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栋果真没有食言,两天之后就准备好了一切合同,秦老四也觉得这次事孙国栋办的不错,赵溜子去秦老四的公司签好了合同之后,这事终于算是尘埃落定了。
赵溜子办好了一切事之后,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家,想要跟鑫鑫分享这乔迁之喜时,却发现鑫鑫已经不在了,行李什么的全都拿走了,只留了一张纸条给赵溜子。
上面是这样写的:赵哥,我走了,我这几天想了很多,我觉得我们还是不适合,其实跟你说实话吧,我并不是什么农村来的进城打工的姑娘,我其实是一个小姐,这几天我们合租的那个房子出了点问题,我暂时没地方住,所以就图个便宜到你这住来了,我这个人天生飘荡惯了,很难在一起地方待很久,而且我想你如果知道了我的身份之后肯定也会嫌弃我的,与其让你把我扫地出门,还不如我自己识趣点,你是个好人,现在你又有了新房子,有了这么一份好工作,以后就别作了!好好地活着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比我更好的!还有,那几天虽然我住的这个地方很破,但是我真的跟感谢你给了我那么多简单甜蜜的小温暖,让我觉得还有人会疼我,会这么惯着我,而且那几天晚上我跟你做的也很开心,总之,我们就当在梦里见过吧,现在梦醒了,那么就好好的在现实的生活中活着吧!鑫鑫。
赵溜子一边读着信,一边眼泪就已经流了下来,这些眼泪并不只是因为自己已经跟人签了合同,更多的是不舍得鑫鑫,本来赵溜子已经决定改过自新重新好好的生活的时候,鑫鑫这当头一棒的打击让他有点撑不住。不过,抽了几根烟,冷静了一会之后,赵溜子想通了,一个鑫鑫走了,还会有千万个鑫鑫站出来的,自己现在有新房,还有工作,这一切都是鑫鑫鼓励自己才能实现的,自己不能就这么辜负了鑫鑫的一片苦心。
赵溜子是想通了,重新振作了,但是孙国栋却颓了。
赵溜子是秦老四的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鑫鑫就在旁边的那个办公室,等到赵溜子走了之后,鑫鑫就走了进来。
“你就是鑫鑫?”秦老四好奇的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貌美的美女。
“嗯,你就是秦老板吧?”鑫鑫笑着说道。
“哈哈,你还认识我?”
“以前总是听国栋经常在我眼前提起您,说没有您也没有他的今天,以前只能算是久仰大名,今天终于见着本尊了!”鑫鑫很会说话,哄得秦老四眉开眼笑的。
“哈哈,真的啊?国栋这小子眼光真不错,姑娘你实在太聪明了!”
“不敢不敢,秦老板过奖了!”
“你有没有兴趣来我公司上班啊?当我的秘书,以后也不用去干那行了,真的,就凭你这长相,凭你的脑袋瓜,来我这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没有人不喜欢被人拍马屁,尤其是这样的美女,秦老四也是人,更是个男人,当然也会有点飘飘然。
“多谢您的好意了,只不过我实在不愿意整天就这么待在办公室里,而且我这初中还没毕业呢,确实难以胜任,整天自由自在了,不过还是承蒙您抬举我!您以后要是还找我办什么事您就直说,我保证还是在所不辞!”其实鑫鑫听到秦老四说的这些,已经动了心了,但是毕竟事先已经答应好了沈冰了,只要这笔钱拿到手之后就离开这座城市,去南方找沈冰去,沈冰在那已经安顿好了,就等着自己过去跟她汇合了。
因为沈冰告诉她,鑫鑫绝对不可以留在这座城市,因为只要她在一天的话,孙国栋就一天不会死心,一定会缠着鑫鑫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他,沈冰确实是不想拖累孙国栋,不为别的,只因为爱的太深了。
“哈哈,没事没事,哎只能说太可惜了,像你这样的人才哪怕就是不认字也比那些笨呼呼的大学生强啊,不过我也不强人所难,我听国栋说这一次你要是办成了他答应给你五千块钱吧?”
“嗯,是啊!”
“之前这事他也没跟我商量商量,我也不知道,我不能给你五千块钱!”秦老四立刻拉下了脸严肃地说道。
“哦,没事,秦老板您看着给吧,就算一分不给也没事,就当交个朋友呗!”鑫鑫嘴上是这样说的,但是听到秦老四说一分不给的时候,心里真的是咯噔一声,心想这不坑人么,老娘白在那早那么多天罪啦!
