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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灵魂的事(5)

午后小品

周日晚上睡得久了点,周一的下午趁着精神好些,决定出去走一走。虽说已入秋,在日头底下,还是感觉炎热,我撑了一把梅花阳伞。这伞不同于我之前那柄细长,象牙色带隐约云纹的阳伞,它在象牙色的底子上多了一层黑色蕾丝,除了闪闪亮的丝线不是很讨我喜欢,精致的刺绣还是很文艺的。我总是会被一两样美丽的东西影响心情,平日里我不是个矫情的人,这回因了这伞,想起小时候走过的一道小巷。我也曾经在文章里写过这条小巷,很有点戴望舒的《雨巷》的感觉。我很喜欢那薄阴的、小雨轻霏的天气,觉得整个人都清爽爽的。撑着一把伞,听着雨滴打在伞上的微微的噼啪声,两边是浓密的树荫甬道,抬起头来,看到槐荫下漏出的一点点天青色,雨点也跟着落在脸上,凉凉的一种触感。巷子的尽头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屋,我每天都要在里面倘佯许久。书店装修得很简单,有点黑瓦白墙的韵味。书大部分也是摞在中间,随人翻翻。我已经不大记得店伙计的样子,似乎他是不大喜欢别人久站在那里的。他对我还比较客气,不知道因为我那时年纪小,还是因为我总是会在走的时候带一两本书走。有一天外面哗哗地下着大雨,很多人都焦躁地等着雨停。我在那里翻彼时颇热卖的复古文集,店伙计在对面打瞌睡,面前摊了一本小说。他间或抬起头,看看我,犹豫了很久,还是什么也没说。我走的时候,他似乎漫不经心地说:“我这边有凳子,累了可以坐。”然后,又面无表情地收钱,利落地将书装进塑料袋里。那时候雨小了,但是还没有停。我走出来的时候,闻得见一股雨水混着泥土的腥气,因为穿了裙子和凉鞋,也不怕路边的积水溅到身上,所以走得很随意。我手里撑的那把伞,也是临出门时候,家人随手塞给我的,平日里最常见的青花底子的伞。可是那条我走了无数次的小巷,因了尽头黑瓦白墙的小书店,和两边的绿茵,让我的心很安静。

再长大些,到一个亲戚家去做客。她家里搭了一个麻将台子,整夜都有人在那里搓麻将,头上是昏暗的一盏日光灯,仿佛昏暗无边的众生。我因为赌气和家人说可以住满一个月,父母又不好马上丢下工作跑到另一个城市来接我,因此也只能捱着,有一日碰巧经过黄鹤楼书店,大约因为这名字的缘故,造得古色古香,推开雕花的朱漆大门,搁书的架子都是精美的木头。这书店很大,到处是一摞一摞的书。新书有一种好闻的墨香,我入了迷,每天都来。有一天下午天气异常的炎热,到了黄昏时分,下了大暴雨,我错过了回去的时间,索性就坐在一摞书上继续看,总想着把这一章看完就回去,结果看来看去,突然头上的灯就灭了。原来早已经过了21点,我全神贯注得早已对周围的人声置若罔闻,而书店的人也没有注意到书案下坐着个孩子在看书,径自锁了门就走了。据说,亲戚家因为走失了我四处去找,多亏了小表姐记得我提起过经常去黄鹤楼书店,居然就找过来了。我在黑暗中正数着从窗棂里漏进来的光束,突然听见叮当的钥匙响,是亲戚不知道怎么找到了书店的人来开门。也因为这次经历,亲戚觉得责任重大,亲自将我送回了家。在亲戚家的一切都很模糊,她家的斑驳的朱漆阁楼,搓麻将的台子,那盏昏暗的日光灯也都是暗昧不明的记忆,而我唯一鲜明的印象,居然就是黄鹤楼书店,明瓦瓦的灯光,书香扑鼻的屋子,仿佛一个光明温暖的世界。

在美国的时候也去过几次书店。Barns &;Noble 里还有咖啡和茶点卖。收银小票上面还有下次消费打折的折扣券,长长的一条。店里飘散着黑咖啡苦香的味道和有点甜腻的西点香气。门口处摆了一排书架子,上面是打折的过季书。随便翻了翻,都是比较实用的比如房屋修补术、家庭插花、办公室里的政治和交谈技巧等书。贴着醒目的大红标签,有的书才只卖几元钱,印刷得精美的大画册降价了还是要几十美金,不过比起网上书店,仍然不占价格优势。从此,买书成了一种循环的形式。我的书都干干净净,英文书和讲英文的世界一样实际,任何敏感的情绪蔓延都不利于书的转卖。我花一百多两美国银子,买了一本财务书,看了一季,没舍得卖,过了第二季就已经降了三分之二。对于书,美国人讲究简单,易懂,不留涟漪,所以我很难能找到那些文字优美,描写细腻的文章和书,倒是经常在电影里能听到感人心弦的对白。由此,我也开始遗忘了书籍带给我的那种微妙的相通,耽溺和隐约的快乐。经常形色匆匆,更加没有闲暇在一个悠闲的午后,就着温暖的阳光,读一本好看的书,而周围一片寂静。

