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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慧骃国游记(7)

作者讲述“野胡”的一些详细情况。“慧骃”的伟大品德。青年“慧骃”的教育和运动。它们的全国代表大会。

对人性的了解,我想我总该比我的主人要了解得多,所以我觉得它所讲的“野胡”的性格运用到我和我同胞的身上也还挺恰当;而且我相信,如果我亲自去观察,我还能够有进一步的发现,所以我就常常请求主人准许我到附近的“野胡”群中去。对我的要求,它向来是满口答应的,因为它完全相信我对那些畜生是万分痛恨的,肯定不会被它们引诱坏。它还派了一名仆人给我做警卫,那是一匹健壮的栗色小马,十分忠厚,脾气温柔,没有它保护我,我还真不敢冒这样的险。我已经跟读者讲过,刚到这地方时我就吃过这帮可恶畜生的不少苦头,后来又有几回几乎落入它们的魔掌,那是因为我到远处去溜达,身上碰巧没带短剑。我确信,它们大概认为我是它们的同类,因为我跟我的警卫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当着它们的面卷起袖子,露出胳膊和胸脯来狐假虎威。这时候它们就会大着胆子凑近来,像猴子一样模仿我的动作,但总是流露出怨恨的神情;我倒像一只驯化了的寒鸦,戴着帽子穿着长统袜却不幸落到野生的鸟群中,难免要受到伤害的。

它们从小就身手敏捷,不过有一次我捉住了一只三岁大的小公“野胡”,我做出各种温柔的举动想使它安静下来,不过那小东西连哭带抓,还拼命咬我,我只得把它放了。正在这时,一大群老“野胡”闻声赶来将我们围住,好在它们见那小家伙已安然无恙了(因为它跑开了),又有栗色小马在旁,它们也就没敢拿我怎么样。我发现那小畜生的肉有一股恶臭味,那味道有点像黄鼠狼,又有点像狐狸,但还要难闻得多。我还忘记了一件事(要是我把这事全部删去不说,读者也许会原谅我的),我把那可恶的小畜生抓在手里的时候,它猛地拉起一种黄颜色的稀屎来,把我全身上下的衣服都弄脏了,幸亏旁边就有一条小河,我跳进去洗了个干净,一直等到身上的臭味完全消失之后才敢去见我的主人。

据我所看到的情况来说,“野胡”也许是最不可理喻的一种动物,它们除了会拖、会扛东西以外,别的就什么都不会。可我倒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它们生性固执、不听话造成的。它们狡猾、恶毒、阴险、报复心强;它们身强体壮,但是性情懦弱,结果变得厚颜无耻残忍。听闻红毛的公、母“野胡”比别的“野胡”要更****更险毒些,在体力和动作的灵活方面也远胜过它们的同类。

“慧骃”把随时要使唤的“野胡”养在它们住的房子附近的茅屋里,其余的则全赶到外面的田里去。那些被赶到外面去的“野胡”就在那里刨树根,吃野草,到处寻找动物的死肉。有时也去捉黄鼠狼和“路希木斯”(一种野鼠),捉到后就狼吞虎咽地吃个精光。它们天生就会用爪子在土坡边挖一些深洞,然后就在里面睡觉;母“野胡”的窝要大一些,还可以容得下两三只小崽。它们从小就会像青蛙一样游泳,还能在水底待上很长的时间;它们常在水里抓些鱼,然后母“野胡”就把鱼拿回家去喂小崽子。说到这儿,我要讲一件奇遇了,希望读者能见谅。

有一天,我跟我的护卫栗色小马在外游玩,由于天气炎热,我就请求它让我在附近的一条河里洗洗澡。它同意,我很快就把衣服脱了个精光,慢慢走到河里去。这时正巧有一只年轻的母“野胡”站在一个土堆的后面,它看到这整个过程后立马就欲火焚身(我和小马都是这样猜想的),飞快向我跑过来,在离我洗澡不到五码的地方跳进了水里。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小马那时正在远处吃草,完全没想到我会出什么事。它用一种令人恶心的样子将我搂进怀里,我只好拼着命大声叫喊;小马闻声奔过来它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手,跳到了对面的岸上。我在洗后穿衣服的时候,它还一直站在那儿死盯着我,冲我直叫唤。

