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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被遗忘的李白遗产(1)

——李白墓

到马鞍山市的当天,我搁下行李便去了其下辖当涂县的李白墓园。墓园后面远远的晴空,是斜阳照耀的一抹青绿山影。那是被李白甘愿为之“一生低首”的谢朓称作“山水都”的青山。死后埋在青山,与谢朓作异代邻居,本是李白的遗愿。但这遗愿当时并没有能够落实,最终的落实,是半个多世纪之后的事。

晚年的李白几经磨难,早已风光不再,以至潦倒到几近乞丐。他自己在诗里说“群凤怜客鸟,差池相哀鸣。各拔五色毛,意重泰山轻”,说白了就是靠人周济过日子。但这样的日子也过不下去,因为“赠微所费广,斗水浇长鲸”。61岁了,穷途末路的李白从金陵来到当涂,投奔当县令的族叔李阳冰,又放不下面子,便作诗先把族叔恭维一番,然后才曲折地说出自己的窘境,终被挽留。在此后的上年时间里,李白似乎有过一些快乐日子,常与李阳冰豪饮纵谈,“大笑喧雷霆”。当涂的山水李白是喜欢的,此前已写下许多名篇。不过,而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发如霜草”,更多的时候,只能是“扪心空叹息”了。到当涂的第二年十一月,他的“腐胁疾”已经病入膏肓,终于怀着满腔的悲怆饮恨而死。

李白身后最大的遗产应该就是由他本人托付给李阳冰编集而成的《草堂集》。尽管李阳冰的序言里说李白“其言多似天仙之辞”,但这些“千载独步”、“力敌造化”的“天仙之辞”却当不得饭吃。李白后人的日子显然颇为艰难。他们无法按李白的遗愿把他埋在他生前想埋的地方,就是一个证明。

五十五年后,宣歙池观察使范传正从父亲的诗文中发现自家与李家有“通家之旧”,凭了这层关系,他寻访到了李白的两个孙女,得知李白墓在其生前寄居的龙山,而“先祖志在青山,遗言宅兆,顷属多故,殡于龙山东麓,地近而非本意。”并且“坟高三尺,日益摧屺。力且不及,知如之何”。范传正“闻之悯然”,随后就请人“躬相地形,卜新宅于青山之阳”,把李白遗骸从龙山迁葬于相距六里的青山,并亲自为新墓碑撰写了序文。

我很为这篇碑文所触动。它不仅清楚地记叙了李白子孙两代的生活情状,更重要的是刻画了他们的精神面貌。范传正找到李白两个孙女的时候,她们的父亲伯禽早已“不禄而卒”,一个哥哥出走十二年,“不知所在”,她们自己则“俪于农夫,救死而已”。但成了农妇的她们虽然“衣服村落,形容朴野”,却“进退闲雅,庆对详缔,且祖德如在,儒风宛然”;范传正劝她们“改适于士族”,就是改嫁给读书做官的人,她们的回答是:“夫妻之道,命也,亦分也。在孤穷既失身于下俚,仗威力乃求援于他门。生纵偷安,死何面目见大父于地下?欲败其类,所不忍闻。”

这使范传正大为感动:“余亦嘉之,不夺其志”。而我则从中看到李白遗产的另一个层面,那就是——高贵与骄傲。那是骨子里的高傲,真正的贫贱不能移!

李白出身名门贵族,五岁诵六甲,十岁观奇书,十五好剑术,年纪轻轻就怀了“安社稷,济苍生”的志向仗剑远游,朝廷上执掌中书诏诰,江湖间诗歌横被六合。这样一个人,自然有充分的理由渴望“扶摇直上九万里”。但命运却恰恰戏弄了这个真正的天才,就像他戏弄那些真正的权贵。“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终至客死异乡,埋骨草野。巨大的自我期许和同样巨大的冷酷遭遇形成的反差,构成了李白一生最大的悲剧。对李白强烈的功名欲,后人不乏诟病:他为求引荐说过肉麻的话;受到朝廷召见就得意忘形;为求一逞故作隐士状,等等。但有一点我们却不可以不注意,李白的喜和悲,得意和失意,都为的是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的伸张,而不是世俗的荣华富贵;一旦受到打击,他立刻就可以“明朝散发弄扁舟”,而不是“摧眉折腰事权贵”。他的超拔于世的傲岸,使他在期望和煎熬中成就了一位伟大的诗人,而不是像常人那样沉沦为一个庸庸碌碌,蝇营狗苟的堕落肖小。“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临终歌》)纵使是不为世所用的牢骚,纵使是幻灭的临终绝唱,也像他在豪气冲天的时候高歌“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一样,那么大气磅礴,浪漫壮丽。

