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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周末

林清很早就醒了。

昨夜的宿醉似乎已经消失无踪,看来心情是最好的醒酒剂,要知道,他昨夜至少喝了十几瓶啤酒,只是模糊地记得华芳菲吩咐公司的司机送自己回家。

现在是周六的早上6点。林清估计自己只睡了几个小时,可是他现在分外清醒,毫无醉意。他躺在被窝里,回味着昨天的一切:和罗安山的谈话,和何柏雄的谈话,和华芳菲的热舞,和王琳的重逢,她的话,她的吻……

“你还愿意把我当做当初那个公主吗?”

“加奈。”

他的心快乐地跳动起来。他回味着昨天的情景,目光慢慢右转,看到床头柜上摆着的红包和Ipad盒子,他似乎又要醉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让裸露的皮肤在冷空气中停留了几秒钟,随后披上衣服,跑到浴室。这么早,他相信和他合租这套房子的李金子和李春还在睡梦中,不会用浴室。他脱下衣服,用温水洗了个澡,他冲着头发上的泡沫,抑制不住内心的快乐,一边冲水,一边扭动身体唱了起来:“Her name is Lola,she was a showgirl,With yellow feathers in her hair and a dress cut down to there……”

下面的歌词他忘记了,不过这毫不影响他的好心情,他擦干净身体,换上干净的内衣,穿上便服和羊毛袜子,把自己昨晚沾满酒气的衣服塞进洗衣机,就在台盆前刷牙洗脸。牙刷的毛已经歪了,牙膏也快用完了,毛巾也破了个洞,他往下巴抹肥皂时,看到了自己那从宾馆拿来的一次性刮胡刀。

今天可以全部换掉!再买两件像样的衣服。天可怜见,他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一下子就是两万,还有一个Ipad,让他感觉自己霎时间晋身有钱人行列了。他看着镜子里自己宛如圣诞老公公的模样,做了个鬼脸,唱了起来:

“靠一笔豆油——扫哇你带——考奥艾露瓦塔西诺——扫报一带有……”

他刮完胡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精神抖擞,觉得自己实在是很帅气、很英俊、很……他自恋的笑着,把刮胡刀直接扔到垃圾桶里,一开门,吓了一跳,只见李金子披头散发的站在门口。

“你的日语有够烂!”她咬牙切齿地说,“大清早的,你想把狼召来?还让不让别人睡觉了?”

李金子是个朝鲜族,她们那里,上学时学的外语都是日语,所以这些朝族女孩通常都会汉语、朝鲜话、日语三种语言。在她面前,林清从来不敢说日语,唱日语歌,因为每一次都会遭到她无情的嘲笑。她相貌普通,头发染成棕色,在一家韩国公司做行政,和林清是通过合租认识的。她从来不许别人进她的房间,每次用洗衣前都往洗衣机里倒消毒液,也不和他们一起吃饭,并说超市里卖的朝鲜泡菜都是垃圾。李春曾经动过她的念头,被林清一句话堵了回去。

“她们一般只嫁本族。”

总体而言,她和他们相处还是可以的,只要他们不干扰到她,别在公用部位影响到她,她也无所谓,因为她大多数时间是在自己房间里听朝鲜音乐和上网聊天。

林清赶紧陪着笑脸,用海绵拖把浴室的地面拖干。离开浴室,回到房间里,他打开了电脑,几分钟后,音箱里传出了黄莺莺悠扬的歌声: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

“叮咚——你有7封新邮件,请注意查收。”自动语音提示在音乐中插了进来。

林清充耳不闻,在音乐声中,他开始打扫房间,把桌上的废纸、方便面碗扔进垃圾筐里,——反正不急于一时,况且现在的邮箱里垃圾邮件居多,即便是有与工作有关的邮件,他也大可以打扫完卫生,然后“心旷神怡”的看邮件。而且——他还可以躺到床上,用Ipad上网收发邮件,体验“高品质生活”。想到这里,他满心喜悦,忍不住停下打扫,打开Ipad包装盒,看着黑色的面板,要从心里笑出来了。

他把Ipad放到电脑旁边,把包装盒扔到门口,然后继续打扫,先擦干净桌子,将已经有些发黑的床单、枕巾、被套全部换下来,统统拿到浴室塞进洗衣机,往里面倒进洗衣粉,设定好洗衣机,按下了启动。

在他做这一切的时候,李金子穿着睡袍,抱着手臂靠在他门口看他,一边看他房间里脏乱的样子,一边皱眉头,发出“啧啧啧”的声音。林清很快后悔了——她的眼光迅速落到了门口的Ipad包装盒上:“怎么?今天变干净了?”

