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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误相逢

时钟指向凌晨一点,麦世希仍坐在套间的沙发上出神,他摸着左颊,那里还有罗芷歆双唇留下的余温。

刚才的心绪波动,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看见送罗芷歆回来的那男人背影的时候,他竟有些如遭雷击的痛觉,醋意夹杂担忧滚滚而来,那一刹更坚定了他追求罗芷歆的决心。

为什么呢?他问自己,莫非越是难以把握和捉摸的女孩,越能激起他的爱意柔情?难道丁安凡让他受的挫折还不够?

“世希,你认识丁安凡?”

几个小时前罗芷歆好奇一问让他现在想起来还浑身颤抖,他不希望听到这三个字从她口中说出,他不希望这两个人之间有一丁点联系,哪怕是提起名字。

麦世希给自己倒了杯红酒,接着又点起一支烟,丝丝酒香混着袅袅烟雾,多年前邂逅的那一幕恍惚就在眼前。

失忆让罗芷歆忘记的不单是自己的过去,五年以前,苏晴的男友正是麦世希。

娱乐圈的爱情好比喝咖啡,怎么喝或者喝什么口味都不必有太多理由,当时麦世希和苏晴在一起的理由却让周围的人都很满意——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不在一起岂不可惜?

苏晴相对很多女星来说,算是比较可人的那种类型,她原本就很漂亮,再加上一点可爱,顷刻鹤立鸡群,追求者众。麦世希在圈中虽算不上大众情人,但也颇得几个大腕女星的青睐,再加上背景身家,自然毫不含糊,几个回合便将苏晴追到了手。

人世间很多事情总是这样,得不到的一定是最好的,环绕身边的总是蹩脚的;到手之前看起来很好的人或物,到手之后也觉得稀松平常。麦世希跟苏晴恋爱半年后,起初的新鲜激情渐渐褪去,彼此的怨艾随着在一起的时间延长而增多,好比反方向行进的矢量直线,过了座标轴的零点,逐渐趋向负值。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丁安凡。

那是个静谧的夏夜,周围也像现在这样被花花绿绿的彩灯妆点着,他驾车带着苏晴在闹市区穿街过巷。

那段时间他们正好都在上海,苏晴的新戏要在浦江上拍,他则忙着帮父亲谈一个合同,大家都忙得心绪纷乱,乱糟糟的闹市环境无异雪上加霜。

大概他冷淡的态度让苏晴很不悦,她的俏脸一直绷得紧紧的,整个人像凝在了副驾驶座位上,一声不吭。

“停车。”

车子拐上一条稍微宽一点的路的时候,苏晴突然开口说道。

麦世希下意识带了一下刹车,但没有完全停下来。

“停车啊!”

苏晴提高嗓门叫了一声,好像很着急。

“干什么?这里好像不能停车。”

麦世希前后看了看,的确不能停车,禁令标志前后几十米各有一个,非常醒目。

“只停几分钟而已,你别熄火,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

苏晴推开车门走了下去,离他们不远是个超市,灯火通亮,里面人影绰绰。

“喂!你要不要戴上墨镜!”

麦世希抓起座椅上那副宽大的墨镜冲着苏晴的背影喊道,像苏晴这样名气的女星在香港购物,无论白天黑夜,不戴墨镜几乎寸步难行,近日她在内地的人气也大大提升,在熙熙攘攘的上海街头,虽然是晚上,恐怕也得防着一些。

苏晴却头也不回,只摆了摆手。

“不用!”

这时前后正好没有车,麦世希把车向后倒了一点,正好停到超市门口,能让他清楚看见里面的情况,他不太喜欢女友离开自己的视线太久。

苏晴要买的东西似乎不多,没几分钟,她就开始在收银处排队,因为是晚上,收银处只开放两个,队伍排得有些长。轮到苏晴时,收银员对一旁的人说了什么,原本排得好好的队伍有些乱,部分人拥到了苏晴周围,苏晴毫无思想准备,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麦世希看到这种情形,不禁叹了口气,靠在座椅上揉着太阳穴。瞧瞧,这就是不戴墨镜的后果。

苏晴估计有一阵才能出来,他可以闭目养神片刻,只要不是狗仔队围追苏晴,他都不用花心思帮忙解围。不过今天苏晴的心情不大好,万一言语有些冲撞,再被好事者夸张修饰,就有些麻烦。