范传正所说的“祖德”,首先就包括了这样一种高贵和骄傲。只是因为李白诗歌无与伦比的宏伟,使人们更多地仰慕他的艺术成就,而较少注重他的精神意义。对这份精神遗产的继承,在笑贫不笑娼,以无耻为荣的时尚面前,在那些借李白身世以自附的铺天盖地的诗文流露出的恶俗面前,也许是一种迂腐。但这迂腐正因为真切,正因为稀有,也正因为被忽略,才有了更深刻的尤其现实的价值。

离开李白墓园,已是薄暮。我一再回望而默然无语。青山在霭霭的夕阳里,诗魂在深深的墓园中。我想,对这墓园,我最不会忘记的,一定是范传正立的那块《大唐翰林李公新墓碑》的序言,它因为后人的一再翻刻而格外清晰。使我觉得,当地人所说“青山有幸伴诗魂”,也无妨说是“李白有幸卧青山”。

访问智慧

——林语堂故里

林语堂的祖厝在福建漳州市郊元宝镇。祖父是农民,被抓作挑夫而后失踪。父亲年少时挑糖果、豆仔酥在乡间叫卖,后来凭自修进了基督教会的神学院。然后成了传教士,举家来到龙溪平和的坂仔村。我们最先到达的便是这个已经成为一个小集镇的村庄。林语堂在这里出生。那间屋子尚在,是一间低矮的泥墙瓦屋,屋里仅有一张老式的架子床,是当年的旧物。他父亲担任神职的教堂的旧址上现在建了一个小学,跟他们的旧居在一个院子。

童年的林语堂每天放学要同兄姐们一起弄菜园、打井水(那口井仍在)。二哥上大学,父亲不得不变卖了祖母传下的一幢小屋。二哥毕业留校,便津贴林语堂上大学。林语堂大学毕业教书,又资助弟弟上学。

林语堂远去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的那年秋天,二姐出嫁。新娘子含泪微笑,送了弟弟四角钱。她说:“我们是穷人家,二姐只有这四角钱给你。你要立定决心,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好好用功读书,因为你必得成名。”但她没有看到弟弟成名的那一天。次年,她因为鼠疫带着身孕去世。

能不能去成上海,对中学毕业的林语堂来说是生死攸关。经常处于贫病交加中的父亲为借钱东奔西跑没有结果。忽然想起从前在漳州的一个学生,因为穷,冬天没有帽子。父亲送给他一顶瓜皮小帽,他感激得发誓:永不买第二顶帽子。现在听说他发财了。父亲赶到漳州找他。他很快就送了一百大洋到坂仔来。

居于社会下层,却又对命运充满期望,当传教士的父亲的意志是儿子必须“读书成名”,到国外上最有名的大学。林语堂充分满足了父亲的愿望。大学毕业在清华大学教了三年英语使他获得领半官费奖学金的资格,得以往美国哈佛大学读硕士。官费停止后,他又去法国教华工识字,攒钱去德国读博士。最终向北京大学借了两千美元(实由胡适先生垫付)完成学业。

林语堂太太的娘家是富商,鼓浪屿的“这个廖家谁都知道”,“写信的时候不必写地址,只写廖宅就可以了。”这样的人家,对尚未功成名就的穷牧师的儿子会取怎样的态度,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但林语堂太太对丈夫的聪明充满了信心,在娘家受到冷遇,“心情非常之坏”的时候,她对女儿说:“汝老爸真聪明!”

林语堂才华横溢,出类拔萃只是迟早的事情。

坂仔的四面是绵延迤逦的山岭。宽宽的西溪河河弯弯曲曲地穿过绿绿的坂仔流向远处的山口。林语堂出生的那间泥瓦房就在河岸上。从屋旁的菜园绕过去,河岸上还留有一长排泥墙瓦顶的矮屋,是当年码头的店铺。铺门是那种一块一块拆装的板门。泥墙被经年的风雨击打得裸露出里面夹杂的卵石。板门也已经干枯而灰白,沉默地紧闭。时间让这些显然嘈杂喧闹过的建筑成了一群蹲在荒岸边咀嚼回忆的垂暮老人。

西溪河已经变得壅塞,河中间新长出的绿洲浮在水面。河是早已不能行船。岸边向下斜伸的石阶还在,在杂乱的草里残缺不全。林语堂六岁在村塾发蒙,十岁始便离家在厦门鼓浪屿上教会小学。此后便无数次在这里上船下船,直至最后一次离去,再没有回来。

林语堂最后一次从这渡头走出的那天,是个怎样的日子呢?蓝天、远山、阳光、田坂、河水、树和草也许依旧,只人事全非了。已经发生的无数故事,有多少已随风而逝,永无踪迹?又有多少将长留历史,不被忘怀?