这件事被我的主人和它的家人当成笑柄,而我却感到是种难言的耻辱。既然母“野胡”把我当成自己的同类,自然就对我产生了爱慕之情,这样我就再也不能否认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像一只真正的“野胡”了。那畜生的毛发不是红的(那就不能说它的欲望有些不正常),而是像野李子一样黑,面貌也不像其他的“野胡”那样丑陋;我想它的年龄不会超过十一岁。我在这个国家住了三年,想必读者一定希望我把当地居民的一些风俗习惯介绍一下;实际上这也是我主要想了解的东西。

因为这些“慧骃”生来就品格端正德行高贵,根本就无法理解理性动物身上的种种罪恶,所以它们的行为准则就是培养理性,一切要受理性的约束。理性在它们那儿也从来都不是一个可以拿来辩论的话题,不像我们,一个问题你从正面谈可以,从反面谈也可以,听起来似乎都头头是道;而它们的理性不掺杂任何感情和利益的成分,也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曲解与蒙蔽,因此该做什么理性会让你马上信服的。我记得我好不容易才让我的主人理解“意见”这个词的意思,让它明白为什么一个问题会引起争论;因为理性教导我们只能去肯定或者否定我们确认的事情,如果这事情我们不懂,那么既不能表示肯定也不能表示否定。所以辩论、吵闹、争执、肯定虚假的或者是含糊的命题等等都是“慧骃”闻所未闻的行为。同样,当我把我们自然哲学的几种体系解释给它们听的时候,它总会忍不住发笑,它笑的是一个自称有理性的动物竟然也会重视别人的设想,就算这些设想是正确的,可了解了它们又能有什么用。这方面它万分赞同柏拉图表述的苏格拉底的思想;我提到苏格拉底的思想是因为我对这位哲学之王怀有最深的敬意。自此我时常在想,若这种言论散播出去不知要对欧洲的图书馆造成多大的震动和冲击,学术界又有多少成名之路会因此被堵死。

友善和仁爱是“慧骃”主要的两种美德,这两种美德并不局限于少数的“慧骃”,而是遍及整个“慧骃”家族。远道而来的陌生人与隔墙而居的邻人受到它的款待,所以不管它走到哪里,都像是在自己的家一样。它们很有教养,又非常讲礼貌,但一点也不拘泥于繁文缛节。它们对自己的小马也不溺爱,教育子女全以理性为原则,我就曾亲眼看到我的主人跟爱抚它自家的孩子一样爱抚邻居家的孩子。它们相信是大自然教导它们去爱自己的同类,也只能是由理性的角度才可以把它们分为三六九等,当然,它们中也有德行更完备一点的。

母“慧骃”生下一对子女以后,就不再跟它的配偶同居,除非是其中的一个孩子不幸夭折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再行同居;要么就是别的“慧骃”遭遇了这种不幸而它的妻子又过了生育的年龄,这种时候某一对夫妇就会将自己的一个孩子送给它,然后它们再同居,一直到母的怀孕为止。为了避免国家人口过剩,采取这个措施是必要的。但是,那些长大后得做仆人的下等“慧骃”却不受这种规定的限制,它们每对夫妇可以生三对子女,这些子女以后也是要到贵族人家当仆人的。

在婚姻方面,它们非常在意对配偶毛色的选择,这么做是为了防止造成血统混乱。男方主要是看它是不是强壮,女方则看它是不是漂亮;这倒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避免种族退化。如果女方恰好是气力过人,就给它找一个漂亮的伴侣。它们思想中完全就没有求婚、谈情说爱、送礼、寡妇得丈夫遗产、财产的转让等等概念,它们的语言里也没有相对应的词语。年轻夫妇的相识与结合全由它们的父母和朋友来决定,这样的事它们每天发生,而且它们也认为是理性动物不可或缺的一种行为。像婚姻受到破坏或者不忠不贞的事却从未有过,夫妇俩像对待它们碰到的所有同类一样彼此关心友爱度过一生,没有嫉妒,没有溺爱,没有争执斗气,彼此都心满意足。

在教育孩子方面,它们的方法也非常高明,很值得我们借鉴。孩子们在十八岁以前,除了几个特别的日子,是吃不到一粒燕麦的,牛奶也难得喝到。夏天,它们早晚各在户外吃上两个钟头的青草,父母则在一旁看护督促;不过仆人吃草的时间还不到它们的一半,大部分的青草只能带回家,忙里偷闲时再吃一点。

