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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那么一种错觉,时间在黄昏的时候,仿佛会消失得慢一些。马路上,郁郁葱葱的树影被夕阳拉得很长,车辆和人流缓慢地在城市的缝隙中穿梭。

光线一点点地从麦文杰的公寓里消失殆尽,客厅里安静得只有秒针滴答滴答转动的声音。

肖宇从工作室回到家中,封新和麦文杰都不在家,他百无聊赖地走到厨房里,拉开一罐冰可乐,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喝边发着呆。

就在这个时候,那阵熟悉的脚步声又从门外传来。

“她来做什么?”肖宇纳闷地想。

还没等沫丽丽敲门,肖宇就走到门口,准备开门,这或许就是死党之间的默契。

“哎?屋子里怎么那么暗?你怎么不开灯啊。”沫丽丽边说边摸索着按了吊灯的开关。

“我刚到家,还没坐稳你就来了。你来做什么?”肖宇懒洋洋地问。

“我来——送这个。”沫丽丽边说边从包包里抽出一张白色的卡片。

“什么?”

“我的婚礼请帖!”沫丽丽把卡片塞到肖宇手中。

“怎么是白色的?”肖宇赶紧放下左手握着的可乐。

“红色多俗气。”

那张白色的请帖,纸张考究,上面还贴着白玫瑰的干花花瓣,印着一行金色的英文字,We’re tying their knot。打开来,里面是纤细的楷体字——新郎庞轶,新娘沫丽丽,谨定于公元 2012年 10月 25日在西湖天地 ××酒店举办婚礼,恭请肖宇及其工作室全体成员光临。

“这字写得真好……”肖宇啧啧称赞道。

“他写的。”沫丽丽轻声地说。

“那真是……恭喜了啊。没想到真成了。”或许是激动,肖宇把话说得结结巴巴的,“对了,庞轶怎么没来?”

“我想一个人告诉你这件事。”沫丽丽看着肖宇,认真地说。

肖宇看着沫丽丽的眼神,他突然眼睛一酸,猛地转过身,从冰箱里拿了两罐啤酒,然后抓起西餐桌上的钥匙,对沫丽丽说:“走,和我去个地方。”

公寓顶楼的天台,能俯瞰到大半个城市的风景。初秋傍晚时分的风有些微凉,肖宇和沫丽丽坐在天台水箱旁边的石阶上,微微眯着眼睛遥望着眼前这片深红的暮色。

“你还记不记得,以前高中的时候,我和你总是这样跑到图书馆顶楼的天台,两个人也是这样傻不拉几地坐着,一直坐到自习课结束。”肖宇拉开了啤酒的拉环,咕噜咕噜地喝着。

“是啊,让人想不通的是,我们竟然也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不看书,也没有钱买CD机,我和你也不聊天。就这样傻坐着,就觉得无比自由,真搞不懂当时我们在想什么。”微风轻拂过来,微微吹乱了沫丽丽额头前的刘海。

“你知道么,其实我高中的时候,一直挺讨厌你的。”肖宇说。

“我一直都知道你讨厌我呀。”沫丽丽笑着说。

“我总觉得,我交不到朋友,都是因为你。但是,后来我渐渐发现,我们之所以能做朋友,并不是因为你总是缠着我。而是,其实我和你都是同一类人。从小到大,只有你知道我的世界在发生什么。”肖宇继续说。

“肖宇,你真的一点都没有变,说话还是那么肉麻。”沫丽丽用手轻轻地拍了拍肖宇。

“算了,就当我最后一次对你说这种话了。”肖宇突然站了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尘,走到了天台的栏杆边。然后,他把两只手挂在栏杆上,身体懒懒地靠在手臂上。

沫丽丽走了过去,她看着趴在栏杆上的肖宇,他脸庞的轮廓深深地印在了背后那片遥远的夕阳里,一如曾经那个和她一起逃自习课、跑到天台上睡觉的少年。她恍惚觉得,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过。

但是,她却觉得有些惆怅。

“对了,我给你拍一组婚纱照吧。”肖宇突然说。

“免费的?”