“我本来就是干净的人。”

“就你?——你发财了?”她盯着他床头的Ipad。

“小意思,赢的。” 林清得意洋洋地说,他这时候他想起了华芳菲说的,还要让他买两套衣服,于是他从衣橱里找出自己平时上街时背的一个单肩挎包,把那个鼓鼓囊囊的红包塞进了夹层。

“钱?这么多?”

“年终奖,嗯。”林清撒谎道。

“你们待遇真好啊,”她感叹道,走过来拿起Ipad把玩着,“别忘了请客。——这个东西,我先替你玩玩。”

“喂——”林清大声抗议时,她已经一本正经地回自己房间去了,砰地关上门,从门缝里飞出一句话来:“什么时候请客,什么时候还给你。”

靠!林清暗暗咒骂着,她平时连口她妈妈做的泡菜都不给他们吃,现在直接把他的Ipad抢走了。

房间打扫干净了,气象一新,窗明几亮。可是高品质生活的象征——Ipad没了。现在是早上8点,他只能骂骂咧咧的坐在电脑前,用“传统”的方式阅读邮件。

七封新邮件,至少有四封是垃圾邮件,一封是信用卡账单通知,一封是朋友发来的电子明信片。还有一封不知发件人是谁,邮件名的字体不大,对林清而言却相当提神醒脑:

“别做何华王纪的案子!”

什么?

林清身子一挺,差点连人带椅翻过去。他站稳身形,迅速打开了这个邮件,里面没有正文,全部内容都浓缩在这个标题里了。

邮件是凌晨4点发出的,发件人的地址从未见过,名字叫做BH2000。林清不记得自己曾见过这个邮箱,然而这个邮件表明:这人认识自己,并且知道自己将要做何华王纪的案子,而且,这人知道自己的邮箱。

林清立刻搜肠刮肚地回忆自己认识的人里有谁符合上述条件,截至目前,知道他要办案的人只有何总和罗安山,但他们俩显然是不可能的;华芳菲也知道大概,可是,林清没有递过名片,所以她不会知道他的电子邮件。还有谁?其他公司高管?他们更不知道了。

退一步,里面说“案子”,却没说什么案子。是别做何华王纪交来的这个案子,还是所有何华王纪交来的案子?如果是后者,那嫌疑人就太多了,本律师事务所的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了晚会上的情景,都知道他要成为何华王纪律师团的成员了,他们可全都知道他的邮箱。

也许是没机会的律师嫉妒自己得到了这个机会,也许是律师团里的律师不愿自己来分一杯羹,他们发个电子邮件来骚扰一下?

好无聊。

熬了一年多,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出头机会,你让我不做我就不做?再说,这个案子对他而言还有特殊意义……林清冷笑一声,就想删了这封邮件。然而鼠标点击之前,他又改变了主意,他点击了“回复”,写道:“你是谁?为什么?”

发送。

想让我不做?恰恰相反,你勾起我的工作欲望来了。林清把案卷摊在了键盘上。

为了自己的前途,还有,为了……他必须认真对待这个案子。

起诉状,证据目录,厚厚一叠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林清首先拿起诉状,他的表情严肃起来。

原告:马湘云;被告:王琳。

诉讼请求:依法确认王明道名下之何华王纪集团11%的股份归原告所有。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死者王明道之女,也系其唯一继承人。1999年,何华王纪集团进行改制,增资扩股,原告出资330万,以死者王明道的名义入股,由王明道代为行使股权至今,并多次参加股东会议,签署股东会决议。……有鉴于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特致状贵院,请求依法确认王明道名下之何华王纪集团11%的股份归原告所有。”

很显然,原告就是冲着股份来的,11%的股份,按照现在的市值已经上亿。

林清翻着证据材料,里面包括几张汇单复印件,金额汇款人都是马湘云,收款人有的是王明道,有的是何华王纪公司,金额加起来正好有330万。下面还有一张《出资协议》,内容是王明道代马湘云持股,一个细节引起了林清的注意:在这张《出资协议》的下方没有王明道的签字,只有一个四方形的图章。

