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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傻瓜(12)

“毫无问题。”托蒙望了他一会儿,然后很遗憾地摇摇头,说道:“我相信你——说实话,我相信。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相信你,可是我的确相信。傻瓜维昂希,我看你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我一辈子没见过。”

“多谢你抬举。”“别客气。”

“呃,他叫你和那意大利人决斗,你却拒绝了。你这名门世家的不肖子孙!我真替你害羞到极点了,托蒙!”

“啊,那算什么!反正那份遗嘱又撕毁了,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托蒙,你干脆告诉我吧——除了那两件事情——到法院去告状和拒绝决斗——他另外还有别的事挑你的错了吗?”

他望着那年轻人的脸,仔细观察,但是那脸色是十分沉着的,回答的声音也很镇定:

“没有,他并没有挑我别的错。他要是还有什么事挑我的错,昨天就会发作,因为昨天正赶上他闹脾气了。他陪那对龟孙子乘着马车到镇上去逛,让他们到处参观,后来他回到家里,找不着他父亲那只老银表,这玩意儿已经走不准了,他可是把它当宝贝,他想不起三四天以前最后一次看见那只表的时候,把它收在什么地方了。所以我一到家,正赶上他为这只表急得要死,我提醒他说,可能不是遗失,而是被偷了,这却使他大发脾气,并且他还说我是个傻瓜——这就毫不费事地使我相信了自己正是担心我所说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却又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因为遗失了的东西终究比被偷掉的东西更有找回来的希望。”

“嘘!”维昂希吹了一声口哨,说道,“又添了一项。”“添了一项什么?”

“添了一项偷窃。”“偷窃?”

“是呀,偷窃。那只表并不是遗失,而是被偷了。镇上又出了一次盗窃案——上回那个盗窃案你想必还记得吧,这回还是和上次一模一样,又是一桩神出鬼没的怪事。”

“不会吧?”

“千真万确!你自己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吗?”“没有。我是说,我倒是有一只银质的铅笔盒子不见了,那是我去年生日玛丽·普拉特姑妈送我的——”“你会发觉那是被人偷走了——准保不错。”“不,没有的事。因为我提到那只表可能是被偷了,结果挨了一顿臭骂之后,我就回到自己房里去仔细检查一下,谁知那只铅笔盒子不见了,不过那只是我随手乱放,后来还是找到了。”

“你准知道没别的东西不见了吗?”“呃,没什么重要的东西。我有一只值得两三块钱的普通小金戒指不见了,可是那也会找得到的,我要再找找看。”

“依我看,你是不会找到的。告诉你吧,又出了一次盗窃案。请进!”

鲁宾逊法官先生进来了,后面还跟着柏克斯顿和镇上的警官捷蒙·勃朗科。他们都坐下了,大家东拉西扯、随便谈了谈天气之后,维昂希说道:

“顺便告诉你们一声吧:盗案调查表上刚才又添了一样东西,也许是两样。特里森克法官丢了一只旧银表,还有托蒙的一只金戒指也不见了。”

“呃,这事情可真糟糕!”法官说,“越调查越糟。汉克斯家、杜卜生家、皮利格鲁家、阿顿家、格壮洁家、海尔家、弗勒家、霍尔康家,总之是帕翠·考帕家附近住着的人家个个都被偷了几件小乐西,全是些首饰和茶匙之类的小玩意儿,容易拿走的,事情非常明显,那小偷利用了帕翠·考帕家里举行招待会的机会,趁着左右邻居全都上她家里去了,所有的黑人也到她家的围篱外面来看热闹的时候,逍遥自在地把那些走空了的人家偷了个痛快。帕翠为了这件事情很难过:她为了别人难过得厉害,因此她自己遭到的一点小小的损失,根本就顾不到了。”“还是上次那个贼,”维昂希说,“我想这是毫无疑问的。”“勃朗科警官的看法可不是这样。”

“不对,你弄错了。”勃朗科说,“从前那几回的小偷都是个男人。这是有许多痕迹的,我们内行人看得很清楚,虽然没有把他抓到,还是敢于断定。不过这回却是个女人。”

维昂希马上就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姑娘。现在他经常把她放在心上。但是这回她又使他失望了。勃朗科接着说:“她是个驼背的老太婆,胳臂上挎着一只盖着的筐子,她戴着黑面罩,穿着丧服。昨天我看见她上渡船去。我猜她大概是住在伊利诺斯。可是我不管她住在哪儿,反正得把她抓到——这一点她可得当心才行。”

“你怎么会猜到她是小偷呢?”“呃,第一,另外没别的人。第二,当时碰巧有几个马车夫在那一带赶着车路过,他们看见她从一些人家走进走出,把这话告诉我了——那些人家恰好每个都是失窃了的。”

