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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慕容絮的日记

第四十九章慕容絮的日记

放过晚自习,王之跃告别依依不舍的慕容絮,独自一人回寝室。平时他经常是和柳臻一道回寝室,然而不知因何原因,柳臻那孩子一整天都沉浸在喜悦之中。但是傍晚回来,他整个像是一条臭虫,阴着脸,顶着拒人千里之外的无形帽子,郁闷地坐在座位上发呆。不一会,那家伙目光涣散,没有和他打声招呼,像是一个没有上机油的机器,缓慢地走回寝室。

王之跃已不只一次见他这样了,平常他这样,肯定是遇到什么伤心事了。王之跃凭自己对柳臻的了解,柳臻要是伤心只因为两点,一是因为丢了钱,二是因为林夕洁的拒绝。但是柳臻丢了钱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沉默不语,定会找个人诉说丢钱之前的种种征兆和丢钱之后的种种灾祸,好像不闹得众人皆知他丢钱的苦恼,他就不罢休。看来,柳臻伤心的原因有了着落。

王之跃既然知道原因是出自林夕洁,猜想柳臻肯定不会自杀,就任他而去,继续和前排的慕容絮讨论刚才的物理题。

恋爱中的女生是善变的,这点王之跃不得不承认,这慕容絮表面上乖巧害羞,但是在王之跃面前越来越表现自己的个性和观点,这倒让王之跃觉得以后可能就驾驭不了她。想到这种情况,王之跃甚至有点后悔谈恋爱了。

这也难怪王之跃,的确,慕容絮的孤僻性格不是一般人能应对了的。

今天中午约会,王之跃带着慕容絮来到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饭。

两人点了一份土豆鸡丝和一份鸡块炒豆芽。这是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以来第一次下饭馆吃饭,彼此的心里对这第一次尤为的谨慎,因为可能中间一个不必要的习惯就会断点他俩恋爱关系。

王之跃为了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刻意不去吃鸡肉,想留给慕容絮表现自己的怜香惜玉。

然而慕容絮本来就不沾这种“油腻”的食物,再者她向来认为女子应“朱唇轻启,贝齿微露”,吃鸡块这种耐嚼的肉制品,实在是不雅观。其实慕容絮心理上是极渴望能吃上一口肉的,但是奈何性格使然,且家母苦心地教导,这肉制品打她从娘胎起就未曾沾过。好在这两碟肉菜,肉放得就像是狗咬过的骨头上刮下来的,菜放得就像是在喂羊似的,所以能够让两人心里掂量许久的。

他们如此不默契地相让,结果吃到最后,两碟盘子里只剩下了几块鸡肉难得孤零零地立着。

王之跃心想自己身为一个男生,必须要比女生主动一些,遂夹了一块鸡块放在慕容絮面前的盘子里,说:“慕容絮,这块给你吃。”

慕容絮受宠若惊,为她夹菜的异性只有她过世的爸爸一个,而她爸爸只做了一次就被慕容絮的妈妈给骂了个遍体鳞伤,后来她爸爸苦恼不已,身为父亲,居然连给女儿夹菜的权利都没有,越想越气闷,结果没几天气死在床上了。

未来的夫君即已要求,她自然推辞不了,提起竹筷夹起一块鸡肉放在嘴里。顿时肉香盈口,真是美味佳肴,堪比山珍海味。慕容絮紧闭双目,沉浸在肉香的包围之中。

等她幽幽地睁开眼,想要再吃一块,却见刚才肉块的位置上露出一只黑不溜秋的潮虫。她没等一阵尖叫,就转过头狂吐起来,连吐了三次不绝。王之跃也是一愣,不曾想节骨眼上遇到这事,估计老板不舍得给顾客用肉,肉存放的太久,才生了潮虫,这种天气还能生潮虫,想必潮虫是受了不少的寒冷苦痛。

王之跃找来白开水,慕容絮喝了几口水,又接连吐了三次。慕容絮的胃有自我清毒功能,稍微遇到不合胃部环境的食物立马往上运出,丝毫不用刻意呕出。然而清胃过后,慕容絮严重脱水,脸色和白纸一般无二,精神也似乎频临崩溃的边缘。王之跃不想出人命,抱着不省人事的慕容絮赶到她的家。

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当然不是因为王之跃没有选择背慕容絮去医院,而是王之跃居然背着她去了她的家。

慕容絮的妈妈看到有个陌生的男生和自己的女儿有肌肤之亲,这个打击比女儿不省人事还要严重,要知道她妈妈宁可希望自己的女儿死掉,也不要让别人玷污她的清白。然而王之跃这种做法基本上在她妈妈的眼里已经算是“玷污”了慕容絮。

慕容絮的妈妈二话不说,跑到厨房,抄出一把锃亮的菜刀就要砍王之跃。王之跃大吃一惊,连忙把慕容絮放在地上,跑得没有了踪迹。

慕容絮的妈妈小脚哪能跑得过王之跃,只能坐在慕容絮旁边跌足长叹:“哎呀,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的清白就这样给人家毁了啊!我苦命的闺女,你的命咋就这么苦啊!”

