使策马而来,一边吹着小号一边喊叫:“府尹大人有令:九点钟举行尼森。泰斯侯爵的丧礼****,地点在水晶竞技场,各个教区的教徒务必参加!”

与此同时,街道的另一头驰来一匹马。骑马的是城防团兵丁,也把手拢在嘴上呼喊:“侯爵夫人恩典:为了庆祝侯爵少爷诞生,今天将在水晶竞技场举行格斗表演大会,特赐全城百姓放假一天!”

两匹马在街中间会合。差役掉过马头和兵丁并排而行。双方各自朝街道两边高声宣布通告。

其实,相关的消息早已街知巷闻:一个月前,紫焰城城主尼森侯爵战死沙场。就在尸体运回来的当天,侯爵夫人吉娜生下了一个男孩。这种巧合颇具讽刺性:死人做了父亲,寡妇成了母亲。死亡和新生不期而遇,就象圣西兰大街上这两个并驾齐驱的信使一样。

马蹄声响遍大街小巷,家家户户都开了门。只片刻功夫,人们举着火把从四面八方走上大街,向城市中央的水晶竞技场拥去。

紫焰城历来平静,人们生活安稳却又百无聊赖,总是想法找乐子。难得今天城里举办大型盛会,老百姓早就盼着瞧热闹。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盛况空前的场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七点过一刻,通往竞技场的大路上已是人山人海。平民,工匠,小贩,退役老兵,贫苦修士,各色人等把道路挤得满满当当。呼唤,议论,调笑,喧闹声此起彼伏。人们簇拥着,手里的火把汇合成耀眼的洪流,奔涌汇入到水晶竞技场外面的广场中。

这里很快聚集了成千上万的百姓,密密麻麻,万头攒动。可是竞技场的大门始终没有打开。广场上越来越挤,而且还有更多的人不断拥入。后面推着前面,层层叠叠的向前涌动,在紧闭的大门前又掉头后退。好象海浪被礁石弹回,形成无数的漩涡。男女老少跌跌撞撞,乱作一团,都在汹涌的人流中挣扎沉浮。

随着时间推移,烦躁的情绪渐渐蔓延,抱怨声沸反盈天。谁也没有料到竟会来这么多人。有些人想回家了,而有些人还朝前挤。人们盲目的推来搡去,场面愈发混乱不堪。

这时广场四周有几十个士兵走过来。他们是城防团的巡逻队,手里扬着皮鞭,朝人群大吼“秩序!秩序!”但激昂的群情再也难以控制。那些士兵也被人潮冲倒在地。最前面的人愤怒的敲打竞技场大门,吼着“快点放我们进去!”

混乱中女人尖叫,孩子哭喊,男人怒喝,还有人在兴奋的高呼:“拥挤万岁!竞技场万岁!侯爵夫人万岁!”

正在这时,广场边缘突然响起一阵高亢的号角,接着传来整齐的脚步声。

“是魔法骑士团!”远处有人惊呼。

犹如冷水泼熄柴火,沸腾的人群迅速平静。谁也不敢再乱动乱嚷。因为“魔法骑士团”这名称本身就代表着一种威慑力,一种强大的不可抗逆的力量。虽然很少公开露面,但这只神秘而又可怕的军队仍可令人闻风生畏。

刹那间,两纵列人马行至近前。当先两个骑士盔甲锃亮,擎着绣有双剑相交花纹的旗帜。众人凝神观看,发现骑士的坐骑并不是马匹。而是一种两腿站立,身子倾斜,前肢短小,象牛一样大小的怪物。

“魔法骑士团的骑枪营!他们骑的是标枪龙,以前我见过。”一个退役老兵悄声对身边的人说。

标枪龙缓缓走进人群。这些狰狞的怪兽鞍辔整齐,步履沉稳,鼻孔呼哧呼哧的喘气,狭长的脑门隆起长圆形肉囊,上面披着闪闪发光的牛钢护甲。

百姓们仓惶后退,眨眼间闪出一条通道。有些妇女吓得脸色苍白,浑身瑟瑟发抖。

人们的惊惶情有可原——单是标枪龙唇下白森森的獠牙,就足以骇倒一大片人。但其实标枪龙最厉害的武器并非利齿,而是头顶上那个肉囊。此物名为“投射气囊”,里面藏有一根骨质利器,可以远距离射杀目标,能重复多次使用,和军队里常备的那种短标枪非常相似。“标枪龙”的名称也由此得来。

骑枪营很快恢复了广场秩序。二十头标枪龙并排站立。骑士们手按佩剑,威风凛凛的坐在龙背上。众百姓屏气噤声,按照城防团兵丁的指示排成行列,等待竞技场大门打开。城防团的巡逻队长站在马镫上高声训话,告诫人们不要推挤,不许吵闹,更加严禁冲击竞技场大门,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巡逻队长的话还未说完,忽然传来一声几乎疯狂的喝叫:“快打开门!我要进去!”

