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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浪漫樱花

楔子

冷幽在石洞中渐渐从昏迷中醒来,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体内正被“噬心蛊”疯狂地蚕食着,那种剧痛是无法形容的。没有“贵妃七日散”的压制,“噬心蛊”就会在体内被唤醒,这是“摄魂铃”杀手组统治手下最有效的方法。

但是他笑了,因为他真正做了一回自己,虽然他亲手杀了主上,背叛了“摄魂铃”,也因此失去了“贵妃七日散”这种续命的解药,可人生在世若失去灵魂,如行尸走肉般那又有什么意义?

想到这里,他不禁放声大笑,虽然体内被“噬心蛊”折磨得已经快要到濒临崩溃的边缘,但他依然笑得如此豪迈。

“人生得意须尽欢……哈哈,莫使金樽空对月……”

但见他拿起一把阴森妖异地宝剑,双眼中爆射出比刀刃还要凛冽地精光,激荡丹田之中的内力,将它传递至剑身,那宝剑犹如置身于火炉般炙热,发出紫红色的剑芒,剑身上的一个个奇异的文字开始像水纹般波动,让人目眩神迷、恍惚不定。他的人和这把剑开始渐渐虚幻朦胧起来,身影一动,风云变色,如狂风暴雨般地剑招在石壁上留下一个个龙飞凤舞地字体。

“吾乃冷幽,曾为‘摄魂铃’之杀手也。世人视我为恶魔,然确如此。人命由天,唯力抗之。纵横江湖数载,无一宁日,所属名誉,不足道哉!命绝于此之时反而明心见性,有所感悟。吾有幸在有生之年挣脱傀儡命运,虽死犹荣,但有一事未能如愿,实乃终身憾事。轩辕无双乃吾知己,皆为寂寞。巍巍傲来峰,天涯中秋日,约战峥嵘顶。吾在临终之际写下《无名剑谱》,望人能够继承‘闇汐’之剑。修此剑法即为吾之传人,望念及香火之情,赴我昔年之约。习武习德,练剑修心,剑无善恶,魔由心生,天下之事不可草草而论。此虽魔剑,我亦剑魔,然魔剑可杀歹人,剑魔可诛奸臣。人心最恶,毋坠深渊,切记,切记!”

“呛——”冷幽还剑入鞘,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萎靡无力地坐在地上,良久,他眼中的光芒渐渐淡了,他身上的体温渐渐凉了,如一片落叶在秋风中泯灭……

正文

明朝,洪武三十年,农历丁丑年。

阳春三月,正是和风絮柳、春意盎然地时刻,樱花盛开的太浮山上更是如诗如画,可是方凌的内心却感受不到这诗一般的意境。此刻,方凌身上正有一股阴寒之气正在蠢蠢欲动,仿佛是一头羊群里将要苏醒的猛虎,哪怕只是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都会将它唤醒。

若在平时,方凌可以运功行气,将这股刚漏出苗头的祸端压制住,可是,如今他和堂妹方欣怡在一起,他不能那样做,因为他练习的武功“幽鬼冥影术”和“玄阴指”是见不得光的。

方凌咬得牙关“咯咯”直响,脸色发白,额头上的青筋血管已经微微隆起,双眼的虹膜渐渐放大。他在强忍痛楚,周身已经到了将要崩溃的边缘,尤其是汇聚真气的丹田,此刻犹如刀绞一般剧痛。这股阴寒之气是因为方凌练功急躁而造成的,但经过数次调息,本以为已经消失,岂料,在今日陪同方欣怡游玩太浮山的时候却将要发作了。

方凌所练的乃是昔年曾撼动整个中原武林的“三圣邪教”所流传的武功秘典。这是方家的一个秘密,原本只有方凌的大伯方健雄一人知晓。方凌只是无意间发现的,一时好奇便将其偷学。

“三圣教”起源于西域,供奉“三圣云母”为全教弟子的信仰,信徒众多。教派的创始人自号“千面邪尊”,至于真名无从得知。此人邪功盖世,为人狡诈,善于蛊惑人心。在西域仇家的追杀下,一路逃奔中原。终于,凭着他一身武艺和心机,除掉了所有追杀他的西域高手,而后更名换姓,自立门派。于数年后,在高手林立的中原武林开门立户,由此,便诞生了“三圣教”。

