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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侍郎之子

大唐天宝前夕,开元二十七年腊月,在雄壮的长安城东,一座崭新的府邸建好不足半年,而门前车水马龙,络绎不绝,热闹非凡的盛况一直持续着。这是官场新贵皇裔李适之的住所,管家姓长孙,每天都为这些事情忙的不可开交,李夫人也的陪着那些前来拜访的贵妇人闲聊,唯有李家独苗公子李跃。倒是乐得清闲自在,整日跟两个歌伎在一起玩闹。

寒冬腊月,北方清冷干燥的天气,外面寒风如刀,行人大都穿着毛皮厚衣袄,而暖阁之内,火苗迸溅,香气萦绕。

李跃盘坐在毛毯上,双漆之上摆着一架肥而浑圆,长约三尺六五寸的通体漆黑古琴,怡然自得的吟诵道:

桂花香里美人醉,静夜秀眉锁清秋。

???缘起羡月不羡仙,缘落此生烙清影。

???万里相隔心何处,奈何怀抱遗清香。

银树枯黄情殇起,醉酒逍遥忆清莲。

.。

一曲奏完,仿佛沉醉其中,回味无穷,他身旁站着两位歌伎云莺与雪舞,人如其名,云莺能歌,雪舞善舞,各有所长。

云莺听完后,用手掩着小嘴调笑道:“公子这诗曲不押韵,不重词,唯独每句都出现一个“清”字,而且很多词语听起来又有双义,可以说是不文不雅,不俗不古,总之一个词,不伦不类。”

旁边的雪舞也被云莺调皮的“不伦不类”逗乐了,雪舞浅笑辄止,忙说道:“我倒觉得公子这一曲外显风流无拘一格,实则韵味内含,浅听狂放不羁,深思回味无穷,最主要的是四个清字,更显清傲孤芳,公子有大才咧!”

李跃一脸笑眯眯的看着雪舞,双手将自己的宝贝九幽琴放在案几上,迅雷不及掩耳的在云莺的屁股上轻拍了一击,看着云莺故作委屈的表情,教训道:“竟敢调笑本公子的诗曲是不伦不类。这就是家法,以后看你还敢不敢了。”

只有一旁的雪舞在偷着笑,李跃打小生下来就有登徒子的天分,府上的丫鬟婢女都难逃他的魔爪,此时正值开元二十七年,养伎成风,但是李跃说来也是奇了,只买来两个歌伎,虽然平日里也会耍耍脾气,但是唯独对二人却还算尊重,所以云莺雪舞在李跃面前也很放得开。

遣走两位歌伎,李跃一个人坐在温暖的毛毯上,与其说是习惯性的思考,倒不如说是发呆,两个月前自己还生活在另一个时代,作为一个二本院校的大学生,整日无所事事,除了打游戏,就是看网游,王吧刷夜那更是家常便饭,结果有一次连续熬了十几夜,又闲着无聊去爬华山,一着不慎跌落山崖.。

竟然稀里糊涂的就成为了穿越者。“哎,好人不长命啊。”这是哪位不争气的喜欢卖萌的专家说的,分明是误人子弟,败坏风气。

发呆中的李跃没有发现身旁的雪舞,她悄悄的将一盘桂花糕放在旁边,小心翼翼的退出去,近日公子举手投足间细微的变化,都落在雪舞的眼中,自从两个月前那次外出远游,公子似乎变了,至于具体哪里有变化,一时也说不清楚。这些她从来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

“哎!”李跃叹了一口气,事已至此,只能期望另一个时空的父母可以安享晚年,不要为自己而伤心难过,这一世的自己也算是家世显赫,当自己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就躺在一张暖床上,最先看到的就是云莺跟雪舞,也是巧了,自己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也叫做李跃,是当红之臣刑部侍郎李适之的独子。

李家是真正意义上的远亲皇族,李适之的爷爷正是恒山王李承乾,长孙皇后的大儿子,这样算来,历史上有名的唐太宗就是李跃的曾祖爷爷,不曾想自己过去经常吹嘘,李世民就是我的先祖,现在真的梦想成真,其中滋味真是一言难尽。用装聋作哑的状态慢慢了解了这个时代的生活之后,再回想自己的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种种遭遇,李跃也是啼笑皆非,因为父亲是一个随性率然的好官,不喜欢理会那些官场的道道,酷爱喝酒,经常夜饮斗升,白天处理公事井井有条,喜欢结交豪爽之士,所以对于李跃这个家中的独苗也是宠溺有加,或者说是放任不管,因此李跃大多时候都是由母亲“例行教育”。喜欢舞刀弄墨,卖弄学识,行为也算是不拘不羁,青楼歌苑,都是其中常客。不过似乎在国子监内混的很凄惨,屡屡装叼不成反被嘲笑,但是又喜欢出风头,有一次与父亲朝中的死对头李林甫的儿子李硕比谁的胆子大,李跃说自己能猎杀老虎,就带着几个公子哥跑到华山猎虎,结果老虎没打着,小明也断送了。

现在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末年,按照自己对历史一知半解的记忆,再有两年就将进入天宝年间,在这个中国历史上最繁华的开元盛世,物华天宝大世中,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彻底的扮演好“李跃”的角色。