“我靠,沫丽丽,就算你变成了阔太太,你也改不了这爱贪小便宜的穷酸病!”肖宇翻了一个白眼。

“好啦,和你开玩笑的。价格你随便开。”沫丽丽笑着摆了摆手。

“你以为我真会收你钱?就当最后被你占一次便宜吧,估计以后你都没有机会了。”肖宇慷慨地摆了摆手。

“嗯,一言为定!”沫丽丽拍了拍肖宇的肩,这是她对肖宇经常做的动作。

盛夏过去,初秋的南方城市并没有透出萧瑟之感,街边的梧桐树依旧是郁郁葱葱的墨绿色。舒适的气温,加上一连一个星期的大好晴天,人们纷纷出行郊游,整个城市显得活力十足。

这样的好天气里,似乎任何美好事物的发生,都不会让人产生怀疑。

只是,在那个只属于你的世界里,之后就便只有你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当沫丽丽回到家中,发现家里安安静静,庞轶的母亲好像不在家。因为叶明珍不喜欢待在房间里,她喜欢在客厅里看电视喝茶。

“你回来了?”庞轶在书房里听到了开门声,然后走下了楼来。

“嗯,伯母呢?”沫丽丽轻声地问。

“出去见几个老朋友,今天他们就在外面吃饭了。”就算在家里,庞轶也从不穿松松垮垮的睡衣,他只穿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衫,紧实的身材显得格外性感。

“我们吃饭吧。”他边说边走到厨房里。

“这么晚了,你还没吃饭?”现在已是晚上七点半。

“想等你回来和你一起吃。反正我也不饿。”庞轶打开电饭锅,拿起勺子往里面扒饭。“还好,菜是王婶刚做好不久的,还热乎着。”他说。

“其实……你不必等我回来。”沫丽丽有些犹豫地说。

“你说什么呢?等你回家一起吃饭也是应该的。”庞轶淡淡地说。

“我们……”

“别说了,把菜端出去吧。”庞轶两手各端着一碗饭,往餐厅里走。

“店里装修得都差不多了吧?”餐桌上,庞轶把几盘丰盛的肉菜都放到了沫丽丽的面前。

“嗯,在婚礼前就可以开业了。”沫丽丽拿起桌边的水杯。

“吃饭的时候尽量不要喝水。”庞轶抬了抬头。他的话语虽然平和,却让沫丽丽感到些许温暖。

“噢。”沫丽丽点了点头。

他们两个人就像一对普通小夫妻一样,一边吃饭,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有那么一瞬间,沫丽丽恍惚觉得自己并没有身在这个装修精致的大房子里,而是在一个普通的一室一厅的公寓里。而庞轶,也只不过是一个刚下班回家的公司小职员。有那么一瞬间,当她看到庞轶认真吃饭的样子,她竟然相信眼前的这份温存是真实的。

“对了,和你商量个事。”庞轶突然说。

“嗯?”

“我觉得,既然我们都已经订婚了,你就从客房里搬出来吧,睡我房间。”

庞轶轻轻地放下碗筷,一本正经地说。

“睡你房间?可是,你房间只有一张床啊。”沫丽丽惊讶地问道。

“是啊,和我睡。”庞轶把筷子放在碗上,然后站起了身,“怎么,还怕我那个你不成?”他苦涩地笑了笑,然后转身把碗拿进厨房里。

沫丽丽看着他结实的背影,默默地笑了。

晚上9点,封新刚陪着肖霈结束一个关于新项目的应酬。他们和合作方在酒店门口分别。应酬多了,封新似乎已经习惯这些恭维的话语,甚至相同的表情。至少,他不再觉得不知所措。

渐渐地,酒店门口只剩下他和肖霈两个人了。

“我给王师傅打电话。”封新掏出手机,准备给司机打电话。

“不用打了,王师傅昨天生病请假了,今天我们自己打车回去。”肖霈摆了摆手。

“好,那我去拦车。”封新边说边往马路上走。

“时间还不是很晚,我们去湖边坐坐吧。”肖霈轻声地说。

夜晚的西湖,微风徐徐,肖霈和封新在北山路上走着。夜晚时分,游人并不多,寥寥几艘游船漂荡在湖中间,湖对岸的城市灯火闪烁。

“其实来杭州那么久了,我都没有好好地看过西湖。”肖霈边走边说。

“噢?”