想到这里,麦世希睁开眼睛瞟了超市一眼,却惊讶地看到一个女孩陪着苏晴说说笑笑向车子走来。离车子还有几步远的时候,那女孩笑着对苏晴说了声再见,转身走远了。

虽只惊鸿一瞥,那女孩给麦世希的第一印象却很深。

她的衣着打扮很简单,浅色的休闲服加深色牛仔裤,头发在脑后随意扎了个马尾,斜挎一个白色小包,拎着两个鼓鼓囊囊的马夹袋。她皮肤白皙,轮廓柔和,五官没有苏晴那么漂亮,却给人很清爽的感觉,加上脸上自然又自信的微笑,任何看到她的人,都会觉得眼前一亮。

苏晴的心情显然比购物前要好一些,她笑着对麦世希讲了在超市发生的事,这事算不上奇遇,却很有趣。

之前如麦世希所见,苏晴在打算付账时,不幸被收银员认了出来,接着人群蜂拥而上把她围住。

他们未必都是她的影迷,但好奇心可以驱使他们像影迷那样狂热,她被围在中间,四周一片七嘴八舌问东问西。

这时她身后不远处一个清脆的声音叫道:“我找到你要的了,你的帐还没结吧?”

一个女孩手上拿着好几包方便面挤到人群中,笑嘻嘻塞给苏晴。

苏晴还没缓过神,那女孩首先咯咯笑了起来,用上海话叽叽咕咕对周围的人说了几句话,那些人诧异地看看苏晴,各自慢慢散去。

接下去的事情很顺利,苏晴和那女孩先后付账出门,那女孩和她并肩而行,苏晴忍不住问她:“你刚才跟他们说了什么?”

那女孩笑了笑,说:“我跟他们说:‘你们怎么又把我室友当成苏晴啦?已经好几次了,麻烦各位帮帮忙,我们宿舍回去晚了就要关门了。’他们本来不怎么信,但看我拿的方便面,就信了,你想,香港影星怎么会跑到上海吃泡面呢?”

麦世希听苏晴描述得活灵活现,也忍俊不禁:“那你怎么说?”

苏晴已经笑得花枝乱颤。“还能怎么说?只管笑了呗!我有不少次被人帮忙解围的经历,这次的最好玩。”

“你没有问她叫什么名字?”

麦世希转动方向盘拐了个弯,非常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苏晴白他一眼:“当然没问,我又不是你。不过她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我倒真想问一问她姓甚名谁,看看她俩是不是近亲。”

车慢慢停在宾馆门口,苏晴却忽然叫了起来:“啊呀!这速食面是她买的,却塞给我了——世希,我懒得拿上去了,就给你留着吧!”她不等麦世希回话,就已打开车门径直走上台阶。

伊人已然飘远,刚才的话于是成为命令,麦世希无可奈何把那个马夹袋丢到座位后面。这时从里面掉出一个黑色的钱夹,他拿起钱夹打开,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现金,虽然身份证照片和本人不像的地方太多,但还能辨认出是刚才的那个女孩。

麦世希把钱夹再次里里外外勘察了一遍,找到一张送货单,送货单上的地点离超市不远,麦世希把车开到超市附近的停车场,然后沿着从超市到那地点的路慢慢走过去,他本以为能在路上碰到心急火燎的失主,但直到他走上四楼揿门铃之前,她都没有出现。

门铃响了三声,防盗门里面的那层木门开了,那女孩出现在麦世希面前。

她的装束和刚才大不相同,穿着宽大的碎花睡裙,长发随意披着,趿着一双草编拖鞋,而且鼻梁上还架着无框眼镜,压根不像打算出门的架势。她诧异审视着麦世希:“您找哪位?”

“是丁安凡小姐吗?”

麦世希脸上挂着恰如其分的微笑。标准的国语,加上富有磁性的嗓音,他相信给任何人的第一印象都很深刻。

丁安凡点点头。

麦世希隔着防盗门把钱夹递给她,等着她爆发欢呼。

两秒钟后他等到了,不过不是欢呼,而是惊喜的轻喊。

“我的皮夹!谢谢你,我想起来了,你是苏晴的朋友,刚才给她开车的那位。”

“看来你刚才只想着给别人解围,才顾此失彼了。”麦世希继续笑着,“不过我看你好像并不着急。”

“着急也没辙,等我想起来钱包放错袋子的时候,你们的车早就没影了——你来以前我正在网上找新闻,看你们在哪个宾馆下榻,打算上门去讨来着。”

丁安凡打开防盗门,把麦世希请进屋。她的住所是朝南的两居室,外面这间有个很宽大的沙发,显见被布置成了客厅,书架就在沙发旁,触手可及,房间主人想必经常倚在沙发上晒太阳,顺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本的书来消闲。

“想喝什么?绿茶?红茶?”

