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做程安晴的人妹子貌似想要过来打个招呼。
林梦夕有点怕尴尬,毕竟是陌生人,不是很熟悉,等会儿应该怎么办呢。可又是一个学校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打招呼也不大友善呀。
云瑾苏还是淡定地用修长如玉的手握着调羹,有一下没一下地搅着。墨玉般的眼珠一动不动,淡定得跟死水一样。
林梦夕瞧了一眼他,无语!
程安晴迈着小巧的步伐响着云瑾苏与林梦夕的方向走来,距离应该算是有点远的,但是餐厅也就五百多平米,照理说也不远,走个几十步就到了,但是照着她这么慢条斯理玲珑小巧的步伐走,也要走个两百多步吧。
林梦夕看她速度这么慢,也淡定了些,拿着调羹向下戳到提拉米苏的底部,再轻轻一勾,最初的三角形的尖尖角已经轻巧地倒在调羹上,林梦夕往嘴里送,入口即化,味道也是极好的。但是口味偏浓了些,喝点奶茶缓和一下味蕾是最好不过的了。
其实看美女走路也是级享受的,程安晴虽然走得慢,但这只是因为步子迈得极小,步伐还是一直在变化的,走起路来,雪地靴上的两个毛茸茸的球球就一晃一晃的,娇俏可爱,栗色的卷发随意地垂在肩上,因为走路,所以看上去一卷一卷的。
因为距离越来越近,林梦夕也看得越来越仔细。她化了淡妆,但是眼睛部分可以看出是打理得极为仔细的,精致的眼线,画了一点点淡蓝色的眼影,远处看的话,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仅仅隔了两桌子的距离的话,就可以看见有些亮晶晶的,睫毛用了睫毛膏,这样看起来更为浓密,还大幅度往上翘,在眨眼的时候,睫毛就像翩翩欲飞的蝶,特别好看。皮肤底子好,所以没有涂粉底液,唇瓣倒也没有化妆,比较自然的红色,确切地说,可以算是樱花的粉色,特别是和贝齿一起出镜的时候,特别冲击人的视线。
程安晴停在一个极为妥当的位置,相差两步,既不太远,也不会太唐突。也正好免了林梦夕的尴尬。
“林梦夕,云瑾苏,好巧。”声音倒是没什么特别,但是分贝不高,听起来极为合适。
既然别人都先打了招呼,她自然不能无视掉,当下,也笑了笑:“是呀,好巧。你也来这吃东西啊。这家甜点味道很赞哦~”
程安晴礼貌地笑了笑。
“看你走路很久了。”这时,云瑾苏冷不防地冒出来一句。
林梦夕手一抖,以为怕是这么直白的话会让人觉得尴尬,她看向程安晴。
程安晴倒是不好意思地笑笑:“冬天反应迟钝,手脚冻得冰冷,难免慢了些。”
看来程安晴真是交际的一把好手,怪不得人气那么高。
“有空调。”可惜碰上云瑾苏这种冷场王,简言意骇地三个字,把人家的解释直接推翻。
“恩恩,对呀。我从小体型偏寒,开了空调效果也不明显,谢谢关心。”
林梦夕第一次感觉那么无语,这也算能扯的,哪里有什么关心,这家伙明显拆台的。
云瑾苏喝了口咖啡,哦了一声。
林梦夕这回儿松了口气,心想,这祖宗终于消停了呀。然后就猛然听到一句:
“那就别放弃治疗。”
程安晴脸色僵了一下,但是随即恢复正常。这回话茬不好接,程安晴倒是聪明,顾左右而言他:“我站了这么久,可以给个位子休息一下吗?”
林梦夕立即从之前云瑾苏惊世骇俗的话中反应过来,急忙点头。却又听云瑾苏道:
“这是双人座。”言下之意便是,他和林梦夕占了,程安晴就自己看着办吧。
程安晴脸色又僵了一下,貌似从来没有碰见过搭讪这么不成功的时候。
眼珠一转,倒是没想出主意,却无意间瞟到了玻璃窗外的一个人。
酒红色的头发,皮肤有些苍白,却看出原本皮肤并不是很白,苍白是指气色,又仔细看了下,才发现离太阳穴很近的那块额头,似乎破了个口子,鲜血缓缓流出,那人尖尖的白牙和殷红的唇,血自额角流到下巴,有一种嗜血的意味。
再仔细看,则发现腮帮子那也有破相,划了一道口子,看上去不深,但是血却流得殷勤。
此时看程安晴脸上已经毫无血色,两腿有些发软,看着云瑾苏和林梦夕说:“抱歉,失陪!”
说着,急急忙忙地奔向门口,眼角似乎也隐有泪水,步伐依旧迈得不大,却是跑得极快,和之前的慢条斯理简直天壤之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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