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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品人之仪,可知其胸襟(1)

名山大川、江海波涛、飞鸟白云、清泉古松,这些景象使人领略到大自然中多种多样的美。而美学家则称,人乃是美中之至美。这是因为人体具有流畅的线条、精确的比例、和谐的色彩、微妙的起伏、美丽的轮廓,是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可比美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三分人貌七分装。人的装饰和人体本身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从人的言谈举止中,虽然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心活动的大致,但通过对仪表的观察,更可以看出对方的某种特殊的潜质。仪表的特征是一个人的轮廓,同时也是一个人的门户和纲领;究其纲领,便可以察其性向而知其心胸。

另类模样,别样人生

一个人的学识、性格、才情、修养、倾向,无不显现于其仪表、神态之中,这也正是人的魅力所在。有人甚至根据这些特征给某些著名人物拟定了“人文肖像”,比如司马迁的“人文肖像”是“大河”,苏东坡的“人文肖像”是“水”,朱自清的“人文肖像”是“月”……鲁迅与很多中国人相比太不一样,有人说他是个“异数”,有人说他是个“怪人”。我们完全可以说,他绝对是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一个“另类”。

这是个留胡子的人,他的胡子很有特点。刚从日本回来那几年,他的胡子是两头往上翘的,可是老被人看不惯,以为在模仿日本人。被人家弄得烦起来,他索性把胡子剪成隶书的“一”字,从此天下太平。这胡子是最切合他的,好像天生就该如此才对。他还很勇敢地把辫子剪了,可是付出的代价也颇大:他说走在街上,常被人冷笑、指点,其待遇比一个没有鼻子的人还要坏。他后来总是留着平头,他的发质硬,一根根往上竖立着,真是很有生气、很有个性的样子。在这方面他绝对是个时尚先锋——今日染发、留辫、光头一族,比起他来可差远啦。

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个老人。看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唇上无须,不是那么能接受;中年时(“五四”时期)穿着西装,留着往上翘的胡子,也不像。年轻时候他不算好看,可是年纪越大越顺眼,越有亲和感,虽然还是横眉怒目。这是一个幽默的老头儿。萧伯纳见到他后说他比想像中要漂亮,他回答:到老了会更漂亮。这个老头儿真是有意思极了。

鲁迅有一种冷幽默,那是属于一种精神气质的东西,谁也学不来的。甚至体现在文字上和生活中的那种幽默也很难效仿,他喜欢取外号,小时候就老这么干,长大了脾气不改,比如他把女生的哭叫做“四条”,因为女生一哭,眼泪鼻涕一起下来也。再比如,他把许广平叫做“害马”,甚至在给母亲写信时也会提上一笔,害马一切都好之类。

鲁迅爱穿长袍。这一点与林语堂不同,林是国内穿西装,国外穿长袍。与胡适也不同。对鲁迅相对矮小瘦弱的身材来说,袍子比西装合适。但他确实是太不修边幅了一点,于是经常有这么一个形象:他穿着长衫在灰尘中趱行,被一队威风凛凛的人马冲到路边,被电梯里的boy目为可疑之人,被药房里小伙计狗眼鄙视,被很多人视为鸦片鬼,被警察横加搜索翻遍行李……他也经常被看成日本人,回国时一个船夫就称赞他:“先生中国话说得真好!”他说自己是中国人,船夫不信,说:“先生真会开玩笑。”对这些,他好像并不太当回事,反而经常自我解嘲一番。其实,鲁迅是很懂得穿衣服的,对女人也有相当的审美眼光。有一次,许广平胡乱打扮萧红,鲁迅就好好地训了她一通。

鲁迅的趣味也比较有意思。他偏偏对碑帖感兴趣,还有文字学、木刻、漫画、图谱之类。小时候就喜欢描什么“山海经”,长大了以后写《朝花夕拾》,还要亲自动手画几幅“无常图”。每次寄书,他总是亲自动手,把书包裹得平整清爽。他还有很强的形式感,对书籍装帧特别讲究,常常是自己设计封面。

他没有得到什么像样的学位,秀才好像是考上了的,但名次很靠后,那次考秀才的第一名是一个叫马一浮的人。鲁迅整个人感觉是很古旧的,但偏偏会德语、日语。尤其是他的思想新到让人吃惊的地步,比如在给青年人开必读书时说,青年人应该少读甚至不读中国书,因为读中国书总叫人沉下去,不想做事。而读外国书却总是会想做点事,中国书里虽然也有乐观,但那只是僵尸的乐观,而外国书里也有悲观,但那终究是活人的悲观。

