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的日子从冬天又到了春天。
一个阳春三月的周末,沈浩洋美美地睡了一个懒觉。
他睁开朦胧的双眼,凝视了宿舍片刻。家住在市里的同事,早已回家享受天伦之乐去了,其它外地的室友都在暖暖的被窝里做着甜甜的酣梦。窗外,淡淡的阳光洒在玻璃上,照亮了整个房间,给这个宁静的早晨倍添了几分慈母般的温情和浪漫。他经历情感波折之后,虽已处于平静,但还是略感几分疲惫。他决定出去逛逛街,散散心。
沈浩洋独自在市区的繁华街道闲逛,突然发现前方围着一群人正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他好奇地挤进人群一看,只见一位浑身是血的老人像弓箭一样蜷缩在地上,面色苍白,痛苦地呻吟着,老人使劲地拤住自己流血不止的大腿,脸总肌肉不停抽搐着,疼痛使老人紧闭双眼,从人群的议论中得知他是被一辆的土撞伤的。
沈浩洋心一怔,这个老人如不及时抢救,肯定会有生命危险,救人如救火,他来不及多想,站在马路上焦急地连拦了几辆车,但那些司机们一见是要载血淋淋的老人都飞驰而去。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只好抱起老人向附近的医院飞奔而去。
老人正在急救室里抢救,他在外面焦急地等待着。此时,一个二十七、八岁的胖小伙子飞快地冲了过来。
“我爸怎么样了?”他气汹汹地抓住沈浩洋的衣领说。
“还在抢救中,应该不会有事。”沈浩洋见老人的儿子那焦急、悲伤的神情,同情地安慰道。
“要是我爸有个在长两短,我跟你没完。”他把沈浩洋推到墙上,用仇视的目光盯着沈浩洋说。
“是我救了你爸,你怎么这么对我说话?”沈浩洋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说。
“是你救了我爸?是你开车撞了我爸!”他指上沈浩洋的鼻子凶巴巴地说。
“是我撞的?瞎说!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沈浩洋没想到自己一片好心结果却遭别人的辱骂,心中不由地升起了无名之火,愤懑地说。
“要不你怎么会送我爸来医院?”他把沈浩洋的衣领抓得更紧了,摞着拳头示威说。
“那是因为良心!”沈浩洋抓住他的手,用力一推。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心的人,你相赖账?没门!老子跟你拼了!”他又冲上来拤住沈浩洋的脖子,抡拳打过来。
“你别乱来!”沈浩洋抓住他的手腕往后一翻,恨不得狠狠地揍他一顿,以解心头之恨,但转眼想他父亲正在急救,还需要人照顾,化成一声怒喝。
“你们干什么?这是医院!”一位年轻护士出来阻挡。
过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沈浩洋看到护士来了,松开了胖子,心中气鼓鼓的,他想自己到底吃错了什么药,一身霉气。
“的确是他救了你爸,肇事的司机就逃之夭夭,是他把你父亲抱到医院来的。我当时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不信你就去问马路边鲜花店的老板。”周情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他们面前,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很平静地说。
沈浩洋和老人的儿子同时惊讶地望着周情。
“我误会你了!请原谅!我就这个急性子,总是犯胡涂。”片刻后,老人的儿子伸出手友好地对还在发怔的沈浩洋说。
周情看到老人的儿子相信了事情的真相,便转身向住院部走去。
“周情!周情!你等一下!”沈浩洋回过神来,那有功夫去没理会老人的儿子,而是向周情追去。
“谢谢你,周情!”沈浩洋强拦住周情,万分感激地说,“你怎么也会在医院?”
