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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认为我很有必要认识他

走下了公交车,我看到了这座城市。

这座城市比我想象得更加喧闹。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不见尽头,引擎的轰鸣声混杂喇叭的尖叫声滚入耳中,四周的空气异常浑浊,甚至让人觉得连呼吸都在炙热的燃烧。但现在这都无关紧要,当务之急先要找到目的地,由于不小心的缘故,不仅在路上丢了路线图,手机到现在也没了电,唯一充足的就剩下了体力,却不知道要朝向哪边挥霍。思量再三,即使怕被宰客,我还是决定搭乘出租车。

放眼望去,这座城市的行人比肩接踵,可一辆辆出租车仍旧载满乘客。无奈,只好打消这一计划。我找来一辆小面包,在这路边的角落里蹲守着无以计数的黑车中,它的颜色显得稍白一点,这也是我唯一聊以自慰的地方。

我告诉了司机要去的地点,问他:“要多少钱?”

司机捋了几下仅剩几根的头发丝,掐灭了手中的烟,扔在地上踩了两脚,道:“六十,不划价。”

我情不自禁道:“****,这么……”

司机问:“什么?”

我咽了口唾沫说:“不是,师傅,您看您这么英明神武气质非凡,连发型都这么有个性,您坑我这么一可爱孩子的钱,您这良心也不安啊是不是。”

司机泰然自若道:“不会的不会的,你看看那学校都坑了你这么多年钱了,人家良心不也照样安稳么。”

我顿时无力反驳,甘拜下风。谈定价钱,坐上了车。在车上,我本想着闭目养神。结果,只闭成了目,却始终没能养成神。等到终于有了倦意,却感到身体向前趋近,一个刹车,到了地方。

或许是距离不算近的缘故,或许如今这本就是常态的缘故,我和我舅的来往不算太频繁。除了逢年过节见个面打个招呼。不过仔细想想,一顿饭局都能铸造许多人的称兄道弟,我们好歹也是一起吃过几次年夜饭的人了,这么一想,哎呀真是亲近的不得了。如今我到达这里,对方也很热情地接待了我,还时不时提起我小时候的事,似乎是以此增加我们之间的熟悉程度。虽然这些事情我全然不记得,也没有丝毫兴趣,出于面子,却还得硬着头皮回应些“是么呵呵”之类的话语。

暑假刚刚开始,距离开学尚早。我舅觉得,一切都不急,先熟悉了环境是最好的。

问题在于,这里的环境我是真不熟悉。唯一离家比较近的一所中学的体育场,纵然正规宽阔,却从不对外开放,连本校的学生进去都得交钱,还不如我当年踢球的那块水泥地。更何况因为转学没有作业,一时之间我突然变得无所事事起来,这角色转变真是令人难以适应。无所事事的快乐只会停留在短时间内,没有盼头的日子久了只会越来越难过。

我想我宁愿在那小地方天天等着下雨,把珊珊当做盼头。

但最近终于有所收获,我新认识了住在隔壁的邻居,此君名为刘心。我能认识他,纯粹是因为其名声过大的缘故。他永远是楼门口老头老太太谈论的焦点人物,大家都觉得这孩子虽然名叫刘心,可怎么就这么不留心呢。话说此人刚刚大学毕业,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却把工作辞了,坚持呆在家里,口口声声地宣称当作家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我听了之后感到很惊奇:丫居然还有梦想,难道这是中国教育的漏网之鱼?我认为我很有必要认识他,于是我们就此认识了。

经过深入了解,发现这厮做什么事情始终都很一般,就这样一般地从小学混到了大学。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工作,但他很快发现这工作很不适合他。他当时找的第一份工作是记者,作为新人,他被分配到体育板块,专门写一些关于地方足球队的新闻报道,没多久他就干不下去了。首先是这里的足球队实在是太过羸弱,前锋只有在面对自家球门的时候才会脚法精准;后卫也不让人省心,总喜欢带球突入对方禁区;球队一旦获得定位球,不论前场后场,守门员总是要从自家球门前跑到前场来主罚,且难能可贵的是,他一主罚总能踢到对方脚下,直接被人打了空门。当然这样唯一的好处就是一旦和这支球队比赛,观众总能欣赏到一些漂亮的半场吊门远射。

这种比赛简直让刘心恨不能自己去当守门员,每一次看完比赛总想着痛骂一遍。但考虑到好歹也是自己的主场球队,多少得给点面子。所以第二天,见报内容总是“我方以五球憾负于对手”。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下会写成“我方与对手憾平”或者“我方一球大胜对方”。

如此一来二去,刘心觉得再也不能忍受。于是他去找到主编,要求写一篇给球队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报道。主编甚有耐心,居然听完了刘心无比啰嗦的长篇大论,之后才缓缓说道:“我看你对足球很有独特的见解,我想推荐你去中国足协你看怎么样?”

