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相识当然不是泡妞的最佳策略。大刘贵在坚持,几乎天天都呼朋唤友约我一起吃饭。渐渐,他的豪爽性格倒是慢慢让我解除了戒心。可是第一次吃饭,我坐在他对面,虽然饭香扑鼻,却始终夹杂着脚臭。实在忍无可忍,偷偷掀开桌布,将桌下十几双脚一一看过去,赫然发现是他脱了鞋子。于是我不满地斜了他一眼。这一眼,几乎让他打个冷战,立时收敛。
后来,大刘倒是没在吃饭的时候脱鞋,可是那件油渍的黑西装仍然穿了相当长的时间才丢掉。我开他玩笑说:“这群人里,就你最像是个跟班了,还老说别人是跟班。”
大刘对自己跟班的要求是,坚决陪他一起和我吃饭,但是禁止私下和我接触。这无赖耍得其实没有任何作用。通常我一回家,手机和电话都会齐声响。没多久,大刘那点秘密已经不是秘密。还有一次,大刘终于决定要单独约我吃一次饭。可是他后来自己承认说,自从有了主意就开始哆嗦,后来还是把一干人等全都叫过来,陪他上阵。大刘也动过其他心思,那会儿我喜欢看设计杂志,他折腾了一大包要送给我看。比如他会到我常去的餐馆说,但凡我去,无论单独还是和朋友,一律记他账上。以至于到后来,他干脆说,假如你不喜欢别人帮你付钱,所有的发票都拿来给我报销。
这简直是武侠小说。走到哪,要付钱的时候,店家说:“客官,有位大爷已经付过账了。”
无奈我牢记着祖训,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坚决不肯顺水推舟。最后,大刘只好开始从浪漫角度下手。几个手下分析,世界上没有女孩子不喜欢浪漫,世界上最浪漫的地方在巴黎。假如是在巴黎,没有几个女孩子可以抵挡浪漫的攻势。所以,大刘虽然从没送过我一朵鲜花,却动用了身边所有的人来说服我和他去巴黎度假。度假的附加值是,巴黎最美丽的衣裳,完全不用自己埋单。
我没听完,就笑起来:“你连单独和我吃顿饭都不敢,还巴黎度假?”巴黎之行就这样被我笑没了。大刘开始剪指甲,理发,换衣服,讲卫生。他打扮起来倒是相当不错,只是经常会几千美金的西装,搭配一条30元买的涤丝领带。我也从来不说破。某年冬天又是一群人跑过来约我去吃饭,大刘破天荒没坐在我对面,他特别地坐在我旁边。这时候才发现我对面坐了一位斯文秀气的女孩子。女孩子始终笑靥如花,大刘则顾左右而言他。吃完饭,大刘又破天荒地没有先送我回家,而是先送了那位宋小姐回家。
宋小姐下车后,大刘问:“你觉得宋小姐如何?”我连声夸奖说:“温柔大方,气质典雅。”司机小刘回头说:“追我们头儿可紧了呢。一天一封情书。本来今年刚结婚,调到这儿以后,就开始闹离婚。如今婚也离了,就等着我们头儿娶她呢。”
大刘有点得意,有点酸楚,有点彷徨地说:“缠得我有点怕。”我这才发现他新理了发,青茬茬的短寸,似乎很有点残酷青春的味道。我很知趣地没接他的话题。又过了几周,我突然又看到大刘。这回他是一个人,连小刘也没带。那年的冬天很冷,而且光秃秃的很灰。大刘穿一件褐色的皮衣,还是青茬茬的短寸,他若有所思地在那里踱来踱去。看到我走过来,就问是否可以一起去吃饭。他头一次单独行动,让我十分好奇:“你那几个胶皮糖呢?”