虽然结婚较早,但是因为没有爱,他仍然过了十来年的独身生活。认识许广平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才鼓起勇气与她同居,可是并不与朱安离婚。他的儿子出生时,他已经快到50岁了。这跟一般中国人的思想又很不同,因为中国人是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他又不忌讳谈死,能坦然地谈自己的死,他取过一个笔名叫唐俟,还给家取过一个名,叫“待俟堂”,都是“等死”的意思。他写过一篇文章叫《死》,也立过一个著名的遗嘱,其中有大家熟知的“一个都不宽恕”。遗嘱中比较另类的内容还有:不要别人搞什么悼念活动,以免让成群的小人来谬托知己,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他在《野草》中写过一个英雄的悲哀——死后一只苍蝇在他的脸上爬来爬去,却动不了);也不希望让一般无聊文人以此场合作为炫耀文墨的斗法场;还有劝名义上并非妻子的许广平“管自己生活,否则可真是糊涂虫”,至于自己呢,“赶紧埋掉,拉倒”;再有就是希望儿子做点实实在在的小事过活。

这是个不怕得罪朋友的人。这一点已经不用再多说什么了,感觉他好像是在跟整个文化界知识界为难。他是成拨成拨地得罪人,也难怪名声总是不够好,一辈子不怕处在骂与被骂的中心,处在被所谓正人君子或绅士淑女们皱眉的境地,这是需要很大的胆识和胸襟的。他跟林语堂闹翻是在一次吃饭时,因为感觉林语堂话中有讽意,当场站起说:“我要声明!”两人于是吵起来,鲁迅这么做是很煞风景的,于是据说在场的女士们都开始皱着眉头哼哼叽叽了,感觉鲁迅此人真无趣也。

但是鲁迅的脾气这么不好是因为什么?因为当时的中国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堆,苍蝇成群,蚊子成团,一些所谓知识者一直不断地在叽叽歪歪,心情怎么好得了?有好心情的人才是变态的种!何况相比之下鲁迅被骂得更多更狠!鲁迅他是想改变啊!那些好脾气的先生们,又有哪一个会为一个粪厂的工人被诬杀而辩护?哪一个会为一个无名的学生被虐杀而愤怒?于是,读鲁迅的《保留》、《纪念刘和珍君》等,常使我们忍不住泪下。

气度的正面和反面

人常言,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虽然一般来讲,人的外表与内在是和谐统一的,但也颇多恰恰相反的例证:有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表面看去却显得愚拙木讷,有人胸无点墨、不学无术,却道貌岸然,趾高气扬。所以,观察和评价一个人仅凭表面现象便轻下结论,就容易犯下糊涂颟顸的错误。

清朝末年,国库空虚,于是鬻官卖爵,设立捐班,定下价格,捐多少钱,便可做多大的官,以资敛取。当时有一个发了横财的船夫,捐了一大笔钱,得了一个七品顶戴,也在礼部学了礼,大概用苦功学了一段时间,在场面上也能摆出一副官架子来了。可是有一次,和一些同一阶层的官员们在一起吃饭,这位捐班出身的大人,在拿起筷子来夹菜之时,仍不改他在船上吃饭时的习惯,右手拿的筷子往左掌心一戳,把两根筷子,弄得齐平。他的这个小动作,被同席的人看见了,一猜就知道他是捐班出身,而且以前可能还是作船夫的。这还是小事。饭后大家坐下来喝茶聊天,其中有一位进士出身的清廉县知事,穿的一双靴子破了,但他仍毫无愧色地伸在前面摆开了八字脚。这位捐班的船夫看见了,于是说,某大人!你的靴子破了。这位县知事听了不但没有难为情,反而举起脚来说:“我这靴子的面子虽然破了,可是底子好得很。”这是一句双关语,意思是说:我这县官的底子,是凭学问考来的,不像你老哥这个官儿是用钞票买来的,所以羞红了脸垂下头去的,反而是这位笑别人破靴子的船夫。这就是气质的不同了。

可是看人的气度,有时也是不简单的。像这位船夫大人在手心里齐筷子,是很明显的所谓职业的习惯性动作,但有时一些似是而非的外表,那可就要别具慧眼来辨别了。像《吕氏春秋》说的:

相玉者,患石似玉。相剑者,患剑似吴干将。贤主患辨者似通人,亡国之君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识人如辨物,那一种似是而非的赝品,最会把人难倒,玉和石,是很容易分辨得出来的。但是遇到一块很像玉的石头,那么珠宝店的专家,也感到头痛了。至于评断宝剑也是一样,普通的生铁所铸,锋刃不利的,一望而知。但是样子很像什么干将、莫邪的古代名剑,也会令古董商人头痛。物固如此,对人的认识就更难。因为人是活着的,是动的,会自我巧饰,所以一个很贤能的君主,也怕遇到那种耍嘴皮子能说善道的辩士,弄得不好就误认他是有真才实学的通人,予以重用而终于误国。历史上更有许多亡国之君,看来非常聪明;一些亡国之臣,看来非常忠心的。

