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曼出生于美国麻省的上层家庭,父亲是一个大工厂的厂长,母亲信仰基督教。她常常给孩子们灌输一些如何过平静生活和遇事要勇于思考的思想意向。托尔曼自幼就在本地的优等学校上学,中学毕业后按家庭要求,考入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学习电子化学,1911年获得学士学位。由于大学时期阅读过詹姆士的《心理学原理》而受到其思想影响,毕业后,他放弃理化专业,转而攻读心理学和哲学,考进了哈佛大学。关于这次转学的另一原因,1925年托尔曼在自传中说到,那是因为不愿和哥哥竞争。当时他的哥哥已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而且在理论物理和化学方面取得了优良成绩。由此可以见到,青年时期托尔曼争强好胜的性格。原来,托尔曼是一位华生式的行为主义者,后来在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他的导师霍尔,原本是直接继承詹姆士讲座的名教授,是早期华生式的激进行为主义者。托尔曼在霍尔的思想影响下,再加上他自己以前阅读过詹姆士的《心理学原理》,因而深受詹姆士的机能心理学和霍尔的激进行为主义思想的影响。霍尔还受过冯特传统的训练与内省心理学的影响,因此,在准备博士论文时期,于1912年托尔曼曾专程到德国格色大学向格式塔心理学家考夫卡学习心理学。1915年他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18年受聘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比较心理学教授,指导用白鼠进行学习的实验室工作。1923年他发表成名之作:《动物和人的目的行为》,自称是个“目的行为主义者”。这时候,即20世纪20年代初,华生的行为主义已经流行于美国各地。托尔曼的大作上市之后,读者们看了都发生疑问,心想:“有目的的行为”,不就是“意识行为”吗?这怎么是行为主义呢?但读者在看了全书之后,觉得该书作者确实是个行为主义者。
原来,托尔曼在书中解释说,我根本不考虑行为者是否有意识,意识是个人的私事,我也不知道它。但是,有机体的行为总是有目的的。我们见到一个人走进食品店,我们就会想到,他可能是饿了,是去买吃的;白鼠走迷津是为了找食物;儿童学习是为了获得知识等等行为总是有目的的,这是任何人都观察到的事实。接着他就给出如下的几点解释:
首先,整体行为。他把人们观察得到的行为叫做外显行为。和华生用S—R公式表示的行为区别开。他指出,这样的行为是一个整体行为,任何整体的行为动作都包括环境的刺激、有机体的心理过程和反应。在这里,有机体的心理过程把刺激和动作反应结合起来,成为最初原因和最后动作的中介。因此,心理过程是决定者,它决定有机体接受刺激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即s—o—R。所以,有机体的心理过程(o)在整体行为中起着中介作用。他认为,最有意义的心理决定者是心理过程中的目的和认知。
其次,整体行为的目的、认知性。托尔曼说,如果把环境刺激比作枪枝上的触发器,那么目的和认知这些内在的心理过程就是真正爆发弹壳的引信。一个整体的行为就是由引信引起的一连串因果事件链条活动的结果。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他又提出“中间变量”概念。他说,作为心理过程的决定者所包含的目的和认知,有许多可变的因素。例如环境的刺激(s),生理上的内驱力(P),如饿、渴、性、遗传,以前的训练(T)和年龄(A)。他把这些变量叫做实验变量或自变量。它们是由实验者安排的独立变量,是可以由实验者控制的。所以又称为实验变量。行为就是这些实验变量的函数。写成公式:行为变量B=fX(s、P、H、T、A),公式的意思是行为变量因实验(独立)变量的改变而改变:在托尔曼看来,通过这一公式,原来不可以观察到的心理过程就可以通过推理得到、能够看得见和说清楚事实。例如,内驱力(P)饿,它是个中间变量。原本有机体内部的状态是无法观察到的,如今就可以用“多长时间没有给实验动物喂食了”,或者“它上次吃了多少食物”等实验动物进食的时间和一次喂食物的数量推算出来。这是可以客观地观察到和数量化的,从而也就符合华生行为主义提出的客观性和数量化的要求。
再者,认知图谱。这是托尔曼独创的用语。为此,他设计了两套实验:“地点学习”实验和“反应学习”实验。他通常用十字架形的迷津进行实验。“地点学习”的实验是,将食物放在固定的地点,实验鼠需要右转或左转才能吃到食物,如下图中的第一组图所示。“反应学习”则是将食物放在不同的地点。如果白鼠从十字架的一个末端出发,只有转到选择点的右边才能找到食物。如果从十字架的另一端出发,它也要通过右边才能发现食物。如图中的第二组图所示。
