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缜提出了“形神相即”的观点,他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即”,结合的意思,神离不开形,形也离不开神。如果仅仅到这里,则他并未超出前人思想,他是二元论的,是不能战胜唯心主义的。所以范缜接着又说:“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这就是说,形和神是不可分离的,它们不是各自独立的。在范缜看来,形和神“名殊而体一”,形神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可分离的统一体。这是范缜的形神一元论。
但是,形神一元论并不等于是唯物主义。如果把形作为神的基础,则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相反,如果把神作为形的基础,则是唯心主义的一元论。范缜的“形神相即”则是以形为基础的,他认为:在形神不可分离的统一体中,形体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所以范缜的“形神相即”是唯物主义的形神一元论。
为了进一步论证说明形和神的关系,范缜提出形“质”神“用”的观点,他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所谓“质”,即主体、实体、本体的意思;所谓“用”,即是作用、派生的意思。他认为,人的精神现象只是物质性的身体的一种作用,从而深刻地论证了精神现象的特点及其对于物质的从属关系。范缜还以刀刃和锋利为例来说明形神的相互关系,他说:锋利是刀刃的作用,离开了刀刃就没有锋利可言了,“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则神在”。精神和产生它的物质实体的关系,恰像锋利和刀刃的关系一样。没有听说过离开了刀刃而独立存在锋利,怎么能说有形体死亡而精神单独存在呢?范缜这一思想克服了以前的唯物主义者把精神看成一种特殊物质的缺点,指明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关系,从理论上杜绝了灵魂不灭的后路。
形“质”神“用”的观点阐明了精神对于形体的依赖关系,但是这是不是说任何形体都能派生出精神呢?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不能战胜唯心主义的非难的,所以范缜又提出了特定的形质产生特定的作用的观点,他认为不同的物质各自具有不同的作用,他说:“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安在有如木之质,而复有异木之知?”在他看来,人之质所以和木之质不同,正因为它有知,如果无知,与木有什么区别呢?在这里他把人和其他物质区别了开来,认识到人的同其他物质的区别在于人有知。佛教徒又非难说,既然人的形体才有知觉,那么人死后,形体也还应当有知觉,以此来为其“神不灭论”进行辩护,范缜反驳说,活人和死人的质是不同的,“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区已革矣”。这就是说,从活到死,人的质起了变化,只有活人的质才能具有精神作用,死人的质已不同于活人的质,就不具有精神作用了。他用“生形”与“死形”的质的变化来进一步阐述他的特定的形质产生特定的作用的观点,使这一观点更加完善和深刻化了。
范缜把人的精神现象分为两部分,一是能感受痛痒的“知”,即知觉;一是能判断是非的“虑”,即思维,提出了精神活动必须以生理活动为基础的观点。他认为这两部分是各有自己的生理基础的,“知、虑有体”,“知”的形体是“手足耳目”,“虑”的生理基础就是“心”。他的心理活动是心,他的心理活动的器官是心,这是错误的,是与当时生理解剖学的不发展相一致的。
范缜的《神灭论》,提出了他以前所有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在形神关系问题上的论证所未能达到的水平,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巨大的影响。他正确地提出了身体与精神的关系,用“形神相即”的唯物主义形神一元论,批判了唯心主义的“神不灭论”;他的“形质神用”的观点避免了以前以精气说明精神活动的理论缺陷。范缜明确地指出思维产生于思维的物质器官——心,在当时的科学水平发展的条件下,他的解释是符合唯物主义原则的。《神灭论》批判了佛教灵魂不灭的说法,摧毁了佛教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的理论基础,打击了门阀士族,揭穿了当时的门阀士族为他们的剥削特权辩护的谎言。它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是当时寒门庶族地主阶级与门阀士族地主阶级之间矛盾的反映。
但是,由于范缜阶级地位的局限,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和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使他不能把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到底。他过分地强调了生理对人精神的影响,从而得出了圣人与凡人有差别。他把精神活动建立在生理的基础上,建立在形体上是正确的,但他夸大了生理对人的精神活动的影响,把人在精神活动上的不同,把人的才智的差别,看作是由生理所决定的,并把这一观点加以扩大,用以论证社会现象,解释人的社会差别。他把人体分为圣人之体和凡人之体,陷入了物质结构的机械论。这样范缜就从唯物主义出发,走向了唯心主义,达到了和唯心主义一样的结论。从范缜所走过的道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唯物主义贯彻不到底,就必然会走向唯心主义,看不到实践的观点在唯物主义中的地位。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家之所以不能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就是由于他们看不到实践的作用,只有马克思主义把实践的观点引进了认识论,从而真正地解决了认识的来源问题,进而彻底战胜了唯心主义。