数年的休养生息不仅将“三圣教”发展壮大,同时“千面邪尊”也将“幽鬼冥影术”和“玄阴指”两项绝艺练至化境。在此春风得意的时刻,“千面邪尊”的野心和欲望已经膨胀到了极致,意欲染指整个中原武林,再重新杀回西域,以报私仇。因此,一场撼动整个江湖的血雨腥风便由此而起。

自古有云:邪不胜正。各大门派、武林豪侠,在少林和武当的带领下终于将“三圣教”剿灭,其教也被众人冠以邪教。但是,“千面邪尊”一人独战少林三大神僧的风采也令人震撼不已,虽负恶名,却被整个武林公认为当世第一高手。因此,“三圣邪教”覆灭后,整个武林都想得到“千面邪尊”遗留的武功秘籍。

几大正派一直以武林安慰为己任,要寻得“幽鬼冥影术”和“玄阴指”两种武学心法,将此邪功毁去,这样做固然是好,但天下最难测的便是人心,有不少江湖之人顶着为武林除害的幌子,去浑水摸鱼、趁火打劫,想将其据为己有,然而,无论哪方人物都未能实现其愿。

数十年后,方健雄在一次行侠仗义中意外的将意欲行恶的“三圣邪教”后人击杀,得此武功秘籍。虽然被杀的恶徒邪功未成,火候欠佳,但也逼得方健雄使出看家本领才勉强获胜。

方健雄为人正直、生性恬淡,所以不为外物所动,没有修炼秘籍上的武功,一直将其收藏于家中,这才有了被禁武习文的方凌偷学武功这一幕。

突兀,那股阴寒之气已经彻底在方凌体内苏醒,眼见即将失控,方凌趁着方欣怡没留神的功夫,猛地将双手插入地面的泥土里。方凌急速催动体内那股阴寒之气,然后再引导它从双手释放到泥土里。

“恩……”方凌咬紧牙关,忍住那股阴寒之气带来的痛苦。数息之后,方凌将双手拔出,背到身后,用手帕仔细擦拭着手上的泥土。

他轻松地叹了口气,这一切并没有被专心练剑地方欣怡发现。方凌低头看了看方才被他释放体内阴寒之气的地方,那四周的青草竟然已经全部冻结,凝成一片冒着丝丝寒气的白霜,在嫩绿的草丛中异常显眼。

“好可怕的力量!”方凌暗道。

此刻方凌成功的克服了体内暴走的真气,登时觉得一身轻松,眼前的景色也变得迷人了。

闲暇之余,方凌开始留意方欣怡的剑法了。但见一把精致地长剑在方欣怡的手中挥舞地轻灵飘逸、精准迅疾,一招一式已经颇具火候,在周遭花草的映衬下,宛若偏偏起舞地蝴蝶,摇曳生姿、不可方物。方凌在一旁观望,眼神里不禁流露出欣喜和赞赏。

蓦地里,方欣怡用了一招“丹凤回首”,但见双腿蓄力一弹,整个娇躯拔地而起,身形回转,一柄长剑夹带着阵阵嗡鸣声刺了出去。与此同时那方欣怡与方凌四目相接,对方赞赏的神情尽收方欣怡眼底,一丝甜意涌上心头,当下一喜,凝神蓄力,提起丹田中一口真气汇聚在这一剑上。真气经过手臂穴脉传递至剑柄,而后涌向剑尖,所过之处在雪亮的剑刃上泛起一道精光,一股清冷锋锐地剑气迎着方凌英俊的脸庞扑面而来。

“好!”当下方凌一声赞叹脱口而出。须臾,方欣怡将剑法练完,快步向前,用洁白的丝巾抹了抹俏鼻上微微溢出地香汗,欢喜道:“哥哥,人家这套剑法练地如何?”

方凌看着地上被方欣怡一剑刺破地三片花瓣,道:“欣怡的剑法的确大有精进,但却极少与人动手,缺少临阵对敌的经验和生死相搏的杀气。所以……与江湖上那些成名已久的大剑客对比,还是相去甚远!”