他用铅笔在一张便签上写下:“出资协议——无签字,图章。”

在下面是十几份股东会决议,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内容不尽而同,共同之处是:里面没有王明道签名,而是马湘云签字。原告以此证明:她才是真正的股东。

林清翻阅过这叠厚厚的文件,在便签上写下了:“股东会决议——真实性?核实具体情况。”

想了想,他又在下面写道:“收集王明道签字的决议;核实原告身份;核实汇单。”

写完这些,他在电脑里新建了一个文档,做了一个图表,把每一份证据输入进去,在后面列道:“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备注。”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就是所谓的证据三性了,后面的“备注”用来具体说明对证据的意见。他做好这个表格,松了口气,等周一和罗安山、王琳见面时,他会核实相应的材料,必要的话,还要到何华王纪集团去核实情况,调阅材料。等情况了解清楚了,他就可以设计出一个思路了。

不但要做,大爷我还要做好呢。

他看了一下自己的邮箱,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新的邮件,BH2000没有回信,他也不指望他会回信。他把证据材料仔细收好,放进公文包里,把电脑里的文档保存好,关上电脑。做完这一切,他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表,居然已经11点了。他这才感觉,由于长时间在电脑前面弓着腰,肩膀和腰又酸又痛,肚子也开始咕咕叫起来。

他还没有吃早饭。

去吃午饭吧,下午顺便去逛逛街,今天哥们有钱啦,可以奢侈一把,“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油条买两根,吃一根,撇一根。”需要买的东西太多了,西装需要买套好的;还有衬衣——自己原来的几套衬衣翻来覆去的穿,领子都要洗破了;皮鞋,买双好一点的皮鞋,当然还要买些鞋油、鞋刷什么的;要活得干净一点,所以要买新的毛巾、新的牙刷、新的牙膏、好的刮胡刀,还有刮胡泡……

想到这里,他兴奋地笑起来,他列了个单子,犹豫着去哪里买衣服。他从没逛街买过衣服,也分不清衣服的好坏,李金子的出现解决了他的难题。

她从房间里出来往厨房走,看到他打扮整齐,停住了脚步。

“你要出去吗?”

“嗯,去买衣服。”

“哦?——你买衣服?去哪里买?”

“还不知道。——你知道在哪里买西装什么的?好一点的。”

“如果你请客的话,我可以陪你去,帮你参谋一下。”

只是一顿饭而已,这是林清的想法,一个小时后,他就后悔了。李金子确实是个逛街高手,如果《中国达人秀》里有“逛街达人”,她绝对会入选全国十强,她对服装品牌相当熟悉,只是——

她进的都是女装店。

林清只得硬着头皮跟在他后面,好在她并没有要他付账,可是碍于情面,他不得不为她拎东西。下午四点的时候,他手里拎了四五个纸袋,里面有一双皮靴,两件裙子,一件外套。其中那双皮靴他“友情赞助”了人民币400块钱,并且知道,别指望她会还。

幸好她并没太过分,接着就带他来到了商厦的男装店里,一家家的逛过去。林清看到标签上3000、5000一套的西装,差点没昏过去。

他冒着虚汗,看着她在一叠叠西装中翻捡,不时拿出一套在他身上比着,有几套他觉得差不多的西装,都被她挂了回去。还有一套银灰色的,林清看到价格只有800多块,不禁眼前一亮,李金子却“啧”地一撇嘴,把他扯走了,一连走了四五家店,他们什么也没买到。

女人逛街,这是怎么培养出来的耐心啊?