1983年12月
6如何理解辩证逻辑的抽象概念和具体概念
在辩证逻辑意义中的概念,是思维在认识过程中的总结,是人类认识的结晶;同时又是人类整个认识过程中的一个支点,是人类认识之网的网上纽结。作为认识的结晶,概念的形成和发展是通过人们的实践取得的,它反映了人们的认识发展水平;作为认识过程的支点,它既继承了它以前的认识成果,又开启着未来的认识。
抽象概念和具体概念,就是人类认识在不同阶段的认识水平的反映。
抽象概念的特征是:它相对脱离客观事物,反映着同类事物的共性,它带有隔离性、片面性、分割性。抽象概念是对感性认识进行概括的结果,它反映的是人的思维在知性认识阶段的成果,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总是先建立起抽象概念,在抽象统一的基础上,从确定性的角度来认识事物。但是人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概念的基础上,他必须要向具体概念过渡,而抽象概念本身就已经包含着过渡到具体概念的一切矛盾和萌芽。
具体概念的特征是:它是思维中的整体,正像马克思指出的:“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具体概念是在抽象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反映的是人的思维在理性阶段的认识,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诸种属性经过多方面的抽象,形成一系列的抽象概念,而这些抽象概念是相对的,各自孤立着的,因而需要进一步地弄清它们的中介和联系,从整体中去把握它们,使认识运动不断深化,在思维中再现了客观事物,达到思维中的具体。
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就它们所反映人们认识的阶段来说,就它们所表达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深浅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是对立的,同时二者又是统一的。首先,在认识客观具体事物的思维过程中,抽象概念和具体概念是相互联系的,互相依存的。抽象概念是对感性认识的概括和总结,它有待于发展到具体概念。抽象概念积累多了,形成具体概念。思维的具体是许多抽象规定的综合,因而没有抽象的规定作为基础,就不可能形成思维中的具体。其次,抽象概念和具体概念是相互转化的。认识运动是逐步深化的,概念是不断的形成和发展的。在一系列的概念运动中,每一个概念对它前面的概念是深刻的、丰富的,而对它后面的概念则是贫乏的、肤浅的,所以,每一个概念,对于它前面的概念来说是具体的,而对于它后面的概念来说则是抽象的。
由抽象概念上升到具体概念的基本过程可分为两种:一是从分析抽象同一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内部矛盾开始,经过分析而达到综合,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分析商品这个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细胞出发,揭示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的方法。这种分析内在矛盾的方法,是由抽象到具体的基本的思维方法。二是从联系已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抽象同一概念,找出它们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综合成具体同一概念,如“豌豆麦”就是对豆和麦两种属性的扬弃而综合形成的新的更高的概念。
抽象概念和具体概念的转化,是认识运动不断深化的反映。人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不甚深刻到深刻的无限运动过程,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
1981年12月
7思维的发展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人类认识自然,认识自己都离不开逻辑思维。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发展过程。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人类的思维能力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的。在本能的人那里,自我意识还未形成,还不能把自己和自然界分开来。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自觉的人把自己和自然界区分开来了,使外在的东西不断地向内在的东西转化,“非我”的存在变成了“自我”的“认识”,形成了一系列的范畴,即由一般的认识深入到逻辑的思维,从而思维作为一个领域,作为一种“新”的运动形式出现在宇宙之中。要认识和把握思维的本质和规律,只有“从我们的思维已经探究到和每天还在探究的东西,来看我们的思维能探究到什么”,只有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