等麦世希在沙发上坐定,丁安凡跑进厨房开始忙活。

“有咖啡吗?”

“我家没有,如果你想喝,我可以请你到外面,附近有个很不错的咖啡屋。”丁安凡从厨房探出脑袋。

麦世希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完全同意,不过,会不会影响你休息?”

“当然不会,明天是双休日。”

丁安凡嘻嘻笑着从厨房走到卧室,片刻就更衣出来,睡衣已经换成了休闲装,长发用发卡松松夹住。只是眼镜还架着,像个纯纯的中学生。

丁安凡推荐的咖啡屋的确不错,环境优雅,而且服务周到。麦世希照以往习惯点了现磨蓝山咖啡,但丁安凡却提出异议。

“如果你不反对,我建议你点卡布基诺。”

麦世希有些诧异,不过还是采纳了丁安凡的建议,等服务生离开后,他好奇问道:“你不喜欢蓝山咖啡?”

“不,我不反感任何一种咖啡。”丁安凡压低声音,大概不想让服务生听见,“我建议你换卡布基诺的原因,是这家店最正宗的是这个。而蓝山咖啡豆,你在香港或许能遇到正宗的,在大陆则很难。”

“你对咖啡似乎很有研究。”麦世希看着她点的伯爵红茶。

“恰恰相反,我习惯喝茶。刚才说的这些,是我那些酷爱咖啡的朋友们的经验。”

丁安凡尤其强调“习惯”两个字,让麦世希觉得很有趣,他颇有意味地凝视着丁安凡。

“你也习惯和陌生人在这样的地方聊天?”

丁安凡把目光从伯爵红茶移到麦世希脸上。“不是每个陌生人敲开我家门后都能递给我钱夹子的。”

她的笑容很顽皮,让麦世希想起另一个问题。

“为什么你断定我是苏晴的朋友,而不是司机?”

丁安凡啜了口红茶,指节有节奏地敲着桌面。

“你的手告诉我的。”

“我的手?”

麦世希下意识看了看双手,昏暗的灯光下,自己的手没什么异状。

这时服务生过来给茶壶里加水,丁安凡把壶盖打开,推到服务生面前。“倒满,谢谢。”她笑着说。看这豪爽架势,仿佛壶里是烈酒而非温茶。

“我的手有什么不同么?”

等服务生走后,麦世希忙续上刚才的话题,他的确很想知道答案。

“你的左手拇指包括虎口部位的皮肤很白,但周围都被晒黑了,不是经常打高尔夫球,挺难晒成这个模样。”丁安凡往红茶里加了包奶精,用小勺慢慢搅拌着。“经常打高尔夫球的人,恐怕不是司机,就算你是司机,也一定是个不一般的司机,说是苏小姐的朋友,也不过分。不过我一直忘记问了,您贵姓?”

“免贵姓麦,麦世希。你就叫我世希好了。”

麦世希从西装内侧袋里掏出名片匣,拿出一张名片,摸出水笔在上面写下一个号码,放到桌上推给丁安凡。

“手写的号码是我的私用手机,可以直接找到我。”

言下之意,如果拨通名片上印的号码,接电话的人一般都不是他本人。

“丁小姐介不介意告诉我联系电话?”麦世希试探性地问了丁安凡一句。

丁安凡从包里找出一个本子,写下一个号码,撕下给他。

“你就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或者叫我安凡,‘丁小姐’这称呼听起来真别扭。”

“好的,安凡。在侦探社里工作,忙吗?”

“什么?”丁安凡从眼镜上方看着他,大笑起来,“侦探社?”