“我对这种着名景点都不怎么感兴趣,总觉得不过是商业化的鬼把戏。但是,现在觉得,西湖确实挺美的。那个塔叫什么?雷峰塔?”肖霈指了指不远处的那座精致的高塔。

“保俶塔。”封新说。

“名字真别致。”

他们两个人就在湖边这样走着,城市的霓虹和灯光就在前方,但是,此时的北山路却是如此地寂静,只有偶尔几辆闪着绿色“空车”字样的出租车驶过。

醉人的夜色里,封新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你困了?”肖霈转了转头。

“哎?没有没有。”封新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昏黄的路灯下,封新看到肖霈居然对自己笑了。除了在交际应酬的时候,封新很少看到肖霈笑。

“时间是不早了,你打车回家吧。”肖霈按亮了手机屏幕,看了看时间。

“那总监你……”

“我再一个人走走,没事,你先回去吧。”

“噢。”封新犹豫地点了点头。

和封新分别后,肖霈一个人沿着湖边走。黑暗中,湖边的大片荷花已经渐渐凋零。她站在湖边,静静地看着沿岸的路灯和人流。

在她的记忆里,有那么一张照片,是属于西湖的。母亲戴着大遮阳帽,穿着印花的连衣裙,那应该是当时最时髦的款式,她站在西湖边。当时正是盛夏,她背后的荷花正开得茂盛。似乎是阳光太过猛烈,照片里的母亲微微眯着眼睛。——就是这样一张微微泛白的黑白照片,似乎是母亲存在过的,唯一的凭证。照片右下角的黑色手写楷体字记录下了当时的年份,1983年7月,杭州西湖。

她就这样,永远地停留在了那个盛夏里。

肖霈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转身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然后消失在了湖边雾蒙蒙的夜色中。

沫丽丽的服装店悄无声息地开张了。没有仪式,也没有礼花,也没有前来道贺的朋友。略显冷清的店门口,只有沫丽丽和庞轶两个人。

“终于完成了。”沫丽丽打开了店里的灯,有些兴奋地说。

“似乎,还少个招牌和店名。”庞轶站在店门口,看着头顶空空的招牌。

“想了好久,都想不好。怕把名字取俗了,索性就不着急取名了。以后慢慢再说。”沫丽丽说。

“嗯,随你。”庞轶笑笑。

服装店里有一面巨大的落地镜,镜框是欧洲复古风格的古铜花纹。沫丽丽站在落地镜前,看着镜中的自己有些恍了神。庞轶从后面走了过来,轻轻地搂住了沫丽丽的腰,他把脸靠在了沫丽丽的头上,轻轻地闻着沫丽丽头发丝里薄荷洗发水的味道。

“开心吗?”他低沉的声音透着一股迷人的性感。

“嗯。”沫丽丽点了点头。

“你开心就好。”庞轶淡淡地说。

很多时候,庞轶对自己说的最多的两句话就是“随你”和“你开心就好”,他的语气这样轻描淡写,却又如此肯定。她忽然想起来,庞轶对自己做的种种,没有一件事情是不靠谱的,没有一句话是食言的。这个男人,踏踏实实地让自己觉得安全。

她又回想起自己以前的恋情,她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对方连带她去吃一顿麻辣烫都嫌贵。他们在家里看电影,而男朋友却丝毫不关心电影剧情,只想着早点××。那些男人最爱在餐桌上高谈阔论,满嘴虚伪的谎言,没有一句话是真的。她曾经的爱情,不过都是流水,哗哗流过,什么都没有留下,也留不下任何。

