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梦丝的生活还是一切照常,只是每天上班、下班,多了一个开着白色保时捷SUV的帅哥接送。看得学校里几个年轻的女老师都目瞪口呆、垂涎三尺,特别是朱紫茵,每次看到志恒送逸雪,眼睛总是会毫不掩饰地盯着志恒上下扫视,似乎在欣赏一幅画。她羡慕梦丝这么好命,居然有这样的高富帅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自己换了那么多男朋友,无论是帅的,有钱的,还是有权的,居然还没有哪一个能比得上梦丝男朋友的十分之一。真是同人不同命呀!
志恒带了梦丝回了几次老家,由于现在志恒的爸爸年纪也大了,毕竟叶落归根,上了年纪的人总有太深的思乡情结。所以现在的他比较看重这个家,留在家里的时间也多了。由于志恒在他爸爸面前,一向倔强,不会任他爸爸摆布,所以他对志恒突然把女朋友换成了一个陌生的女孩,也没说什么。只是梦丝能感觉到志恒的爸爸心里还是比较喜欢逸雪,毕竟逸雪的父母和志恒的父母是知交。可是,由于梦丝失去了自己的父母,更能体会到失去父母的痛。所以,她将对自己父母的用心和孝心都用在了对待志恒爸爸与阿姨身上。而且,在她的努力周旋下,志恒与他爸爸及阿姨的关系也有所缓和。渐渐地,志恒的爸爸与阿姨也很快喜欢上了梦丝,把梦丝当成了自己的准儿媳。
雨桐和孙江似乎进展得也很顺利。雨桐原以为孙江的父母会不喜欢自己的性格以及打扮,还心有余悸。毕竟孙江的父母都曾是教师,孙江是他父母的老来子,所以他们都已经退休在家好几年了。可见面之后,雨桐才知道孙江的父母为人爽朗,也很开明,而且也表现出了对雨桐的十分好感。孙江的妈妈还说,孙江可能从小被宠坏了,生性有些内敛。所以她早就希望孙江将来能找一个强势一点的女孩子,这样才能在性格上形成互补,也不容易吃亏。
在带孙江去见雨桐父母时,雨桐也怕父母嫌孙江娘,所以在孙江去她家之前,雨桐在父母面前打了预防针,说自己非孙江莫嫁。然而出乎雨桐意料之外的是,父母对孙江的满意度居然超过了鸿宇。妈妈告诉雨桐,做父母的,希望能陪女儿走过一生的人,不一定要帅气、有钱有势,但一定要会照顾自己的女儿,疼惜自己的女儿。雨桐的父母看到孙江在吃饭时,每次先想到的是雨桐喜欢吃什么。最欣慰的是雨桐不喜欢吃葱,所以在给雨桐夹菜时,若菜中有葱,孙江总会小心翼翼地把葱挑出来。这个小小的举动,深深打动了雨桐父母的心,所以他们也很放心地把女儿交给孙江了。
志恒和梦丝、孙江和雨桐双双在六月一日一起去民政局注册登了记。而举行婚礼的日子也双双定于十月一日,而且举行婚礼的地点定在了徐铮那里。
徐铮为了圆满举办两对新人的婚礼,特意又在自己山庄外买了一块山地,施工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山坡移为平地,设计成了一个新的停车场。而原来山庄里的停车场却由婚庆公司设计,变成了一个浪漫、温馨的婚礼现场。当徐铮看到了布置好的这么完美的婚礼现场时,似乎又悟到了无限的商机。
十月一日,志恒与梦丝、孙江与雨桐的婚礼如期在徐铮的山庄里举行。鲜花装饰着场地的每一个角落,新人穿着洋式婚纱,走过一个又一个用玫瑰花环编织成n形的门庭,来到双方父母在座的堂下。在父母的祝福下,按中式传统拜堂成亲,然后给双方父母敬茶。最后,是自餐式酒宴,亲朋好友们在愉快、自由式的就餐环境中用餐。
志恒与梦丝稍微吃了一些点心,然后志恒便牵着她向徐铮的小木屋里奔去。
“你怎么这么调皮,今天还想落单吗?”梦丝假装责怪他。
“我不喜欢让那么多人影响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志恒索性把梦丝抱了起来,梦丝用双手环住志恒的脖子。
他们来到梦丝去年住过的那间小木屋,然后开门进去。这是徐铮为他们准备的休息室,里面也贴着一个大红喜字。只是,以前的两个单人床换成了现在的一个双人床。
志恒把梦丝放在了床上,故意说:“丫头,你怎么重了?”