都说,人生忧患识字始,其实,一切都是和心意有关。有很多时候,我们希望可以人生重来一遍,纠正我们经意不经意的不圆满。不过,人生倘若能重来一次,我还是不愿意将这深藏在记忆里的、读书的快乐删除。

写在爱情边上

记得上中学的时候看过费尔巴哈的一段话,其中说:“倘若我不能爱我自己,我怎么能爱别人……”少女时候的我对于爱情蒙眬难懂,但是对于爱的责任却有着非常明确的概念,那就是,爱情绝不是仅仅两情相悦,那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付出,爱是为了让自己爱的人快乐和幸福。在人们的心中,也许爱情是最美好的向往。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小爱神丘比特自从降生就不曾长大,直到激情之神出生之后,小爱神才成长为一个成熟俊美的青年;对爱情的痴狂轻易就让魔鬼俘获了浮士德的灵魂,而他到死也不觉得遗憾。

尽管如此,我知道现实中没有完美的爱情,所以爱情成了人们唯一的精神上的奢侈。每一个女孩子也许都会有这样的梦想,希望自己爱的人,具有神性的光辉,希望他美好得像画卷上的人物,抽象、高贵、典雅,可以作一世的珍藏。但是做梦的常常都是女人,尤其是中国的女性。孔子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正是女人从感情出发,小人从利益出发,都难以理论。这多少概括了大多数女人敏感、浪漫而又不实际的天性。

而我记不得在什么地方看见这样的一段话,大意是说中国的女人都很功利,物质的功利,或者是精神的功利。物质上功利的女人有手段有办法,所以常常能人财两获;精神上功利的女人没有手段更没有办法,因此就只好望洋兴叹。这话说得实在中肯,你不得不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可是我自己,宁愿还是当一个精神功利的女人。而实际上在我看来,爱情是绝不可以和功利画等号的。追求物质的人,是不会有爱情的,因为一旦有了爱,女人总是像戴了有色的眼镜,绝不会看见自己爱人的缺点。即便有一百个人对她说,她的爱人是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她也还是认为自己是他最后的唯一的爱。倘若女人迷失到这样的程度,也就很难有心思注意他的财政问题,即使她注意了,也并不影响她去爱他。所以,常常看见为情所累的女人,不论年纪多大,沾惹了一个情字,总是难以自拔。受了伤之后,她会说:“我再也不要相信爱情了。”可是真的有一天有同样的爱情摆在她的面前,她还是觉得要赴汤蹈火,再所不辞的。也许,这就是女人的悲哀。然后还要被男人冠以功利的目的,竹篮打水一场空。

女人是太感性的动物,因此常常会美化心爱的人。写爱情小说的女人,男主人公一定有非凡的特质,能让女主角心神荡漾,也一定会让她心碎。曾经有部网上小说《惜红衣》,描画的就是一个理想的男人:英俊、富有、高贵而决不滥情。但是偏偏就是一个悲剧的结尾,因为那个男人不爱她。写小说的人一定也知道这样的男人绝无仅有。所以只能这样收场,不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往下编。如果真有这样完人的话,那么他的钱从哪里来呢?这样美好的人性,生意场上怎样吃得开呢?没钱的男人,买不起保时捷,穿不起阿曼尼,更不用说进高级的俱乐部。就算他含着金钥匙出生,或许他也没有那样的快乐也未可知。

但是正因为女人对男人的期望值,所以男人总觉得,如果有钱或者有名,他就可以征服女人。这真是一柄锋利的双刃剑。几乎将所有的人性剥离得清清楚楚。人性之复杂,才会有爱的痛苦。动物世界里爱侣的关系相当的简单,最强壮有力的雄兽才能有交配权,因为雌兽知道只有这样的伴侣,才能保证自己的后代可以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生存。而人,除了本能,还有思维和感情,因此不会仅仅凭外表而取舍爱人。人的爱情因此有太多的因素,不能一一分解。