人人举目张望。只见竞技场门口的台阶上站着一个男人,身穿黄褐色短褂,怀抱一根四五尺长的大圆木,脸上神情十分凄楚。

“开门!让我进去!天啊!快要来不及啦!”那男人又发出凄惶的痛呼。这次变本加厉,他竟用木头撞击大门。只听“咚”的一声,好象破城锤撞上城墙,灰尘簌簌而落,厚重的巨门微微晃动。

“好大的力气!好大的胆子!”众人都感吃惊——公开违抗巡逻队命令的行为还真少见。

几个城防团士兵走过去,抓住了这人,将他带到巡逻队长的马前。

巡逻队长坐在鞍子上,俯身问道:“喂,你没有听见我刚才说的话吗?为什么还要撞门?”

“我是自由民,为什么抓我?”这人口音十分怪异,不像是紫焰城的居民。

“嘿,乡巴佬,现在是我在问你话,快回答。”

“我是自由民!”

“你这么着急进竞技场干什么?”

“我是自由民,我是……”

“圣主啊,你是聋子吗?有没有听清楚我说的话?”

“放开我,我是自由民!”

巡逻队长不再问了,对那几个士兵说:“关他三十天,抽二十鞭子。”

“不!你们不能关我,我是自由民!”那人喊道。

巡逻队长冷笑两声:“这回能听见我说话了?你这个骗子。”挥动手里的皮鞭,狠狠向那人抽去。

那个人没有躲闪,木然的受了这一鞭,似乎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可是他那身破旧的衣服经不起抽打,“兹”的裂开大口子。虬结的肌肉从破衣洞里露出来,黑黝黝的,皮肤上赫然显露三角形烙印。

“是奴隶。”巡逻队长轻声低呼,双眼紧盯那烙印,“还没有带脚镣,一定是逃奴,快抓住他!”

几个兵丁应声从四面围扑上来。那人猛地警觉,侧身灵巧的跳出包围圈。但他没有逃跑,反而抱起地上那根圆木向竞技场奔去。几步跨上台阶,他挺起木头又开始撞门,嘴里叫喊:“开门,快开门!我要进竞技场!”

很显然,这人并不聪明。愚笨与力量同集于一身,让他生就一副近乎顽固的倔强脾气。

兵丁们随即追上台阶,七八只手一齐抓住那人,想把他掀倒在地。忽然那人大喝一声,旋转身体舞动圆木向四周扫去。登时那几个兵丁就象被风吹飞的枯叶,顺着台阶纷纷滚落。

围观的人面面相觑。过了好半天,有人悄声嘀咕:“我的妈呀,格斗表演提前开始了。”

巡逻队长铁青着脸,正要指挥众兵丁再次围捕,一位骑士策动标枪龙走了过来。

“队长,叫你的人退下,让给我来收拾这个奴隶。”骑士说道。

“遵命,德雷斯大人。”巡逻队长在马鞍上欠身鞠躬。

德雷斯放松缰绳,让标枪龙缓缓走到台阶前。但他没有拔出佩剑,只是冷冷的朝上观望。而那个人也怔怔的瞪着他,漠然的眼光中毫无惧意。然后他转过身子举起木头继续砸门,仿佛那台阶下的骑士只是一团烟雾。

所有的人都被这大胆的举动惊呆了。德雷斯哼了一声,忽然一踹镫。标枪龙伸颈啸叫,巨大的身体拔地弹起,十几层台阶一跃而过,后爪直向那人猛蹬而去。

标枪龙的下肢弯曲,上身倾斜,尾巴粗长有力。这种体形活象一把半开的折刀,非常利于弹跳腾跃。德雷斯只想用标枪龙的弹力和利爪杀死对手。对付一个奴隶,他还不屑拔出长剑。

但德雷斯失算了……

那人觉察脑后生风,霍地转过身来,舞动圆木朝上挥击。他的动作快得不可思议,沉重的木头似乎变成了一根鹅毛。标枪龙促不及防,被圆木重重的砸中头部,就听“乒”的闷响,连脑门上的钢制护甲也应声粉碎。

迎面遭受重击,标枪龙猝然落地,踉踉跄跄的向后倒退。但标枪龙绝非不堪一击的弱类。在下落的同时后爪仍往前猛抓。锋利的爪子象斧头一样将圆木劈为两截。爪尖余势不减,又将那人的胸口划破。

登时皮开肉绽,鲜血顺着衣服滴滴答答的掉落。那个人脸上肌肉抽动,表情异常可怕。仿佛被血腥味唤起了凶悍的天性,他暴怒的狂吼着,抛下木头,赤手空拳的向标枪龙冲去。

德雷斯在颠簸的龙背上前仰后合,正竭力想要稳住坐骑,忽见对手径直奔了过来。那张怒气腾腾的面孔骤然而至,活象从地狱里飞出的催命鬼脸。德雷斯愣了愣。那人趁机张开双臂抱住了标枪龙的脖子,大喝一声拧腰发力,竟然将庞大的标枪龙摔翻在地。

简直令人匪夷所思!弱小的老鼠居然能扳倒大象!