刘心当即满脸谦虚道:“不用不用,其实我对足球不怎么在行的。”

主编说:“没关系,你以为中国足协的人对足球都很在行吗?”

之后,刘心就辞职了。他希望这能表现出自己对于足球的热爱,以及自己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抱负的好青年。但事实上,他辞职的真正原因远没有听起来那么高尚,仅仅是因为他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一天到晚守在电脑前上论坛灌水,而之前工作已经大大剥夺了他生命的时间,这使他长时间陷入了抑郁沉默之中。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爆肝。他苦思冥想到爆肝,还是觉得作家这个职业比较适合他,便把心一横,辞了工作。从此得以每时每刻泡在论坛上勾搭人家学龄前小姑娘,天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日子舒服大发了。

由此可见,不愧是受了十多年中国教育走出来的人才。

我也去看过刘心写的东西,那是在他家里。他的家并不算太宽敞,一室一厅,他与父母住在一起。刘心一开始主要想写言情小说,说不准哪天在街上见到个美女就会在精神上意淫一下,然后回到家里,在小说中将精神上的意淫变成情节上的意淫。一开始,应该说他写的还和现实沾点边的,沾的那一点边就是他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几个美女,就实事求是地写几个;但是到了后来,他已经完全投入到自己深奥的精神世界,写的好像一天之内所有的美女都集中到这座城市来了,而且所有的美女一眼看见他都擦出了火花,并且都要争着抢着去他家小住一晚。

很久以后,应该是很久,显然他自己都觉得看不下去了,问我:“你说我写的是不是有点不现实。”

我说:“没关系,言情小说么,谁会指望你现实着写。”

之后我又翻了翻这堆摊在桌面上的稿子,看到了封面上在作者位置赫然写着“流氓”二字,我说:“别告诉我这是你笔名。”

刘心说:“那我就没什么可告诉你的了。”

我又看了一遍这醒目的流氓,叹道:“你丫真是,唉。”

刘心得意道:“这你就不懂了,我用个平平常常的笔名有人能注意到我么,这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你想想,到时候别人一看到有人用流氓当笔名,那必然是愈发好奇,这不一下子就被吸引了么。”

我说:“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我至少见过三百个人用流氓当笔名。”

刘心自然万分惊讶,随即怒道:“妈的都是些畜牲啊,连个流氓的称号都要跟我抢。”

我说:“这句话好像应该让最先叫流氓的人来说。”

刘心不能苟同,辩解道:“你这不懂,我虽然也叫流氓,但我这不是一般的流氓,我这是……非一般的流氓。不过既然这么多人都叫流氓了,我绝不能和这些芸芸众生混为一谈,我决心将我的笔名改为……盲流。”

但名字这东西,有时候改一改,还是挺有好处的,哪怕是笔名。这不刘心刚把他的笔名改为盲流,他的一篇现代诗就在一本杂志上发表了。尽管是一本年发行量不到五本的杂志。但自从刘心的作品在上面发表之后,他当即自掏腰包买了五十本,分发给各位熟人——第一次赚来的稿费就干这个用了。我不幸也被他强送一本,草草地翻了一篇,不见盲流的影子,便问刘心:“你那首诗在哪呢?我怎么没找着。”

刘心接过杂志,极其迅速地翻到某页,指着此页下部的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说:“这倒霉孩子,这么引人注目的位置你居然找不到,真眼拙。”

我接过一看,心想,操,且不说这位置简直就跟沧海一粟似的吧,妈的这字号小到都快用微米作单位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吃烧饼的时候不注意洒上的芝麻呢。我凑近这本杂志,虽然油墨的味道扑面而来,但我还是将这堆芝麻看完:

夜和烂泥浆抱成了一团

是****身子的

女人

在下水道

狂奔

撒旦说

这就叫纯白

住在

太平间的

楼下

我感触良多,道:“操,这是什么路子?”

刘心得意道:“看不懂了吧,告诉你,让人看不懂的诗都是好诗。我这有没有大师的风范?唉,算了算了,像你这种不入流的鼠辈岂能明白,告诉你说,我这流派可是……”

我替他说了下去:“是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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