“哈哈!好!爽快!是个场面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不会给你五千块钱,因为我会给你一万块!”秦老四说着就从抽屉里掏出了一捆崭新的一百块钱大票,然后走到了鑫鑫面前拉住了鑫鑫的一只手,把钱拍到了鑫鑫的手里。
“秦老板,这有点太多了吧,之前我跟国栋都说好了,五千块钱已经足够多了,这一万块钱我说什么也不能要!”鑫鑫这个时候心里早就已经乐开了花了,但是还不能表现出来,还跟秦老四装着,因为她知道秦老四是真的很喜欢自己,这样的大老板多交几个对自己没害处,这叫放长线钓大鱼。
“好啦!别跟我推脱了!让你拿着就拿着!”秦老四装出很生气的样子严厉的训斥到鑫鑫。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秦老板了!”鑫鑫拿着钱朝秦老四微微的点了个头以示感谢。
“有了这笔钱自己计划一下,知道你喜欢自由,但是能不干这行最好,毕竟老这么也不是个事!知道么?”秦老四像个大哥哥一样教育着鑫鑫。
“我知道,秦老板,你就放心吧,我有数!”鑫鑫笑着回道。
“还有,以后别叫我秦老板了!太见外了!你不都说了么,现在我们是好朋友了,以后就叫我四哥吧!”
“好的,四哥!要是没什么事,那我就先走了哈!”
“嗯,去吧,记得以后有事找你四哥!保证给你摆平!”秦老四还在陶醉在刚才鑫鑫吹捧他的那个氛围中。
“必须的!现在有了四哥罩着我,哪还敢有人敢欺负我啊!哈哈!走了哈,四哥!”鑫鑫笑着回道,心想就算你再有势力又能怎么样,自己今天晚上就离开这座城市了,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回来了,这第一次相见就是最后一次相见了。
“国栋,你送送鑫鑫!”秦老四吩咐着孙国栋。
“嗯”就算秦老四不吩咐孙国栋去送鑫鑫,孙国栋也肯定会去的,因为沈冰已经消失三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孙国栋只能依靠鑫鑫了。
鑫鑫这个时候最怕的就是孙国栋,就像老鼠遇到猫一样的害怕,看到孙国栋那忧愁的眼神和焦虑不安的表情,鑫鑫很心疼,鑫鑫觉得孙国栋是个好男人,也确信孙国栋是真心爱沈冰的,但是她知道沈冰一样深爱着孙国栋,甚至可能超越了孙国栋对自己的爱,因为沈冰能够为了他放弃一切,甚至放弃本来触手可及的幸福。
“鑫姐啊,沈冰到底去哪了啊?怎么三天都没她的消息了啊?我这两天晚上睡也睡不好,总有种不好的感觉。”刚一走出秦老四的办公室,孙国栋直接就直奔主题闻到鑫鑫。
“我也不知道啊,你别着急啊,这才三天而已么,没事啊,她那么大人了,还能丢了啊!你放心吧,说不好今晚她就给你打电话了!我走了哈!你自己好好保重,在社会上注意点,千万别什么事都逞能,做事多动脑子少动手!”鑫鑫说完之后招手打了辆出租车离开了孙国栋的视线,留下孙国栋一脸的茫然。
鑫鑫回到自己的合租房后把自己的东西都给收拾完了,然后给自己的室友留下了一千块钱,感谢平时对自己的照顾,然后就提着自己仅有的一个行李箱,去了火车站。
鑫鑫在出租车上看着这座城市的一切,看着自己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地方,默默地留下了眼泪,就像汪峰《北京北京》的歌里唱的: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这里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
自己在15岁的时候只身一人从老家坐了半天的火车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本来想要在一家纺织厂里安心的工作,没想到的是城里人都是豺狼虎豹一般,老板看到自己有几番姿色,于是字啊一次饭局上给自己下了迷药,把自己的第一次就那样夺走了,第二天早上起来之后鑫鑫看到床单上鲜红的血渍,看到旁边躺着的肥头大耳的老板,知道自己什么都没了,于是失声大哭起来,老板不仅没有一丝歉意,反而还嘲笑自己没见过世面,于是直接把几百块钱扔到了自己的脸上然后扬长而去,那是鑫鑫来到这座城市经历的第一次磨难。
之后鑫鑫就感觉自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看人看事都很恐惧,很抵触,她觉得这座城市里每一个人都是像狼一样,一个不小心,自己就可能被撕的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