鉴识人,见其器度固难,即使是从言默举止有了认识,也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更深入地了解他的个性。在荀说的《申鉴》中,有一段讨论到气度的反面个性说:

“人之性,有山峙渊泞者,患在不通。”一个稳如山岳,太持重的人,做起事来,往往不能通达权宜。“严刚贬绝者,患在伤士。”处世太严谨刚烈,********的人,往往会因小的漏失而毁了人才。“广大阔荡者,患在无检。”过分宽大的人,遇事又往往不知检点,流于怠惰简慢,马马虎虎。“和顺恭慎者,患在少断。”对人客客气气,内心又特别小心谨慎的人,在紧急状况下,重要关键处,则没有当机立断的魄力。“端悫清洁者,患在狭隘。”做人方方正正,丝毫不苟取的人,又有拘拘缩缩,施展不开的缺点。“辩通有辞者,患在多言。”那种有口才的人,则常犯话多的毛病,言多必失,多言是要不得的。“安舒沉重者,患在后世。”安于现实的人,一定不会乱来,但他往往是跟不上时代的落伍者。“好古守经者,患在不变。”尊重传统,守礼守常的,又往往会食古而不化,死守着古老的教条,于是就难有进步。“勇毅果敢者,患在险害。”现代语所谓有冲劲,有干劲的人,在相反的一面,又容易造成危险的祸害。

所以认识了一个人的气度,同时还要看他这一种气度在反面有什么缺陷,那么“事上”也好,“用下”也好,才能达到知人善任的目的。

自负由于有资本

有道是,人才有用不好用,奴才好用却没用。而通常情况下,上帝又比较吝啬,对世人是给予此就不给予彼,给予彼就不给予此;于是世间便有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感慨。

第二次世界大战,造就了一大批熠熠生辉的将星。稍加留意,人们便不难发现,大凡那些超群的将领,都不是平庸之辈,都有自己突出的个性,都有与众不同的性格,如美军中的巴顿,英军中的蒙哥马利等等。

军队的着装是非常重要的,除了纪律的要求外,还有等级的标识。但麦克阿瑟为了追求与众不同的效果,在着装上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有一次一位军官问他的衣着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他回答说:“不服从命令才会出名。”麦克阿瑟的衣着的确和巴顿的衣着一样出名(不过,巴顿是以他的豪华而出名),在不服从命令和自负傲物方面也几乎一样。在任职西点军校校长期间,麦克阿瑟经常拿着一根马鞭在校园里走动,与这个将军的摇篮多有不和谐之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的着装更是不符合规范要求。人们在照片和电影记录片中可以看到,麦克阿瑟几乎总是戴着一副太阳镜,身穿褪了色的卡其布军服,一顶发旧的便帽,玉米芯烟斗,除了衬衣领子上镶着5颗小小的金星外,再无上将的标志。麦克阿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有美军将领中着装最随便的一位。后来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对麦克阿瑟的这身装束颇有微词:“戴着那副讨厌的太阳镜,身上穿一件衬衣,还不扣纽扣,头上是一顶带着一堆军徽的的便帽。我怎么也不明白……年纪这么大了,加上个五星上将,干吗要穿得像个19岁的少尉似的跑东跑西。”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这样评价麦克阿瑟:“麦克阿瑟是美国的一个巨人,一个体现了传奇人物的一切矛盾和对比的传奇式人物。他是善于思考的知识分子,又是威风凛凛、自负的军人;他是****者,又是民主主义者;他天生口才好,演说时感染力很强,邱吉尔式的雄辩可以鼓舞千百万人——也使大多数自由派无招架之功。”尼克松的这些评价明显带有浓厚的美国色彩。

麦克阿瑟出身将门,他的父亲曾在与西班牙人的战争中,担任入侵菲律宾的美军司令。历史和人生常常就是这样的巧合,时间仅仅过了30多年,麦克阿瑟便成为了驻菲律宾美军司令。麦克阿瑟的自负、高傲是出了名的。是个性使然,还是缺少应有的自制力?也许两方面的因素都有,也许另有其他原因。就麦克阿瑟本人来说,他的自负是有“本钱”的。在离开军界之前,虽然他在日军进攻菲律宾时,留下了“走麦城”的记录,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不仅有骄人的战绩,更为自己“积攒”了自负的“资本”。在几十年的军旅生涯中,凡是他留下足迹的地方(朝鲜战场除外),他都留下了不同凡响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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