“我的一个朋友在住院,我过来看她。”她甜甜地一笑,沈浩洋心都醉了。
“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到街上走走,好吗?”沈浩洋原以为自己把周情忘了,当他再次见到周情时,才知道自己还是那么深深地爱慕着她。周情铃铛般的笑声让他忘记了前面两次留下来的伤疤,他又倍增了勇气和力量。
“你看你身上的全是血渍,还是回去换一套衣服吧。”周情望着他那被鲜血染红的白衬衫关心地说。
“好!我马上回去换,等我一起去吃饭。”沈浩洋想起了快到吃中餐的时间,鼓起勇气又去约她。
“好啊!”周情思索了一下,终于答应了下来。
沈浩洋转身飞快地向医院大门跑去。他心里在狂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他迎来了黎明的曙光。
“喂,你还没说地方?”周情叫住了已跑出十多米的沈浩洋。
“对!我这个人太粗心了,去‘丽晶海鲜舫吧’。”沈浩洋拍拍脑勺,才知道自己高兴得得意忘形,连吃饭的地点都忘记说了。
“丽晶海鲜舫”是一艘停泊在江边的大船改装成的一家酒楼。人们既可以在这里进餐闲聊,又可以欣赏江中美景。陈风、李飞经常带他去那里。
沈浩洋忙回公司换上他平日舍不得穿的黄西装和过春节时买的皮鞋,早早来到这里,他一边喝着茶,一边等着周情。
“让你久等了。”周情轻盈地走过来,微笑地同望着江水出神的他打着招呼。
“我也刚到,请坐!”沈浩洋市把菜谱递给周情说,“看你喜欢吃什么,随便点。”
“随便。”周情把菜谱又送回去
“这里没有‘随便’这道菜。”沈浩洋打开菜谱,认真地看道。
“你这个人真有趣。”当摘下有色眼镜时,才会发现别人的优点。周情当下偏见时,觉得沈浩洋也是一个挺不错的小伙子。
“不但有趣,而且有点呆,你看我这呆头呆脑的样子,怪不得没姑娘喜欢。”
“其实,你有时也蛮可爱的嘛。”
“是可爱,就是没谈过恋爱。”沈浩洋自嘲道。
周情笑了笑,低头不语。
“周情,我点一个活水煮活鱼,糖醋排骨,脆皮猪肚,你看还点些什么?”沈浩洋见周情不好意思,生怕自己玩笑开得太过份,再破坏自己的形像,忙转移话题说。
“够了,先吃了这些,少了再加。”
“小姐,你这里最拿手的好菜是什么?”沈浩洋对站在自己旁边的服务员说。
“口味虾。”
“你喜欢吃虾吗?”沈浩洋问道。
“不用,有这么一些够了。”
“贵客临门,岂敢招待不周,再来一盘口味虾。”沈浩洋接着又问,“喝健力宝还是可乐?支持民族工业吧,喝健力宝,怎么样?”
“你挺爱国的吗?”
“有国才有家,你想想,如果我们喝的是可乐,开的是奔驰,穿的是耐克,那我们还有什么?”
菜很快上来了,沈浩洋又要了两瓶脾酒,给周情和自己又斟满了一杯。
“来,这一次为你帮我澄清事实干杯!”沈浩洋豪饮而尽。
“不,是为你做了一件好事而干杯。”周情喝了一小口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只是在语言上同情别人,而不愿意在行动上帮助别人。中国人是不是受到传统的思想影响太严重了,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事要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有关。”沈浩洋越说越愤怒,“为什么刚才会遭到别人的误会,就是因为人们的意识已摒弃了那些助人为乐的思想,只知付出就要回报,助人为乐的人的事反而奇怪、不合理;现在大家都要搞有偿服务,一切向钱看。”
沈浩洋又给周情加了一点点酒,给自己斟满了一杯。
“这杯酒为我对你的不是深感歉意,干杯!”沈浩洋“咕咚”又饮了一杯。
两杯酒下肚,沈浩洋打开了话匣,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生活很多礼节不太在意、说话有点大男人主义的那种自以为是的人,但这是对我表面的理解,其实从性格的角度来说,我跟那个胖子一样,是一个急性的直肠人,所以也总爱犯傻。”
周情静静地听着,沉默不语,心里却想:“他所说的就是我所想的,他还有点自知之明嘛。”
沈浩洋喝了口酒,继续说:“在你出现之前,我从来没有对哪个姑娘动过心。那天晚上,当我从洗手间出来,得知你提前离开了舞厅,我不知道怎么办,那时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知道以后怎么联系你。我真的好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当时,我的确太冲动了,敬请你原谅,至于后面的两封信虽太唐颓了,但确确实实是有感而发,完全出自内心。”
沈浩洋火辣辣的目光盯着周情,周情害臊地低下了头。他继续说:“我希望以后我能跟你交个朋友,很普通的朋友,很普通的正常交往。如果你觉得我合格,再给我升级,好吗?你别再躲着我,别不再理我,我现在只想跟你做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朋友,给我一个机会行吗?”
