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31600000012

第12章 附件(1)

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依照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3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100人

文化、教育、专业等界8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80人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40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各个界别的划分,以及每个界别中何种组织可以产生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主、开放的原则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

各界别法定团体根据选举法规定的分配名额和选举办法自行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

选举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份投票。

四、不少于50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五、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选人。具体选举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六、第一任行政长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七、二〇〇九年及以后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

第二届立法会由27人组成,其中:

直接选举的议员10人

间接选举的议员10人

委任的议员7人

第三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由29人组成,其中:

直接选举的议员12人

间接选举的议员10人

委任的议员7人

二、议员的具体选举办法,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并经立法会通过的选举法加以规定。

三、二〇〇九年及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和有关文件及起草工作的说明

1993年3月2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

各位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四年零四个月的工作,现已全部完成起草基本法的任务。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草案),以及起草委员会为全国人大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等文件提请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现在,我受起草委员会的委托就这些法律文件作如下说明。

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和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任命,由内地和澳门的专家和各界代表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8年9月成立并正式开始工作。根据起草委员会的工作规划,在四年多的时间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了下面五个主要阶段:

一、拟出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为基本法草拟确定一个框架。起草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一个草拟结构的小组,用半年时间的调查研究,听取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拟出了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

二、根据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成立了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五个专题小组,分别负责草拟澳门基本法有关章节的条文。这期间,五个专题小组的内地委员,赴澳门与在澳门的起草委员一起进行调查研究,同各界人士座谈,听取意见。此后,各专题小组举行了五十次会议,草拟出各自所负责章节的条文。

三、拟出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专题小组草拟的条文的基础上,起草委员会召开了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对一些条文作了调整和修改。1991年7月9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件,用四个月的时间广泛征询内地和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

四、1992年3月5日举行的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根据澳门和内地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100多处修改和补充,形成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会议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逐条逐件地进行了表决,所有条文和文件均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同意通过。1992年3月1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再次用四个月的时间在澳门和内地广泛征求意见。

五、起草委员会各专题小组和起草委员根据澳门和内地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基本法草案提出了26个修改提案,其中有18个修改提案在第九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赞成通过,并取代了原基本法草案的相应条文。至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全部完成。

起草委员会在起草基本法草案的同时,还进行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的征集和评选工作,成立了有内地、澳门两地的起草委员和美术家组成的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制定了区旗、区徽图案的征集和评选办法。评选委员会经过对应征的782件图案作品进行初选和复选,评出了获奖的作品。根据起草委员会的意见,评选委员会在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的基础上又反复进行了修改,提出了两套区旗、区徽图案。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区旗、区徽图案(草案)。

自从1988年9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以来,我们先后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70次专题小组会议、3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三次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会议;还先后就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基本法草案两次向澳门各界人士和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各部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广泛征求意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就是在全体起草委员的共同努力和澳门社会各阶层以及内地有关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完成的,整个起草过程都体现了开放和民主协商的精神。需要指出的是由澳门各界人士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对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给予了大力协助,他们通过多种渠道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对基本法的宣传和咨询工作,为起草委员会收集了大量有关基本法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包括序言、九章一百四十五条和三个附件。此外,还有一个草案代拟稿和一项建议。除序言外,各章及附件的名称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政治体制、第五章经济、第六章文化和社会事务、第七章对外事务、第八章本法的解释和修改、第九章附则、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草案代拟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建议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

由于国家对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是相同的,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都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一国两制”的总方针以及国家对港澳的基本政策来制定,所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的总体结构和主要原则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致的。例如:

(一)在总则中规定,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永久性居民组成;保护私有财产权;原有法律基本保留等。

(二)在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方面,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授权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本地的社会治安;中央人民政府任免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特别行政区自行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其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部分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公布或立法实施;特别行政区法院除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审判权的限制以及对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案件无审判权外,对所有案件均有审判权和终审权;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这些部门或地区如需在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等。

(三)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规定特别行政区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信仰、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自由;有通讯、婚姻、迁徙、选择职业和工作的自由;有从事教育、学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居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等。

(四)在政治体制方面,从有利于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发展,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制度的原则出发,制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的原则,规定了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权。

(五)在经济方面,强调保护个人、法人财产所有权和外来投资,并对特别行政区的财政、税收、金融、贸易、工商、航运、民用航空等政策作了规定,明确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和******的地位及为单独的关税地区。

(六)在文化和社会事务方面,都规定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自行制定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宗教、专业、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策。

但是,澳门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社会等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正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体现澳门的特点。这些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土地问题。澳门目前还存在少量的私有土地,根据这个情况,草案第七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

二、关于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草案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规定,澳门居民对任意或非法的拘留、监禁,有权向法院申请颁发人身保护令;澳门居民除其行为依照当时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和应受惩处外,不受刑罚处罚;澳门居民享有个人的名誉权、私人生活和家庭生活的隐私权;妇女的合法权益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怀和保护。草案还根据澳门居住有不少葡萄牙后裔居民的情况,规定他们利益依法受到保护,其习俗和文化传统应受尊重。

三、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行政委员、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和副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的任职资格。

草案规定上述职位必须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在规定具体任职资格时,既坚持维护国家主权,避免双重效忠,又尊重澳门的现实。由于历史原因,澳门居民中的一部分中国公民持有外国旅行证件,因此草案规定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以此作为其当选后必须履行的义务;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在就职时还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双重效忠。

同类推荐
  • 二十世纪美国毒品政策的演变(谷臻小简·AI导读版)

    二十世纪美国毒品政策的演变(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毒品首先是个社会政治问题,本书从美国毒品问题和毒品政策的历史脉络出发,对二十世纪美国毒品政策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考察,对二十世纪美国禁毒史进行了创造性的分期。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09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09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和部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新收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侵犯著作权纠纷、侵犯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各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以及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277件,加上2007年旧存的各类案件52件,全年共审理各类案件329件,比2007年增长103.9%。
  • 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