“刚才你判断我职业的时候,我以为你是干私家侦探的。”

麦世希微微笑着,注意观察丁安凡的反应。

“我倒是很向往这一行,可惜大陆这边私家侦探还不是个合法的职业。”丁安凡十指相抵,若有所思望着桌子正上方的灯,“我在学校里。”

“还在读书?”麦世希仔细打量了一下丁安凡,有些拿捏不准。

丁安凡微微一笑:“不,我教高中化学。”

“中学教师?”

麦世希正打算惊叹,丁安凡包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听电话。

“喂?……我在外面。……和一个朋友喝咖啡,……回头跟你细说吧。……我知道的,……马上就回去了,别担心。……好,晚安。”挂上电话,她对麦世希歉意地笑了笑:“挺晚了,以后有空再聊?”

“没问题。”麦世希冲她的手机扬了扬眉毛,“男朋友?”

“不是。”

丁安凡摇了摇头,做手势召来服务生,把信用卡和账单一并递给他,然后转过头来嫣然一笑:“是未婚夫。”

从咖啡屋里出来,麦世希坚持要把丁安凡送到住所楼下,一直看着她高挑的身影消失在昏黄的楼道里。

然后他独自开车去了衡山路,先泡了一个极度喧嚣的酒吧,和邻座老外有一句没一句胡侃海聊,在钢管舞女郎的胸脯正中和大腿外侧塞了不少小费,接着换了一个安静得只能听到自己啜酒声的清吧。

三杯黑啤下肚后,他决定开始追求丁安凡——他不介意这女孩的当前状态是不是单身,别说有未婚夫,就算是已婚也无所谓。他手头的项目还要持续一年多,期间大部分时间呆在上海,苏晴几天后就要飞赴普吉岛拍外景,至少要在那里呆四个月,时间和时机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

突然掉落的烟灰把麦世希从冥想中惊醒,他坐直身子掸了掸膝盖,发觉手中的烟和红酒都只剩下一半。

放下酒和烟,他起身从旅行箱夹层里拿出一本书,这是他有一天突发兴起去买的《秦观词集》,这本不怎么厚的书只让他的思绪回到现实了片刻,转眼又倒拨了回去。

说是突发兴起买那《秦观词集》,也不尽然。在认识丁安凡之前,麦世希对于中国古代诗词完全是个门外汉,而丁安凡则颇为精通,时不时还出口成韵。

对于司空见惯的都市情形,她好用古诗句来形容,比如绵延的地铁,被她形容为“银汉迢迢暗渡”;而从浦西往浦东,被她戏称为“又踏杨花过谢桥”。麦世希没想到一个理科毕业的女孩,能如此迷恋古典文学。

除此之外,丁安凡还有不少古风十足的喜好,一次麦世希看见她拿着一幅刚刚裱好的字,展开一看里面是个“凡”字,笔道龙飞凤舞,却又遒劲有力。

“刚买的?”他问。

丁安凡抿嘴一笑:“刚写的。”

“你写的?”

麦世希睁大眼睛又看了一遍,他相信丁安凡的话,却不怎么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可不干剽窃他人作品这等事。”丁安凡依旧抿着嘴笑,接着看了看表,“我还有课,不能奉陪了——你不用上班吗?”

麦世希不知道怎么向她解释,只好也看了看表,时钟指向下午一点,他每次来找她的时间都不凑巧。

但也没办法,他白天总比晚上要清闲许多,唯一能与丁安凡合拍的时间是周末,而周末她一般都不肯出来,他也不好勉强。

每次与丁安凡通完电话或者见过面,麦世希都会胸闷几分钟。

自从真正开始追求这个女孩以来,麦世希发觉她远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容易接近。她的笑容不是不温暖,态度也不是不亲切,她的声音和本人一样清爽,但就这样温暖的笑容、亲切的态度和清爽的声音,却能让他十次邀请失败八次。

麦世希知道丁安凡这样聪明的女孩,一定明白他的意图,他也不想瞒她。他宁肯她做出拒绝的姿态,无论躲藏回避甚至当面直言,他都能有很多办法更进一步。唯独这种温婉有礼的交往气氛让他毫无头绪,也没有类似经验可以借鉴。

以前屡试不爽的鲜花金钱浪漫情调乃至亲朋战术,在丁安凡面前没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而他真正的情敌也就是丁安凡的未婚夫,没见过面,也没见过相片,就连名字他也不知道。丁安凡的未婚夫此时正在国外,听说几年后才能回来。