节欲、勤劳、运动和清洁是青年男女都必须学习的功课。我的主人认为我们除了家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功课外,对女子的教育和对男子的完全不同,这真的太过荒谬可笑。它说得很对,我们有一半的人除了生儿育女每天无所事事。它说,把我们的子女交给这样一些无用的动物去教导,就足以证明我们有多残忍。

“慧骃”要孩子们在陡峭的山岭上来回奔跑,或者在坚硬的石子地上跑来跑去,以此来充分锻炼孩子们的体力、速度和耐力。孩子们累得浑身是汗时,就命令它们一头扎进池塘或河里。一个地区的青年每年有四次聚会,各自展示它们在跑、跳方面的熟练程度以及在气力或者灵活性方面的其它本领;对于优胜者,大家就用一曲赞歌来表示对它的鼓励和奖赏。在这样的节日里,仆人们就会赶着一群“野胡”驮着干草、燕麦和牛奶来到表演场地以供“慧骃”们享用;东西一送到,那些畜生马上就被赶了回来,免得它们在会场上四处喧闹捣乱。每隔四年,在春分时节,“慧骃”们要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地点就在离我主人家大约二十英里的平原上,会议一连要开五六天。会上它们要汇报各地区的情况:干草、燕麦、母牛以及“野胡”够不够,缺不缺?如果哪个地区缺少什么(这种情形很少),大家就会一致同意全体捐助,立刻那个地区协调供给短缺的物资。在会上,调整有关孩子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比如说,一个“慧骃”有两个男孩子,就可以同有两个女孩子的“慧骃”交换一个;如果孩子不幸夭折,而母亲又不能生育,大家就来共同决定由哪家再生一个以填补这个缺额。

“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大辩论以及辩论结果的决定方式。“慧骃”的学术。它们的建筑。它们的埋葬方式。它们的语言缺陷。

大约在我离开这个国家之前三个月的时候,“慧骃”就召开过这样的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的主人作为我们这个地区的代表前去参加。在这次会议上它们把一个老问题又提出来辩论,事实上那也是这个国家一直以来仅有的辩论话题。我的主人回来后把辩论的详情告诉了我。

它们辩论的问题是:要不要把“野胡”从地面上彻底消灭。一位持肯定意见的代表提出了几个很有分量、极富说服力的理由。它认为,“野胡”是上天造出来的最肮脏、最野蛮、最可憎的动物,也是最不听活、最难驯服、最调皮捣蛋、毒辣凶残的家伙。倘若不时时严加看管,它们就会偷吃“慧骃”的母牛的奶,把它们的猫弄死吞吃掉,踩坏它们的燕麦和干草,还会干出许许多多无法无天的事情来。它听说到有这么一个流传颇广的说法:“野胡”在这个国家并非由来已久的,而是多年前忽然有这样的一对出现在一座山上;至于它们是由太阳晒着烂泥生出来的,还是海里的淤泥和泡沫变的,无人说得清楚。后来这一对“野胡”繁殖起来,很快它们的后代越来越多,最后它们遍布全国,四处祸害。“慧骃”为了清除这一祸害,曾举行过一次大搜索,最终将所有的“野胡”包围了起来;它们杀死大的“野胡”,然后每个“慧骃”留两只小的养在窝里,驯养它们拖东西、运东西;生性如此野蛮粗暴的动物能驯养到这程度,也算是不容易了。这个传说听起来颇为有理,况且那种动物也不可能是“苗林尼阿姆西”(意思是“当地的土著”),因为“慧骃”和所有其他的动物都对它们非常厌恶;尽管它们生性凶残理应受到痛恨,不过倘若它们是土生土长的动物,大家也决不会恨它们到如此的程度,不然早就把它们除掉了。当地居民还想入非非,想用“野胡”来为自己服务,最后却疏忽了对驴子的驯养。驴这种动物长得还算可以,既容易饲养又十分温顺,还守规矩,身上也没有什么难闻的气味;尽管身体不如“野胡”那么灵活,但干活的力气还是够的;它们的叫声不大好听,但比起“野胡”可怕的嚎叫来那还是悦耳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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