他嘿嘿一笑:“随后就到。”那天大刘说话词不达意,讲了半天,原来是他的一个朋友办理加拿大移民,很赚了一笔。据说,在加拿大买了豪宅良田,修了偌大的游泳池,却从来没游过,原来就是看着舒服。
他犹豫地问:“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弃官从商?”我笑眯眯地拍拍他的肩膀:“少爷还是老实当您的官吧。”这是我最后一次和大刘见面。他破天荒地喝醉了,醉酒的人,经常会失控。他说了很多心里话。此后不久,我便离开了那座城市,而且一去不回。我走得匆忙,所以并没有联系大刘,我也没有想过,他是否会像往日一样因为没有我的消息而惊慌失措。有一日,偶然在异乡的街头碰到他的随从之一,擦肩而过,我上车的时候,才看到他仓皇地追过来。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后来恍惚听说,那位权贵虽然还在位,可是已经失势,牵连了不少亲信。不知道大刘是否也会受到影响,也不知道他是否顺应时势,娶了温柔大方的宋小姐。大刘喝醉酒那天,我才知道,他原来并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14岁就上少年班大学,不到25岁,就已经拿到博士学位。他虽然外表豪爽狂放,内心却细腻敏感。
大刘说:“原来爱一个人的心,这么难放下。”
浮世绘——薇薇安
薇薇安是我几年前回国在上海认识的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我回上海依然只是过客,或者是浮在人群之外,但是也少不了和朋友的寒暄和应酬。阿卡也是其中之一。像许多上海男生一样,阿卡虽然年轻,但是人情世故已经懂得不少。他听说我回来,坚持要为我洗尘。
阿卡和我约在一家上海本帮菜馆,只因为有一次我无意说,这家的糯米藕做得实在糯香好吃,而且环境也还算清雅。阿卡还说,要带一两个朋友来助助兴。我就是这样认识了薇薇安。她并不是上海人,可是因了上海这多少有些欺生的环境,因此更加极力地融进上海人的圈子。所以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她的打扮和样貌,乍一看就和上海的女孩子没什么区别。薇薇安上海话说得还有些蹩脚,可是她的身上有一些特质,还是让我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薇薇安也对我多看了两眼,只是她的打量和她的眼神一样,带有太多的层次:审视、比较、好奇还有戒备。那顿饭我吃得索然无味,尽管阿卡十分的周到和殷勤。可是薇薇安的目光和问题却让我颇不自在。
在阿卡结账的时候,薇薇安悄悄问:“你这双鞋子是哪里买的?很灵的。”我看看脚上那双淡紫色的便鞋,连自己已经不记得在哪里买的。薇薇安又说:“哎,我的脚太大,根本穿不了这样的鞋子。”确实,薇薇安很高,可是因为瘦,倒也还相称。耳际垂着大大的耳环,嘴角有一颗黑痣,眉毛高挑。她并不是个美人,但是却有些莫名的妖娆感。
后来,我、阿卡和其他几个朋友又聚过几次。薇薇安几乎每次必到。渐渐地,我对于薇薇安的精于算计和凌厉颇为印象深刻。譬如,她可以在聊天的时候很巧妙地打听出对方的薪资行情和家庭背景,并且在经过比较之后调整对人的态度。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初见到薇薇安的时候感觉不自在的原因。但是,因为她算得是阿卡的朋友,所以我还是温和有礼地待她。只是对她探头探脑的问题一概含糊而过。
薇薇安显然家境并不富裕,所以她在穿着打扮上可谓用尽心思。她不但熟知路边的外贸小店,更对商店中何时进行大甩卖也一清二楚。薇薇安显然也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如何遮盖自己的缺陷。她高瘦,并不曲线玲珑,可是腰部的线条却宛若水蛇,因此她最喜欢穿的莫过于露脐装或者腰身紧俏的衣服。薇薇安对于阿卡的热情,明眼人一看便知。可惜阿卡始终装糊涂。
我回美国的时候,薇薇安坚持要了我的联系方式。只是,我没想到,后来我真的在美国碰到了薇薇安。正向她说的那样,世事难料,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只是,此时的薇薇安已经和我在上海看到的那个女孩子略有不同,她已经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女儿。薇薇安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是如何认识现在的丈夫。可是,阿卡告诉我,薇薇安的丈夫其实是阿卡公司的一个中层管理经理,从美国派到上海来工作一年,其实已经人到中年,有妻有子。大约是在异国太寂寞,薇薇安常常带他出去,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后来,美国人要回美国,薇薇安又恰到好处地怀了孕。就这样,美国人虽然回了美国,可是另一端线却还在薇薇安的手里攥着。说到这里,阿卡在线上打了一个诡异的笑脸给我:“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我当时要装糊涂了吧?”