见不到情敌,完全没有丝毫信息,所以根本无从下手制胜。而她未婚夫不在身边的事实,原本应该是麦世希绝好的机会,可这机会带来的所有期望却在丁安凡一次次巧妙的太极推手下逐渐落空。

终于有一天麦世希意识到,丁安凡的深不可测,远非那些女星能比,她看似毫不设防,却处处设防。

于是麦世希只好换一种追求方式,化之前的紧锣密鼓为和风细雨,不再频繁发邀请,而是试图真正了解她的生活,包括一切兴趣爱好。

这种方式他之前从未尝试过,此时仿佛在开垦一块处女地,显得谨慎笨拙。他不习惯在成功之前放弃,他自命拥有父亲遗传给他的惊人毅力和恒心,相信总有一天,丁安凡会成为他的女友。虽然她很特别,但毕竟是个女人。

那本《秦观词集》,就是在这种情形下买的。

在众多词人中,丁安凡并非最欣赏秦观,喜欢苏轼和辛弃疾更多一些,这与她稍带豪放的性格相符。然而她最爱的一首词,却是秦观所作,便是那首脍炙人口的《鹊桥仙》。

“你为什么最喜欢这首?”

问这句话的时候,麦世希正和丁安凡在街心公园散步,这次机会很好,丁安凡任教的高中正好开运动会,他也借路过之名去看望她,顺势邀请她到周围走一走。

“因为最后一句。”

丁安凡慢慢地走着,闲闲说道。风吹起她的风衣和长发,她双腿修长,肩宽腰细,穿风衣很好看,跳跃的发尾不时拂着她的脸颊,和她并排的麦世希也趁机好好端详了她一回。

丁安凡的皮肤很光滑,毛孔微细得几乎看不出,除了鼻子附近散落着几颗可以忽略不计的雀斑之外,其余部分简直无可挑剔。最可贵的是她完全素面朝天,而麦世希所接触过的女演员,搽上再厚的粉底也未必能达到这个效果。

那一刻麦世希很想揽住她的腰,但理智提醒他不得轻举妄动,结果他只轻轻拍了拍丁安凡的肩膀,轻描淡写问了一句:“是那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么?”

“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丁安凡纠正他道,“这个词牌的上下阕第五句最后两个字都是平声。”

麦世希望住她,自我解嘲地笑着:“和你谈诗词,我总是露怯。”

“露怯怕什么?”丁安凡扑哧笑了起来,“我顶讨厌和不懂装懂的人说话,还好你不是。”

听她这么说,麦世希颇为庆幸,他不懂装懂的时候也不少,只不过在丁安凡面前没怎么表现出来。

他喜欢抓住一切机会反客为主,谈电影电视,评导演明星,以及娱乐圈演艺界各种奇闻逸事,对此他是真正内行,不需要不懂装懂。而且对于这个领域,他遇到过的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都会津津有味地听,或者乐此不疲地问。

很可惜,丁安凡偏偏属于那百分之一。

麦世希侃侃而谈的时候,她一直在微笑倾听,也适时做出一些表情反应,但都没什么特别针对性,更谈不上热烈。可能对她来说,这仅仅是个普通的聊天话题而已。

换而言之,麦世希转移话题去谈论天文地理历史政治,想必她也是一样的神情,微笑、有礼,而且耐心。

“耐心”这个词在麦世希看来是绝大的讽刺,当听众展现出耐心的时候,往往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发言者所选话题的失败。他希望丁安凡真正被他的话吸引,而不是借助耐心。

投其所好永远都不会错,麦世希打算把话题重心转移到古代文学方面。他的出身门第在香港虽称不上豪门,也属上流社会,自小的家教有板有眼,古典名著必不可少。有这样的基础,在加上他的高于常人的智商和悟性,没过多久,丁安凡提到的古诗词,他都能跟着接上不少话。

“我买了一些书,你帮我看看好吗?”从街心花园出来之后,麦世希叫住了正打算告辞离去的丁安凡,“我的车就停在前面。”

丁安凡随着麦世希走到车子旁边,一眼就看到了后座上堆得很夸张的书,各种各样的词集诗集。

“你在书店里也能疯狂shopping啊?”她大笑道,“你厉害的!”

