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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温禧看着莫傅司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那一直不可一世的男人的背影竟然带着一种深秋的萧瑟,尤其是他今日穿着一身白,愈发显得冷清。她下意识地想跟上去。弗拉基米尔却突然闪身拦住她,用流利的英语说道,“让莫一个人待会儿吧。”

温禧脚步一窒,看着眼前难得正色的军人。

弗拉基米尔也正默默注视着莫傅司离去的身影,神色复杂。

“你,认识他很久了吗?”温禧轻声问道。

弗拉基米尔闭了闭眼睛,“很久,我和莫九岁就认识了。”

“快看,那个新来的小杂种,听说他的妈妈是个来圣彼得堡留学的东方女人。”

一群金发碧瞳的纯种男孩子勾肩搭背地走到单薄瘦削的混血男孩面前,神态倨傲,“喂,小杂种,这个学校可不是你这种下贱的东西该待的地方。”

“滚回你的老家去吧!”

“支那猪猡!”

那个亚裔混血孩子,突然扬起头,冷冰冰地逐一打量这些鼻子上生着雀斑的男生,面无表情地朝自己的座位上走去。

有男生仗着个子高,伸手去拽他的衣领,却被阴沉沉的男孩一拳猛捣向下巴,然后就听见高个子男生捂住嘴巴杀猪似地嚎起来,吐出半颗带血的门牙。

被打落门牙的男生的父母前来兴师问罪,也就是那一次弗拉基米尔见到了莫的母亲,他从没见过那么美的女人,纤柔得像一株白色郁金香。然而那么文雅的女人却像凶悍的母狮一样将自己的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半点不肯退缩。

后来事情也不知怎么的就不了了之,但是却有传言说是因为那个漂亮的东方女人是个高级娼妓,认识大人物。混血男孩的日子愈加难过起来,所有的侮辱和攻歼向冰雹一样向他袭来,课间课后经常被群殴,然而只要不打脸,他决不动手还击,只是一味承受。

直到弗拉基米尔某一次在一条以脏乱著称的街巷发现这个阴郁的亚裔男孩可以轻易将七八个十四五岁的小痞子揍得满脸青肿,再也控制不住地跑过去责问他:

“在学校里你为什么不还手?”

混血男孩只是蹙眉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将雪白的衬衣每一丝褶皱理好,抬脚就要离开。

他那副讲究的模样一下子让弗拉基米尔联想到了他那个比圣诞画册上的仙女还要漂亮的娘,于是年幼的弗拉基米尔得意地歪嘴一笑,“我知道了,你是怕你妈妈担心是不是?”

男孩一下子停住了脚步,转过脸,森冷地盯住他。

弗拉基米尔想想那时的自己,都觉得好笑,完全是一根筋,就那样冒冒失失地跑过去,一把抓住莫洛斯的手,“我叫弗拉基米尔,我会帮你的。”

他至今都忘不了九岁的莫洛斯那种纠结的表情,死死盯住他的手,好像吃了一只活苍蝇,最后还是甩开他的手,臭着一张脸走了。

后来的几个月,凭着狗皮膏药一样的粘劲儿,弗拉基米尔成功地靠近了莫洛斯。

“然后呢?”温禧有些急不可耐地追问道。

弗拉基米尔摊开双手,“然后没有了。”

温禧漂亮的柳眉蹙了起来。

“莫将那些凡是欺负过他的学生逐一打折了胳膊敲断了腿。”弗拉基米尔悠悠地啜吸了一口红酒,神色邈远。

倒真是符合他睚眦必报的性格,温禧控制不住地抿嘴一笑,大概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打那之后,莫就和他的母亲回了中国,再回来的时候,我们在莫斯科相遇,说来也好笑,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瓦连金侯爵家的私生子,而他,也摇身一变成了费奥多罗夫大公的最小的儿子。最高贵的门楣里的两只杂种。”弗拉基米尔忽然疯狂地大笑起来,笑得眼泪几乎都流下来了。

温禧有些骇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能体谅这种边缘人的尴尬身份,却无法想像混血的身份给他带来如此大的阴影,她小心翼翼地问道,“弗拉基米尔少将,您不要紧吧?”