周情一言不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周情虽算不上爱苏峰,但要她突然提出分手,她做不到。何况周妈对这个厂长的儿子十分满意,要是女儿嫁给他,将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因此早就默认了苏峰就是她的未来女婿。周爸是专门为苏峰父亲开车的,他虽然对苏峰这样的纨绔子弟没什么好印象,但依苏父在江飞机械厂的权势,女儿嫁给他,也不是一件坏事,更何况有很多人想攀都攀不上这门亲。
如果说最初是沈浩洋的相貌和痴情曾打动过她,那这次是他的品质和内涵打动了她的芳心。她喜欢这样富有激情的热血青年。他像一团火把自己燃烧起来。
“周情,虽然你有拒绝我的权力,但你没有阻止我爱我的权力。不管怎样,茫茫人海,我们有缘相会,我不会轻易地放弃你,除非你在真的了解我后给一个合适的理由。”
周情慢慢地抬起头,迎接着沈浩洋射过来的充满渴望而又热情的目光说:“有一个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男孩,他一直在追我,他对我非常好,就是他性格比较暴躁,在厂里打架出了名。”
“他可以追你,我也可以追你,公平竞争,不管他打架怎么样,爱可不是由打架换来的,又不是比武交亲。”
周情又沉默了,矛盾的心情不知说什么为好。沈浩洋过了一会儿说:“他要是跟我动真格,我绝对不怕,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让他伤害你的。”
“趁热吃,趁热吃。”沈浩洋夹着一个大虾放在周情的碗里。
沈浩洋觉得他这时的形态、语言、动作,变得跟妈一样的,也许这是爱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也只有这时,他才更理解当时妈的爱。
“小时候,我特别喜爱水,而且水性极好。总喜欢跟别人比赛,每次比赛准能拿第一名,我在家是独生子,我妈生怕我出什么意外,对我管得特别严,不允许我下河洗澡,因为家乡的小河每年都淹死过人。我总是趁妈不注意,一溜便下了河,妈发现我不在时,便会跑到江边来找我,当好看到我在河里游泳时,她会静静地坐在河边,一直等到我玩到筋疲力尽,上了岸,她才会拉着我的手说‘以后你再敢去游泳,我不打死你才怪’,可在第二天的某个时候,我又会去游泳,妈也准会重复她那一句话,就是从来没有打过我。”
“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稍大一点后,我知道了‘早知潮有汛,嫁与弄潮儿’这句话,便对水产生莫名的兴奋感,在它怀里自由自在地畅游,我就有一种征服感、成就感。我觉得只有那样才能充分体现男子汉的气概,读中专时,我们学校旁边有一条比家乡的河更大的江,没有妈的管束,每周我都要跟几个朋友尽情地畅游几次,我们经常游到对岸后,再游回来,现在我现更渴望能看到大海,能亲自去大海畅游一次,我喜欢海的博大、壮阔。”
“你是那种具有冒险精神的男子汉。”周情聚精会神地听着,时不时冒出一句。
一旦一个女孩能耐心地倾听你的过去和设想的未来,表明她对你产生了好感。
日落西山,残阳染红了天际,黑夜开始笼罩四野。
周情哼着歌曲回到了家,正准备打开家门,碰到刘倩开门出来,逮个正着。
“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我在你家等了老半天。”
“我在医院里碰到了沈浩洋,后来就一起去吃饭,散步。”
“你真是变色龙,对别人一冷一热。”刘倩奇怪地问道,怎么死灰复燃了。
“来,进屋坐坐,听我讲讲今天的情景。”周情望着一头雾水的刘倩说。
两人进了卧室,周情关上门,反锁后说:“今天,有一件事让我感动了。也许一个人有了一个很大的闪光点后,会遮住他很多的缺点,今天有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
周情对刘倩讲述了今天上午发生的事,回忆起沈浩洋救人的一幕。
原来周情到鲜花店里买了一束鲜花去看望一位住院的朋友。正当她准备离开时,她看见一辆飞驰而来的的士,把一个欲横过马路的老人闯倒,肇事司机见状,逃之夭夭,血慢慢地染红了老人的衣裤。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站在那里盯着老人看,任老人怎么痛苦地嚎叫和呻吟,他们都无动于衷,好象在看一场杂技表演一样。更多的人,只是看了一下惨状,摇头叹了一口气,留下一句“真可怜啊”便走了。
周情被这情景吓懵了,她看到老人在地上来回滚了几下,既而嚎叫几声,很快老人开始无力的呻吟起来。周情过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忙去拔打‘120’
周情打完电话,返回出事地点,正见沈浩洋抱着老人飞快地跑向医院,她看出沈浩洋抱着老人十分吃力,但他还是在拼命地奔跑,刹那间,沈浩洋在她的心中形象高大起来。她仿佛看见的不是沈浩洋,而是一颗火红的心在跳跃。很多的事只有比较才有区别,此时的比较,使她重新审视沈浩洋,彻底地改变他在她心里的位置。
周情来到医院,恰巧碰见沈浩洋跟别人吵架。她心里纳闷,怎么回事?走过去一听,才知他跟老人的儿子发生了误会。
“我说,沈浩洋是一个好小伙子,现在眼见为实了吧,总该相信了,”刘倩听完了她的讲述后说。
“还不错,现在我正式把他列入候选人名单,看他能否经得起考验。”周情笑了,她认为有爱心的人才会有责任感,的责任感的男人才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