恩格斯依据自然科学的发展,指出人类思维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作三个基本阶段:一是原始的、朴素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二是在对个别事物进行分类解剖的基础上,形成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三是在近现代自然科学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人类思维科学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它推动了各门具体科学的发展,同时,当代各门具体科学的发展,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促使着人的思维方式在不断地变化。
一、原始的、朴素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原始的、朴素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是指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末期的整个古代社会的思维方式。它先后经历了原始的或神话式的思维方式时期;直观的思维方式时期;迷信的然而却更高一级的抽象的思维方式时期。
(一)原始的或神话式的思维方式
在人类社会的远古时代,流行的是原始的、神话式的思维方式,人们习惯于在自然和社会现实之外寻找一种虚幻的本体和原因。这种原始的思维有三个特点。其一,原始思维的不矛盾性。在原始人那里,由于视野范围和活动范围的狭小,自然界的矛盾在他们那里是未暴露或者暴露了,然而无碍于他们的生活,所以原始思维“对矛盾采取了完全不关心的态度”。其二,原始思维的神秘性。在原始人那里,“没有什么东西是脱离开神秘性质和神秘属性被感知的”,对他们来说,看不见的东西与看得见的东西是分不开的。彼世的人也像现世的人一样直接出现,彼世的人更有力更可怕。其三,原始人逻辑思维是十分低的。在原始人那里,孤立的记忆胜于抽象的思维,抽象思维能力极低,如在澳大利亚或者巴西北部的土人,他们都不能数出多于2与3的数。“只要是抽象的推理,不管多么简单,稍微费点脑筋,就会惹得他们讨厌,以至他们立刻就声称累了,于是不再推下去了。”
原始思维的无矛盾性、神秘性以及逻辑思维的缺乏,是与原始生产的狭隘和社会生活的蒙昧分不开的,是无论哪种民族都必须经过的、幼年时代的基本思维特征。
(二)直观的思维方式
直观的思维方式,是与生产和交换范围的扩大,以及社会组织规模的扩展,人们眼界的开阔分不开的。这种直观的思维方式总的特点是唯物论的唯理论,它把世界看作是一个统一的、联系的、变化的,然而是混乱的、生动的整体,它在思考问题,认识事物时,总是先从一般的、整体的东西出发,着重于对一般的了解。这种直观的思维方式,在观察、说明和征服自然时,不再凭幻想,而是对自然事物本身进行直观和思考,它多少能够使人们获得对于事物的性质和规律的正确的朴素的认识,从而促进了哲学和整个思想文化的繁荣,例如在欧洲出现了古希腊的精神文明,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也曾出现过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些都是与这种直观的思维方式的产生分不开的。
在直观的、外在的观察的基础上,人们形成了简单的逻辑推理,产生了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在古希腊,泰勒斯把“水”,阿那克西米把“气”,赫拉克利特把“火”看作是万物的本质,与这种原始的唯物主义思想相适应,人们在观察自然界的现象中,发现了闪电之后有雷声;五谷草木都有从产生、成熟到死亡的过程,从而产生了最初的因果联系的思维方式。他们十分自然地把自然现象的无限多样性的统一看作不言而喻的,并且在某种具有固定形体的东西中,在某种特殊的东西中去寻找这个统一。这种把万事万物看作都是由同一本源演化而来的,把各种事物看作是互相联系的,把每一个事物都看作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思维方式,尽管是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它却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
在中国,哲学开始得很早,但摆脱掉神学形式,建立起以理论思维为思维方式,以认识一般规律为认识对象的哲学,则是从春秋战国才开始的。这时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所达到的成就是:万物都有最后的生成原因。集中表达了这种思想的哲学命题有两个:“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种从原因认识本质的思维方式,使我们的认识从现象的外在性深入到实体,深入到本质的开端。与这种本体论相适应,有“柔弱胜刚强”,“反者道之动”,“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辩证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