弗拉基米尔摆摆手,神色一下子变得冷硬起来,“贵族家庭为了和平民阶级划清界限,所有蓝血的小崽子都是不去私立学校上课的,而是由家庭教师在家里教授各门学问的。我和莫从十二岁起就在各自的金笼子里学习,彼此很少见面。我上面有四个哥哥,他上面有六个,我不知道他那些年是怎么熬下来的,我只知道在瓦连金家族的那几年,我没法睡一个踏实觉,每日里战战兢兢,时刻提防着来自于兄弟们的暗箭。也亏得我和莫厮混在一起,否则我大概早成了莫斯科河里的孤魂野鬼了。”

温禧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能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她望着窗外,胡桃木翠绿的叶子在夏日的风里招摇,枝叶间偶尔还有鸟雀的尾翼滑过凌厉的弧线。

“不要爱上我这样的人,如果你不想死的话。”男子冷酷的话语依稀在耳,温禧却又是重重一叹,能收放自如的,那就不是爱了。

她徐徐起了身,“我要去找他了。”

“我和你一起,这里是莫斯科有名的军官俱乐部,不乏混账兵痞,要是撞上你,简直是天降的肥羊。”

弗拉基米尔带着温禧出了俱乐部,日头正好,一轮白太阳当空照射着,两个人走在绿茸茸的土地上,不时四下张望着。然而触目所及只有衣衫不整的大兵,臂弯里勾着身材丰腴的制服美女。

弗拉基米尔忽然一拍脑门,“莫肯定去马场了,跟我来。”说完便带着温禧一个拐弯,往茂密的胡桃林深处快步奔去。

进了胡桃林深处温禧才发现果然别有洞天,一道铁丝网后面便是将诺大的的跑马场。只是诺大的马场此时却只有一人一马。

温禧一眼就看见了高大神骏的花斑马上坐着的莫傅司,他连缰绳也没有拉,只是静静地坐在马鞍上,脚踩马镫,任由马随意溜达着。有风吹拂起马的鬓毛,男子头微微垂着,身上的白色衣衫随着风而抖动,越发显得清瘦。温禧只觉喉咙里莫名其妙的一哽,天地如此之大,眼睛里却只有那样一个人的身影。

弗拉基米尔忽然撮唇打了个唿哨,原本一直悠闲自得的马忽然扬起四蹄,撒欢儿似地奔跑起来。

“你干什么!”温禧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却忘记对方是不懂中文的。

弗拉基米尔看出了她的紧张,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别担心,莫的骑术绝对一流,何况他骑的可是阿帕卢萨豹纹花马,无论耐力、持久力和性情各方面都是顶尖翘楚,全世界每年只出三五匹,就莫这会儿骑的这匹就值30万美金。”

莫傅司骑坐在阿帕卢萨德背上,一手握着马缰,一手拿着马鞭,正在不断加速,他整个人就像一道银色的闪电,在广阔的跑马场恣情驰骋。

“这样才像散心嘛!”弗拉基米尔愉快地吹了一声口哨,一把拉住温禧的手,“走,我带你去追你的情哥哥去!”

温禧怔愣地跟着弗拉基米尔跑着,眼睛却依然牵挂着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弗拉基米尔拖着温禧去了马厩,一个年纪大约四十来岁的棕肤色男人吃惊地望着弗拉基米尔,有些口吃地用英语唤道,“二老板?”

温禧狐疑地望了弗拉基米尔,却见他早已经蹿到一匹足有一米八左右的纯黑马面前,亲热地蹭着马的脸颊,嘴里还在嘟哝着什么。

那马倒是神色倨傲,脸歪在一边,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还不耐地打着响鼻。弗拉基米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裤兜里摸出一块松子糖来,剥掉糖纸,他得意洋洋地将松子糖走黑马面前晃了晃,“大卫,你吃不吃?松子糖哦,你最喜欢的。”

黑马头微微一低,似乎很是不屑。但温禧注意到它忽然侧了侧脖子,敏捷地从弗拉基米尔掌心里将半透明的松子糖舔进了嘴里,然后骄傲地甩了甩尾巴,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温禧看着这匹高大矫健的黑马,忍不住笑起来,轻轻地说道,“真像。”

弗拉基米尔一面娴熟地给马上了笼头、马鞍和马缰,一面撇嘴道,“当然像,莫洛斯这家伙能养出什么好鸟来?和它主人一个德性,死相!”

黑马大概也知道被诋毁了,对着弗拉基米尔重重打了个响鼻,弗拉基米尔顿时暴跳如雷,“喂,甩什么鼻涕!”

连马倌都忍不住笑起来,磕巴道,“二老板…您…又不是…不知道…这匹纯种…的…荷兰…弗利斯兰…冷血马…脾气大…得很。”

尽管如此,弗拉基米尔还是一边抹着俊脸一边骂骂咧咧地牵着这匹神骏出了马厩。

“刚才我听养马人喊您——二老板?”温禧试探性地问道。

“嗯,这家马场是莫和我两个人投资开的,一般不对外开放,只在赛季的时候出租赛场。”弗拉基米尔解释道。

“这样不会入不敷出吗?”

弗拉基米尔已经踩着马镫利落地跨坐在马背上,他有些好笑地望着温禧,“你知道莫洛斯多有钱吗?”

温禧知道自己大概问了个蠢问题,神态有些不自在起来。

“先不说莫钱多到白养几个这样规模的马场都养得起,就这匹弗利斯兰冷血马已经帮莫赚了好几百万美元了。”弗拉基米尔语气相当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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