嚎叫了一阵,慕容絮嘤咛一声缓过气来,喊句:“王之跃,王之跃!”

慕容絮的妈妈听她这么喊,气得浑身颤抖,找了一根枯枝,不顾女儿此时的虚弱,抽打了起来,边打边骂:“你这个短命催的呦!你咋这么不要脸,还在想着那个兔崽子!”

慕容絮哭泣着躺在地上,卷曲着身子尽量减少受伤面积。

慕容絮的妈妈打了几下,枯枝折断才停了手,指着缩成一团的慕容絮,说:“给我起来,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要是再让我看到你和那兔崽子有半点牵绊,除非我死,要不然,你就等着家法伺候!”

青春期的男女总是有些叛逆,很容易和家长做对。古代的女子尚且懂得私奔,更何况慕容絮了,她仍是斩不断这段相思,依旧对王之跃爱得水深火热。但是王之跃心里面不免犯了怵,这慕容絮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不食人间烟火,和她相处实在费尽思量。看起来,维持恋爱之前那种暧昧不清的关系还是比较轻松。

王之跃思量着如何把自己的想法很恰当地说出口,但显然以自己对慕容絮的了解,既然恋爱开始了,不到死的那天她绝对不会放手。王之跃其实也不想这么轻易地和她分手,因为他们之间的确定恋爱关系才只有四天,要是分手的话还不让外人笑话了。

回寝室需要穿过阴阳路旁边的那块施工地。可能是出现了技术原因,施工人员已经数天没有工作了,听说是因为挖地基的时候掘出来一座貌似唐朝年间的古墓,可能里面留着几件古董,产生了财产分配的纠纷。此事正在进一步协商中,至今没传出来一丁点儿清朗的消息。但有点可以肯定,政府似乎未介入此事当中。

路过一个土坑的时候,在若隐若现的月光照耀下,王之跃注意到地上有本笔记本半埋在碎石下。王之跃遂拾了起来,发现这本笔记本完好无损,不像是丢弃很久的东西。

不翻开还没什么,一翻开王之跃不免惊奇不已,这个笔记本的扉页上赫然写着“慕容絮”的字样。王之跃对慕容絮的字体再清楚不过了,她的字仿佛是一笔一笔刻在纸上的,一般人是没有那个耐性的。

这本笔记本正是昨天晚上柳臻遗落下来的,但是当时他和那个李晨风大战在即,早就将慕容絮的笔记本抛之脑后了。王之跃来不及考虑这本笔记本怎么会丢掉这儿,继续往下翻。

这本笔记本的内容全面细致地写着慕容絮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甚至王之跃不经意间说的一句话,慕容絮都要写上一百多字的评语和自己对这句话的崇拜理由,这让人不免联想到基督教徒对《圣经》里的箴言也是抱着如此推崇的心理。

王之跃想到慕容絮对自己的一番情意,反而骂句:“慕容絮,你这个傻瓜!我有那么好吗?”但是王之跃内心早已翻江倒海,波涛汹涌顿时淹没理智,之前要和慕容絮分手的念头化为无有,反而更加坚定自己和慕容絮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此时的慕容絮躺在家里的床上,因为胃里依旧难受,晚饭难以下咽,现在反而有点饿。窗外风声萧萧,吹打这窗棂,像是在猛烈敲打慕容絮的胃。

慕容絮披件外套,下床从床底下掏出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坐在书桌前,打开台灯。明亮的台灯照在空白的纸张上,慕容絮拿笔写上日期:“2009.12.30”,托着下巴思索一阵,二楼虽然不高,但在这个小县城,还是毫无障碍地看到掩埋在乌云下的月亮。

外界的风景算不上漂亮,但是慕容絮的脸色渐渐露出甜蜜的笑容。

她接着往下写:“今天是王之跃第一次背我,也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贴近他高大的身体,我喜欢他身上那散发的男人味,喜欢他那血脉凸显的脖颈,对了,还有他为了背我,那脑门上细微的汗水。我真想就这样睡在他的背上,不去管世界上任何纷扰,当然也包括我妈的反对。唉,我妈怎么这么冥顽不灵?呵呵……我似乎也是冥顽不灵,就是不能自拔,深深爱上他……”

还想继续往下写,睡在下楼的妈妈跑到院子里,对着二楼的窗户大喊:“慕容絮,这都几点了!熬夜会伤皮肤的,还不赶快给我睡觉!!”

慕容絮听到她妈妈一喊,立马关上台灯,摸黑把笔记本放回原处,然后爬上床将全身埋在被窝里,似乎这样就可以防御她妈妈带来的任何声波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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