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下班的时候,秋天像平时一样关了电脑,把办公桌收拾得干干净净,却并没有着急回家的意思。他慵懒地靠在沙发椅上,望着同事们陆陆续续地走出办公室,骨节分明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一尘不染的桌面,微闭着眼睑,露出一丝的微笑,一副很享受很陶醉的模样。
不到两分钟,偌大的办公室风卷残云似的只剩下秋天孑然一身了。
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了桌子与椅子磕碰的声音,也没有了嘈杂的说话声,只有柔和的风声和风吹树叶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正在秋天思忖着是该回自己一个人的家还是该回父母家蹭饭的时候,轻柔舒缓的手机响起来了,这个时候的来电不用看也知道是饭局来了。会是谁呢?他的脑海里立即闪过一连串的名字,最后也像行云流水一般,没有在心里留下一丝痕迹。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会有谁有闲情逸致请他吃饭呢?找不到想要的答案,于是,他睁开双眼,下意识的朝放置在办公桌上的手机看过去。
潘美莲。
这个名字很久没有在他手机屏幕上闪烁了。看着手机屏幕上赫然闪烁的三个字,他不禁微微蹙了一下眉,心也莫名的一揪,原本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的手指也随即停顿了一下。
有点惊喜,更多的却是意外。
关于这个潘美莲,一直是秋天心中未被彻底治愈的伤痛。就像关节炎患者一样,每逢阴雨连绵的天气,就会有疼痛或有不适感。不会太疼,但也刻骨铭心。稍做调整后,症状就会消失。
十年了,他从来没有向谁提起过她,也从未刻意地遗忘她,只是尘封着,就好像这个人不曾在他的人生里出现过似的。
这么说,也不是说他忘情负义,关键是那个叫潘美莲的女人早就成为别人的合法妻子了。她现在有个不错的家庭,有一个爱她爱的至死不渝的丈夫,她应该过得比一般人幸福许多。
虽然他还是单身,但是也不可能还惦记着别人的妻子吧?
那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被世人所冷眼所唾弃,是可耻的,会遗臭万年的。
秋天不是什么名人,只是这座三线城市最为普通的一员。他不想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不想成为风口浪尖的所谓人物,只想做一个极为安静极为细微的人。像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在某个角落独自开放,然后默默地凋零。
平平淡淡,安安静静,潇潇洒洒,这就很好。
秋天的左手在桌面上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蜻蜓点水似的抓过手机,大拇指刚刚触及到屏幕,像是触及到内心深处的那抹缠绵悱恻的伤痛,迟疑了一下,并没有滑过接通键。
他的目光一瞬不瞬地停留在屏幕上不停地闪烁的那个名字上,心也随着名字闪烁的节奏跳跃起来,甚至打断了原来的频率。那敲击在桌面上的指尖莫名的加重加快了几分,身体似乎也绷得更紧了。
如烟的往事像窗外袅袅的炊烟在他的眼前升起,无论是苦涩还是甘醇,无论是欢愉还是伤痛,都未能在他的心中激起任何的涟漪。那些浪漫的味道似乎早已消失在无声的岁月里,面目全非,了无痕迹,无处追寻。
这么多年都没有联系,会有什么事呢?听着那急促的连绵不断的铃声,好像不接她的电话会誓不罢休似的。这个电话如果在五年前打过来,他会毫不犹豫地接通,可是这个来电已经迟到了五年,他实在想不起来,她打这个电话来的目的了。难道仅仅是叙旧?她也确实不像一个喜欢叙旧的人呀。那又是什么呢?
不就是一个电话么,用得着如此小题大做吗?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如此疑心疑鬼婆婆妈妈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华豪情万丈的年轻人,哪去了?
一个简单的电话竟然有这么多的遐想这么多的感慨?老了吗?三十岁的人就老掉牙了?
秋天轻叹一声,脸上扯出一抹苦涩的笑容。再这样下去,那华丽无比的青春时光就会稍无声息地蹉跎过去了。
暗淡的灯光下,秋天缩回敲击桌面的手,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眉心,紧锁的眉宇瞬间就舒展开来,看向手机屏幕的眼神不禁柔和了几分。
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滑过手机屏幕,一个熟悉而又略显陌生的声音传过来:“是秋天吗,我是林雪峰。”
林雪峰?他的心不由得沉了一下,很快又波澜不惊的恢复了常态。
林雪峰是潘美莲的丈夫,用她的电话给他打电话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从这个小小的细节,敏锐的秋天似乎觉察到了这个来电的不寻常。因为林雪峰也是他的朋友,也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完全没有必要假借他昔日女友的名义给他打电话。
林雪峰是他初中跟高中以及大学期间的同学,玩的不错,也算是生死之交吧。他是北漂迁客,在A城混得不错,妻子、房子、车子、票子都有了,人生大事基本完成,五子登科,就差孩子了。他们已经有五年没有见面了,也很少有联系。记得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林雪峰回桂城举行婚礼的时候,那时他是他的伴郎。他至今也没有想通林雪峰为什么会选择他这个情敌做他的伴郎。林雪峰好像有很久没有回来了,好像结婚之后就没有听人说过他有回来的消息,真的应了那句谚语:骚公鸡,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林雪峰在电话那头不停地大声嚷嚷,声音有些嘶哑:“怎么那么久没有接电话,是不是我打搅了你的好事?”
