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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采薇采薇

“薇”这东西名气太大了,但此前自己一直不知其到底为何物。

伯夷、叔齐耻食周粟而隐居首阳山、采薇而食之的典故说的是一种高洁;而读《诗经》中的《小雅·采薇》,从“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又总让人有故国家园何处在的感觉,满心的怅然。

最初望文生义,想这“薇”是不是野蔷薇呢?以至于自己曾经尝过野蔷薇的嫩叶,居然木渣渣的,实在不好吃,后来想想,应当是一种草类的植物,而不应是木本的,但到底搞不清,仍是一肚子疑团,这疑问还是在读到《毛诗品物图考》后才解开了——上面注有:“薇,巢菜,又名野豌豆。”书中有图,上面一片片椭圆形的对叶,想想一笑——原来是它!

我们那地方称野豌豆为“荞荞子”,我此前一直不知这几个字到底该如何写,后来翻《本草纲目》,李时珍记有“又有野豌豆,粒小不堪,惟苗可茹,名翘摇,见菜部”。原来唤做“翘摇”,家乡读做“乔乔”显然是略略读走了音的。

李时珍还有一段话:“翘摇,言其茎叶柔婉,有翘然飘摇之状,故名。苏东坡云:菜之美者,蜀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因谓之元修菜。陆放翁诗序云:蜀蔬有两巢。大巢即豌豆之不实者;小巢生稻田中,吴地亦多,一名漂摇草,一名野蚕豆。以油炸之,缀以米糁,名草花,食之佳,作羹尤美。”

查东坡所说的元修菜,出自其赠巢元修的诗《元修菜》,即谓巢菜,东坡易其名为“元修菜”显然是玩笑,他并在序中称:“余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元修适自蜀来,见余于黄。乃作是诗,使归致其子,而种之东坡之下云。”

诗中开篇便说“彼美君家菜,铺田绿茸茸”。——显然是大量种植,又有“豆荚圆且小,槐芽细而丰。种之秋雨余,擢秀繁霜中”。在我看来全然是对翘摇的写实,后面则将巢元修种植巢菜之功与“张骞移苜蓿,马援载薏苡”相提并论,苜蓿与翘摇有些相近,东坡这样写,似乎可以说明巢菜并非苜蓿。

不过儿时并不知道这些,我们那里的翘摇压根儿就没有大量种植的,算是一种杂草,多生于麦田之中,四五月间,麦子窜得很高了,走到里面,拨开看,常常可以看到攀附在麦秆上几茎柔柔的藤蔓,叶极小,呈长卵形,丛丛对生,开一种紫红色的花,粉嫩嫩的,很好看。

翘摇的嫩头应当可以炒食可以汆汤,但在我记忆里家乡人根本不食此物,所以味道如何至今未曾尝过;翘摇子结实时如微型豌豆,但狭长些,熟时壳作黑色,将熟未熟时半黑半青,可摘下去籽,置口中吹之,呜呜然,在水边听来,那声音清脆而悠远,如一缕轻风飘过水面,飘过大片的麦田,直到遥远的天际。

吹过那玩物不久,麦子似乎也就黄了,然后天上就会有“麦干草枯,我哥回么”的叫声——那是子规鸟在叫,声极凄凉,儿时听来总有说不出道不明的意思在里面,满满的,然而去想时却又失落了什么——这感觉在后来读到《采薇》时依稀间竟意会了。

翘摇子的籽黑而小,是可以采了回去吃的,父亲说这东西做成粉极佳,仅次于绿豆,比豌豆、蚕豆粉都要好,然而自己终不曾吃过,想来不免遗憾——因为这东西现在在麦田几乎绝迹了,大量除草剂的使用,使得这童年的玩物几乎已无藏身之地了。

(补:前些天一家人去所在城市的南郊挖荠菜,居然在一处河边花丛中发现大量翘摇,要么贴地而生,要么就附在其他草上,采了一些嫩头,回家汆了一些在汤里,不及豌豆头嫩,略涩,有草味,但说不上难吃,好歹算是食过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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