闻听此言方欣怡的小嘴已经高高撅起,她自然也知方凌所言不假,只是一时少女心性,加之又是在自家堂哥面前,难免会有些小女儿态,蹙了蹙秀美,娇嗔道:“哼~方凌哥哥就会数落人家,我以后再也不理你了!”言讫,方欣怡俏皮地将脸扭向一旁,一对不堪一握地玉足穿着一双湖兰色绣花缎鞋,在地上踢来踢去,也不知这些花花草草哪里惹到她了?

方凌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己这个宝贝妹妹在外人面前永远是被夸奖的对象,温柔美丽、乖巧可人,这要到了大婚的年龄,那媒人还不得把方家的门槛儿给踩平了?唯独在自己面前时刻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骄纵蛮横、喜怒无常。

“咳……当然了,‘高楼万丈平地起’,江湖上再厉害的武林高手,不也是一点一滴磨练出来的吗?我妹妹在同龄人当中绝对是习武的佼佼者。”方凌一见方欣怡被自己的话语哄住,连忙话题一转,抬手指向一旁,道,“欣怡,你看……今年这太浮山上的樱花开的多艳丽,扬扬洒洒地花瓣如雪花般飘落,真是美极了!古人云:斯世似空蝉,人间有变迁。樱花开复谢,顷刻散如烟。”

“少来,”方欣怡先是撇了撇娇嫩的小嘴儿,而后又把那水汪汪,亮晶晶的大眼睛狡黠地一转,道,“你又要转移话题,而且说话油腔滑调,和你在人前谦逊有礼的样子可是大不一样哦!”

方凌的小伎俩被堂妹当面戳穿,面上略微显得有些尴尬,干咳了两声,学着对方的语气,道:“你也少来,你现在咄咄逼人的样子也很没高手风范,和你平素温婉可人的时候可是大不一样啊!”

“讨厌,”方欣怡一看斗嘴不是对手,就扮起了鬼脸,向方凌吐了吐粉嫩的小舌头,道,“人家以后不理你了。”

方凌脸上一阵得意,故意伸了个懒腰,将目光投向四周,如同寻找什么人一般,自言自语道:“奇怪?方才好像有人说过不再理我了,这应该是第二次了吧?”

方欣怡的小脸涨得通红,道:“方凌哥哥是大坏蛋,就会欺负我,我……我不理你了。”

“第三次!”

方欣怡气得一跺脚,闷哼一声,转身下山去了。紧随着,方凌追赶在后面,口中还嚷嚷道:“欣怡别生气,我就说了几句实话而已。古语有云:言不行者,行不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哎,等等我,你又欺我不会轻功,等等……”

——

“咕噜咕噜……”

炉火正旺,壶水沸腾。韩天磊正在沏茶,给他的师傅方建雄沏茶,他很用心,因为这是他最后一次给师傅沏茶了。沸水倒入精致地紫砂茶壶,武夷岩茶的茶叶飘了起来,随即他拿出一个小纸包,把它打开后将里面的白色细粉末倒入了紫砂茶壶里。

韩天磊笑了笑,暗暗自忖:“犯人临刑时都会吃一顿饱饭的,在师父他老人家临走的时候,由我这‘孝顺’的弟子为他沏一壶好茶亦是分内之事,如此一来,也不枉我二人师徒一场。”

他站起身来,带着如花茶一般典雅地笑容,端着刚沏好的茶水走了出去。他来到客厅,屋里来了不少客人,他一一敬茶,始终面带微笑,只是在他眼底深处却蕴藏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光芒。

“今日的准备可谓是天衣无缝,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方凌和方欣怡那两个小鬼一早溜了出去,不能一网打尽,实在是可惜……”

这是韩天磊唯一遗憾的地方,不过,他已经不在乎了,两只待宰的羔羊又能掀起什么风浪?

——

坐落在湘西以北的临澧县,是个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的楚文化传承地。这里物产丰富,气候宜人,位于县城西南的太浮山更是有着“水如碧玉山如黛,云满黄庭月满天”的美誉。

时值下午,临澧县城内人流攒动,热闹非凡,集市上响起了从事各种生意买卖的叫卖声,此起彼伏,沸沸扬扬,俨然一副开朝盛世的景象。方欣怡轻快地走在青石板路上,回头张望方凌,得意道:“哥哥,今天家里有客人,你我快些回去吧。还有,你买的玉叶金蝉簪和米豆腐我很喜欢,多谢啦!”