说到“好事”两个字的时候,林雪峰故意提高了声调。只是他中气不足,没有达到他预想的效果。听起来,倒像是鬼哭狼嚎一般,明显地暴露了他纵欲过度的本性。
秋天听到他嘶哑的声音,就想幸灾乐祸的笑,忍了忍,没有笑出声来。不是他没有嘲笑他的勇气,也不是他不想反驳他,只是他不想触及心底的那抹伤痛。于是,淡淡地说:“我还没有下班呢,哪有你口里说的所谓的好事。如果有的话,就不会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了!”
“那是你恃才傲物。”林雪峰一语道破他现在的尴尬处境,不愧是他穿开裆裤就开始玩的兄弟。
这几年,他那锋芒毕露的脾气品性早已被不幸的时光打磨光滑了,也好像是随着那个人的离开而烟消云散了一般。
他陷在沙发里,慢条斯理的反驳:“我恃才?我傲物?我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表现了?我为人处事一向比较谦虚谨慎好不好!”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秋天觉得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爬上心头。
“说你恃才傲物也许有些不够贴切,难道这么多年你还没有找到你交友失败的真正的原因吗?”林雪峰故意停顿了一下,像是沉思了几秒,然后才直截了当的指出,“你的软肋你的致命伤就是太自负太清高了。”
林雪峰不留情面的话戳到他的痛处,他靠在沙发上的腰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迅速地蹦了起来。脚底摩擦着地面,稍微用力,沙发椅像离弦的箭向后飞去,直到碰到靠墙壁的文件柜才晃悠悠地停下来。
沙发椅跟文件柜撞击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他用手轻轻的拍了拍紧绷绷的脸颊,然后又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很惬意将全身都暴露在日光灯下。
柔和的灯光下,只见他身材伟岸,曲线优美。五官轮廓分明,如精雕细琢一般。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温和如春的暖意。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光泽。浓密的眉,高挺的鼻梁,厚薄适中的唇,无不张扬地透出他高贵优雅的从容。
璀璨的灯光洒在他不停摇晃着的锃亮的皮鞋上,露出一串串耀眼的光泽。那光泽像跳跃的精灵一样翩翩起舞,吸引着他的深邃的目光。
“有你说的这么严重吗,我不过有些孤芳自赏自我感觉良好罢了。”秋天风轻云淡的说,目光专注地看着皮鞋上跳舞的精灵,很陶醉很享受那种悠哉悠哉的感觉。
过了一会,秋天见他迟疑着没有开口,想了想说,“你今天不会是吃错了药吧,有空打电话来教训我?”
“教训你?我还没有那么无聊。”林雪峰犹豫片刻,说,“我回桂城了,我们聚聚吧。”
林雪峰说的轻描淡写,但是秋天听得却胆颤心惊。他对他太了解了,比他对他自己还要了解。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极强的目的性。他口里所说的聚聚,也并非简单的聚聚那么简单。
秋天开门见山的说:“你何时变得这么客气了,说吧,有什么阴谋?”
林雪峰的舌头明显的一滞,怔怔地有些反应不过来。过了良久,才缓缓传来他低沉嘶哑的声音:“难道我就不能单纯地请你撮一顿吗?”
“单纯这个词,和你可没有半毛钱关系。”秋天一针见血的指出,毫不留情。
闻言,林雪峰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转身看向身边的潘美莲时,才缓缓地舒展开来。他无奈地耸了耸肩,把电话递给了她,低声说:“还是你跟他说吧。”
“我怎么好意思跟他说呢?”潘美莲含羞带嗔地嘀咕了一句,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他。想到他们的目的,她的心跳就加速了,双颊火烧了似的通红。
林雪峰轻抚着她发烫的脸颊,附在她的耳际,低声说:“你不要有那么多的顾虑,你只要把他骗来酒店就好了,剩下的我来跟他说就好了。”
潘美莲想了想,咬着下嘴唇,点了点头。
她走到窗前,窗外已是华灯初上,镭射灯恰到好处打在湖畔的景色上,远处的山影影绰绰,近处的水熠熠生辉,窗前的风景树流光溢彩,连成一片,煞是好看。
她轻启朱唇,对着电话轻柔地说:“QQ,就是一点小事想请你帮忙,我们已经到了。别开车,最近查酒驾查得比较严,打车过来吧,林雪峰报销。怡园,天长地久包间。”
她的声音清脆嘹亮而又婉转柔和,让人倍感舒适而亲切。
很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没有想到她的声音依然那么悦耳动听,如空谷幽兰,酥软人心。
秋天一愣,唇角一扯,差点就爽快地答应了。
怡园,是一个比较高档的酒店,请他去那里吃饭,这真的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在他的有些久远的印象里,林雪峰是名副其实的而且赫赫有名的铁公鸡。今晚能如此不惜血本地大放血,看来他一定是遇上了什么火烧眉毛的事情了。可是,会是什么事情呢?现在的他跟他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了。他又能帮上他什么忙呢?
他定了定神,有所顾虑地问:“什么事情不能在电话里说吗?”
“有约会?”
“没有。”
“前怕狼后怕虎,可不是你的性格哦。”
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她还记得那个敢作敢当勇往直前的他,确实让他有点感动。可是,他已经不是那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他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他早已消失在无声的岁月里了。
“鸿门宴?”
“怕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明明知道这是她的激将法,秋天还是满口答应了。
表面上,秋天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想触及那段尘封已久的感情。事实上,秋天也想见见她,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也想看看她这几年过得好不好。
而她生活好不好,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他们缘分已尽,只是余情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