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校正】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1)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2)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3)而扔(4)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5)而乱之首;前识(6)者,道之华(7)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词义注释】
(1)无为:王本作“为之”,与“上义”句相同,显系误简。马其昶说:“‘无为’旧作‘为之’误同‘上义’句。傅本又误同‘上仁’,注家强为之说,皆非是。德有上下,其‘无为’一也。以其不失德,故虽‘无为’之中,而仍‘有以为’。”(见《老子故》)王淮说:“‘无为’就处事言,此‘上德’与‘下德’之所同也。‘无以为’与‘有以为’,就居心言,此‘上德’与‘下德’之所异也。盖‘上德’与‘下德’之处事方式,同为‘无为’(清静自然),所不同者居心有异耳。”张松如《老子校读》亦作“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我赞同以上诸说,从之。
(2)礼:礼仪。中国古代对上下、尊卑、男女、长幼、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的礼节,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商有商礼,周有周礼,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可见其繁琐之极。
(3)攘臂:挽起手臂。
(4)扔:强力牵拽。
(5)薄:淡薄。
(6)前识:预见,先知。
(7)华:浮华,表面文章。
【白话译文】
上等德性的人,不以德自居,说明自身有德。下等德性的人,处处耽心失德,说明自身无德。上等德性的人,自然无为,无所追求。下等德性的人坚持无为,是为了不忘本性。有仁爱之心的人做好事,是出于自然流露。有正义感的人做好事,是为了主持公道。以礼仪为准则的人,做好事得不到应有回报,便在行动上表示不满。由此可见:失去了道才有德,失去了德才有仁,失去了仁才有义,失去了义才有礼。礼的产生,源于忠信观念的淡薄,社会动乱的开始;(那些制作礼仪的)先知们,看似批上道的外衣而实是愚弄自己的始作俑者。所以,真正的大丈夫要存心厚道,不要虚伪刻薄;要内在朴实,不要外表华丽。宁愿抛弃前者而选择后者。
【原意解说】
老子认为:实行以德治国,为民上者必须自身有德,具有无为第三十八章而无以为的自然素质;而这样的君主,在五霸迭兴的春秋之世,是难以找到的。因此,他在肯定上德同时,提出了下德。所谓无为而有以为,即是说:可以通过自身修持,如致虚、守静,守雌、守辱等方法,达到复归于朴,以实行无为之治。这就为那些有志于行道的君主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可说是老子出于救世的一片苦心。于是,这就成了下篇的开场白。至于本章中的德分上下,而仁、义、礼只提上而不及下,显然是由于这些治道都被老子列入有为范畴,所以不屑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