只有他。她看着镜中的这个男人。他关心自己的一日三餐,对自己相敬如宾,他能在物质上给予自己任何想要的,在未来,她和自己打赌,他不会抛下自己不管。

茫茫人海,只有他才让自己感觉是真实的。

此刻的沫丽丽,她真真切切感觉到了幸福。至于其他的,对她来说似乎并不重要。她得到的已经太多。

“公司里还有一些事,我得先回去一趟。中午……”庞轶摸了摸手机,看了看时间。

“中午不用来接我吃饭了,我自己解决,这里吃饭方便得很。”沫丽丽打断了庞轶的话。

“好吧。”庞轶点了点头,然后抓起柜台上的车钥匙,走出了门。

整个上午,沫丽丽什么都没有做,她只是把衣架上的衣服,在落地镜前一件一件地试了一遍。没有招牌的服装店,只来了寥寥几个客人,大多看了衣服上的价格标签之后便“啧啧”离去。有没有生意,这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她不再缺钱,也不再会为钱而烦恼。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店门口传来。

“嗨。”是赫小祺。

她晃了晃刚刚做的指甲,笑着对沫丽丽打招呼:“我刚路过这里,就来看看你。好看吗?我刚做的。”

“真美。”沫丽丽看着赫小祺如同泰国脱衣舞娘似的手指,笑着说。

“哇,这里真是大变样了。这些衣服真好看。”赫小祺跳跃着小跑到衣服边,一件一件地翻来覆去端详着。

“小祺,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沫丽丽突然想到了什么,她问道,“我想去买一枚庞轶在婚礼的时候可以佩戴的胸针。”

“胸针?”赫小祺好奇地问。

“嗯,他给了我这么多,我也想在婚礼的时候送他一件礼物。我看到他的橱柜里有好多各式各样的胸针,他应该会很喜欢。只是我其实对很多牌子都不了解,你可以陪我去买吗?”沫丽丽说。

“当然。你要买普通的还是贵的?”

“当然是贵的。”沫丽丽肯定地说。

“那就好办了,我带你去。”赫小祺拉了拉沫丽丽的手。沫丽丽看着她满脸兴奋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赫小祺永远都是这副模样,欢喜和忧愁都摆在脸上。这个女孩子真是单纯得让人忌妒。

西湖边的湖滨名品街,赫小祺昂着头说:“到啦,这里就是我的地盘,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真好,这样说起来,我应该是在我家旁边的菜场长大的。因为小时候,我总是在菜场打烊的时候,去看看摊位上有没有偷偷溜出来的大闸蟹。”沫丽丽笑着说。

奢侈品牌门店的装修简洁又冷酷,沫丽丽和赫小祺却把这里当作游乐场般一家又一家兴致勃勃地逛着。赫小祺刚陪沫丽丽看了会儿配饰和首饰,便自己开始试起了衣服。沫丽丽看着她兴奋又天真的样子,只能在一旁笑笑。

面对这样的女孩子,你仿佛只能惯纵她,任何的说教似乎都是不对的。

“丽丽,我要买一条最新款的小礼服,在你婚礼时候穿。”赫小祺振振有词地说。

“天哪,那你穿得这么美,我怎么办?”沫丽丽故意皱了一下眉头。

“对哎,那我就穿得素雅一点好了,不过,还是一定要是新款。”赫小祺肯定地说。

“为什么一定要是新款?”沫丽丽无意地问道。

“因为你的婚礼对我很重要啊。”赫小祺眨着大眼睛。

“真的吗?”沫丽丽抬起了头。

“当然,你是我的朋友呀。 ”赫小祺笑着拉了拉沫丽丽的手,“好朋友。”