    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

    作者李晓、张茗馨把普通百姓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棘手涉法问题,整理归纳为328问,并按不同的问题归类,《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分为民事行政、物权房产、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保障、日常消费、损害赔偿7篇,每个问题以提出问题设题,以列举典型案例、律师说法、法律依据解答,读者既可以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对号入座,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又可依据《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所用的相关法律条款为线索进行查询,以求得更为满意的结果。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主要立足于农民如何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链接最新法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从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法律案例中学懂法、会用法。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设立、经营纠纷案例,介绍农民开办公司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经营纠纷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会遇到与公司不同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是经商税费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绍农民如何避免经商理财过程中的税费纠纷;第四部分是合同纠纷案例,该部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让农民学会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资风险案例,目的是教农民学会防范投资风险。
热门推荐
  • 重回灵界发展

    重回灵界发展

    纪元2888年,游戏灵界出世。灵界是一款游戏竞技类游戏,模拟现实世界所有一切环境。灵界刚出世就大火,直至火遍全球。地球上所有人都在灵界拥有身份不过两年时间,也就是这个时候,灵界意外觉醒智识。这个时候,灵界正式成为除人类世界之外的另一片世界。
  • 我家公子九块九

    我家公子九块九

    女娃娃你狗带了,你是否有很多问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想要穿越吗?送良缘的那种,不要九百九十九只要九十九块九!你值得拥有! “……怎么有股子三无产品推销内味。” “这可是看在你美貌的份上给你打的折!” “哇!我这美貌怎么着也要给个九块九吧!” “……”哪来的自信? “不接受反驳!” “成!”为寻良缘,踏上穿越之旅。不料卷入惊天阴谋,江湖风波,欲望感情,经年之后还能否坚守初心。 白首之约,只愿与君共许。
  • 真小子:有点妖【纯农村诡事】

    真小子:有点妖【纯农村诡事】

    小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爷爷在山上捡到一只奇怪的眼睛会发紫光的狗,我们把他带回家后取名为真小子,而第一次我就被这股强烈的紫光辐射得晕厥了,后来又发生一系列奇怪的事情。一次被眼镜蛇咬了,我竟然在这紫光的包围圈中再次活了过来……这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可是从没敢告诉过别人【收藏】【订阅】【留言】谢谢……
  • 吸血鬼殿下的落跑萌宠

    吸血鬼殿下的落跑萌宠

    一个天生就与平常人不一样的女生,被人群排斥,终于有一天,进入了一个魔法学院,本以为能过上逍遥日子,麻烦连连找上她:遇上冷酷王子、迷糊的成为四大家族候选人的候选未婚妻,花痴女个个瞪着她,四个如花似玉的王子,到底谁才是真爱?
  • 我的圣光不可能这么冷淡

    我的圣光不可能这么冷淡

    全宇宙都在玩的大型潜入游戏(伊米尔年代纪)是一个科技和魔法并存的世界。…天灾瘟疫,地狱开门天使和狮鹫翱翔于天际,帝国的舰队缓缓升空火铳齐鸣,奥术的光辉照耀大地当号角声响起,帝国的骑兵在履带坦克的带领下一往无前——这不是游戏…这是战争!…内测玩家陈君得到了圣光的眷顾,成为一名光荣的圣骑士。嗯…圣光忽悠着你。(471633070,欢迎进群催更)
  • 织田家的临济僧

    织田家的临济僧

    日本天龟二年(西元1571)八月初,奉命兵临比叡山下,并第六次发出“避难劝告”的明智光秀,在比叡山下巡查时遇到了,自称来自明国的临济宗沙弥,于是不一样的战国绘卷就此展开。另有火影同人《火影之猿飞才藏》,感兴趣的童鞋请移步观赏,风波先谢为敬!
  • 一世抚琴独为君痴

    一世抚琴独为君痴

    前朝公主在一场战争中沦为朝廷通缉犯,因生活所迫,沦为青楼女子,遭世人唾弃。却在阴差阳错间爱上将军。迫于世间伦理,却只能隐藏那一份卑微而炙热的爱恋。一夜之间,卷入纷争。看一介青楼女子如何拥有属于她自己的倾城之恋。
  • 被风吹落的樱花

    被风吹落的樱花

    当那一阵暖风吹过,你又是否回想起曾经的我们。她,他,种满樱花的校园,他与她相遇,冰冷学霸女萝莉与人格分裂的假学渣,会擦出如何的火花。面对社会的十字路口,又该何去何从。他,第一次在这,遇见了她……
  • 遇见你是我人生最大的幸事

    遇见你是我人生最大的幸事

    初次相见的她感觉一见如故,再次见面的与她相恋,再次相见的破镜重圆仿佛这一切都如上天注定一样甜蜜美好
  • 三爷你老婆又手撕渣渣了

    三爷你老婆又手撕渣渣了

    来自外太空的女王戚子衿误打误撞的来到了地球,顺带还收割了可甜可咸的男朋友一枚。秘书:“司总,夫人又打人了!”司聿忱:“多派几个人,让她打得顺手一些。”秘书:“司总,夫人又在相亲了!”司聿忱:“打断他的腿!”“等等,我说的是那个男人!”认识顾苑书之前的司聿忱:女人是什么,我不需要。认识顾苑书之后的司聿忱:老婆,别走,我不能没有你。认识顾苑书之前的司聿忱:今晚策划方案不做完,谁都不准走。认识顾苑书之后的司聿忱:加班?什么事加班?我为什么要加班?我老婆还等我回家给她煮饭呢!这是一个有了女主,可以超强的全世界,男主只是辅助女主称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