大家都承认这是充分的间接证据。随后经过了一阵沉思默想,呆了几分钟之后,维昂希说道:

“不管怎样,有一桩事总算不错。列杰伯爵那把宝贵的印度匕首,她既不能典当,也不能卖掉。”

“哎呀!”托蒙说,“那也被偷走了吗?”“是呀。”“啊,那可发大财了!可是她为什么不能典当,也不能卖掉呢?”“因为昨晚上那两弟兄从‘自由子孙会’回家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传出了失窃的消息,帕翠大婶非常着急,想要知道他们是否也丢了东西。他们发觉那把宝刀不见了,于是就向警察报了案,还通知了各地的当铺。不错,这倒的确是一笔大财富,可是那个老太婆什么好处也休想得到,因为她会落网的。”

“他们悬赏了吗?”柏克斯顿问道。“悬赏了。寻找宝刀悬赏五百块,缉拿小偷也悬赏五百块。”“这个主意多笨呀!”警官大声喊道,“小偷决不敢上那儿去,也不会派别人去。谁去谁就得给逮住,因为无论哪个开当铺的都不会错过这么个好机会,他当然要——”

这时候如果有人注意了托蒙的脸色,他脸上那种灰里透青的颜色也许会引起人家的好奇心。可是谁也没有注意。他暗自想道:“我完蛋了!我永远也还不清赌账。其余那些赃物无论是当掉还是卖掉,都不够还一半的赌债。啊,这我知道——我完蛋了,我完蛋了——这一回可是永远不得翻身了。啊,这真可怕——我不知如何是好,简直是晕头转向。”

“别声张,别声张。”维昂希对勃朗科说,“昨天我在半夜里替他们想了那个办法,今天清早两点就很周到地安排好了。他们的宝刀一定可以追还,往后我再给你说明,这事情是怎么做的。”

大家一致流露出明显的好奇心,柏克斯顿说:“呃,维昂希,你这可引起了我们相当强烈的好奇心,我不怕冒昧地说,假如你不在乎的话,可否私下告诉我——”“啊,柏克斯顿,我说不说倒是无可无不可,可是我和那两弟兄约好了先不声张,所以也就只好暂时保密。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你不用等上三天就知道了。很快就会有人来请领那笔奖金,不久我就会让你看到那个小偷和那把宝刀。”

警官感到失望,也有些莫名其妙。他说:“那都是可能实现的——真的,我祝你成功,可是我要了命也摸不清这是怎么回事。鄙人敬谢不敏,莫测高深。”

这个问题似乎是谈够了。谁都好像是再也提不出什么意见了。沉默了一会之后,那位治安法官通知维昂希,说他和柏克斯顿和警官是民主党派来的一个代表团,特来要求他竞选市长——因为这个小镇将要改成一个城市,第一次法定选举快要举行了。维昂希受到任何党派的重视,这还是破天荒第一遭。这种荣誉固然是微不足道,可是这好歹总算是表示大家承认他登上了这个村镇的舞台,参加了社会活动。这总算是向上爬了一步,他当然感到满心欢喜。他接受了这种要求,代表团随即告辞,小托蒙也跟着出去了。

十四

劳科莎极力主张改过自新

地道的南方西瓜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天赐之福,那可不能与一般的东西相提并论。它是全世界美味珍品的魁首,是上帝恩赐给人间的一切水果之王。尝过这种西瓜的人就知道天使们吃的是什么东西。夏娃所吃到的并不是南方的西瓜。这我们是知道的,因为她事后懊悔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大约在维昂希鞠着躬把代表团送走的时候,帕勃罗克·赫霍坦走进紧邻的一家去报告消息。他发现老法官绷着脸,笔挺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

“呃,赫霍坦——消息怎么样?”“好到家了。”

“同意吗,他?”战斗的光彩从法官的眼睛里愉快地闪射出来。“岂止同意?好家伙,他简直高兴得跳起来了。”

“真的,真的吗?这可太好了——真是好极了。我就喜欢这样。什么时候举行?”

“现在!马上就去!就在今晚上!真是个了不起的角色——真了不起呀!”

“了不起?简直是天使下凡,太可爱了!嗬,和这种人较量较量,实在是又光荣、又愉快的事情。好——你快去吧!快去安排一切——替我向他表达最真诚的敬意。这种人可真是难得。你说得对,他是个了不起的角色!”