“呼——呼——”方凌一边走一边喘着粗气,肉疼地说道,“不用谢!可苦了我那数贯宝钞,在手里还没攥热乎呢,就这么离我而去……哎!”

“方凌哥哥真小气,读书人不是说视金钱如粪土么?”方欣怡开始不讲理啦。

方凌连忙撇清自己,摇头道:“姑娘此言差矣!待晚生与你细细说来:衣食住行是每个人都离不开的,上到公卿王侯,下到黎明百姓,哪人不穿衣?哪个人又不吃饭?但不管你是锦衣玉食,还是粗茶淡饭,终究离不开钱这一字。如果一个人若是落魄到讨饭的地步,还谈甚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除了读书而一无是处,读死书的人,那叫做书呆子!”说完,袖一扶,头一昂,大义凌然,清新脱俗,就连万世师表的孔老夫子也莫过如此。

“那丐帮呢?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帮助朝廷抵抗异族对我中原的侵略。他们可都是以讨饭为生的!”方欣怡淡淡道,但心里已经在暗喜了,“终于找到你说话的漏洞啦!”

方凌一时语塞。方欣怡得意地一笑“就算你说的很对,可钱已经花出去了。再者说,别人送我,我还不稀罕呢!”方凌看她那一副我就吃定你的表情,脸上登时写满了夸张地疼苦。

其实方凌对这个堂妹还是蛮宠爱的,和自己的亲妹子也没甚么两样。就是再花更多的钱在她身上也不会心疼。只是,俩人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兄妹感情甚笃,打闹惯了。要不然方欣怡也就不会缠着方凌给她买头簪,要知道这可是古代男女的定情信物之一。

不过方欣怡虽然因为年纪尚轻,爱和方凌吵闹了一些,但是小女孩子亦是好糊弄,一份米豆腐就将这丫头片子哄的美滋滋儿地。

“咦?”方欣怡蓦地向路旁的小摊望去,目光极为专注,专注到忘了和方凌拌嘴。方凌亦随她目光看去。但见一位青衣裋褐,白发苍苍的老者手里拿着一把小铲,在面前一支木架上的铁锅里取一点热糖稀,放在沾满滑石粉的手上揉搓,然后用嘴衔一端,待吹起泡后,迅速放在涂有滑石粉的木模内,用力一吹,稍过一会儿,打开木模,一个琥珀色,能吃能玩的小鹿“糖人儿”就吹好了。

一个孩童狠狠地吞了一口馋涎,迫不及待地接过老者手中刚刚吹好的小鹿糖人儿,拿在手里又想吃又很舍不得,端详许久,终于忍不住伸出舌头在甜蜜可爱地小鹿身上添了一舔,然后才心满意足的牵着母亲温暖的手,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我要这个,我要这个……”

小摊四周小孩儿众多,纷纷缠着父母买给自己。就算路过的大人不买也要瞧上两眼,因为这门手艺确实有趣得很。吹糖人儿这门手艺在中国北方比较流行,而南方相对少见,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会物以稀为贵。看着一个个精美地糖人儿栩栩如生的样子,某位大龄儿童登时满脸跃跃欲试的模样儿。方凌连忙殷切地问道:“你也想要?”

方欣怡即坚定又劲地点了点头。

方凌无比慷慨热切且底气十足地说道:“想要你就说嘛!你我兄妹二人还用客气?说!喜欢哪一个?”“反正这玩意儿也不值几文钱。”方凌心里是这样想的。

方欣怡有些目光迷离,下意识的痴痴地说道:“人家都喜欢……人家都想要!”