她补充道。

逛了几家店之后,她们坐在广场中央的石凳上,各自捧着一杯星巴克,惬意地望着头顶的蓝天。湖滨名品街的小型广场上稀少的人群,和马路对面西湖边上熙熙攘攘的人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微风吹拂着赫小祺白色的蕾丝裙摆,她咬着吸管在发短信。

“给谁发呢?”沫丽丽好奇地凑了过来。

“还能有谁?”赫小祺满面春光地笑了笑,“唉,前一个小时发给他的消息,还没有回复我。”她叹了一口气。

“别多想啦,他肯定在工作。”

“唉,他要是有像庞轶一半的体贴就好了。不过,我也正是喜欢他这样酷酷冷冷的感觉。”赫小祺晃了晃塑料杯里的冰块。

“走啦,再帮你选胸针去。”她拉了拉沫丽丽,然后把咖啡“扑通”一声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被白色灯光打得璀璨的玻璃橱窗里,沫丽丽看到了那枚外形并不十分起眼的胸针,它静静地躺在黑色底座的细密绒毛上。它的大体结构像一枚银色的回形针,顶端镶着一只用细小钻石组成的翅膀。低调,却很别致。

“就这个了。”沫丽丽肯定地对赫小祺说。

“哎?”赫小祺低下身子,“真好看。哎呀,真贵。”赫小祺瞥了一眼价格,啧啧说道。

“幸好,我的卡够刷。”

“庞轶给你的信用卡的额度只有这个数?”赫小祺毫无心机地问道。

“不是,我要用我自己的钱买。我之前所有的积蓄,都在这张卡里。”

沫丽丽把一张表面划满刮痕的建行卡从皮包里抽了出来。这张卡里,积攒的是她开网店卖一件衣服才赚10块钱慢慢攒下来的钱;是她离家之后,打了好几份工攒下来的钱;是她在夏天连空调都不舍得打开,平时只吃5块钱的盒饭攒下来的钱。是她的全部。

银行账单缓缓地从POS机里吐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沫丽丽有一种“一无所有”的感觉。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用几分钟的时间,她花完了之前自己全部的积蓄,就好像已经彻底地和过去告别了。没有伤感,一点都没有。此刻的她只觉得愉悦,似乎过往的一切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当她在那张账单上签字的那一刻,那个住在出租屋里,穿着廉价衣服的女孩,终于不再存在了。

她一点都不留恋。

当你以为日子是这样无趣地在日历上被一天一天画掉的时候,你不会知道,那些琐碎又乏味的点滴,正在会聚成一场盛大的爆炸。

当你以为我们的人生,或者我们生活中的那些悲喜交加的剧目离终点还很漫长的时候,你不会知道,其实你早已经站在终点线上,所有的迷局都已是注定。人生中的惊喜,只是对于愚蠢的人类而言。

上帝早就觉得乏味,他在看,在笑。

就如同10月25日,沫丽丽婚礼那天,上帝就决定开始导演一场真正的毁灭,然后把所有的故事都画上句点。

婚礼十天前。

肖宇的工作室里,他正蹲在地上,忙碌地给庞轶和沫丽丽拍婚纱照。

庞轶和沫丽丽的妆发全部由阿吉完成,用阿吉的话来说,沫丽丽在他各式各样的粉刷和眉笔之下,已然从北方村姑范儿,进化到了纽约上东区的名媛范儿。而对于庞轶,阿吉羞涩又苦恼地对赫小祺说,我觉得他完全不用任何化妆,他的英俊完全是浑然天成的。

“放心,我拍的绝对和在影楼里拍的不一样。”肖宇边按着快门,边说道。

“只要把脸P好看点就行。”沫丽丽说。

“那是当然的,拯救你的只有PS。”肖宇说完,工作室里立刻哄笑成一片。

气氛很好,婚纱大片拍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全部结束了。

肖宇边举着冰红茶往喉咙里灌,边看着刚导入电脑的照片。

“哎,这张不错。”“这张姿势欠了点。”“庞轶360度无死角啊。”