“是吗?”梦丝用手摸着自己的腰与肚子,好像还好。“这条婚纱我以前穿就是这个样子呀!”这件婚纱当初是逸雪为她挑的,后来在志恒的坚持下才买下的。
“现在连我爸和那个女人都为你撑腰,我不是压力三大吗?你还能不沉呀?志恒笑道。
“你吓死我了!你真坏!”于是梦丝站起身,用小拳头轻轻地捶在志恒胸前。
志恒用手轻易地抓住了梦丝的小拳头,把梦丝拉进自己的怀里。“丫头,我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以前,我总对自己说,你还未嫁,我怎敢老?”
梦丝轻轻地仰起头,与志恒的眼光交汇。一个柔情似水,一个俊朗清逸。他们在彼此的世界里,爱着、呼吸着,生命线在延长。
“丫头,你喜欢女儿还是儿子?你觉得我们生女儿好呢,还是生儿子好?”志恒陶醉在梦丝的体香里问道。
“志恒,难道生儿生女还可以先选择吗?”梦丝有些不解地问。
“对呀。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的。”志恒带点神秘感地说。
“什么书呀?它上面怎么说的?”梦丝好奇地问。
“这个不能说。要做的!”志恒在梦丝的耳际轻轻地说道,带着挑逗的讯息。
“你真无耻!”梦丝马上意识到他的话意,脸唰得涨得通红。
“难道你不知道,要讨好老婆要坚守‘三无’原则。就是无耻、无赖还有无度。”
“你什么谬论呀?”梦丝想推开他,但他黏得很,根本推不动。
“还有,我连我们将来孩子的名字都取好了。你想听听吗?”志恒认真地说。
“嗯,你取了什么名字?不会俗不可耐吧?”梦丝抬头望着志恒,迫切想得到他的答案。
“叫傅贾一方,如何?”志恒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天才。
梦丝惊讶地看着他。“那如果我们有第二个孩子,你又打算给取个什么名字呢?”
“这个我也想过了,就叫傅贾天下吧。”志恒简直是志比天高呀。
“你真是太有才了,老公!我以前怎么没发觉,原来你这么拜金呀?”
“老婆,为了养儿育女,我想不拜金也不行呀。”志恒叹息道。“我现在就为我将来怎样给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而发愁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再要第三个孩子,这个名字该取什么呀,前面的两个名字都太霸气了。”梦丝故意为难他。
“我真的也想到了,就叫傅贾闻名!”志恒有点得瑟。
“我太崇拜你了,老公。你简直是周瑜在世呀,一步三算。什么都被你预想到了,我还能说什么呢?”梦丝踮起脚尖,轻轻吻了一下志恒,心里暗笑着志恒的天真可爱。
志恒再也克制不住,温柔地吻着梦丝,他终于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吻她,甚至——
想到这里,志恒有些脸红,而身体已经飘飘然,胸口似有一团烈火在燃烧。他**地吻着梦丝,从她的双唇,到她的脖颈,再绕到她的耳际。志恒贪婪地吮吸着梦丝的肌肤,他闻到了梦丝肌肤中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那清香如幽兰一般梦幻与迷离,让人深深陶醉不能自拔。梦丝被他的烈焰灼烧着,她有点透不过气来。轻轻呼唤着志恒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生命,原本就是一场轻轻地盛放在灵魂里的痴恋。不需太多言语,一回首就在彼此的视线里;不需太多承诺,一声轻唤就在彼此的思念里;不需更多更美更深的表达,一个微笑就在彼此的生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