方凌差点跌倒。

如此这般,俩人大包小裹,一路丰收的向方家赶去。方凌手里拿不过来,头上还插着几只糖人儿,样子很滑稽。反观方欣怡,但见小姑娘芊芊素手提着精致地长剑,身着一袭藕荷色滚雪细沙云绣衫,外罩冰蓝色天丝帏裳,清新飘逸的衣摆下着一条蜜合色膝裤,一头乌压压的秀发分股盘结,并合叠于头顶,梳了一个素净的百合髻,斜插一支方凌刚送的玉叶金蝉簪,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装饰。

这倒不是方欣怡平素吝啬购买金银首饰,原因有二:一是小姑娘年纪尙幼,不宜大图大摸,花枝招展的;二是明朝崇尚素装,清水出芙蓉,以自然唯美,金陵皇城的后宫亦是如此。只有教坊司里专门以取悦男人、出卖色相为生的风尘女子才会打扮地珠光宝气的。

方欣怡看了看方凌满是愁苦深大的面庞,不由得娇笑不已,花枝乱颤,惹得路人纷纷侧目。毕竟这样一位小荷才露尖尖角的豆蔻少女不是随时都能遇见的。美美的方欣怡在配上一支得体的头饰,更添几分艳丽。犹记得北宋眉山的风流才子,东坡居士的《饮湖上初晴雨后》中的两句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方欣怡身无长物,又精武艺,几步便走到负重不堪的方凌前面,还时不时调皮地拌着鬼脸。

方凌望着面前熟悉的倩影,眼神里悄悄地闪过一丝没落。俩人的父亲是亲兄弟,昔年都曾是江湖上名望极高的人物。只是,早些年前方凌的父母因为一次意外,双双失了性命,留下还在襁褓中的方凌。好在方欣怡的父亲方健雄念在自己亲弟弟的情分上,将方凌一直当做亲生骨肉般收养。

老天就是喜欢这样作弄人,在方欣怡出生的时候,方健雄的夫人因为难产不能再育,而夫妻俩人的感情又非常好,方健雄不愿再立妻室,所以,方家只剩方凌一个男丁绵延香火。方健雄也是因为自己兄弟的去世而心灰意冷,从此金盆洗手,回到湖南老家以经商为生。方健雄也渐渐倾向于平稳安定的生活,不愿在卷入刀光剑影的武林,也希望方凌弃武从文,考个储生,从此远离江湖。

可惜年幼的方凌就展现出对江湖和武学的向往,这和他的大伯方健雄的初衷相违,不同于方欣怡的新奇好动之性,方凌对武学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所以,方健雄一直拒绝自己侄儿学武之事,而方老爷子不想自己一身武艺失传,加上老爷子也了解女儿的心性不好纷争,这才将一身武艺传授与她和几位徒弟。

不知不觉间兄妹俩已经回到了方家。别看方欣怡的父亲方健雄家业甚大,经营布匹、瓷器、针织女红等等生意,但方家的庭院并不算宽阔。明代乃至整个中国封建时期商贾的社会地位皆是十分低下的,纵是富甲一方的豪绅也仅比贱民和艺人等社会底层好些。

方家家宅虽然不阔,但胜在精致,青砖绿瓦的院墙外是嫩绿的垂柳,三间主房舍一明两暗,其余厢房、回廊、跨院、花卉、鱼池一应俱全。二人握着黄澄澄的铜环推开院门,穿过庭院,却见正厅的大门紧闭,显然方老爷子和客人都不想被打扰。

“咦?大白天的怎么将门关这么严?”方欣怡问道。

方凌道:“大伯可能与客人有要事相商。你呀,就收起那颗好奇心吧!”

方欣怡一脸失望道:“无聊。早知如此,不如多在街上逛一会儿好了。”

方凌周身负重,头插糖人儿,感叹道:“妹子,你还真想累死哥哥呀!”

方欣怡嫣然一笑,道:“好吧,把这些包袱给我,你也早些休息,陪我半天累坏了吧?”

方凌淡淡一笑,道:“恩,亏你还能想起我。”

二人就此各回房间。

“不好!那股阴寒之气有要开始发作了。怎么回事?虽然最近练功急进了些,但也不应该出现如此不稳定的状况?”方凌在心中想。

他刚一进屋,立即将门窗关好,盘膝在床上,凝神闭目,抱元归一,一缕淡淡地黑气在方凌头上徐徐升起。

“原来如此,真是太妙了!之所以近日以来体内阴寒之气频频发作,原来是因为我体内奇经八脉中的带脉即将被打通了!”

方凌暗暗自喜。带脉被打通就说明他所修炼的“幽鬼冥影术”即将突破下一个瓶颈。

突兀,方凌胸腔传来一阵针扎的刺痛,惊得他冷汗直流。

“看来练功的时候还是要专心致志的,否则,就是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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