四十岁的时候,业已名满天下的林语堂写道:“我本龙溪村家子,环山接天号东湖,十尖石起时入梦,为学养性全在兹。”这片其实说不上有什么奇特之处的四面环山的乡坂,乃是孕育了一代文化巨子的摇篮。林语堂对这乡坂充满了感激。这乡坂给予他的确实太多。

上世纪六十年代,林语堂到香港。随行的女儿说,香港有山有水,像瑞士一样美。林语堂说,不够好,这些山不如我坂仔的山,那才是秀美的山。女儿问坂仔的山是什么样子,他说:青山,有树木的山,高山。香港的山好难看,许多都是光秃秃的。人们带他到山顶,那里有树木,是青山。但他坚持说,那也不像他坂仔的山,这里从山顶望下去四面是水。他说,环绕着坂仔的是重重叠叠的山,我们把坂仔叫做东湖。山中有水,不是水中有山。

单从这些话里,并不能看出坂仔的山水有什么道理一定比香港的山水好。让人感觉到的,更多的倒是一个传统中国文人的乡土情结的执拗:

“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

任何一个天才,事实上都永不可能摆脱他的血脉所系的乡土。他的思想、才情、眼光、乃至他的为人处世之道,都必会与此紧密联系。林语堂自以为秀美之至却其实平凡的坂仔,给予林语堂“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使他日后不论怎样的著作等身,声名显赫,腰缠万贯,都常取着一种平易的姿态:

同太太上街,买到芒果冰淇淋,林语堂会马上给在家的女儿们打电话,他会让女儿们关门关灯,躺在地上跟他一起静听弦乐四重奏。他说这种音乐要在黑暗里才能充分欣赏。指导女儿读书,他认为“和”字比“教”字好,站在平等的未知起点上,从共同讨论问题入手,达成对知识的把握。

看见在黄包车上挂着红绿灯笼招生意的妓女,太太会教训女儿:“她们是坏女人,是操皮肉生涯的,随便让男人碰她们的身体。”林语堂则说:“那些女人是因为穷,所以不得已要过这种生活,我们不要看不起她们。”

厨房的大师傅和洗衣服的娘姨趁主人一家出门,公然在主人夫妇的床上偷情。却被突然因故折回的主人当场撞见。太太理所当然地大发雷霆,非要赶走那两个佣人。林语堂“大笑,替大师傅求情——他烧的菜实在好吃——保住了他的差事”。

第一次到美国,“生活完全改变了,不再有佣人,一切自己做”。林语堂“对擦皮鞋很起劲。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我们怎样在鞋上抹油,用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擦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说,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澡缸,便不会留下圈子。他也起劲地这么做”。

《京华烟云》继《生活的艺术》之后,再次被美国的“每月读书会”选中。林语堂成为美国文艺界“社交场合的宠儿”。但在民间场合,他“从不露自己的身份”。”收到崇拜者的信——“每天可以有四五十封”,他让女儿替他回信,“他总是口述得头头是道,标点符号,另起段,什么都讲得清清楚楚”。

最能表现林语堂中国农家子的人格特点的,莫过于他的民族心理的保守。

住在上海,让林语堂很痛心的一件事是“中国人和洋人接触,无不胁肩谄笑,毕恭毕敬,满口Yes,sir,中国人越是洋奴,洋人越看不起。我既以殖民自居,人也以殖民视之,所以在上海公共场所看不见有礼貌的西人”。

而在三十年代的美国,“中国人的形象是留辫子、抽鸦片、迷信、好赌,是怯懦的动物”,大多数的小孩都会唱一首侮辱中国人拖长辫子的歌。林语堂教诫女儿们:“我们在外国,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外国人的文化与我们的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因为我们的文明比他们悠久而优美。无论如何,看见外国人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尊敬你。”

女儿要上学了,林语堂不给她们取英文名字,“因为他认为中国人不要有英文名字才好”。取英文名字的中国人是“中文不会好”的“洋行职员”、“西崽”一类,他们给自己取名约翰、保罗、彼得、杰米,以便“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尽管林语堂很悲悯地声明“这本不足深责”,但他骨子里的轻视是明显的。他并且以此调侃取了英文名字“亨利”的末代皇帝溥仪:“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几十年最重要的光阴都在欧美捱过,并且用英文完成了最重要的卷帙浩大的著译,林语堂却对西装充满了成见。他怀了奚落的口吻给穿西服的中国人分类:“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在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丰,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盯女人者,亦必西装”;“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傅等又为一类”。他认定这些人穿西装的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

在林语堂看来,“中装中服,暗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中文程度”。一个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必然断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在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而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稚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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