“唔,……嘿嘿!”麦世希觉得自己的笑容从来没有这么憨厚过,“我觉得有些诗词实在是绝品,不买可惜。”

“每位名家都至少有一篇绝品佳作。”丁安凡从书堆中抽出那本《秦观词集》翻看着,“你这一点跟我有些像,我总会为了一篇小说买下整本书,或者为了一首歌买下整盒CD。”

麦世希满足地看着《秦观词集》的纸页在丁安凡纤细如葱的手指间翻飞,这本词集他是有意放在一个引人注目的位置,封面向外,其他的书名多少都会被遮住,唯独这一本的封面四个大字全部露了出来。

“这本词集有点问题。”丁安凡翻到其中一页,微微蹙眉,“这首词不是秦观的,是晏几道的。”

“哦?”麦世希凑过去看,丁安凡说的那词是首《生查子》:“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

“看风格似乎和其他词差不多……”麦世希也把眉头皱了起来,“也很柔情婉约。”

丁安凡轻轻笑了起来:“我给你看另一首,也是写李师师的,看看风格有什么不同,喏,这个。”她翻了几页,指给麦世希看。这首是《一丛花》:“年时今夜见师师,双颊酒红滋。疏帘半卷微灯外,露华上、烟袅凉飔。……”

麦世希把两首词反复看了两遍,说:“似乎的确有些不太一样……”

“不是似乎,是肯定。秦少游笔下的青楼女子,无论写情描色,都感觉比晏几道要活色生香许多。”丁安凡把书合上还给麦世希,微微一笑,“不过这也是我一家之言,可能我喜欢秦观多一些,所以看同类型的其他诗词都不顺眼。”

麦世希拿着书翻到中间,用小指偷偷把这一页事先的折角抹平。

“我同意你的看法,你看秦观的这一首,声情并茂,活灵活现。”

丁安凡歪头看了一眼,见麦世希正指着秦观的《河传》:

“恨眉醉眼。甚轻轻觑著,神魂迷乱。

常记那回,小曲阑干西畔。

鬓云松、罗袜刬。

丁香笑吐娇无限。语软声低,道我何曾惯。

云雨未谐,早被东风吹散。

闷损人、天不管。”

“唔,不错,这首挺好。”丁安凡不置可否笑了笑,“不过我不喜欢这首,太过直白,少了很多美感。”

这句话在麦世希那里盘旋了半天还没落地,他不能肯定这句话是不是一语双关。不过天底下的事情都是公平的,自己既然能用诗词来暗示什么,人家也可以用评论来表达什么。

骤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反倒让麦世希愈加沉浸在先前的回忆中,直到音乐重复了很久他才回过神来。

他抓过手机按下接听键,努力平复刚刚涌上来的烦躁情绪:“喂?”

“世希,是我。”

“爸爸?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麦世希有些紧张,父亲这么晚打过来电话,一定有事。

“给方老板的支票背书了吗?”

“嗯,很快就可以入帐。”

“好。”

“有什么问题吗?”

麦世希知道父亲说的方老板是方中坚,金融界大鳄之一,常与冠基影视公司合作,是主要投资商。

“没有,我只是提醒你一下,你刚接手没多久,如果没有守约,我们以后会很麻烦。”麦冠基的声音听起来比刚才缓和了许多。

“我明白,您放心吧。”

“好,晚安。”咔嗒一声,对方挂了电话。

放下手机,麦世希想继续回忆丁安凡,却发觉脑子里晃来晃去都是罗芷歆的倩影,他心烦得睡不着,起身冲了一杯咖啡,慢慢啜饮到曦光微露,然后和衣卧在沙发上小寐到天光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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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室里突然出现了一座通向仙侠世界的传送门!人们为了从门后泄漏的一点灵气而欢呼雀跃,张青已经走入传送门,去领略更为广阔的天地。地球上的人们为了偶尔诞生的一颗灵草而争夺时,张青已经一把一把的往兜里揣。当有人打破身体极限自得意满的时候,张青却开始朝着长生不老的方向前进。等到外星人在几万光年外发现灵气的来源赶到地球的时候,成仙的张青正在这里等待着他们。
  • 半生清安半生狂

    半生清安半生狂

    她穿越而来,并没有所谓的女主buff加成,平平淡淡过了几年,本来可以清安一生的她,却为了他,放弃了平淡的生活,陪他一起走上了称霸天下的道路。(本文是穿越文,今穿古,内容可能会有点沙雕,单男女主,不喜勿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