赫霍坦连忙走开,一面说:“我在一小时内就把他请到维昂希的住宅和鬼屋之间的那块空地上,我还要把我自己的手枪带来。”特里森克法官满心欢喜、非常兴奋地在屋里踱来踱去。但是随即他就停住脚步,开始沉思——他想起了托蒙。他再向书桌走去,又一再转身走开。可是最后他还是说。

“这也许是我在世界上活着的最后一夜了——我可不能冒险。他固然对这件东西丝毫不感兴趣,因为它根本就没什么价值,并不能帮助我解除困难。可是现在呢——嗨,现在我对它太感兴趣了。是呀,这种兴趣简直是叫人伤心透顶,这等于一袋黄金,在我手里变为粪土了。它本可以挽救我,而且可以轻而易举地挽救我,可是我却非完蛋不可。这好像够着了一只救生圈,却偏要淹死一样。一切的晦气都落到我头上来了,好运道都归了别人——比如傻瓜维昂希吧:连他的前途都终于有了一点起色。我倒想知道,他究竟有什么功劳,配走这种好运?他固然是自己打开了出路,可是他并不满足,偏要把我的路堵住。这真是个卑鄙龌龊、自私自利的世界,我真想脱离它才好。”他让蜡烛的亮光在刀鞘的钻石上跳动着,但是那耀眼的闪光对他的眼睛已经失去了魅力,徒然使他看了像万箭钻心一般地痛苦。“这事情我可千万不能向劳科莎提起。”他心里想,“她胆子太大了。她会主张把这些宝石挖下来变卖,那么一来——她就会被捕,再一追究宝石的来源,那就会——”这个念头使他发抖,于是他浑身哆嗦着,偷偷地向四周张望了一下,把宝刀藏起来,好像一个罪犯幻想着告发的人已经近在身边一般。

他是否应该勉强睡睡觉呢?啊,不行,他是睡不着的。他的苦恼那么纠缠着他、折靡着他,使他睡不成觉。他必须找个人诉诉苦才行。他要把这种走投无路的心情向劳科莎去倾吐一番。

他听见了远处传来的几声枪响,可是这种事并不稀奇,这阵枪声也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溜出后门,向西走去。他由维昂希的住宅旁边走过,顺着小巷前进,随后就看见几个人影从那片空地上走近维昂希的家。那是决斗的人们斗完之后回来了。他觉得他把那些人认清楚了,可是他现在根本不愿意和白种人见面,所以他就在篱笆后面弯下腰去,一直等他们走过去了才直起身来。

劳科莎兴致很好。她说:“你上哪儿去了,孩子?你没参加吗?”“参加什么?”

“参加决斗呀。”“决斗?有人决斗了吗?”

“当然喽。刚才老法官和那两弟兄里的一个决斗了。”“我的天哪!”然后他又自言自语道:“原来他就是为了这个,才重立了遗嘱。他估计可能被打死,于是他就对我心软下来了。他和赫霍坦那么忙了一阵,也就是为了这个……哎呀,那小子要是把他打死了,我可也就摆脱了我的——”

“肖索,你在嘟哝些什么?你刚才上哪儿去了?你不知道要决斗吗?”

“不,我不知道。老头儿打算叫我和列杰伯爵决斗,可是没有谈妥,所以我猜他后来就打定了主意,要由他本人去把这一家的荣誉挽救过来。”

他谈到法官这种想法,还发出讥讽的笑声,随即就滔滔不绝地详细叙述他和法官的谈话,描写法官发现这里出了个胆小鬼的时候,多么吃惊,多么感到羞耻。后来他终于抬头瞟了一眼自己也大吃了一惊。劳科莎抑制着满腔的怒火,胸膛一起一伏,她低下头望着,皱着眉头狠狠地盯住地,脸上露出无穷的鄙视的神气。

“原来人家踢了你一脚,你伯伯叫你跟他决斗,你有了这种机会,不但不高兴得跳起来,还不肯干!我生了你这么个可怜的、没出息的兔崽子,让你在世界上活着,你简直一点也不害臊,好意思来把这种丢脸的事儿告诉我!呸!这可真叫我恶心!这只怪你有黑奴的种,就是这么回事。你身上有三十一分是白种,只有一分是黑种,偏巧这可怜的一分就成了你的灵魂。这是值不得挽救的。连拿铁镐把它铲出去、丢在水沟里也值不得。你污辱了你的出身。你爸要是还活着,他会对你怎么看法?这种事真够叫他生气的,他在坟墓里都会睡不安哩。”

最后那三句话激起了托蒙一股怒火,他暗自想道,如果他的父亲还活着,有机会杀人的话,他母亲一定会很快就发觉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的兄弟对他的情份有多大,所以他就会情愿予以充分的报答,即便冒着性命的危险,也会这么做。但是他把这个念头藏在心里,现在正赶上了母亲在生气,他这么做是最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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