美国有部轻喜剧,女主角在失恋之后推论出男人就和公牛一样,没有持久的爱情。公牛决不会和同一头母牛交配,而男人也理所应当是负心薄幸郎。为了不致引起公愤,影片最后还是让女主人找到了心怡的爱人,并就此推理,男人不是公牛,而爱情也会有完满的结局。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的人,推算出爱情的抛物线大概是三年,这个爱情的保鲜期此后又下降到一年。在我看来,忠诚的男人不是没有,负心郎也决不在少数。但是男人的本质是希望臣服的女人越多越好。当年辜鸿铭为纳妾制度辩护,振振有辞曰从来只看见一个茶壶、四个茶碗,有谁看见过四个茶壶、一个茶碗呢。

对于爱情,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观感。但是说到对男人的态度,我还是赞成张爱玲。虽然,她的爱情也同样的千疮百孔。爱情来的时候,她心醉神迷地说:“她的心低下去,一直低到尘埃里面去……”但是当她发现自己的爱人在玩弄自己的感情的时候,她还是很坚决地离开了他。尽管后来胡兰成出言引诱,她还是很干脆绝然地了断情丝。即使她是像自己所说的那样——不会自杀,也不会再爱人,只是萎谢了。但是她处理爱情的方式干脆,湛然,决不拖泥带水,到底是让男人吃惊。

杏花

凡·高曾经写道:“我把画架摆在果树园里,在室外光下画了一幅油画——淡紫色的耕地,一道芦苇篱笆,两株玫瑰红色的桃树,衬着一片明快的蓝色与白色的天空。这大概是我所画的最好的一幅风景画……”可是我最爱的,却还是他笔下的杏花。在这个风雨过后的夜晚,我突然想起来这幅宁静秀美又祥和的画面,原来一直在心中,挥之不去。

雨中

今天搜到朋友送我的一副旧画作,淋漓的雨中一个独行的背影,很喜欢。那色彩也是非常幽深的蓝色。可是清亮的雨点落在伞上的描画,却充满了动感。让我想起从前的自己,也曾经有落寞的心情。喜欢下雨,因为可以给自己一个软弱或者悲伤的理由。其实我那时候并没有表面那么坚强,可是现在的自己回头看,只看到过去的一个软壳子。蜕变,其实并不是一个太辛苦的过程。其实每个人害怕面对的,都是过去软弱的自己。

我很久没有写文章。随笔也不过是一时的白话心情。我怀念往昔,在漏着阳光的梧桐树下,悠闲而有点无聊的心情。我也怀念突然在转眼之间,看到窗外的校园里,金色的银杏树美丽的光彩。更多的时候,每当下雨的日子,我一个人记载心情的文字,悠然带着理想的空灵。

现在的我和从前那个总是带着些轻愁的女孩子不同——豁达,随心所欲,但是也犀利。唯独保持了从前的那种淡然的心情,不愿意在人群中同行,去调整自己的步子。以前一直想写一篇文章,叫自由行走的人。彼时,我一只脚在理想中,一只脚还没有脱离现实,所以行走在一个人迹罕至的世界。我喜欢那个世界的安静,有时候也会因为寂寞而跑出来看看热闹。

倘若有一个落雨的夜晚,享受雨声敲到心里的那一种单调的平静。窗外是一点点晕黄的灯光,我总觉得是适合写文章的。然后常常会回想起从前的一刹那的感动,一瞬间的惊艳心情。我还记得那时候写字的时候,因为有雨的润泽,每个字在笔下都有声音。曾经我住过的地方,有爬山虎浓密的绿茵,靠窗有蜿蜒的常春藤,雨声,润着苍翠的喉舌。我在雨中折过碧油油的芭蕉叶子,也淋着雨去采摘野生的曼陀罗花。我喜欢烟雨迷蒙的世界,也喜欢在蓝天白云下突然袭来的暴雨。仿佛狂风暴雨的往昔,略有雨痕。

有时候很舍不得离开现在的住所,那样清幽美丽的景色。每天看到的高大的橡树和绿草,野生的水仙花和芦花摇曳在湖面上,轻捷的鸟儿在屋檐上扇动翅膀。开门的时候,有小壁虎从脚下倏地穿过。甚至连花园里的野草,也开着清丽的紫色小花。养的兰花渐成气候,收集的水晶玻璃,也已经可以摆满整个收藏架。

离开宁静美丽的法式园林,也许意味着隐居生活的结束。新居是一座精巧的复式小楼,红色砖墙,经典的南部建筑,唯一少的是自然的景色和宁静。而且没有太多的自由空间可以享受。一个人之所以需要自然,也许是因为,不愿意被淹没在尘嚣之中。我实在喜欢有一扇可以看得见风景的窗户,给我即使不在人群之中,也绝对不会落寞和孤单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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