他边翻着照片,边自言自语道。

而沫丽丽却默默地把石头拉到了工作室的角落。

她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然后塞进了石头的手里。

“这是做什么?肖宇他不会收的。”石头推却道。

“你先收着,等婚礼结束了再给他,他也没辙。”沫丽丽轻声说。

“这……”石头看着手中的一沓现金犹豫了。

“石头,我知道工作室最近的状况不是很好。当然,你不要误会我,这样并不是可怜你们。我只想说,他曾经是我唯一的朋友,或许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相信的人,只有他。所以,我希望他好。”沫丽丽握住石头的手,缓缓地说。

“好吧。”石头把钱放进口袋里。

“真不敢相信这番话是你说的,难道快要结婚的女人都会变得善解人意或者多愁善感吗?”石头笑着说。

“不是善解人意,是有很多东西都想明白了。有很多东西,也不愿去想了。”沫丽丽淡然地笑了笑。

婚礼五天前。

这个城市的喧嚣似乎与华鼎山庄这片高档别墅区是没有关系的,无论是白昼还是黑夜,山庄里始终是如在丛林中般寂静。沫丽丽从卧室的窗户望出去,甚至能看到在城市里几乎绝迹的深蓝色星空。

突然,卧室的门被推开。

原以为是庞轶,转过身才发现,原来是叶明珍。

“伯母,还没睡呢?”沫丽丽走了过去。

“这称呼是不是也该换换了。”叶明珍穿着高档的丝绒睡衣,缓缓地朝沫丽丽走了过来。她轻轻地拉了拉沫丽丽的手,然后在卧室里的沙发椅上坐了下来。

“其实以前一直没有好好地看过你,今天却发现,你长得挺美。胸脯那么大,肯定被很多女孩忌妒。”叶明珍凝视着她,沫丽丽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看看你,多么幸运,结个婚,就什么都有了。你知道20年前,我和我儿子是怎么过日子的吗?晚上我出去打工,没有钱请人来照料,就把他一个人放在家里。半夜我回到家,床上的他却消失了,我急得发疯,最终在床底找到了他。于是,我就抱着当时还不会说话的他痛哭。”叶明珍缓缓地说。

“真的不敢相信伯母您以前过过这样的日子。”沫丽丽惊讶地抬起了头。

“呵呵。”叶明珍淡然地笑了笑,“后来,我打通人脉,用自己所有的积蓄招标到了一个政府的桥梁项目,就一下子发了。人想要活得好,运气很重要。”

“我这么拼,都是为了我儿子。”叶明珍渐渐靠近沫丽丽的脸。

“而现在,你要把他抢走了。”她的语气就像一阵冷飕飕的阴风,从沫丽丽的耳边嗖嗖刮过。

“伯母……”沫丽丽本能地向后靠了靠。

“不过,你什么都不会得到的,什么都不会。”叶明珍靠近沫丽丽的脸,她的眼神突然变得无比凶狠,像是充满着要把沫丽丽毁灭般的恨意。她说完便起身准备离开。

“伯母。”沫丽丽坐在沙发椅上,轻声地叫道。

“其实你错了,我想要的,你儿子早就已经给我了。”她冷静地说,“时间不早了,伯母晚安。”

昏暗的灯光下,叶明珍的背影在微微颤抖,她吸了一口气,然后走出了房间。

深夜,沫丽丽突然毫无征兆地醒来,没有梦境,四周也是寂静无声,只有身边庞轶轻缓又均匀的呼吸声。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毫无困意。

“怎么醒了?”耳边是庞轶模糊的声音。

“不好意思,把你吵醒了。”

“快睡吧。”庞轶转了个身,轻轻地搂住了沫丽丽。

“庞轶,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很害怕。”沫丽丽轻轻地说。

“我在这里,你害怕什么呢?”