这还不算完,紧接着那人弯腰蹲身,右手抓住标枪龙的胸皮,左手抄到龙腹下,腰腿缓缓挺直,连龙带人将德雷斯骑士整个儿扛了起来!

目睹此景,众人魂飞魄散。仿佛见到魔鬼在发威,又象看到天神临凡。望着那人伟岸的身躯,有些人腿肚子发软,忍不住想跪下去顶礼膜拜。

那人跨上半步,双臂一振,猛地将标枪龙抛下台阶。只见一个庞大的身影从天而降,人群四散惊逃。标枪龙带着德雷斯骑士重重砸在地上,震得尘土飞扬,地皮都在颤动。

骑士的双腿是固定在标枪龙身上的。因此德雷斯虽然倒地,却并未落鞍。他扯动缰绳令标枪龙重新站起,“刷”的抽出佩剑,震怒得无以复加,回头大吼:“魔法骑士团,准备战斗!”

“为了荣誉!”另外十九名骑士齐声呼应,驱策标枪龙呈扇形包围过来。这是骑枪营对付强敌时常用的一种阵形。

德雷斯位于队列之前,举起长剑喊道:“骑枪营,加附魔法。”

骑士们应声拔出佩剑,口里喃喃念诵:“闪动吧!震颤吧!灵魂之光!”这几句话是用一种很怪异的语言念出的,围观众人都没听明白。但就在此时,奇异的景观出现了:只见骑士们的长剑白光闪耀,“兹兹”作声,好象蛛丝一般的小闪电凭空而生,在雪亮的剑锋上缠绕盘结,诡异的伸缩着。

这是魔法骑士团典型的作战方式:把魔法附在兵器上,将武技和魔力合而为一,同时兼有魔法师和骑士的双重打击能力。多少年来,这种攻击曾令无数强大的异族势力灰飞烟灭,而魔法骑士团也成为战场上恐怖的代名词。

百姓们不明个中缘由。但光瞧骑士们的气势,很多人已是惴惴惶然。人们开始慢慢向广场外退去。

空荡荡的台阶上,那个人仍旧挺立着。他目光凶狠,喉间呜呜低啸,活象一只受了伤的野兽,冷冷的瞪视着魔法骑士。

转瞬间,骑士们手中长剑已通体发亮,剑刃隐隐发出风雷之声。这正是威力巨大的雷系魔法,可以在近距离凌空击杀敌人。德雷斯等魔法加附完毕,挥剑指向台阶上方,恶狠狠的叫道:“听我命令,集体冲击!”

人们吓坏了,争先恐后的往四周逃窜,广场上又混乱起来。

冲突一触即发。恰在此时,远处突然响起一个雷霆般的声音:“住手!”

一骑白马疾驰而来。靠近竞技场的地方人群密集。那匹马忽地腾越到半空,从人们的头顶缓缓飞过,轻飘飘的落在台阶前。

炬光的映照下,只见那白马的鬃毛随风飘舞,好象一面猎猎招展的玉色大旗。马身毫无瑕疵,肌肉洁白到几乎透明的程度。更为神奇的是,马肋下竟长着一对大翅膀,光滑的羽翼平伸开来,比整个马身还要长。

这是东武郡出产的动物——翼马,在场的众人大多识得。但如此神骏的纯白翼马却是极为罕见。何况标枪龙的恶相在前,早已作了最好的反衬。两种奇异的动物并列同处,愈发显出白翼马出众的高贵气质。

“骑枪营,为什么排成战斗队列?”白马上的骑者发问。这人身披银甲,棱角分明的脸上鼻梁挺直,剑眉下闪烁着英武的目光。

“龙格尔将军。”骑士们垂下长剑,躬身行礼。

这时候,台阶上的那个人忽然仰天狂吼,凄厉的声音好似饿狼嚎叫。他经受了太多的痛苦,压抑和恐慌,此刻精神已濒临崩溃。白翼马在别人看来是悦目的,但在他眼里却是刺目的。犹如疯牛撞见了鲜艳的红布,他一下子被白马撩拨的狂性大发。

他纵身跳下台阶,气势汹汹的朝白翼马扑去,眼神凶暴似厉鬼,身影迅猛如捷豹。

“将军小心!”德雷斯失声惊呼,他对那奴隶还心有余悸。

龙格尔将军微微皱眉,拔出佩剑轻挥,嘴里念诵:“围困我的敌人吧,冰冷的恐惧!”一股白色雾气从剑尖激射而出,笼罩了来袭者。只见那人摇摇晃晃的趔趄两步,仰面硬邦邦的倒在地上。伸出的双手并没落下,仍然僵硬的指向天空,仿佛是一具横放的石雕像。几个城防团兵士上前想要捆绑他。但刚摸到衣服,立即冻得甩手跺脚。那人全身冰冷彻骨,活象冰雪里埋藏多年的僵尸。

“将军的冰系魔法真厉害。”德雷斯恭维道,转脸恨恨的瞪着那人,“该死的贱奴,这回有你受的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骑枪营对付手无寸铁的人?”龙格尔环顾四周,“非战争情况下以多欺少,你们忘记骑士的准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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