可是,阿卡摆脱了薇薇安,我却没有。我并不清楚,薇薇安执意要和我保持联系究竟是为了什么。可是,她给我的感觉就和我初见她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薇薇安不止一次地打听我的状况,并且多次提出要到我家中做客。可惜我实在没什么心思下厨,每每都约在餐馆了事。
她的丈夫看起来人不错,虽然并不英俊,但是五官端正,衣着整洁。薇薇安的这一搏显然值得。薇薇安和丈夫与前妻生的孩子似乎也相处融洽,虽然她和我抱怨过几次,可是那抱怨也不显山露水。她对于自己如今居住的房子似乎相当满意。
有一次不知道怎么她的话多了点,告诉我她在上海的住所狭窄而且寒碜。“你哪里知道我那时受的苦。”她说。我无言。可是,她仍然喜欢比较,喜欢有一种比人强的优越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她的这些微妙心理,我却佯作不知。
阿卡说,这可不符合你做人的风格。他曾经多次说过,我虽然为人友善,但是却并非人人都可以做我的好友。言下之意,颇有些不解。阿卡不明白,薇薇安的精于算计和凌厉,必然是曾经受过多次的打击,而她又太不甘这样的命运。我并不知道薇薇安是否真的爱她现在的丈夫,可是她看起来至少幸福快乐,这也许是她当初一直没有的东西。她再和我提起在上海的日子,难免流露出曾经的自卑和绝望心情。总让我无言以对。
后来,薇薇安丈夫的前妻换了工作,把孩子也一起带到了另一个城市。为了能和孩子多见面,薇薇安的丈夫也搬迁到了那个城市。薇薇安对此虽然颇有微词,可是却从来没有在丈夫面前表现出来。现在,薇薇安偶尔会给我打个电话,因为见不到,她放松了很多,有时候还会和我说一些真心话。我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我记不得何时看过一篇微型小说,讲得是一个叫薇薇安的外地女孩子在上海打拼天下。她的薪水有限,家境也并不宽裕,而办公室里的女孩子争奇斗艳,令她无颜以对。所以,这个叫薇薇安的女孩子努力存了两年的薪金,在美美百货,买了一件九千八百元钱的裙子。从此,薇薇安的处境开始变得微妙,办公室的同事开始揣测她的来头,并由此对她不由得另眼相看。如今,我遇到了一个真实的薇薇安。只是,这个真实生活中的薇薇安,运气更好一些,而且也更精明。
和我在一起
从前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间有个细微的情节,小蝶记得很清楚,或者因为那个细节,透露了娇蕊对振保的爱——她趁他不在的时候,坐在他的房间里,坐在他的大衣旁,让他的气味包围着她,点起他的香烟,整个人陷入到那湮湮的雾中去。可是这烟雾,多少带了点情欲的色彩,或者因此使得振保对娇蕊的爱情蒙上欲望,令小蝶所不喜。
小蝶也有爱情,她爱的人,具有威武的男子气。小蝶第一次见到他,也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季。屋子有点暗,虽然大,也拥挤了人。每个人轮流和他握手寒暄,他最后才到她面前。日光灯下她的脸,有种安静的美丽,他的眼睛突然被刺,寒星一样的光芒,倏地闪过去。后来小蝶又遇到他,可这一次,他却并不看她。即使两个人的对话,他微笑着,有点躲闪。她却莫名的紧张,这个人,有种凛然的霸气,但是却有一双柔和而令她心跳的眼睛。那次见面,并不叫小蝶愉快。
以后数月,她渐渐地忘却了他。时光五月,让她想起淡雅的槐香。这座陌生的城市,渐渐演变出一种熟悉和温婉。她又遇到了他,相逢自是有缘。他微笑着开了个玩笑,那天她穿一件黑色的开司米外套,戴着晶莹温润的珍珠,可是她的眉宇间有远山一样的哀愁,他似乎想要逗她开心。她笑了,如同枝上绽放的花朵。
只匆匆擦肩而过,他走过了,她忍不住回眸,只看到他的背影。从此就变成宿命。这以后,她或多或少地会看到他,可是,却只有远远地。再后来,她的事情快做完了,她也没有去回想为什么每次经过他的门口,她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张望一下。而他每次经过她的位子,也会下意识地瞥一眼。
她因公找过他一次,他温和地看着她,他的眼睛有点疲惫,可是却洋溢着快乐的光彩,或者是因为小蝶的缘故。他耐心地帮了她,远远超出她的期望。那一天,小蝶的心里,如同春风拂面。
他的桌子上摆满幸福的家庭照,可是小蝶却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办公室里似乎只有他是存在的,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是大部分时间,他都不在。到他办公室短短的二十米距离,在小蝶心里,横延婉转。她每次去,都绕道而行。
有一次,他带她出行。日光流火的夏日,这是他的车子,充满婴儿和家庭的混合味道,她不适应。他察觉,关切地朝她看过来。一路上,她听到他不停地接电话,却依然能够平稳快速地掌握着车速。他原来是这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