“嗯。”过了好久,沫丽丽轻轻地应和道。庞轶的拥抱很温柔,她能感觉到他温和的体温。她睁开眼睛,明晃晃的月光在房间里淌了一地,她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

那种莫名的恐惧感,渐渐在心底发芽,然后铺天盖地地开始蔓延开来。

她转了个身,把头靠在庞轶的胸前,然后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婚礼两天前。

沫丽丽的服装店里,她正和赫小祺一起试穿着刚从美国空运过来的婚纱。

“丽丽,我觉得你是多虑了,我就算买了再好看的礼服,也没有这件婚纱的一半好看。”赫小祺看着落地镜前的沫丽丽,啧啧称赞道。

“是啊,我都舍不得脱下来了。”沫丽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那么不真实。

“妈妈,你看到了吗?”她在心里默默地问道。

是的,她又想到了妈妈。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她觉得幸福的时候,她就会想到妈妈。那个可怜的女人,一辈子都没有穿过婚纱,她甚至没有婚礼,她的婚姻从开始就这样凄凉。她在弥留的最后几分钟里,告诉自己,要嫁一个好人。

庞轶,他是一个好人。虽然有很多个“尽管”,但是,他是一个好人。

沫丽丽这样相信着。

和他在一起,我是幸福的。

10月25日,婚礼当天。

西湖天地里的某个高档会所,早已经准备完毕。鲜花、酒宴、音乐,一切都已经就绪,只等着新郎和新娘的驾临。

华鼎山庄,沫丽丽正被三四个化妆师包围着。赫小祺穿着一套深白色的小礼服,好不优雅。她陪在沫丽丽身边,时不时地说着笑话。

“小祺,我现在突然有点紧张,心跳得厉害。”沫丽丽抓住了旁边赫小祺的手。

“别紧张,我陪着你。”赫小祺摸着沫丽丽冰凉的手。

另一个房间里,庞轶早已穿戴完毕,他穿着白色的西装,安静地站在窗前。

“王婶,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他突然对站在旁边的王婶说。

“嗯。等会儿准备出发了,我再来叫你。”王婶边说边离开了房间。

庞轶走到了写字台前坐了下来,他拉开了写字台的抽屉,拿出了一本陈旧的黑皮写字本,然后轻轻地抽出了夹在封底的那张宝丽来照片。

照片上,两个男孩是在法国南部一个普通的小城,背景是墨绿色的塞文山脉。他们眯着眼睛,在阳光下笑着。

“咔嚓”一声,他用力地一撕那张宝丽来相片,然后把碎片扔到了垃圾桶里。

这一次,他竟然不再觉得悲伤,而是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如释重负。

“我要结婚了。”他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这一次,他不再觉得绝望,他觉得心底暖暖的,而那份温存,是那么真实。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亲友们陆陆续续坐进了黑色的奔驰轿车,准备前往西湖天地的婚礼现场。

而肖宇,他穿着黑色的礼服,脖子上还挂着单反相机。他想象着那时她幸福的表情,他觉得只有他才可以捕捉到沫丽丽走进婚礼现场的那个瞬间。

那辆黑色的加长型轿车,伴娘赫小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庞轶和沫丽丽坐在后座。

刚入座不久,突然,沫丽丽像是想起了什么,她摇了摇前座的赫小祺,小声地说:“糟了,那枚胸针我忘拿了。”

“算了吧。”赫小祺犹豫地说。车子渐渐驶出华鼎山庄,开到了马路上。

“不行,我一定要去拿。”沫丽丽坚定地说。

“怎么了?”庞轶疑惑地靠了过来。他的话音刚落,就看到沫丽丽对司机说:“停车,停车。”

司机也一脸纳闷,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接把车停了下来。

“我和你一起去,等等,我拿一下我的手机……”

就在赫小祺低头找手机的时候,突然,刺耳的刹车声锋利地刺向她的耳膜,紧接着,是巨大的物体被撞击的声音。

她惊愕地回过头,车外面,穿着白色婚纱的沫丽丽,正被一辆快速行驶过来的吉普车撞飞了两米多远,倒在了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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