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诺和之之等了三趟地铁,才挤了上去。他没有开车,是想更贴近她的生活方式一些。不料人这么多,挤得前胸贴后背。但是他也不后悔。之之的后背就贴着他,马尾辫子不时伸进他领口里扫来扫去,虽害他胸口又麻又痒,但可以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清香,所以不舍得把肇事者抓出来。
车过几站,之之忽然回头向他丢了个眼色。原来旁边有个年轻男子两次三番伸手去摸隔壁一个年轻女子的背囊翻盖,摸一摸手放下。过会儿,再摸摸又放下,行迹十分可疑。允诺轻轻摇头,附在她耳边低声说:“别管闲事,他可能有刀!”之之斜眼看了看他,似有鄙夷之色。他略略感到些许惭愧。又过了一阵,那个男子又去摸女子的背囊了。之之到底看不下去了。
“你想干什么?摸包吗?”她厉声喝道。
话一出,那个男的和女的同转过身来,表情有些奇怪,男的诧异中带点羞涩。女的先是诧异,然后象是明白了什么,向之之说:“我跟他是认识的!”
之之这下就窘了,赶紧说对不起。好在那女子不在意,还笑了笑说:“你倒是见义勇为,好少见了的。”
之之大概觉得太不好意思了,转了个身只将脸朝向允诺。一路再无说话直待下了车出了站,之之才嘟嘟哝哝说:“那两人真怪,男的净是摸女的背囊干嘛,他们在车上又没有任何语言和眼神交流,我怎知他俩认识。”
“其实,”允诺笑说:“那男的好几次想去搭女的肩膀,却又不敢,只碰了一下包就缩开手了。这是爱情初起的朦胧阶段,最甜美不过了。谁知被个不懂风情的打扰了。”
之之白他一眼说:“你很懂吗?还不是马后炮!刚才你还以为他身上有刀呢。”
允诺原本只打算在酒店干几天应付暑期社会实践。没想这么巧再见那天在高速公路上飞来飞去的女孩,觉得酒店工作也并非全无乐趣,便决定一直做到开学。
他被派在中餐厅做侍应,做的多是跑腿的事。每次路茗茶坊,都会偷闲看之之表演茶道。她沏茶的手势娴熟伶俐,嘴里道出各种名堂,什么“叶嘉酬宾”、“孟臣沐淋”,“高山流水”,“凤凰三点头”,花样还真是多。
餐饮部员工在午市和晚市之间有段休息时间,一般都聚附楼楼顶的仓库,不是打牌,就是玩手机。而允诺就总是孵在她身边听她讲话。她很爱她的故事。
她讲到,她本是流浪儿,不知道家乡在哪,也不知道有无父母,后来,一个天大的福气降临到她头上,她遇到了一个小男孩。那个男孩带了她回家,从此就在他家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真不真啊,咋听起来象是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一样。”允诺听到这时,插了一句。
“真的真的。我少爷家就是岭南四大名园之一的蘅兰园,象仙境一样,是5A级景区呢。你要还不信,我可以带你去玩。”
“这么说来,你还真遇到王子了,从此在城堡里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可为什么还要出来打工?”
“唉,玉堂金马,竹篱茅屋,总有伤心处呀,——”她停了停,故意卖弄了一下关子,眨巴着炯炯的眼睛望向允诺,非要允诺添一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才继续说:“我家老爷在观镇经营茶叶批发市场。几年前来了伙黑帮占据了市场外的卸货场,进场车辆都要向他们交钱。后来越来越霸道,不但向市场里的商户收保护费。还要老爷给他们干股,老爷不肯,他们居然绑架了他。我拦在半路上把老爷抢回来了。”
允诺才明白,端午节那天自己正好就撞见之之在高速公路上救人。这么凶险行动,她如今说来,只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
“为什么是你去救人,为什么不报警?”
“因为我是武林高手啊。呵呵,说笑的。当时事态紧,来不及了,怕被他们把老爷藏到不知什么地方去就更糟了。人救回来后,也有报案。警察说,那帮黑社会已经公司化,成立一家叫什么龙胜的公司,表面是正行生意,背地里专做欺行霸市,暴力收编别人生意的勾当,苦于没有证据,头上似乎还有保护伞,一时动不了他们。”
“太凶险了。你是女孩子,以后别干这种事了。”
“是啊,老爷也这么说。老爷怕了他们,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江湖才平静下来。他不希望再让我参与这种事了,说要让我象其他女孩子那样生活,便拜托朋友在广州给我找工作。所以我就到这里来了。不然也认不得你。”
她说这些事时,好似说着别人的经历,又似转述电影故事,指手画脚、绘形绘色是有的,但脸上不见一丝历过风霜的深沉。或许年纪毕竟小吧。
“你多大了?”他问。
“大概十八岁吧。”
“大概?你连自己多少岁都不知道?”
“不知道。老爷说我可能跟少爷一样大。少爷今年十八,我也就是十八了。”
“你跟少爷关系好不好?”
“当然好啦,我们小时候就对月亮发过誓,要一辈子不分开。他今年高考,想考广州的学校。他成绩很好,一定会考上的。所以我就在大学城附近租房子住,等他来广州,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你……将来是要当他新娘吧。”
“咦,——”说到这个话题,她忽然用两手捂住嘴巴,却掩不住眼睛里羞涩的笑意。
“我说错了?”
“不知道啦。他都没提过。不过,你看——”她侧过脸让允诺看她耳垂上那只耳钉,“这是我临出来广州前,他送给我的,我戴一只,他戴一只。哥哥,你说,小时候的誓言当不当得真?”
“我哪知道。”允诺怏怏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