图中的F、F1、F2代表不同地点的食物,箭头表示实验动物的行为方向。在第一组的实验白鼠从s1或s2出发,有时右转,有时左转,都是为了达到食物F的地点,才吃到食物。在第二组的白鼠,由于食物放在两处相反的地点,所以从任何一处出发,白鼠都必须向右转弯才能得到食物。托尔曼将这两种实验进行比较,结果是第一组的“地点学习”比第二组的“反应学习”的成绩好而快。他说,这是一种很有生活意义的实验,我们对于自己所在城市的街道非常熟悉,在出门办事或去办公单位,总是选择最短的路线行走。这就因为我们的脑子里有一幅“认知地图”,或叫做“认知图谱”。地点学习比反应学习的成绩好,就因为实验鼠在地点学习时形成了这种认知图谱的结果。
最后,潜伏学习。这也是托尔曼的创造。设计的实验是,将一只实验白鼠A,放在迷津中不给食物,由它自由行动。这样进行了数天之后,然后将白鼠A和白鼠B同时放在内部设置相同的两个迷津内,结果是A鼠得到食物的时间比B鼠的时间早许多。他说,A鼠在没有食物的迷津中所做的行为,也起到学习的作用。只是当时看不出来,他称之为“潜伏的学习”或“潜在学习”。后来通过比较实验,A鼠的潜在学习效果就显示出来了。
通过以上事例,托尔曼对他的目的行为主义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1)指向一定目的。每个行为动作总要有所获得,或者逃避某些事物。也就是说,每一有机体的每次行为总是在表明做什么,指向何处,因而行为总是有目的的。(2)具有认知特征。任何行为在特定的环境里所达到的行为目的,必须选择适当的途径和工具。因而整体行为不仅是有目的的,而且是一定有认知特征的。(3)这种认知特征表现在托尔曼称之为选择的“最小努力原则”上,意思是凡是距离近而易达到目的的活动,比远而难于达到目的的活动占优势,地点学习实验就是例证。(4)整体行为是可以学会的,因而也是可以管教的,表明有机体可以接受教育的特征。这样,他的目的行为主义就和华生的行为主义区别开,而称之为“新行为主义”,又因为他总是用白鼠做被试,所以人称“白鼠心理学家”。操作主义斯金纳(1904~1990)
斯金纳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萨斯奎汉镇,祖父是英国移民,父亲是位律师,母亲是家庭妇女。斯金纳的童年,过着温暖而安适的家庭生活。他自幼入学后,直到中学毕业的12年基础教育,都是在镇上他父母学习过的学校度过的。中学毕业后,他考入纽约州的汉密尔顿学院,本想成为一名作家。发表了几篇文章后,他觉得自己缺乏这方面的素质,便放弃了原来的计划。1927年学院毕业后,他在报刊上读到著名哲学家罗素赞扬华生的行为主义和其研究方法的文章,说这种方法比起大多数方法来有更多的真理。1928年斯金纳考入哈佛大学攻读心理学研究生的决定,就是在罗素和华生的思想影响下促成的。1931年他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后,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和研究员工作,直到1936年才到明尼苏达大学任教。1938年他发表《有机体的行为》,这是他的第一部专著,也是第一次系统地表明其行为主义的著作。1947年出版《言语的行为》,他自己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同年他回到哈佛大学任终身教授,直到1990年逝世,终年86岁。斯金纳把自己的行为主义叫做操作主义心理学,这是他发展了桑代克的实验以后创造出来的。桑代克的实验猫,是在笼内乱抓、乱咬,偶然接触门闩将门打开,才逃出笼来吃鱼的。斯金纳把猫的这种行为叫做操作性行为。他指出:这种操作性行为是没有任何可见的外部刺激引起的,它特点是:(1)实验动物事先看不见刺激。实验时,实验者也不关心刺激。因为在实验过程,实验者不用任何刺激,一切刺激物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实验动物根本看不见,只有当它做出适宜的动作才出现刺激;(2)在这种实验中,实验动物要对环境进行操作。操作成为它得到食物(刺激物)的手段。实验过程如下:
他把实验的动物鸽子放进一个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斯金纳箱内。先观察鸽子的头经常保持的高度,然后在刻有量表的木箱上选定一条界线,每当鸽子的头升过这条线,就立即打开盛有食物的食物分发器,给予强化(即奖励)。如此继续进行多次,实验动物就能形成一种操作性行为。斯金纳的这种操作性行为有以下一些特点:
首先,他忠于华生的S—R公式,坚持以行为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