“这一套很不错。”她终于看中了一套西装。

这是一套藏青色的西装,林清首先又去看标牌:特价1299。这还是个能接受的价格,金子仔细的看了一圈,在他身上比了比。

“比你平常穿的那套灰西装好多了。”

“小姐真有眼光,你男朋友身材高瘦,这套西装会很有型。”店员在旁边鼓动道。

“嗯,”李金子泰然自若的说,“你去试一试吧。”

林清松了口气。幸好她没挑3000块的,5000块的,如果她挑了,自己碍着面子,是不是要买下来了?他走进试衣间里,穿上那套西服,感觉很贴身。走出试衣间,他在落地镜前看着自己。

很合身,很精神,西装接近黑色,他显得精干、帅气。

“先生体型好,很衬这套衣服。”店员小姐说,“这衣服你穿老好看的。而且今天特价,原价4800,今天只卖1299,满2000还可以再减200……”

“拿两套,要同一尺码的。”李金子也没经过他同意,向店员小姐说。

这样的价格也可以接受,何况自己穿上确实很不错,林清的心放了下来,安心付了钱。接下来她带着他又跑了四五家店,给他买了三件衬衫,两条领带。只有皮鞋是他自己决定的,她要给他买一个外国牌子,他却坚持买了“登云”。面对李金子不满的眼光,他没解释。

离开商厦的时候,林清的心愉快多了,这些衣服都合他的意,价格也能接受。

“贤惠吧?”李金子指着自己问,“我至少给你省下来几千块。”

“简直是贤良淑德。”林清恭维道。

“那就再欠我一顿。”

“行。”林清痛快地说。

他们又一起去了超市,林清买了牙膏和牙刷,买了剃须刀和刮胡泡,李金子给他选了爽肤水和乳液,还给他区分哪个早上用,哪个晚上用,林清突然感觉,自己即将过一种“有品质的”生活了。当然她也见缝插针的购买了很多“大家生活所需的东西”,比如洗衣粉、纸巾、她个人用的洗发水等等,反正林清付钱。

“今天真是多谢你了。”回家的路上,他真心实意地说。

“记得还欠我一顿饭就行了。”她笑着说。

让女人给男人选衣服,是最正确的选择吧,林清想,毕竟大多数情况下,男人穿着打扮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给异性留下好的印象。几年前,他和王琳一起买过鞋,后天,他将穿着今天这身行头去见王琳。

如果今天是王琳陪自己来买衣服,会是什么感觉?会更符合她的审美吧?

回到家,他把满怀的商品一股脑倒在沙发上,金子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挑出来,包括那些“大家生活所需的东西”,毫不客气地抱到自己房间去了。林清把自己的东西拿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始整理。有个女人陪着真好,他暗自感叹,金子连一些细节都考虑到了,包括挂西装的衣架、衣罩。他把西装和衬衣拆开,一件件挂好。大门又响了,几秒钟后,李春出现在他门口。

“你发财了?”他看着他面前一包包衣服,睁大眼睛。

“没有啊,打折处理货。”林清赶紧撒谎说。

“金子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她自己房间呢。”

“嗯。”李春转身就出去了,几分钟后,他又溜回来了,小心关上门,低声问:“哎!她晚上有朋友要来吗?”

“没有吧?”

“那你知道她今天去哪里了吗?或者发生了什么事?”李春露出困惑的表情,“她现在在厨房煮面呢,我看她切了好多黄瓜丝,那肯定不是她一个人的份量——一边煮面还一边哼歌呢。”

可以理解,林清暗想。她今天讹了自己那么多东西,还拿走了自己的Ipad,心情不好才怪。

“你说实话,你们俩是不是一块出去了?今天早上我就听见你俩说话,等我中午起来,你俩已经都不在了——你们俩是不是在约会?”

“放屁!”林清骂起来。

“你们俩肯定有问题!”李春气急败坏地说。

十分钟后,李春又换了一副笑脸——金子煮的是朝鲜拌面,居然还有他的一碗,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她连口咸菜都不给他们吃。林清心里有数,她今天捞了不少,所以会犒劳他,顺带带上了李春;李春则有另一层理解。

“她应该是给我做的,你看我碗里的鸡蛋多大。”他得意地笑着,趁她去厨房时,小声对林清说,“你可是沾了我的光了,啊?”

“滚。”林清低声说。

李春兴冲冲地吃着面,似乎金子已经是他老婆了一般。这面的味道确实不错,再联想到今天的购物经历,有厨艺,还会精打细算,金子倒真是个适合当老婆的人。

如果没有再碰上王琳,也许金子会是个不错的对象吧。

想到王琳,林清发起了呆,在他眼里,那个从厨房里走出来的身影化作了王琳,在笑盈盈的端出饭菜来,李春的位置坐着他们的儿子或者女儿,在叫着:“妈妈,我还要!”

会有这一天吗?他憧憬地想着。

他突然很渴望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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