虽然父亲李适之如今官图畅通,一帆风顺,稍微有点眼力的权官世族都能看出来,李适之的前途一片光明,也的确如此,再过两年父亲就可以成为一代宰相,虽然不知道天宝中期具体的经过,,但是犹记得一首《罢相作》为后人流传,父亲李适之最后的结局是被李林甫逼死了。两世为人,此时的大唐王朝被权臣李林甫把持,唐玄宗纵欲骄奢不务朝政,而李跃的父亲李适之即将当上左丞相,一向忠信随性的李适之很快就成为了李林甫打压的眼中钉,不出七年李家将会遭受谋害,家破人亡,重生的忐忑,还有对李家未来的担忧,都深深的压在李跃的心底,

坐了很久仍然没有头绪。

李跃捻起一块桂花糕嚼在嘴里,既然上天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况且自己现在富贵荣华,在这个诗歌大唐,还能够混迹在最高学府国子监上大学,经常被打压的李跃虽然纨绔,但是肚子里面还是有那么一点墨水的。不过应该是国子监最没有学识的一类,因为李跃能够进入国子监,更多的是别人看在他父亲的面子上,难怪混得这么惨。

“生活就是用来享受的。”

不由得想起了这句前世的至理名言,李跃眯起眼睛露出一抹阴笑,李跃的前身在国子监在“悲惨”的经历,既然自己借尸还魂,这种在学院里面经常被人耻笑的事情,也未免太逊了,父母都是典型的大好人,自己绝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含冤而死。

“一定要振作起来!”很快李跃就想好了以后自己的道路,入军为伍或者入朝为官,官场李林甫一手遮天,而这种形势还会持续十多年,就算自己接下来有父亲庇护,也很难取得重大的发展;文治走不通,只有武功了,瞬间那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就仿佛在耳边响起,李跃不由得庆幸这副身体还算“精壮”,那个好游猎,自比与江湖游侠剑客的前身,倒也会一些花俏的剑术,而想要在军中有所作为,身体素质是必备的条件。而科举考试就是自己最好的机会,在这个权贵举荐与诗文横溢的国度,诗人在社会上最受追捧,只要有名气,就连强盗都会对你礼让三分,再联想到历史中著名大诗人李白,大美人杨贵妃.。

不知不觉间,李跃已经在这里坐了很长时间,在心里不开一张大网,很多事情都不必须未雨绸缪。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人生岂能无趣,就连嘴里的桂花糕,尝起来也比过去美味多了。

身体清瘦,头戴小帽的李福走进来,说道:“少爷,你的河曲宝马我已经派人洗好了,行头全部换了一遍。”

吃饱喝足,一阵舒爽,李跃看着这个自己从小与自己一同长大的小厮李福,说道:“将那匹畜生给我牵出来,今天就让它开开眼界,看到一只下山虎就吓成那样,今天就去给他练练胆。”

李跃生来身体虚弱,而李夫人信仰道教,就遣人找来一个有福相的孩子做李跃的贴身小厮,并给他赐名李福。

李福对自家公子最熟悉不过了,只要有公子挡着,老爷夫人那边准没事,自从上一次伙同另外三位一向与李跃交好的世家公子哥,韦彦、贺凌桓、裴风私自远游,前往华山游猎,结果李跃上华山是因为跟别人打赌猎虎,李跃的坐骑虽是好马,但是遇到猛虎也不禁受惊而起,将李跃摔得不省人事,请遍长安名医野士,和尚道士,全都没有办法,昏迷了半个月之久,所有人都以为李跃要英年早逝,李适之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却不曾想李跃竟然自己慢悠悠的醒过来。

只是醒来后一言不发,沉默了月余才重新开口,李适之与夫人许氏感天谢地,只道是先祖太宗显灵,才让儿子重新醒过来,自此除了更加宠溺宝贝儿子,更是下令三个月之内只准少爷在长安城内游玩,不得离开长安城半步,至于国子监的课程,待李跃身体完全恢复之后,再去不迟,刑部尚书儿子的面子国子监还是要给的。

虽然事后李福被老爷夫人杖打十五,不过事后也觉得此事并非李福的过错,再想想当时李福马不停蹄的将李跃带回来,整个人都劳累过度,晕阙过去,一时间心有愧疚,专门给他请医问药,一番善语良言,李福也是感激涕零,发誓以后一定照顾好公子,此刻明白了公子的意思,虽然他是一个小厮,但是一向很机智,立马就扮演起了自己的忠奴的角色,一阵小跑,牵来两批高俊的红褐色宝马,李跃将自己的贴身佩剑挂在胸前,娴熟的翻上马,李福也驾轻就熟跟在李跃后面,从后门悄悄的溜出去,正好可以绕过母亲许氏,这种事情李福早就习惯了,只要不被老爷发现,其他的都不要紧。

因为此事,与李跃一同游猎的其他几个公子哥日子也不好过,自从李跃卧病在床,一昏不起,许多人的可都在心思急转,如果李跃真有个三长两短,其影响可就不是简单的公子哥游玩意外了,朝堂之上此时宰相李林甫权倾朝野,固权保位,不择手段的铲除异己,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可能都会引发一系列后果,所以很多人都是如履薄冰,如果再得罪了李适之这个长安新贵,恐怕各自的官场处境都会变得履步维艰。

李跃与李福二人溜出家门,绝尘而去,一时间左右侧目,刑部侍郎之子,虽说没有几十个随从开道,但是也无所顾忌,入目所及,街道中间的行人纷纷让开中间的一条道,倒也显得嚣张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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